你非替身 第91章

作者:是阿修啊 标签: 仙侠修真 情有独钟 玄幻仙侠

  落闲再次倾身而上,烛光轻颤,暖账垂下。青丝凌乱铺洒在软枕之上,配着瓷白如玉的皮肤,因紧张而泛红的眼尾,竟是说不出的诱人。

  全程被落闲带着走的落安,在意识迷乱之际,他尚维持着一点坚持。

  “落闲,我记得,记得……”

  “记得什么?”

  落安说得支支吾吾:“画本中似乎并非这样?”

  “画本上是怎样?”

  “是……”

  话还未说完,落闲倾身而下,至于画本究竟是怎样的?落安已经彻底想不起来了。

  ——金雷海——

  谢云凌带着十一位渡劫老祖,欲屠尽越阳宗,正在即将契约落安时,落闲出现的那一幕始终震撼人心。

  好不容易等大衍皇朝覆灭,古族安置好,两人结契大典也办了,应聂终于憋不住了。

  他跑到落闲院中,问:“落闲,那天你死后,又回来时,那金闪闪的究竟是什么?!真的是飞升雷劫吗?!”

  他没忘,那日霞光映满天空,金光刺伤双眼,无数传闻的金雷盘旋而上!那场景,简直无法言语形容,简直太厉害了!

  “嗯,飞升金雷劫。”

  飞升金雷劫,传闻中,只有天赋异禀,真正实力强大无比可怕之人,连天道尚且不敢动他分毫,才会在飞升时降下金雷劫以此欢迎此人飞升。

  原则上来说,金雷劫已经算不上雷劫,更是一种天道的迎接!对强者的一种认同和钦佩!可以说十万个天灵根中,也出不来一个金雷劫。

  因为金雷劫不仅是天赋,更是每个方面都已经达到巅峰之人才配拥有。

  而落闲居然有那么多金雷劫!

  按落闲解释,因为每一世的分身都以大道皆成,天道自认为那些分身已经强大不能算分身,所以即便回归本体后,跟着分身的金雷劫依旧还在,并且一同跟着本体。

  简而言之,就是飞升雷劫少不了,但要把分身强算到一个人身上,天道算不清,也没有比金雷更强的雷劫。干脆就一个个分开算了。

  应聂听得目瞪口呆,第一次觉得自己跟只井底之蛙一样,才发现原来强者的世界和自己所接触根本不同!

  人家修炼几千年,别说一个金雷劫,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飞升雷劫都不一定有,而落闲竟是有一个金雷海?!

  应聂有点坐不住了:“怎么现在没有了?”

  “收了。”

  “为什么要收了?!”这玩意别人一看,别说打架,金雷海一出来,直接给人吓跪下了!

  落闲:“太闪,太吵,太多,跟着麻烦。”

  应聂:“……”

  ——清翡——

  俗界,黑涯城,回水镇。

  回水镇是个不起眼的小镇,这些日子,小镇罕见的热闹起来,因为小镇上那家李姓的富庶盐商雇了一个姑娘做打手。

  雇打手并不少见,可这个打手不仅是位姑娘,还是位看上去仅桃李年华,相貌柔美,身形纤瘦,谈吐间温和有礼,仿若富贵之家娇养的大家闺秀。

  这姑娘第一次来李家说想当打手时,前来李家一同应招的五大三粗汉子们,还嘲笑这姑娘不识好歹,别瞎凑热闹。

  结果还没笑两声,已经让这姑娘全部撂倒,整整十二个,全被一个姑娘给打倒了!

  一问,才知道这姑娘竟是从东洲边境而来。众所周知,在东洲边境,是只能修士才能进入的修真界!

