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名著同人)小奥斯汀小姐 第59章

作者:米迦乐 标签: BG同人

  相比起来,奥利弗的来信内容稍有变化。去年他还只是写一些学校里发生的事情,每一封信拿出来都跟校园日常小作文似的,今年就增加了很多自己的事情,更多的说“我”,也更多的说“你”,开始询问爱丽丝的意见和看法。平心而论,他的用词还是很谦逊的,比起朱利安的趾高气昂来,是尽可能的将她当成平等的伙伴对待。

  临去剑桥大学之前,还特地写了一封信向她道歉,承认上次他说的话不对,观念陈旧,没有把她当成一个同等的“人”来看待,反省了自己的态度,承认女性与男性是平等的,应该拥有一切“人”的权利,应该跟男性一样。

  不过,他也写到,她跟他认识的女孩或女人不一样,她是特别的。“这不是说你有异于常人有什么不好,真正的天才都是与众不同的,他们的言谈举止或许根本看不出来跟常人有什么不一样,但思想是进步的,是领先时代的。我隐约能觉察到你跟我是不一样的,亲爱的爱丽丝,我的蓝眼睛的小黄鹂,我就要离开伦敦,有好几个月见不到你,只能给你写信。你能及时给我回信吗?每次收到你的信都会让我那一天的心情变得非常愉快。还没有离开,我就已经开始想念你。我想,我应该告诉你,我每天都在想念你,这种想念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急切的盼望你能快点长大,这样我就能握住你的手,与你共舞。我想你的舞姿一定也是曼妙的,你学了那么久的跳舞,我想成为那个跟你跳第一支舞的人。我会是那个幸运的男人吗?等待你的回答。你的,忠诚的,奥利弗。”

  这封信他放在抽屉里有好几天,才让人送去奥斯汀家。

  收到信的爱丽丝不知道要怎么回信,索性就假装看不懂,没有回复。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男人没法跟女人保持纯真友谊的原因?男孩长大了,就会将童年友情转变成爱情,或者他们自以为的爱情。奥利弗的信写的还是很克制的,跳舞嘛,等她16岁了,可以进入社交界,参加社交舞会,当然是会跟别人跳舞的,跟少年时代的小伙伴一起跳舞很正常啦。他的每一句话拆开来看写的都很普通,但放在一起看,怎么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奥利弗的信越来越多的说到她,用词很谨慎,话题有一半都是在说圣诞节假期的安排,亨利·奥斯汀是否准备为她举行一场舞会,介绍她进入社交界,她想邀请谁,她得答应跟他跳第一支舞和最后一支舞,其中很技巧的穿插着其他的话题,比如现在伦敦流行什么样式的舞裙,她做了舞裙吗,是否又长高了;还说了他去剑桥大学附近的书店里取回了预定的她的新书,花了好几个晚上终于看完了,非常喜爱,花样翻新的夸了她好一通。

  爱丽丝的回信挑了一些话题回复,多数都是细碎的小事。舞会么,肯定是要举办的,亨利会邀请很多人来参加舞会,露辛达和苏珊也会来,奥利弗见过苏珊,但没有见过露辛达;说露辛达终于有了弟弟,一对双胞胎,但她的母亲格里森太太因为产后大出血过世了。

  她明确表示生孩子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女人的一生不该由她生了几个孩子、有没有生男孩来定义,不生孩子或许能多活几年。

  奥利弗很难回信,既不能说她说的对,也不能说她说的不对。他的母亲也是因为生第三个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他当年已经5岁,对母亲的去世印象深刻,因此对女人生育确实一直怀有恐惧和怜悯。但跟还在懵懂中的伊沃不同,他已经明白到,要是将来跟爱丽丝结婚,他不可能不要孩子,他有家产和爵位,必须得由男孩来继承,他要是没有孩子或是没有儿子,家产和爵位以后就只能留给朱利安的儿子。

  就像朱利安妒忌他一样,他也妒忌着朱利安。母亲去世的时候,朱利安还小,才2岁,他不记得母亲了,于是对母亲的过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父亲又很宠溺他,奥利弗为此常常感到痛苦,认为自己失去了母亲的同时,也失去了父亲。

  所以,他是不会愿意把家产和爵位留给朱利安的儿子的。他很可能会像威廉·贝克福德一样,在活着的时候就可劲瞎花钱,管他那么多呢!

