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名著同人)小奥斯汀小姐 第102章

作者:米迦乐 标签: BG同人

  拜伦在雅典住在一位马克里夫人家,这位夫人是英国驻希腊的前领事的遗孀,马克里一家住惯了希腊,马克里夫人带着几个儿女,仍然住在原来的居所。拜伦与霍布豪斯一起借住她家的客房,爱丽丝和其他几人租了附近的一处别墅,距离不远,走路15分钟可到。

  马克里家有3个年轻的女儿,年龄从15岁到12岁不等,都非常迷恋年轻俊美的拜伦,拜伦也对三姐妹产生了爱恋之情,他尤其喜欢最小的名叫特蕾莎的女孩。

  不过就像他爱着安德烈一样,他与特蕾莎也没有什么过于亲密的举止,他的爱情更多的像是对“美”的欣赏,青春鲜美肉体的本能吸引力。

  特蕾莎是很美的,刚刚开始发育,第二性征尚不突出。那种美丽就像是玫瑰花蕾,你知道她盛放的时候会美艳绝伦,但现在,她所有的美丽仍然收敛在少年的瘦削身体里。

  拜伦这种人注定是多情的,但又很无情。比如他们取消了突尼斯的行程,从阿尔及尔直接乘船前往热那亚,横穿意大利半岛,没有去罗马,而是去了威尼斯,在威尼斯住了两周,然后从威尼斯乘船到了阿尔巴尼亚,从阿尔巴尼亚走陆地进入希腊,到了雅典。

  于是拜伦并没有提出要去罗马,去跟安德烈见面,只是给他写了几封信。

  一行人里,霍布豪斯是拿主意计划行程的那个人,男人们因为绅士风度,总是很照顾爱丽丝,但实际上,最受宠的居然是拜伦,拜伦想去哪儿他们就去哪儿,他才是决定行程的那个人,霍布豪斯可以说对他十分宠溺。

  爱丽丝觉得地点无所谓,是因为她随便去哪儿都差不多;格兰特主要目的是增长见识和旅行经验,也是随便去哪儿都差不多;朱利安和埃文在威尼斯跟他们分手,说要游遍意大利,然后再去雅典。

  至于伊沃,反正跟着爱丽丝走,他也无所谓。

  拜伦在威尼斯开始正式的写诗,走一路写一路,到了雅典之后基本写完了,是一部长篇诗歌集,名为《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

  爱丽丝仍然没有动笔开始写新书,素材、旅行手记倒是写了一大堆,叮嘱凯特,行李箱里的衣服可以不要,手稿不要丢了。

  她迟迟没有定下来下一本书写什么,也是因为处在一个关口:今后到底要往什么方向发展?

  要说一位作家完全可以什么题材都写,这跟文笔无关,跟文学素养和擅长的题材有关,跟想象力和观察力有关。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被誉为“最早的科幻小说”,她还有其他作品,但都不如处女作有名而具有震撼力,其实《弗兰肯斯坦》的娱乐性不强,仍然讨论的是“人性”,这是当前绝大部分小说都会说到的话题,《弗兰肯斯坦》用一个新奇荒诞的故事讲了一个旧话题,获得的成功是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

  这个时代英国的文学作品主要属于浪漫主义派别,哥特小说也属于浪漫主义。

  诗歌是高雅的,小说创作是不入流的,低俗的,一些有名气的小说大多为了讽刺社会现象或是君主制度,比如笛福1719年出版的《鲁宾逊漂流记》、斯威夫特1726年匿名出版的《格列佛游记》,具有时代特色。

  简·奥斯汀的创作题材极为单一,但却是她最擅长的英格兰乡村爱情故事,她从来不为“下一本写什么”而发愁。而她的风格其实不属于浪漫主义,跟现在几乎所有小说作家都不一样,自成一体。

  爱丽丝之前的作品也属于浪漫主义小说,她的问题在于,她几乎什么都能写——除了诗歌之外——但没有特别喜欢的题材。之前贝克福德就说了,她不能总写浪漫色彩特别浓厚的那种哥特小说,她得尝试一下其他题材,找到自己最擅长的。

  她试着写了几个简短的开头,1000字或是2000字,但都不满意。

  *

  “其实要是乔治不介意,我倒是想用他做主人公。”她半开玩笑的对伊沃说。

  伊沃从打字机上抬起头,“我想他不会介意的,甚至还会很高兴。但你要写一个什么故事?”

  “就是一个快乐的年轻男人,到处寻欢作乐,寻找他的真爱。”

  伊沃一下子笑了,“他的爱情太多了。他太容易爱上什么人,只要对方长得很美。”

  “贝克福德先生说我应该写自己熟悉的事情,生活、周围的人。作家描写人物和事件,除了想象力之外,大部分还是从自己的生活中汲取素材的。”

  “一百个人讲述同一个故事,就会有一百个不同的故事,甚至更多,这完全取决于你到底要怎么写、怎么选取素材。”

  “你呢?你不想尝试写点什么吗?”

