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醒在狼人之夜 第56章

作者:溫奶茶 标签: 奇幻魔幻 西幻 玄幻仙侠

  四周一片摸不到出口的浓绿,她们似乎降落在河岸的森林。莳萝气喘吁吁,努力适应着恢复正常的身体,手上被石头划破的伤口开始渗血。

  在领域内,她身体如此之轻,就连呼吸也显得多余;领域一消失,她一下从天堂跌入人间,原来凡人的身体是如此沉重。

  【莳萝,妳这个疯子,哪有人这样使用神的力量?!】月桂既害怕又惊叹

  莳萝想反驳,却听到树叶沙沙,像是有什么东西急速逼近自己。

  都做到这种地步了,那只狼人还没死透吗?莳萝咬牙,她搜索附近所有可能的武器。

  一道黑影迅速扑面而来,少女猝不及防,差点没忍住尖叫,她拿起树枝一言不和就要捅下去。

  “莳萝!”

  深褐色的毛发,琥珀色的眼瞳,温顺弱小的狼人垂下脑袋。

  穆夏。

  莳萝害怕地回想那塔楼的高度。他该不会是直接跳下来吧?她不是叫他在原地等了!

  少女还不及查看对方的伤势,就被狼人大掌一按,按入柔软的皮毛。

  “嘘,来了。”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那沙哑的声音阴魂不散:

  “啊阿,可真够痛的,小姑娘,妳还真不怕死啊,”

  银狼漫不禁心,声音有些飘忽,似乎离他们还有段距离。:

  “记得我的山羊很喜欢妳呢,当时我不是为妳指路了吗?其实月女巫不属于我眷养的羊群,如果妳留在影丘,去和那位黑女巫作伴,那我也不需要费那么大劲了,月女巫还是和以前一样难缠啊。”

  年轻的狼人虚弱道:“西里斯。”

  西里斯,伪装成贵族的狼,也是只有教会的银弹才能杀死的狼王。

  作者有话说:

  莳萝:什么破运气,真遇上狼王了□□

  PS:丧尸围城+隐藏狼王= SSS副本。

第六十九章 甜美女巫

  ◎这是一只巧克力色的狼。◎

  自逃出琼斯镇的假狼窝后, 莳萝抱着命运玩不死她的乐观想法,认为再倒霉不过就遇上一次真狼……然后她就遇到了狼群。

  拒绝莫非定律的莳萝不信邪,她想过再倒霉不过就撞上狼人, 然后……就是现在,她遇上了传说中的狼王。

  是的, 从狼窝到狼群再到最后的狼王, 而她现在唯一的同伴还是一只受伤的小狼。

  莳萝严正认为应该将〔女神的期待EX〕改成〔狼界木天蓼EX〕, 她就想问女神,期待分那么多种,怎么老是和狼挂勾呢?所以女神妈妈到底想要几件狼皮大衣?

  死忠月精灵不服气替女神护航:【女神这是对妳期待有加!凡人想求还求不来呢!莳萝,妳有点骨气就要给女神争取一整柜子的皮草大衣!黑白红分四季穿!】

  那我免邮资送你好不!月女巫在心底翻白眼。

  吐槽归吐槽,少女稍稍舒缓了下心情,话说她自己现在就埋在柔软的狼皮草。

  穆夏正试图用自己的味道掩盖她的行踪, 毕竟狼王对一只受伤的小狼毫无兴趣, 一只用蹄子踹了他一脸的小羊更能引起狼王的食欲。

  莳萝也努力控制呼吸,既可能放缓心跳,她现在毫无战斗能力, 绝不能拖累已经受伤的穆夏。

  小女巫试图分神, 索性尽可能感受手下奇异的触感,毕竟这可是此生第一次也可能是最一次拥有狼皮草的体验了。反正随时都要死了,至少让她达成一个人类前所未有的成就:撸狼毛。

  莳萝毫不客气上下其手, 顺边检查看看有没有银镜扎出的伤口, 现在这种时候不能让穆夏的伤势更重。

  没有丝毫冷酷的白霜、也非诅咒的黑,更不见半点腥红的血色,眼前的狼不在她所有认知范围, 修长颈部的毛发丝滑柔亮, 蓬松的尾巴轻轻勾住她的脚, 浓郁饱满的褐色充盈着一种像是烘焙过的温暖。