  *

  伊沃当然不知道奥利弗约等于在信里向爱丽丝求爱了,他也在为年底爱丽丝的社交舞会紧张。

  “你得让我跟你跳第一支舞,作为你最亲近的好朋友,我应该有权利要求第一支舞。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做为你舞会上的男伴。我会驾着你喜欢的南瓜马车去接你,你该有一双水晶鞋,这样你就会是舞会上最耀眼的公主。别担心午夜12点的钟声。”

  *

  刚进大学的乔治·拜伦很快就沾染上所有大学生的恶习,没有母亲的约束,剑桥大学也不像哈罗公学那种严格的寄宿式中学,基本没人管,上不上课也没人管,当然要是缺课太多会面临被开除的危险。拜伦学会了抽烟喝酒,跟一些纨绔子弟混在一起,生活费用完了,而拜伦夫人又不能再给他一份生活费,于是他开始在外面借债度日。

  伊沃有时候会接到拜伦要钱的信,他挺大方,通常都能从生活费里拿出几十镑给他寄去;奥利弗有时候也会给拜伦几十镑;朱利安对拜伦也还不错,拜伦没钱吃饭了就去找朱利安;埃文经济不宽裕,对拜伦这种奢侈又荒唐的生活十分反感,接到拜伦借钱的信就当没看见,不予理睬。

  不过拜伦满世界借钱,却从没找爱丽丝开过口,大概觉得爱丽丝是女孩子,又比他年纪小,虽然手里有点钱,但大男人怎么好意思开口找小女孩借钱嘛。倒是爱丽丝听说拜伦花钱没数,给他寄了100镑。

  至于其他的,爱丽丝没有好管人闲事的热情,没有劝他少喝酒少玩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给他寄钱是出于少年友谊,至于他拿到钱怎么花,她可管不着。

  *

  埃文仍然没事就给她写小论文,《女巫季节》上市后,更是洋洋洒洒写了好几封信寄给她。爱丽丝对他这种先挑刺再挑刺什么都要贬低一通的小论文十分反感,写信给奥利弗抱怨,说埃文这个愚蠢的家伙,还没有明白过来为什么她从来不给他回信,没人愿意总听别人的挑剔打击,他是不是有病?有病快点去治啦!

  奥利弗接到信乐了半天。

  埃文其实还是懵懂,一直不明白自己喜欢爱丽丝,他还是小男孩的心态,喜欢欺负喜欢的女孩。这几年埃文也是一直都能见到爱丽丝的,不可能一次都不见面,有一次他用剪刀剪掉她一绺头发,爱丽丝大发雷霆,用马鞭狠狠抽了埃文一顿。

  当时是在牛顿庄园,埃文被抽的在马厩外面的地上打滚,仆人飞奔去通知福尔摩斯太太,等福尔摩斯太太赶来,爱丽丝已经抽完了,扔下了马鞭。

  福尔摩斯太太就看见自己儿子一身泥土,躺在地上哇哇大叫,一边哭一边嚎;爱丽丝窝在奥利弗胸前,哭得也很大声。福尔摩斯太太虽然心疼儿子,但想想埃文的性子,准是又欺负人了,也不怪爱丽丝哭得这么伤心,只好先安慰爱丽丝,再叫仆人带走埃文。

  从那之后,埃文老实了很多。

  但还是个笨蛋。

  他回信安慰她,说埃文是个笨蛋,笨蛋就是这样的,你以后不要看他的信了,全交给我来处理。

  朱利安给爱丽丝写信,是出于妒忌,想着哥哥喜欢的女孩可不能轻易的被他得到,但没想过爱丽丝压根不看他的信;埃文则还是小男孩,也不用担心。爱丽丝的喜好还是很鲜明的,很容易分辨。

  拜伦只喜欢年长的女性,他对爱丽丝本来就没有什么男女之间的感情,也可以排除。

  至于格兰特,他根本不认为他会是什么威胁。

  *

  《女巫季节》由于太长了,分成上下册发行,一套定价1.99镑,这算是正常定价。10月底开始正式销售,到12月底圣诞销售季结束,一共卖出了1500套。

  伊沃·戈登从牛津大学附近的书店取回了预定的《女巫季节》,订100套是有点夸张,订了3套,一套放在宿舍里,两套带回家收藏。

  奥斯汀出版社花样很多,除了常规的报纸广告,还在书店派送了彩色印刷的广告书签。现在没有彩色印刷机,要想套色印刷,只能用雕版手动套色,会大大增加成本,但成品很好看。

  现在上市的是软面精装版本,一套两本,封面也是套色印刷,非常讲究的用了金色颜料,书名和作者名都是金色,封面也不是早几年的纯字排封面,在封面的四边有凸起的花纹,也用金色颜料套色印刷。