  “我?”他笑笑,“写诗歌,我怎么都比不上乔治,还是算了——你别笑,乔治是我的教授说的那种‘天才’,他们随便写一个句子,就比你苦思冥想好几天写出来的诗句更优美。我想这真的就是一种天赋,太让人羡慕,甚至没法妒忌他们。”

  “这倒是。”这点爱丽丝是绝对同意的。拜伦的诗歌也是经过200年来的无数读者、学者的共同鉴定的,诗歌创作比小说创作更讲究“灵感”,也更讲究“天分”。小说创作尚且可以依靠写作和学习来提高,诗歌就是纯看天赋的文艺形式了,妒忌不来。

  “至于写点其他的,要我写点比较文学的论文还行,写小说,对我来说也很难。我想我就是那种只懂默默欣赏的读者。”

  他从打字机滚筒上取下信纸,“我没法给你更好的建议,但是,创作首先要有那种迫切的想写点什么创作冲动吧?不是说我今天决定写个什么就能马上动笔写的。开头总是很难,等你想好了,也就不难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笛福《鲁宾逊漂流记》(1719年),最早的荒野求生种田文。

  *斯威夫特《格列佛游记》(1726年),匿名出版。

  *《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似乎更应该翻译成“哈罗德少爷游记”。

第90章 奥林匹亚

  道理她都懂, 但就是下笔难。

  写作不是我有什么素材,我就能写什么, 也不是坐在写字台或打字机前就能憋出来一个故事, 你首先要有倾诉的欲望,“文以载道”不一定载的是“大道”,也可以是仅仅只是你对这个世界的理解。

  作家们写不被社会接受的爱情、写令人绝望的失恋、写残酷的生活将爱人变成了面目可憎的家伙、写生活对你这个小可爱做的一切让你痛苦绝望的事情, 天人永隔或天各一方的悲剧永远比大团圆的喜剧更能让人有共鸣而记忆深刻。

  悲剧就是摧毁美好的事物。

  所以有人曾经说,唯有痛苦才能让人有倾诉的欲望,如果太过幸福,只顾着享受生活,就没有什么想说的了。

  *

  “想去哪里玩?”伊沃折好了信, 放在一边,又放了一张信纸在滚筒上。

  “伯罗奔尼撒。”

  “乔治说想去特洛伊。”

  “你想去哪儿玩?”

  “克里特岛。”

  “那我们就去伯罗奔尼撒, 和克里特岛。”

  伊沃迟疑:“你不和乔治一起吗?”

  爱丽丝很觉好笑, “我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

  “我以为——”

  “以为什么?我和乔治——”她露出一丝顽皮的笑,“他不像在追求我,是吗?”

  “确实不像,先是安德烈, 现在是特蕾莎。”

  “讨论这个问题,你得先弄明白乔治的思路。你先说说看,安德烈和特蕾莎是什么样的人?”

  “——外国人?”

  “对。还是很年轻的外国人。乔治对他们没有‘责任’,要是在英国, 首先他不能随心所欲的跟安德烈一块儿玩,虽然他们之间的举止算不上亲密。还有特蕾莎, 在英国的话,他如果不是特蕾莎的表亲,那基本不可能跟她一块儿出去玩,虽然要是马克里夫人允许的话,特蕾莎已经可以跟乔治结婚了。”

  “我觉得乔治不会想跟特蕾莎结婚。”

  “说对了。乔治不想结婚,至少现在不想结婚,他就不会对任何一个人做出承诺,或是接近承诺的举止,或是暗示。”

  “那他对你也是这样吗?”

  “不是。”爱丽丝又笑,“他一方面不知道要怎么应付我,一方面是为了试探我,所以才会总跟特蕾莎姐妹在一起。”

  伊沃弄糊涂了,“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听不明白。”

  她想了一下,“这不太好对你说明,就还是用乔治来举例好了,乔治其实在某些方面来说很单纯,他就是想要快乐,他其实不在意纵情欢乐之后的后果,只在乎现在能得到的快乐,口腹之欲也好,肉欲也好,他就是‘我想要’的那种人,所以你明白为什么他大学4年能用掉将近1万镑了吧?”

  伊沃吃惊的瞪大了眼睛,“他用掉了这么多钱!”