  少女不由自主将整张脸埋入其中,甚至可以听见在这层厚实的狼皮草下包裹着一颗咚咚跳动的人类心脏。

  莳萝试图不要胡思乱想,但是她老毛病控制不住啊,一只散发着甜美气息的魔物,这完全不在教科书范围……

  这是一只巧克力色的狼。

  莳萝震惊了一两秒,就暗暗下了结论。也许这也是穆夏难以启齿的小秘密之一。

  这只狼不仅甜美,还很幼小,那只把他打得满地找牙的狼王声音时远时近,月桂吓得不敢出声,莳萝挥手将大白鹅赶上天,嘱咐牠暂时不准落地。

  “那时候妳还替我的山羊看病呢。好姑娘,其实我早该杀掉妳的,但我发现妳是一个月女巫,我承认我犹豫了。事实上,我对妳们这些森林守护者一直保持敬意呢。”

  西里斯的声音清晰不少,听不太出之前那种难听诡异的沙哑,就像缓慢沉淀的美酒,甚至可以听出一种温润清朗的男人语气,还是贵族惯用的腔调。

  他正在恢复人形。

  莳萝心中微微一定,银镜并非没有效果,虽然没能杀死狼王,但肯定让他受了伤。

  “我曾经差点被一个月女巫杀死,和这次不太一样,她是真的差点把我的脑袋砍下来。”

  西里斯发出一声近乎满足的叹息,又或是痛苦的呻/吟,伤口里的银碎片会让他疼痛难耐,不得已只能退去一身毛皮变回人身,徒手挖出伤口里的镜片。

  “我以为是只无害漂亮的金丝猫,结果是一只凶狠的狮子。”

  他悲伤地叹气:

  “她走后,我想念她,想念得不吃不喝,这想必就是人类所说的爱情吧。”

  无论那位可怜的月女巫是谁,莳萝都对她生出一种奇妙的亲近感和同情。

  狼人都喜欢这样玩吗?想念得不吃不喝?与其说是不舍心上人离开,更像是想吃的美食跑了,所以食欲不振。

  如果连狼王都有这样的三观,那莳萝对穆夏已经毫无以前的怨气和防备,相比下,这只小狼可爱太多了。

  西里斯还在继续胡说八道:“其实打斗根本毫无意义,月女巫和我们狼人很像,妳们每一只都是披着无害羊皮的凶兽,只是妳们伪装成人类伪装得比较好而已。”

  他循循善诱:“我们和女巫一样都想找回古法和旧礼喔,就是以前那种人类自己把自己圈在一个又一个部落,只要按时上缴祭品就饶过他们一命。快乐的牧羊生活,多么令人坏念的老时光,直到妳们女巫教导那些人类知性和杀死狼的方法,结果狼跑光了,他们就把银剑转向妳们。”

  莳萝可以感觉到穆夏的紧绷,琥珀色的眼瞳纯澄明亮,深褐色的毛发像融化的巧克力,他用长长的吻部蹭了蹭自己,就像自家的狗狗努力想吸引自己注意,不被外面的狼妈妈骗出去。

  不过他多虑了,莳萝对西里斯这种花招已经有免疫性。丰饶富足的峻丽河盛满美酒和金币,同样也盛产虚华和谎言,先是奥雅、那些贵族,现在还有一个西里斯,这里无论人类和野兽都是把舌头泡在蜜酒罐里长大的。

  “我从没打算杀光人类,甚至还会试着保护他们,确保人类能世代繁衍下去,这不就和你们养羊和养猪是一样的道理吗?凭什么我们就是邪恶?所谓的正义只是弱者愚弄强者的保命之计,如果妳们女巫不要多管闲事去教导人类知性,他们本来可以活得像小羊一样无知快乐,不用每天担心受怕。”

  西里斯不急不缓:

  “所以妳为什么还不快点踹掉那只坡脚狗?我对月女巫很有好感,妳可以代表月女巫和我合作,我们一起反击人类,争回森林的地盘不是很好吗?”

  莳萝心头一紧,他知道他们在哪!