  这样的封面当然新颖又高端大气上档次,摆放在橱窗里非常醒目,很多人就是为了这个封面,也想进去翻翻这本书。

  圣诞节前还推出了硬壳的封套,定价0.99镑,可以单买,也可以连着书一起买。又卖了几百个封套。

  还开始做平装口袋版的广告,分成4本,开本小到可以放在外套口袋里,方便携带,在公园长椅上、马车上都可以随时掏出来看,所以叫“口袋本”。

  *

  《女巫季节》的上册的下半本,开始倒叙和插叙,讲述玛格丽特父母的故事。

  玛格丽特的父母想要孩子多年,为此向一个不知名的远古神祇求助,神祇答应了他们的请求,提出了交换要求,他们如果生了男孩,就把这个约定延续到儿子的后代;如果生了女孩,12岁的时候,要把女孩献祭给神祇。玛格丽特的父母太想要孩子,居然答应了条件。毕竟生下女孩的可能性只是百分之五十,他们心存侥幸,想着万一生的是男孩呢?

  但事实证明,神祇总是会赢的,他们生了一个女孩。

  玛格丽特年满12岁后,她的父母已经忘了这个约定,于是,灾难降临了。

  这条倒叙线中间穿插着主线,玛格丽特循着父母生活的足迹,倒推自己12年的居住地,终于找到了他们求助于神祇的那座山峰。

  她根据当年的召唤仪式,召唤出了神祇,可神祇却说,他已经得到了献祭,玛格丽特父母的死跟他没有关系,他也不会闲到去杀什么人。

  接着,一阵狂风卷过,电闪雷鸣,山崩地裂。

  玛格丽特昏了过去。

  *

  伊沃的专业是古典文学,别的不说,阅读量是很大的,需要大量阅读古希腊和古罗马的诗歌、戏剧等文本,在他看来,爱丽丝的写作技巧无疑是合格的,超出了一个15岁的孩子的平均水平。文笔不算是顶尖的一拨,不算是有灵气,但长处在技巧娴熟,也能很好的融合各种素材,巧妙的建构了一个复杂的现代传说,是成长故事加冒险故事的组合,3条线交织而有条不紊,顺叙插叙倒叙灵活交错,阅读体验很好,能让人一口气不间断的读下去。

  他很快写信给爱丽丝,称赞她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如果这本书是一个20岁的青年写的,那么可以算得上是优秀,但如果是一个15岁的少年写的,那就是惊人了。

  *

  露辛达10月路过伦敦的时候,《女巫季节》还没有上市,她也不知道作者就是她少女时代的同学。

  苏珊·贝克福德是知道的,也是提前预定了2套,发售的第一天就叫女仆去取回了小说,花了好几天才看完。

  威廉·贝克福德也在看这本小说。

  过了几天,父女俩看完小说后,贝克福德父女去奥斯汀家拜访了爱丽丝。

  “恭喜你,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贝克福德说:“该掌握的你都已经掌握了,甚至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谢谢您,贝克福德先生。”爱丽丝真诚的表示感谢。对于一个很有钱极其有钱的人来说,送什么谢师礼之类的没有必要,只要真正心存感激就好了。

  “接下来只要继续努力写作,19世纪英国文学史上总会有你的一席之地。”

  苏珊惊讶的看着父亲:他似乎也太高看了爱丽丝吧!

  贝克福德没有指导爱丽丝应该写什么题材,只是说,首先要自己喜爱,身为创作者自己都不喜爱自己的作品,怎么能期待读者喜爱?

  作者有话要说:

  *济慈、雪莱、拜伦都是天赋型选手,灵气过人,据称司各特在看了拜伦的诗后,觉得自己再写也不可能超越拜伦,于是转行写历史小说去了。不过天才往往死的早,济慈25岁,雪莱30岁,拜伦活得久一点,36岁就挂了。简奥斯汀41岁病故。

第60章 女士优先

  爱丽丝认为贝克福德说的很对。

  小说做为一个正在兴起的艺术创作形式, 实际上早在17世纪中期就已经出现了,但100多年来, 小说和小说阅读仍然是“不入流”的消遣, 太太小姐们可以有自己的读书俱乐部,但要是被男人发现在读这些“低俗”的读物,还是会觉得不好意思, 很假仙的表示“不过是消遣”。

  女人被普遍认为只需要学习她们该有的文化知识就行了,比如会写信能看报纸,阅读小说是低级趣味,但就是阅读什么专业性著作,也是会被男人嘲笑的, 认为“你们女人用不着读这些”。

  也只有在像贝克福德这样的人的家里,阅读小说和专业著作不但不会被嘲笑, 还会得到鼓励。苏珊没有遗传到父亲的写作天分, 可阅读量足够,就是日常写信,遣词造句也比普通人高出一截。