  原来这个姑娘以前曾是位修士!难怪气质这般与众不同。

  他们又问这姑娘姓甚名谁,这姑娘却只笑了笑,对自己过往片字不言。因姑娘身着一袭青衣,所以他们皆称她为青衣姑娘。

  青衣姑娘不仅身手极好,而且她时常会去镇外常青山上的小寺庙中礼佛,镇民无一不疑惑,他们不是听说修士从不信佛吗?不过他们也不敢多问。

  虽说青衣姑娘乃传言中可腾云驾雾,眼高于顶,神似仙人的修士。但镇民们很快便发现青衣姑娘性子和善,但温温柔柔,格外好相处。

  除了李家特定的任务外,青衣姑娘在礼完佛之后,时常会在街头的老树下坐着。看日出日落,看街头来来往往的人,眉眼倦怠,不知为何看上去竟是比那些耄耋老翁更显得沧桑。

  许些小孩很喜欢凑到青衣姑娘身边,他们对大人口中说的跟皇宫一样富丽堂皇的修真界很是向往,青衣姑娘并不厌烦,有孩子想听,她便用她柔和的声音,一字一句缓缓道来修真界那些趣事、妖兽。

  每次讲着,青衣姑娘周围总会围着许多人,有小孩子,大人,老人,他们无不睁大眼睛新奇地认真听着。

  此时,黄昏垂在西边,霞光映亮那双曾经冷漠而黑沉的双眼,漂亮的一塌糊涂。

  原来这就是你以前所向往的生活啊。

  不过仅有三四年,青衣姑娘原本的乌发开始染上霜雪,皮肤起了褶皱。她的每一天,都像俗人的十年般,以肉眼可见的方式变老。

  青衣姑娘活不了多久了。

  李家不惜花重金求取异宝,试图想治愈青衣姑娘,镇民每天都来看望她,小孩子们拿着自己最心爱的糖葫芦,哭着想和青衣姑娘分享。

  不过就在某天,青衣姑娘悄无声息离开了李家,离开了黑涯城。

  在第二天,李家仆人疯狂找寻青衣姑娘时,远在城外的树林中,白发苍苍,皮肤干瘪的老人盘坐在长满青苔的巨石上。

  在晨光穿破霞云,透过树林照在她身上那一刻,她闭上双眼,静静享受着这一刹那的温暖。孱弱的身子在光芒下,一点点消散。

  修士坐化,躯体、神魂归于天地,不再轮回。

  在这最后,过往的两百多年一幕一幕从眼前闪过,她情不自禁想起,第一次看见御剑而来的修士时,她问身边的人:“不成仙,那你想干什么?”

  稚嫩的童音响在耳侧:“修炼,离宗,找个大府邸做个打手,攒银子,养老。”

  呵。

  苍老脸上难得带上几分胜利者的骄傲,她想:“落闲,你瞧,你没做到的事,我做到了。”

  在亲自说出应天宗那些过往事,她就已经知道自己活不成,但即便做好身死的准备,可依旧不想死。

  所以那晚,她自废丹海和灵根,去掉一身灵气,成功逃离恼羞成怒的应天宗追杀。修真界太乱,她无法躲藏,只能扯着一身废躯徒步来到俗界,却在途中不小心被妖兽所伤,虽侥幸不死,但本就受伤的她,已经身受重伤。

  身子本就大损,加上连夜不休的赶路,她很清楚自己最多只有两三年时间可活。若非以前的金丹修为而锤炼的躯体强撑着,只怕她连俗界也到不了。

  她本欲随便找个地方终了此生,可莫名想起落闲的话。于是她用最后的时间,做了曾经落闲最想做的事。

  所有一切都仿佛安静下来了。

  吃惯了无滋无味的辟谷丹,俗世杂事竟是无比美味。见惯了恍若仙界的修真界,连茅屋之上歪歪扭扭的青烟也格外好看。看惯了气度不凡相貌不衰的修士,才知道那些老人脸上每一道褶皱印的是岁月痕迹,他们曾经的一点一滴。

  她在应天宗那些年,为了修炼,为了晋升,绞尽脑汁争夺资源,手上沾满不知道是敌人还是自己同门的鲜血。

  如今再看,竟是觉得无聊又可笑。

  蹉跎了大半生,在黑涯城最后这两三年,却也让她无了遗憾。

  光芒洒在霜发之上,清翡带着笑容,散成无数灵光飘落在尚带着湿润的晨露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没改错字和病句(对不起,QAQ我太懒了)

  本文到这里正式完结啦!

  万分感谢小读者们一路不离不弃的追更,90°深深鞠躬礼!

  下一本大概率会写小师兄,主写一本应该不超过二十万的修真背景感情流,试一下感觉看怎样~

  开文时间,大概可能应该会在九、十月份那样子?

  同样是GB,天才女主×废材男主,感兴趣的小可爱可以戳一下专栏呀,文案可能会改,不过设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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