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们的反穿日常 第134章

作者:三蔓子 标签: 武侠 美食 甜文 爽文 轻松 BG同人

  于是小小的李寻欢把手上的煤球递给了她,拉着她的手,邀请她为雪人安上眼睛。

  十年……十年过去了,物是人非。

  可是表哥,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我做错了么?我哪里不好了么?

  ——方才,她流着泪,这样问表哥,表哥没有回答,小红笑道:“好一个如花似玉的怨妇。”

  小翠亦笑道:“你一进来,连个笑模样都没有,好似我们少爷欠了你什么一样,好生吓人。”

  表哥大醉,瞧也不瞧她一眼,倚在小红身上,吟诗作对。

  她觉得荒谬、觉得不公平、觉得愤怒、觉得心碎。

  十年……整整十年,她都是作为李寻欢未婚妻的身份长大的,李园很大,仆从很多,内务多而杂乱,姨母一点点的教她、一点点地放权给她,她学会了很多,她亦通女红,为自己缝制嫁衣。

  但为什么,他说不要,就可以不要呢?为什么他说抛弃,就可以把这十年的时光弃之如敝履呢?

  士之耽兮,犹可脱也。

  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这流传千年的诗歌,诉说着一个极为心酸、极为可悲的故事,从前她学诗时,她不懂其中心酸,如今再想起,字字皆透着无边的凄苦。

  龙啸云在她门前站了许久,终于长叹一口气,转身离去了。

  两年,整整两年……表哥日益荒唐之后,龙啸云陪伴她左右,不离不弃。

  终究……是要嫁人的。

  ……她似乎已经没有别的路可以选择了。

  龙啸云亦是一条好汉,仪表堂堂、豪气万千,素有志向,对她……对她也一往情深、不离不弃。

  要选龙啸云么?

  林诗音怔怔地想,枯坐了一下午。

  傍晚,她去梅花园中散心,可此处的每一步、每一景,都承载着她与表哥的回忆,回忆美好,却衬得现实愈发刺骨的痛。

  她的眼泪不自觉掉落,又胡乱地伸手抹掉,低着头匆匆往回走,两个小丫头跟在后面,险些跟不上曾习过武的林诗音。

  也正因为如此,她才没瞧见身前的异状,一步踏入,登时消失在原地,两个小丫头愣在原地半晌,忽然惨叫一声,飞奔着大喊道:“少爷、少爷!!表小姐不见了!!表小姐不见了!!!”

  而另一面,林诗音忽觉不对,抬头一看,霎时呆了!!

第114章

  这……这究竟是何处?

  就在方才,她还正行走在傍晚的梅花园之中,脚下的积雪当然已被扫清,踩上去绝不会是咯吱咯吱作响的,但……但那是青石板路,而不是、而不是……瓷、瓷砖?

  片刻之间,她竟已从室外来到室内了,而这室内,也不是李园之中任何一间屋子……她、她从未见过这样一间屋子,和、和这样打扮的人……

  屋子很宽敞、若说大小,其实算不得非常大,比不得五进的李园正房,只是格局甚是奇特,屋中的桩桩件件,陈列摆设,皆于常人家中不同,大片的透明琉璃做桌、鼓鼓囊囊的坐具上坐着人……还有、这地方好亮,好似架起了好多灯架子一般。

  但亮不亮的,林诗音却是已顾忌不到了,她一抬头,就瞧见了四个人,三男一女,皆是亵衣打扮,那女孩子露着大片的胳膊与大腿,浑身无力、正巧被她身后的男人接住。

  林诗音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惨白。

  颤栗自脊柱而起,直冲头顶,只令她的头皮一阵一阵地发麻,林诗音虽然会武功,自小却不爱习武、也不曾与谁狭路相逢过,此刻骤一陷入此等危险的境地,竟是四肢发麻,一瞬间连动都动弹不得,只瞪大了那双美丽的翦水秋瞳,惊骇已流遍了她的四肢,刹那之间,她的脑海里已经想过了无数《子不语》《太平广记》之中的志怪故事……

  不错,她已经立刻将秦蔻等人划分做了妖怪的行列……

  若不是妖怪,何以惊世骇俗到这个地步,全然视人间的礼法于无物?