  “他打不赢我,不是因为太弱小,是因为他维持人形太久,以为这样就可以自欺欺人一辈子。也许吧,之前他装着那副骑士样,拿着那把银剑也许真得可以要了我的命,我没时间和他耗直接跑了,没想到他既然蠢到变回狼形追上我,哈哈,只要一从人类变回狼形就虚弱得不堪一击,而且接下来……”

  西里斯不怀好意地停顿一下:“他会很饿。”

  “一只饥饿愚蠢的狼和一位脑袋清楚的贵族绅士,我希望妳的智慧如同妳所信奉的明月一样明亮。”

  不愧是狼王,就连月精灵被他说得都快绝望了:【莳萝妳还有什么办法吗?就像刚才银镜那招,有什么法子管他的快出吧!就快天亮了!我怕睡下去就再也见不到妳了,我可不要和克洛伊一样守寡!】

  守个鬼寡啊。莳萝差点没忍住,这下半分紧张感都没了。

  莳萝可以感觉自己依靠的身子越发紧绷,褐狼不动声色地收回那条毛茸茸尾巴,画出了一条无形的界线,似乎默认了西里斯的说词。

  但即使这样,你还是来了。

  少女从雄厚的皮毛下伸出右手,那是好几块碎银,上面没有沾染半分血迹,依然纯净无瑕,似乎是银镜碎落的结晶,又像是银白盔甲抖落的霜雪。

  莳萝可以想象少年七手八脚甩掉盔甲的束缚,以及褐色的小狼从高塔一跃而下,踩在满地银光闪闪的碎片上。

  是的,不一样,穆夏不一样。

  脚步声越来越近,灼金色的眼眸蓄势待发,背脊竖毛,狼人微微起身,但身上的少女却不肯放手。

  莳萝有预感,只要她一放开,穆夏绝对会抱着玉石俱焚的心态冲向西里斯,死命捉住对方给她逃跑的时间。

  只能这样了。

  她的狼骑士不忘收起爪牙,用柔软的肉垫压下她的肩膀,就要挣脱她的束缚。

  “西里斯,你说得也许都没错,但你知道吗?最早的女巫正是那些被进献给狼人的祭品。”

  女巫原本不是女巫,她们只是普通的女人,是妻子,是女儿、是奴隶,更是最底层的猎物,

  平息海啸的祭品成了海女巫,因瘟疫被放逐山林的奴隶成了绿仙女,送给狼人森林的羔羊成了月女巫。

  是女神们赐予这些猎物力量,让她们得以对狩猎者反击,而她们也不忘将这些知识带回给其他更弱小的同类;就像种下一颗种子,从最底层的土壤开始滋润,知识因此扩散,人类因而繁荣,才有现在的维托克伐诺大陆,一个美丽又残忍的世界。

  “所以,现在我赐予你反击的力量,穆夏。”

  月女巫挤破手上的伤口,芬芳的鲜血让狼的梭瞳一利。

  月精灵察觉到魔力的波动,不敢置信:

  【使魔契约?】

  作者有话说:

  女主负责buff,小狼负责甜美

第七十章 英雄女巫

  ◎深深的羞愧?◎

  凝结了一晚的晨露在叶隙间渐渐蒸发, 在一望无尽的树海中,气味就彷佛躲藏林间的小鱼,敏锐的狼鼻子轻易就瞥见一丝踪影

  西里斯漫不经心地嗅着那若有似无的香气──血的气味。

  他罕见有些犹豫, 当然不是为了那只无路可逃的小羊,而是因为另一头狼

  那只叫做穆夏的狗崽子的确不堪一击, 但西里斯却记得很清楚, 对方浑身负着银甲、光辉璀璨的骑士之姿, 就像黑夜中闪过一道惊雷,打得他猝不及防。

  有那么一瞬间,西里斯以为自己被教会发现了,他顾忌着银弹的危险,下意识就要逃,但没想到对方下一秒就变身追了上来。

  那是一只狼, 一只穿着银甲的狼!这就像剃光毛的小羊快乐地在烧烫的铁板上跳舞, 仅仅皮肤的接触都会发出灼烧般的剧痛,哪怕生命力强大的狼王也不敢这样玩,西里斯活了那么久, 从未见过如此奇葩的事。

  而后和对方打斗的过程中, 西里斯更懵了,这狗崽子就连气味也很奇怪。

  对狼人来说,同类的味道就像屎尿一样骚臭, 而其他动物就更无聊了, 千篇一律的腥气。

  但人类不一样,他们有各种气味,胖嘟嘟的贵族老爷闻起来像开封的葡萄酒桶;娇生惯养的贵妇人是各种香料杂烩;最美味的自然还是少女和孩童, 纯粹得像新鲜的牛奶、鲜活的小鱼。

  所以你问狼人为什么要吃人?这就和人类明明可以吃蔬果和昆虫, 却还是贪图美味去眷养和屠宰动物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