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灵法师有话要说 第15章

作者:若昂的星星 标签: 情有独钟 异世大陆 西幻 玄幻仙侠

  她曾经和数名贵妇人接触过,给她发了通缉令的阿尔塔雷斯夫人和薇薇安殿下就是典型的贵妇人。

  “上流社会通行的通用语字体有三种。一种被称为‘领主字体’,一般由男性领主使用。一种被称为‘贵妇人字体’,一般由贵妇人使用。还有一种被称为‘魔法字体’,由魔法师使用。由于魔法师除了通用语写作之外,日常还会书写大量的上古语、精灵语、变格上古语和龙语内容,因此魔法字体和其他两种字体有很大的差别。”

  “而骑士阶层最常使用的书写字体,就是‘贵妇人字体’。”

  格维尔有些惊讶:“我……我并没有设定过这方面的内容。”

  因为骑士生活不是游戏的主要内容,他没有给骑士做过这么详细的设定。

  玩家日常接触的信件和文书都会被系统自动翻译成各种星际语言,最多只是附注一下:由通用语写成的信件、撒着香水的信件、字迹模糊的信件……

  看来这是世界自己生成的设定。

  珞珈得意地看了他一眼:“看来创世神也不是全知全能的嘛。”

  格维尔心服口服:“不过,为什么骑士会使用‘贵妇人字体’?不是使用‘领主字体’才更合理吗?”

  珞珈耸了耸肩:“因为骑士是贵妇人的学生嘛。”

  “骑士和我们魔法师一样,似贵族而非贵族。我们魔法师除了通用语之外,还需要学习上古语、精灵语和变格上古语,才能使用许多强大的魔法,因此读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门重要的课程,由老师亲自教授。但骑士们和我们不一样,读写并不是他们必须掌握的内容,一名合格的骑士只要勇猛善战就好了,读书写字只是锦上添花。”

  “一位来自传统骑士家庭的骑士,在十几岁时,会被送去领主的城堡里充当骑士侍从,接受骑士教育,直到他成长为一个足以被授勋的正式骑士。领主和城堡里的正式骑士们会教他如何骑马,如何使用长矛,如何用剑,如何驱使猎鹰和猎狗,偶尔还会带他一起作战。而城堡的女主人则会教他读书写字,接受文学、礼仪、音乐方面的熏陶,为他日后进入宫廷做准备。”

  “因此,一个曾经在城堡里当过骑士侍从的正式骑士,他的书写方式和贵妇人是一样的。”

  珞珈用手指在“弗雷德.罗德尼”这几个字上轻轻勾画:“这个名字,在贵妇人字体里应该写成这样。”

  比现在的字体更花哨,更华美,没有这么整齐、规整、容易辨认。

  贵族们的字体以美观为主,不需要考虑是否易于辨认。只有以书写为生的职业抄写员才会把自己的字写得规规矩矩,好让人一眼看清写了什么。

  “由此可见,这位罗德尼骑士,并没有在城堡里渡过他的骑士侍从时期。”

  珞珈轻轻地翻开日记的第一页:“虽然只要得到了授勋就可以被称为骑士,但相比于在城堡里接受过正式教育的骑士而言,直接得到授勋的骑士更像是野路子,也不容易被人接受。”

  就像她虽然也是个魔法师,别的魔法师能做到的事情她都能做,但她不是从大陆上那几所声名在外的魔法学院毕业的,也没有在魔法协会正式登记过,虽然普通人一样把她当作“法师大人”来尊敬,但她领不到魔法协会的年金,也无法进入宫廷。

  日记的第一页,写着:“杜佛先生送给我这本日记,庆祝我终于能够光荣地拿起长剑,为帝国而战。他称呼我为‘大家的骄傲’、‘一位真正的骑士’。可我自己知道,我并不是一名真正的骑士。我有自己的战马、自己的盔甲、自己的长矛,可我和其他骑士格格不入,因为除此之外,我什么都没有。”

  珞珈目光一凝。

  杜佛先生。

  果然,弗雷德.罗德尼和乞丐王关系匪浅。

  她继续往下翻去。

第15章 骑士之爱

  “3月16日,天气晴,我被编入了中央军第三旅第七营,和我一同入营的是六名年轻骑士,其中两名还带着自己的骑士侍从,负责帮他们穿脱盔甲,在战斗中递上长矛。他们是公爵和侯爵的儿子。第七营管理官拒绝让他们带着侍从入营,因为这会在同期入营的骑士之间造成差异和攀比。于是他们给我们每人送了一名骑士侍从,以弥补差异。我的侍从名叫威尔。六名同期骑士的名字记录如下,防止遗忘:尤金斯,强尼,巴泽尔,陶德,安东尼,戴维。尤金斯是克劳斯通公爵的次子,强尼是达内尔侯爵的次子。他们之间似乎有着某种亲戚关系。”

  “3月13日,开始训练。伊露娜女神呀!这些骑士老爷到底有没有真正骑在马背上过?他们骑马的速度比蜗牛还慢,挥舞长矛的力气比螳螂还小!仅仅一个上午,我就已经厌倦了用长矛不停地将他们从马背上击落。他们比十岁的小孩子更加不堪一击!”

