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名著同人)小奥斯汀小姐 第27章

作者:米迦乐 标签: BG同人

  婚后的简·奥斯汀觉得,生活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

  家里的家务活有女仆,这是必须的,汤姆无法想象简拿惯了蘸水笔的小手会拿着扫帚扫地,他的薪水完全能够雇佣的起几个仆人:1个杂事女仆、1个厨房女仆、1个贴身女仆。

  简实际上用不着什么贴身女仆,但一个有点社会地位的年轻女性不带女仆独自外出是不体面的,以前在家要是外出,多半是跟凯茜一起,再说又是去亲友家,这没什么好说的,但在伦敦,她是个家庭主妇了,就不能不带女仆独自出门。

  她用不着自己去菜市场买菜,实际她也从来没去过菜市场之类的地方,斯蒂文顿大多数食物都是自给自足,没有菜市场;伦敦的话,厨房女仆每天去菜市场采购蔬菜和肉,几天买一次鸡蛋,没有新鲜牛奶喝了,自己家也不做面包,都是从面包店现买。

  简偶尔会外出逛街。要是汤姆需要离开法院办事,他总是很快办完公事,就能早一点回家了。

  简对自己的小家十分满意,觉得布置的太合乎她的心意了,就连新换的窗帘的布料和花纹也是她喜欢的颜色和花纹。

  结婚前几天,妈妈悄悄的跟她说了,结婚后要跟丈夫做的事情,简之前只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但不知道所以然,脸红红的听了一大通。

  结婚当晚,实际上他俩并没有睡在同一个房间里,直到到了伦敦,到了自己的“家”。

  咳,床上做的事情,好像没有那么可怕,也好像没有那么好。

  总之,一切都是新鲜的,一切也都是混乱的。

  *

  她把已经写完的几部小说都带来了伦敦。

  白天,在属于自己的书房里继续修改书稿。

  自己是这个家的主妇,因此可以要求女仆在她在书房里的时候,不要进来做事。她可以完全不受打扰的在书房里待上整整一个上午,或者一个下午,直到汤姆回来吃饭。

  法院下午6点下班,回家正好是吃正餐的时间。家里人少,菜色不多,开销也不大,简不用做家务,但得学着记账,每天用了多少钱,她这个家庭主妇得知道的清清楚楚。

  他俩白天很少会见面,于是总是在餐桌上说事情,汤姆今天遇到了什么有趣的人或事情,简在家里待着还是出去逛街了。简觉得记账也挺有意思,她可以了解到伦敦的物价,用以对比伦敦与斯蒂文顿的物价的巨大差别,这些生活细节都是很好的。

  *

  他们没有出去度蜜月,主要原因当然是经济问题,因此汤姆总觉得好像亏欠了简。他们还在新婚期,汤姆对简百依百顺,她说什么他都不会反对。

  简也沉浸在新婚的喜悦中,写给凯茜的信里都好像从信纸上冒出了粉红泡泡。她对凯茜说汤姆是多么的温柔,并且没有失去他对一些荒唐的事情的讥讽和嘲弄,他们在这些方面高度统一,对很多事情的看法一致,就有说不完的话。

  还说爱丽丝每个周末都来跟她消磨一整天的时间,她们很快乐。爱丽丝还带她去他们的打字机公司参观来着。简看到公司办公室外面墙壁上的铜字“奥斯汀”这个词,简直得意得不得了:这是他们家的公司!

  她并不歧视商人,奥斯汀家的先祖就是商人,所以亨利现在成为商人没什么好奇怪的,他们家肯定有善于经商的血统,钱能带来的好处,她知道的很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评论区有读者指出,我是不是把女主的才华夸张了,文案列举的名家是不是显得女主太玛丽苏了,我的答复是:不!