  林诗音虽深居简出,但却也是江湖儿女,就连最放荡不羁的江湖人,都不会、都不会四个人一同……穿成这个样子……

  若不是妖怪,这异常奇异、却价值不菲的室内陈列、这无烛火却两若白昼的室内、这、这打在她身上的阵阵阴风,又是因何而起呢?

  那个倒在男人怀里的女孩子睁着一双大眼睛,轻轻开口:“姑娘,你……”

  林诗音忽然忍不住抖了一下。

  那女孩子立刻说:“你别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哎呀,你们都走、都走,楚哥留下,其他人都先走吧,别吓到人。”

  “倒在男人怀里的女

  孩子”自然就是秦蔻本人。

  开启时空漩涡显然是非常耗费体力的活动,仅维持了三分钟,她的体力就见底了,整个人都没力气,被一点红伸手扶住。

  老X市冬天又不冷,没有穿皮草的需求,但她一眼就能瞧出,这件皮草价值不菲,再看她头上戴的偏凤钗、耳朵上挂的耳珰,做工精细、珠光宝气,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再看自己这边。

  肌肉男、肌肉男和肌肉男……还是露胳膊露腿的肌肉男。

  ……对一个古代大户人家的大小姐来说,这是多么惊悚、多么可怕的画面啊。

  秦蔻反应极快,立刻就要赶他们回房,顺便从一点红怀里钻出来,伸手去晾衣架上拿了楚留香晾上去的长袖衬衫塞给他,说:“穿上、穿上、别吓到人。”

  楚留香:“……”

  楚留香摸摸鼻子,任命地在家居服外头套上了衬衫。

  秦蔻转头对那个仍处于极度震惊与恐慌之中的大家闺秀说:“你别害怕,先坐下来喝杯水,好么?”

  她又转头抄起一个放在沙发上的小毯子,扔给楚留香:“快,把腿盖上,不准露腿。”

  楚留香:“……”

  楚留香只好用那个毯子把自己裹起来,看上去像是穿了一条布满轻松熊图案的傣式筒裙。

  楚留香失笑,温言对那位大家闺秀说:“姑娘莫怕,你瞧瞧她,便知晓我们没有恶意了。”

  这小插曲果然很好的安抚住了林诗音的情绪,虽说刚刚一抬眼时,觉得此处处处诡异、好似到处都是妖气,但这位秦姑娘一动起来、一说起话来,却又充满了一股天真火热的劲儿。

  林诗音心道:……就算是妖怪,应该也不至于现在就吃了我吧?死也要死个明白呀!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强行稳定下了心神,镇定地道:“叨扰姑娘了。”

  她卸下了自己白狐狸毛的披风,坐在了沙发上。

  ……很软。

  软乎乎的、但是里头的支撑又很不错,与木质的椅子、罗汉床等全然不一样,后面那厚实的靠背,叫人一瞧见就很想要靠上去试一试,只林诗音是大家闺秀,自小行走坐卧皆有章法,绝不会在陌生人面前歪着,因此

  这想法只是在她心里打了个转儿。

  秦蔻又命令楚留香:“阿楚哥,快去拿点果汁来,甜一点。”

  楚留香摸摸鼻子,无奈道:“遵命,我的秦姑娘哟。”

  然后就带着他的轻松熊傣式筒裙平移走了——秦蔻看了一眼,觉得很像新加坡航空的空姐走路……

  饮料很快就来,是秦蔻从河马先生定外卖送来的果汁,倒在玻璃杯子里,塞给林诗音,说:“这是草莓汁。”

  林诗音垂下头,喝了一口。

  酸酸的、甜甜的,带着馥郁的果味、质感不似水,而是略有些浓稠,里头有小块小块的果肉……草莓林诗音也吃过,是以前表哥从外头带回来的,酸得很、吃个有趣而已,不是很好的东西,怎地这草莓汁竟如此馥郁芬芳……?