  英国第一位靠写书赚钱、能被称为“职业作家”的女性是阿芙拉·贝恩(Aphra Behn),阿芙拉本人的经历就很丰富多彩, 她出生寒微,1666年英国与荷兰发生了战争,国王查理二世派阿芙拉前往荷兰做间谍,但她没有获得报酬, 反而负债入狱,之后她开始创作剧本, 赚钱还债,并于1688年出版了传奇小说《奥鲁诺克》,当时从法国传来的“英雄传奇”在英国风靡一时。

  因为阿芙拉的成功,英国之后涌现了不少女作家,但其中很多人只是模仿阿芙拉·贝恩,很多作品大打擦边球,以情欲描写为噱头,这也不怪男作家和男性读者觉得这些作品十分“低俗”。并且女作家因为眼界和阅历的限制,小说作品格局不大,多数局限在情情爱爱的狭窄题材中。

  贝克福德教导爱丽丝的时候,就说过她要开拓眼界,题材无所谓,但不能太局限,否则艺术生命不会长久。威廉·贝克福德在《瓦赛克哈里发史》之后没有写过更出色更有名气的作品,一来是因为他丑闻缠身,出版商不敢出版他的书;二来他有钱,不靠写作赚钱,一本《瓦赛克哈里发史》已经给了他应有的名气,他也就没什么更高的追求了。

  至于爱丽丝,也认为情欲描写适当就好,要符合人物设定和故事,不然就有点喧宾夺主,简·奥斯汀不靠什么激情描写,她的书也卖了200年,绝大部分女作家的作品可没有这么长的生命周期。

  好吧,那就以姐姐为目标,也努力成为有经典著作传世的伟大作家好啦!

  *

  苏珊·贝克福德觉得15岁的爱丽丝能写出《女巫季节》非常棒,但要论起喜爱程度,当然得是《傲慢与偏见》。她隐约知道J·Austen是奥斯汀家的一员,只是不确定到底是谁,毕竟奥斯汀家的女性很多,两个姐姐三个嫂子,但在知道了所有奥斯汀小姐和所有奥斯汀太太的名字后,她把目标锁定在简身上。

  “快说,J·Austen是不是就是简?”苏珊终于靠着坚持不懈的写信,强行成为了爱丽丝的闺蜜。贝克福德说完了要跟爱丽丝说的话,又不爱跟乔治牧师深入讨论什么话题,已经告辞走了,但把苏珊留下小住几天。

  “你怎么知道的?”

  “很难猜到吗?你们家的女人只有简的名字首字母是J,这有什么难度?”

  “猜到了也没有奖励。”

  “真的没有吗?”苏珊抱着爱丽丝,下巴搁在她肩头,“你帮我找简要个签名好不好?”

  “你要签名?我现在就能给你写一个。”爱丽丝推开苏珊的脸,拿过一张纸,很快签了一个“J·Austen”。

  “这不算!”

  “一模一样的,我练过的。”

  “你这是假冒!”苏珊气愤。

  爱丽丝冲她做了个鬼脸。

  但她很快就不计较这事了,“你家准备什么时候给你举办舞会?我们会一直待在伦敦,直到我订婚,你可一定要邀请我参加你的舞会。”

  “订婚?有人向你求婚了吗?”

  “还没有。”苏珊叹气,“天知道为什么我想找个合适的丈夫会这么困难!”

  “你没有阿姨舅舅什么的吗?”

  “有,不过他们几乎不跟父亲来往,父亲觉得他们都太俗气。”

  “那也没关系,你看你的亲戚里面谁家朋友比较多,你就过去住一段时间,贝克福德先生又不可能不让你去。”贝克福德自己是很有艺术修养的,于是几乎看谁都很俗气,当然,有钱是主因。

  “可我又不愿意把他一个人扔下。父亲很可怜,其实我倒觉得,父亲可以有个情人,至于是男是女,我都无所谓。”

  这个话题爱丽丝没法参与,只好笑笑。

  苏珊接着就开始讨论新舞裙的问题了,热情洋溢的介绍了她的裁缝给爱丽丝,并约好时间一起去裁缝店。她对舞会的热情明显高涨,提到舞会就抖腿,一个劲的给爱丽丝灌输舞会有多么好玩。

  爱丽丝怀疑的问:“有这么好玩吗?”

  “我也说不上来到底好在哪里,只是,音乐声一响,你就忍不住要进舞池,可不管你的舞伴是男人还是女人!当然,对方也得是个很会跳舞的人才行,不然他要是总踩你的脚,你可能会想要把他的蹄子剁下来才能解气!”

  爱丽丝想起来,跳舞厅里这种笨拙的家伙还真不少,而且都是男孩。男人么,经过多年训练怎么也不至于总踩舞伴的脚了,实在学不会的,还能不跳舞来藏拙;但男孩不一样,他们刚进入社交圈,就指望在跳舞厅里结识美丽的女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