  有人狂批简·奥斯汀格局小,只描写乡村士绅阶层那么一点儿情感与邻里的破事,也有人认为,简·奥斯汀可以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是英格兰的瑰宝作家。我自认人设与事业线可能会有古早风,但爱丽丝要成为生前就被人称颂的大作家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简·奥斯汀(1775-1817),爱丽丝·奥斯汀(1789)。

  玛丽·雪莱(1797,1818年发表《弗兰肯斯坦》)、巴尔扎克(1799,1829年发表《朱安党人》)、雨果(1802,1822年发表《颂歌集》)、大仲马(1802,1829年上演《亨利第三及其宫廷》)、乔治·桑(1804,1832年发表《安蒂亚娜》)、爱伦·坡(1809,1827年出版《帖木儿及其他诗》)、柯南·道尔(1859,1887年发表《血字的研究》)、洛夫克拉夫特(1890,1917年发表《坟》)。

  以上所有作家全都出生在本文时间线(1795年)之后,全都生活在奥斯汀时代同期或之后,全都成名在奥斯汀时代同期或之后,视一位19世纪初期就成名的年轻女作家为楷模与偶像,有问题?

第34章 新贵之路

  不过她对打字机还是那个态度, 认为会破坏书写的乐趣。她觉得那些文字从她的笔尖流淌出来,是一种享受, 这是机器无法带给她的享受。但她一点也不介意别人很快就爱上打字机, 并且希望打字机卖得越多越好。

  “这是不是说,我们家就要变得有钱了?”简笑眯眯的抱着爱丽丝。

  “大概是吧。可能还买不了什么庄园,但能让你在伦敦过得更舒服一点, 想要去哪儿玩的话,也可以说走就走。”

  “那可真好!”要说对钱财的观感,她比凯茜更敏锐,凯茜的性子更居家,简则更有观察力, 她总是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实乔治牧师不很喜欢汤姆,因为勒弗罗伊太太隐晦的提过, 年轻的勒弗罗伊可是在伦敦有着不怎么好的名声。

  爱丽丝其实并不知道简到底是真的能发现汤姆的善良本质, 还是纯粹被他的脸蛋和能说会道的嘴吸引了。他们有些地方很相似,但有些地方又截然不同。

  或许,相似之处能让他们有共同语言,但不同的地方才是使得他们互相吸引的特质吧。

  到了9月初, “胡椒博士”开放了第三次预定,这次发售了150台。

  打字机在英格兰中部及南部成了风靡一时的时髦物品。人们发现这台机器确实好用,能够快速打印出清晰的文字,在文件处理上有奇效, 还是一件很好的装饰品。也有不少人认为,打字机器使得写一手美观的字不再是必要条件, 长此以往,年轻人将越来越依赖机器,而越来越不愿意脚踏实地好好练出一手好字。

  报纸上分成两拨,讨论这个现象级的“新发明”,一方认为新技术标志着新时代的到来,进步是无可避免的,不承认进步就是阻挡进步,会被当成尘埃,扫进历史的角落里;一方认为时代的进步不能以丧失良好的修养和优雅为代价,一个绅士必须具有的优秀特质之一就是一笔好字。

  实际上,这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上层人士对知识的普及的恐惧:他们已经不再是这个世界上能够读写的一小群人,他们曾经可以决定不识字的普通民众能够了解到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但现在印刷机使得书籍变得更为普及和廉价,普通群众获得知识的途径变得更多了,接受教育也成了一件普遍的事情,打字机又使得这些人不必花费很多时间去练字。这意味着会有更多的人凭借自身的聪颖和努力,提升阶层。这些人中肯定会有一些人威胁到他们的地位和权威。

  已经有人敏锐的发现,打字机的便捷在需要处理大量文件的政府部门和银行、法院具有广大的前景,但打字机现在的价格还是太贵了,要是价格降下来,拿到政府部门或是银行的订单,这可是一笔巨大的利润啊!