  她所不知道的是,古代民间所称的草莓,与现代所说的草莓,完全不是一回事儿。野草莓在中国存在的历史倒是上千年了,有的地方管它叫“刺坨儿”,红红小小的,而现代人所说的草莓,则是自欧洲引进、又经过无数次改良得到的。

  甜味,能很好的安定心神,身边这二位,也在尽可能地散发着善意,林诗音喝着草莓汁,很快镇定下来。

  秦蔻说:“我是秦蔻,这位是楚留香。”

  都是没听过的名字。

  林诗音道:“小女林诗音。”

  秦蔻刚拿起杯子,准备喝口水,听见她的名字之后,瞬间呛住,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楚留香眼疾手快,伸出手帮她拍拍背。

  林诗音……

  这名字还真是如雷贯耳,即便是没怎么看过武侠小说的,只要生于九十年代,像秦蔻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基本上不可能有人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著名的引发江湖腥风血雨的龙林李大三角!

  这个腥风血雨,并不单单指的是他们所在的宇宙、他们所在的江湖。

  在现代,这个话题一提起来,那就妥妥地要吵架,所引发的腥风血雨,不在论坛里盖几座几百层的高楼,楼里都是密密麻麻的论据论点论证以及单纯骂街……那都不算完。

  秦蔻不是武侠粉,也没看过原著,但是架不住这段故事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简而言之就是

  一个究极大圣父在面对爱情与友情两难的情况之下做了个能把他爹妈给气活过来的睿智决定——那就是自己退出,“成全”表妹和兄弟。

  林诗音知道他的想法么?这……其实答案显而易见,她就算把脑袋想破了,也绝对想不到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女孩子的教育,与男孩子的教育,本身就是完全不同的。即便是现代,即便女孩子已经能够走出家门的时候,也依旧有着一个巨大而无处不在的声音,阴魂不散地喊叫:女人最大的幸福就是遇到一个好男人、有一个好婚姻……balabalabala……

  这种暗示是无处不在且潜移默化的,比方说秦蔻现在想起来自己初高中的时候,就觉得自己脑子有坑,那时候就觉得谈恋爱真的要一心一意、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啊之类的,天天把永远爱我、永远爱你之类的话挂到嘴边,后来发现……天!好尴尬!

  这就是至死不渝的爱情小说看多了……

  她今年二十七,其实也很喜欢偶尔去看看那种酸爽无比的狗血言情小说,一边骂一边欲罢不能,但那是消遣,现实生活中不搞那种事在小说里过过瘾、刺激一下而已,看过就算完,但是十几岁的小女孩看过之后当真,那就真的得靠家庭教育掰正了。

  但可惜的是,很多家庭对女孩子的要求只有两种:大学毕业之前,不准谈恋爱,谈了就是不害臊,大学毕业之后,最好马上把自己嫁出去,不然就是不孝,严重缺乏这个方面的教育。

  这就导致绝大多数女孩子对男人的认知是极其失真的……男人女人都是人,一个人想要认知真实的人性,那就必须要见过世间百态,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才行,也就是说,十八九岁的女孩子,懵懵懂懂的、对世间的一切抱有善意,没有对人性的想象,傻白甜傻白甜的,太正常不过了。

  就是现代,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子能想到自己男朋友要把自己送人么?反正换位思考,秦蔻觉得自己年轻的时候是绝对想象不到这个可能性。

  古代女孩子……尤其是向林诗音这样的大家闺秀,她根本连男人都没见过几个,怎么可能清楚男人的那种“手足和老婆我要哪一个”的纠结心态?

  那龙啸云知不知道呢……?

  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假如

  他对李寻欢的行为心知肚明的话,那这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假如他是真的不知道这事儿的前因后果,莫名其妙地被砸了这么一个天大的人情,迟早要变态的。

  所以李寻欢的天才脑瓜里到底是怎么想出这个“两全其美”的办法的……太天才了……

  秦蔻偷偷看了一眼林诗音。

  她梳得还是未婚少女的发式,想来还不曾嫁给龙啸云,在看她的脸上,还有已干的泪痕、神色也泪恹恹的,好似刚刚才伤心过一场,难道……?

  林诗音迟疑着问:“难道……二位认得我?”

  认得李寻欢是寻常的,认得她……?她平日里不喜爱出门,在江湖上亦没有什么名气,怎么会有人认得她,而且这反应瞧起来还很大,亦不像是只听说过她名字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