  “他觉得我是一种必须延迟才能‘得到’的快乐,就不会很着急想要‘得到’我。不,这么说明其实也不太准确,怎么说呢?他认为跟我的交往是一种——游戏吧,而这中间,我又不会阻止他去寻找其他的快乐。”

  “我真的弄不懂。你……你也变成乔治那种人了吗?”伊沃苦恼的皱着眉。

  “我不是,我很挑剔的,我还没遇到能比你们几个更好的男人。”她从桌上的葡萄酒瓶里倒出一些淡金色的酒液,小嘬一口,“你知道男女之间最好的相遇是什么吗?”

  “是什么?”

  “不是在哪个舞会上遇到,也不是从小就在一起玩板球,而是一种更激烈、更热情的方式。我说不好,那是一种释放在空气中的荷尔蒙信息素,你一见到那个人,就知道非得跟他来上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不可,他对你也有同样的感觉,那才叫真正的爱情。”

  伊沃立即反对,“才不是这样!你太狭隘了!”他气愤难忍,“你把我们这几年的友情扔到哪儿去了?!”

  “你也说了,那是‘友情’,不是‘爱情’。”

  “我以为,两个人相爱,至少要有一定的了解,对方的为人如何,是否善良。没有这个基础,就没法谈什么爱情。”

  “用不着,我管他是个海盗还是什么奇怪的人,他只要长得符合我的审美就行了,其他的,都属于无关紧要的问题。”

  “你变了!”他痛心疾首,“一定是乔治带坏你!”

  *

  几天后,爱丽丝、伊沃、格兰特去了伯罗奔尼撒半岛。

  第一站直奔奥林匹亚遗址。

  自从1766年英国考古学家理查德·钱德勒重新发现了奥林匹亚遗址的准确地点后,一直陆续有一些考古学家到伯罗奔尼撒半岛来考察,但希腊政府无暇展开正式的考古发掘,奥斯曼帝国也无意于此,奥林匹亚遗址仍然留在地下,只在地表上有一些很小的非正式的挖掘工作。

  爱丽丝他们到了奥林匹亚遗址后,发现这儿正有一队法国考古队在进行小范围挖掘。

  他们差点错过这支考古队,是因为这儿现在还是一大片冲积平原,除了树木之外,既没有什么人,也没有什么古代建筑遗迹。

  格兰特大失所望,“我以为这儿该有一些神庙的遗址,就像我们在雅典看到的那些。”

  “据说这是因为希腊政府一直没有批准探险队的大面积发掘,听说德国人、法国人都申请过了,好像英国人也申请过。不过你知道奥斯曼帝国是什么德性,他们肯定不会希望你们在希腊挖出什么古代宗教建筑。”

  “我以为艺术应该是不分国界的。”格兰特说。

  “你该上一点政治局势的课。”伊沃摇摇头。

  “再说,挖掘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遗址会需要很多钱,你得努力去找钱,可能很多年都找不到合适的资助人。”爱丽丝说:“比如你,你想好回美国以后要去什么地方了吗?”

  “亚马逊雨林。”

  “那你该知道,那会很艰难,十分艰难。”

  “我知道。”

  他们是骑了马来的,没找向导,就瞎转悠,叫几名男仆到处转转看。其中一名男仆带回了法国考古队的领队。

  这个时代的考古学家肯定都是男人,领队是一个剑眉星目高鼻薄唇,灰蓝眼眸清澈明亮的高大男人,瘦而不弱,英俊得不像一个考古学家。

  他也骑了马,戴着一顶宽边软呢帽,不疾不徐的走到近前,“我是加百列·贝尔尼松,法国人,我们有一支考古队在前面工作。”英语发音很标准,几乎听不出法国口音。

  爱丽丝3人也通报了姓名。

  加百列便说:“奥斯汀小姐,有兴趣去看看我们的挖掘现场吗?”

  “你们获得了希腊政府的批准吗?”

  “如果你是说正式的大型发掘工程的话,还没有。”加百列微笑,“但他们允许我们可以做一些小的发掘,主要是确定这片遗址的面积有多大。”

  “你弄清楚这片遗址有多大了吗?”

  “暂时没有。我想这是一个长期的勘探工程,我想尽可能的弄清楚遗址的边界在哪里,这样我才能知道最少需要多少资金。”

  爱丽丝恍然,点头:“确实,什么都离不开钱。”

  历史遗址发掘活动跟探险活动一样,都离不开钱,靠自己的钱做事的可不是太多,就比如若干年后一心想要发掘重现特洛伊的海因里希·施里曼。大部分考古学家还是得依靠外界资金,有时候是博物馆专项资金,有时候是私人资金。

  因为目前有关考古法律的不完善,欧洲很多国家的探险家、考古学家都利用法律漏洞,在亚洲、非洲、美洲大肆搜刮具有历史意义的古董,翻翻后世的那些著名欧洲、北美博物馆,堆满了各个国家的古董和历史,这就是赤裸裸的强盗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