  *

  想要阻止山寨产品的出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有足够的利润,就足以促使人触犯法律,但这个不用爱丽丝操心,亨利和汤姆会解决这些问题,她只管提出营销策划,开拓市场。

  还招募了一些能说会道的年轻小伙子做业务员,培训了一批年轻漂亮的平民女孩做打字员,有不会使用打字机的客户,奥斯汀打字机公司负责包教包会。

  但这项售后服务的危险之处在于,那些打字员们的辞职率很高,即使一开始签订合同要求培训合格后的打字员必须至少工作3年,否则提前单方面解约将支付一笔昂贵的违约金,但这个姑娘们居然全都能够支付高昂的违约金。

  爱丽丝不忿的想,这特么不就等于后世的那些车模小姐吗?她觉得自己不该歧视那些漂亮姑娘,因为毕竟不是所有的打字员都跑了,总有留下来坚持靠自己的工作赚钱的。但还是挺让她郁闷。之后奥斯汀打字机公司也不再局限于漂亮姑娘了,一些相貌普通的姑娘也可以得到培训机会,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

  第二批“胡椒博士”交货后,奥斯汀打字机公司开始推出升级版的键盘,材质各异,有各种颜色的水晶石、青金石、金沙石、石榴石、绿松石、孔雀石等等,暂时哪可能全都给你做一套出来,就找工匠一种石头磨了一枚圆键出来,凑成一套,然后找画师用水粉画画了300张,由业务员专程送到各个客户家中。

  客户们都是不差钱的主,看过画像,有的人还派人或是亲自跑来公司围观了一下新键盘,觉得确实好看,于是又纷纷下单订购新键盘。

  黑斯汀斯先生送了几部打字机给朋友,能被他称为“朋友”的人非富即贵,也都是不差钱的主,家里只有一部打字机也还是不够的,于是也就成了新客户,都是一口气订至少3台的有钱人。

  亨利和汤姆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将英格兰的贵族、新兴资产阶级富豪挨个列了一个表,喜悦的发现这个市场还大有可为,远远算不上饱和,甚至只能算是刚打开市场。

  爱丽丝提出的,要“打造品牌”这个概念非常好,有钱人现在对“胡椒博士”认同度很高,即使是反对派也对“胡椒博士”印象极其深刻。

  报纸上的论战实际上全是爱丽丝一手打造,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更多人的关注,扩大知名度。没有什么比文人互放嘴炮更有意思的事情了,既是八卦,又是噱头,更是广告。之后其他路人纷纷参与进来,在《泰晤士报》等报纸上纷纷扬扬的一直掐到了年底。

  这个广告效应比爱丽丝想象的还要好。到了11月,开始预订第四批“胡椒博士”的时候,报纸上甚至出现了“预订数目太少”的责备。

  *

  花钱豪迈的威尔士亲王也订购了升级版键盘。

  根据来预订新键盘的亲王的秘书透露,亲王已经学会使用打字机了,他觉得打字机兼具实用性,很适合他使用。他因为肥胖,视力不怎么好了,写字对他来说有点吃力,因为看不清,写不清。但看书还行,书籍都是铅字印刷,标准字体,看着不吃力。

  升级版键盘的利润更高一点。石头并不值钱,水晶尤其便宜,贵的就是工匠的手工费。从欧洲各国的原产地买回来原材料,运回英国,堆在仓库里,根据订单取料,公司买了一台切割的机器,切割好原料,工匠用比较原始的手工动力磨石打磨。

  工匠带了一些徒弟,从摇动手磨的手柄开始出苦力,3个月以后可以开始粗磨,就是在方形的原料上划线,初步打磨成圆形,最后由工匠进行精磨、抛光。

  如何切割原料也是一门手艺,有些石头在切割过程中易碎,必须小心,熟练的切割工匠能尽量避免产生裂缝,提高出品率,降低废品率。

  琥珀这时候也很便宜,波罗的海出产的琥珀根本不值钱,一买一大堆,运回来的运费都要高过买价。爱丽丝本想用琥珀打磨一套按键,但拿到原石后才发现,合作的进口商全都挑的大块原石,大块琥珀用来打磨按键是有点浪费了,于是挑了一些打磨成首饰,做了一套首饰送给妈妈,戒指项链耳环手链,颜色非常漂亮,全都选的近似鸡油黄的颜色,妈妈戴上首饰,觉得自己美美的。

  欧洲一直都流行硬度高的宝石和半宝石,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绿宝石,次一级的黄玉、海蓝宝石之类也很受欢迎,简就有一个黄玉十字架,是他们的伯祖父送给她的。简大概像爱丽丝这么大的时候,跟着父母去伯祖父家玩,有钱的伯祖父送了这件首饰给她,简很喜欢这个黄玉十字架,经常戴着。

  琥珀现在并不流行,妈妈也觉得琥珀是便宜货,但颜色太美了,由不得她不喜欢,于是就可以在舞会的时候戴上,得意洋洋的向格莱谢姆夫人炫耀,是爱丽丝送她的。

  格莱谢姆夫人颇有些羡慕妒忌,但那是人家亲妈,女儿孝敬亲妈,当然天经地义。

  爱丽丝自己也戴着琥珀项链和手链,用的是手工打磨的圆形珠,直径跟她那条珍珠项链接近,衬着她雪白的肌肤,琥珀莹润,肌肤莹润,相得益彰。

  *

  威廉·金斯利甜言蜜语的赞美了爱丽丝,夸她越来越漂亮。

  爱丽丝很有自知之明。要说美貌,奥斯汀三姐妹都比不上伊丽莎表姐,伊丽莎可以算是即使放到后世也称得上美貌的女人。奥斯汀家的孩子都有大大的眼睛和高耸的鼻梁,这是利家的强大遗传基因,妈妈认为这种高耸的鼻梁代表了利家高贵的贵族血统,很是骄傲孩子们都得到了这个显著的特质。

  但这种高耸的鼻梁在男孩子来说不错,对女孩子的来说的话,就有点硬朗了,不怎么娇柔。伊丽莎就有一个很好看的小巧的鼻子,鼻梁很温婉的不高不低,是那种柔和优雅的女性之美。

  说起来,伊丽莎表姐的美貌可以说在奥斯汀家席卷了一下当时家里所有适龄的儿子,爱德华因为住得远,不常见到伊丽莎,稍微好一点,当时还没有结婚的大哥詹姆斯可是深深的爱上了伊丽莎,他比伊丽莎小3岁多,年龄上更为合适,但他因为是最大的一个孩子,性情上就有些拘谨,不像弟妹们那样活泼,伊丽莎并不喜欢他,而对当时才19岁的亨利很有好感。亨利那时候还在牛津大学上学,年轻活泼漂亮,是个运动员,很会玩,也很会说话,讨人喜欢。

  爱丽丝快到10岁。这个年龄的小少女怎么打扮都好看,那是属于“青春”的专利。论长相她自觉算不上美貌,所以威廉也就是夸她“越来越漂亮”而已,没有往死里猛夸她是多么美丽。

  认识一个迷人的年轻男子的好处就是,你会在很小的时候就见识过男人的甜言蜜语,对此就会非常有经验,可以说提前有了免疫力,能很快分辨出别人说的话是真是假。

  爱丽丝在辨别他人的谎言方面很有心得,可能是天赋,即使陌生人,几句话一说,她就本能知道对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威廉夸她漂亮倒真不是谎话,他有着有钱贵族少爷的倨傲,轻易不会夸赞女性美貌,十分率性,绝大部分事情上都能不费力的做到为所欲为。他带好友卫斯理去见识贵族少爷们的享乐玩意,“诚恳”的帮助他增长见识,有时候也会嘲笑卫斯理身上那种乡村男孩近似单蠢的淳朴气质,认为他要是想讨年轻女孩的欢心,除了2000镑的年金之外,还得有点其他的优点。

  威廉对汤姆也还好,汤姆的舅舅朗格鲁瓦在下议院做了多年议员,也结识了不少贵族,朗格鲁瓦现在居住的维尔贝克庄园的主人波特兰公爵,就也是黑斯汀斯先生的朋友,也是金斯利男爵的熟识。所以要是说起来的话,汤姆也能勉强进入威廉的圈子。

  威廉对卫斯理、简·奥斯汀、汤姆之间的纠葛已经通过他的敏锐观察力弄明白了,本身这也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就是普通的“你爱我但我不爱你”的问题,这在爱情中太常见了,寻常得不值一提。

  *

  “真可惜简已经结婚了,凯茜又不愿意再进入舞池,”威廉叹气,“看来我只能等你长大了,爱丽丝。”

  爱丽丝冷冷的瞥他一眼:这家伙!又习惯性的发骚了。

  “露西在那儿。”

  “露西——”威廉笑了笑,“让卫斯理去应付她吧。”

  露西是个被宠坏的孩子,虽然19岁了,但实际心理年龄还没超过17岁。早先她喜欢汤姆,后来又喜欢卫斯理,之后威廉来了格莱谢姆,她就又发现自己爱上了威廉,今年则是对亨利带来的一个年轻军官十分着迷。

  勒弗罗伊太太时常发愁,露西的性子看上去是有些轻浮了,而他们在阿什教区周围找不到合适的年轻男性,好让她赶快订婚、结婚。露西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有一笔不算少的年金,不会因为钱的问题没法结婚。

  本来卫斯理是非常合适的,有不菲的年金,将来还会继承一大笔遗产,性子很好,现在还去上了大学,等到他大学毕业,露西也就20岁了,这时候结婚,刚刚好。

  但卫斯理确实是将露西当成邻家妹妹看待,没有想过娶她。毕竟他来到格莱谢姆庄园的时候,露西才10岁。

  卫斯理比起20岁的时候改变可以说是巨大,他和威廉能成为好友,对两个人都有好处。卫斯理是下定决心要好好念完大学的,在他的影响下,威廉一直都没被开除,当然学业也没好在哪里,一直危险的擦边过。他几乎不怎么听课,要不是卫斯理拉着他去,他宁愿待在宿舍里睡大觉。就是去了教室,一半的时候也都是在打瞌睡,但这人的聪颖表现在,考试前随便翻翻书,就能混过去。

  爱丽丝琢磨着,这就是那种无视自己天分的家伙,宁愿花天酒地,也不愿意将之使用在必要的方面。除了吃喝玩乐之外,威廉没有表现出他对什么科学科技的兴趣和爱好,给人的感觉就是又一个消磨青春的贵族家的小儿子,用不着有什么追求,等以后分遗产的时候,得到一块不大不小够养活他不被饿死的田庄,然后苟完下半生。

  很多贵族家庭里无法继承家产的儿子们都是差不多的活法。

  爱丽丝不打算多说什么。那是他的个人选择,浪费了他的聪颖与天分那也是他自己的事。这也是一种阶级固化的消极表现,他们没法提高自己的阶层地位了,也就没有什么动力为国家的兴盛进步而奋斗,只懂享受,只会享乐,很少有什么追求。

  而奥斯汀家还是可以努力争取成为资产阶级新贵的。

  *

  寻找合适的小出版商不太容易。这个行业原本起源于印刷业的手工匠人和少数头脑灵活的平民,最早当然都是出版宗教读物,在雕版印刷的年代,一块刻好的精致的雕版可以反复使用,直到字迹磨损。好的雕版工匠和足够多的雕版能让你赚更多的钱,这个行业慢慢发展起来,也像其他行业一样,有人破产,有新人进来。

  活字印刷术是一个渐进的普及过程,从古老远东传过来的创新技术使得雕版这个职业的门槛下降了,工匠不用担心一个字刻错就得全部重来。金属铸造技术的提高,出现了更不容易损坏的铅活字,大大降低了成本;印刷机的出现,则提高了印刷的速度,欧洲终于可以大批量印刷书籍了。

  印刷术的改进也使得一些新的资本进入了出版商这个行当,奥斯汀家不是英格兰唯一一家想进入出版界的资本,亨利为此可以说真的是跑细了腿。

  爱丽丝对此并不着急,这不过是时间问题,她之所以非要自家开办一家出版社,也是因为并不想让别人用简的作品去赚钱,想想看——“奥斯汀出版社,作者简·奥斯汀”,这两行字放在书名下,那是多么的有满足感!

  爸爸妈妈肯定会非常高兴!

  至于这个时代女性基本没有用真名出版小说的问题,已经被她忘记了。

  *

  爱丽丝在11月底结束了贝克尔夫人家的教育。贝克尔夫人给黑斯汀斯先生写了一封长信,密密麻麻写满了一整张信纸。对爱丽丝的优点和缺点进行了一个总结,但爱丽丝并不知道这件事。

  离开伦敦前的几天,她不用上课了,于是去跟简住了两天。

  这是她第一次在简的小家里过夜,简为她准备了一间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