  “3月21日,他们开始称呼我为百年一遇的无敌骑士。我建议他们每天进行八小时以上的骑术训练。”

  “3月29日,他们开始谈论自己爱慕的贵妇人。尤金斯爱慕杜巴仑夫人,强尼爱慕薇薇安殿下,巴泽尔和陶德共同爱慕克莉丝小姐,安东尼和戴维暂时没有爱慕的对象。巴泽尔和强尼为了薇薇安殿下和克莉丝小姐谁更美丽争吵了起来,最终演变成了剑术决斗,生死无论。陶德为此贡献出了他的长剑。他的剑是我们当中最锋利的,据说是一件传家宝,平时碰都不让我们碰。这太荒唐了,我叫来了管理官。管理官制止了这场决斗,理由是他爱慕的科里亚夫人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若要形容我此时的心情,恐怕不得不用上一些下等人的粗鄙之语了。接受骑士授勋的时候,我已经决定向过去的生活道别。因此,我无法准确地描述此刻的心情。”

  “6月3日,我们溜出营地,去附近的镇上喝酒。他们的酒量太差了,我向老板赔偿了损坏的桌椅和地板。明天必须让他们把钱还给我。”

  “6月22日,威尔告诉我,薇薇安殿下是尤金斯的表姐。既然如此,强尼为什么不向薇薇安殿下求婚呢?他和尤金斯的关系明明那么好。威尔说,强尼爱慕薇薇安殿下,但不打算向她求婚。难道他打算和她偷情吗?这可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威尔说强尼也不打算和薇薇安殿下偷情。他爱她,但既不打算向她求婚,也不打算和她偷情。威尔说,这就是骑士之爱。我不理解。”

  “5月13日,他们知道了我的身世。我叫弗雷德.罗德尼,弗雷德是我的名字,罗德尼不是我的姓氏,而是为我授勋的那位骑士的姓氏。我是个私生子,我没有姓。他们认为我的父亲是一位有妇之夫,因此不能和我的母亲结婚。不是的 ,我的父母是一对年轻的恋人,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的结合得到了双方家庭的祝福,就像所有幸福的夫妻一样。他们之所以没有结婚,是因为支付不起领主要求的结婚税。他们在攒够结婚税之前死了,所以我永永远远地成为了私生子。我的同期骑士们无法理解为什么我的父母生活在一起却不结婚,就像我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爱慕一位女士,却既不想和她偷情,也不想和她结婚一样。”

  “6月9日,我们得到了一整天的休息日。尤金斯带我参加芭芭拉夫人举办的宴会,他说我应该给自己找一位爱慕的贵妇人。这样以后当其他骑士谈论起他们的心上人的时候,我就可以声称自己的心上人才是最美丽的,并为此和他们决斗。如果我实在找不到爱慕的人选的话,他可以把他的未婚妻介绍给我。我拒绝了。”

  “3月11日,尤金斯给我们看了他未婚妻的画像。安东尼立刻爱慕上了画像里的人,并宣布她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尤金斯看起来很满意。我无法评价这件事情。”

  “3月26日,戴维爱慕上了强尼的母亲。这群骑士到底他/妈的有什么毛病?”

  “8月6日,终于知道尤金斯头盔上那几根羽毛是什么了。那是朱鹮的羽毛,朱鹮是尤金斯的家族徽章。是的,我抓着那几根毛把尤金斯从地上拽起来,他吼道:‘以朱鹮之名啊,把你的脏手从我祖先的象征上拿开!’我以为他把祖先的某个部位镶嵌在了头盔上,吓得立刻松开了手。尤金斯的鼻子狠狠地砸在了地上,整个下午都不得不仰着头说话。”

  “8月13日,我们七个人和第四营的骑士发生了一场混战,起因是第四营的某位骑士称呼强尼为‘斯宾塞先生’而不是‘斯宾塞阁下’,此举严重损害了强尼的尊严。我到底为什么要为了这种无聊的理由和人开战?还因此被管理官罚去食堂削土豆?话说我是怎么称呼强尼的来着,‘软蛋强尼,把你的长矛捡起来!’?”

  “8月19日,杜佛先生写信过来,询问我的近况。我回信告诉他一切都好。写信的时候被安东尼发现了,他以为我在给家乡的情人写信,抢了过去在所有人面前大声朗读。发现收信人是个男人之后他吓坏了,磕磕绊绊地说,如果我想找一位男子当心上人的话,可以考虑他的兄长,他的兄长是金顶之城有名的美男子,无数男男女女都拜倒在他的身/下。我让他滚回去操自己。”

  “8月20日,给杜佛先生寄去了回信,随信寄去的还有手头所有的金币。尤金斯他们帮我收集了一些大家穿不完的衣服,一起寄回去了。我没有刻意向他们隐瞒我在父母去世之后被乞丐收养的过去。或许我曾经以此为耻,拼命想要成为一名荣誉的、体面的骑士,和这段过去一刀两断。但人是由过去组成的。我无法抹杀这段过去,无法抹杀身为乞丐的我。如果我无法接受自己曾经是一名乞丐,那么,我也无法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当然,我永远、永远不会为了证明某位贵妇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而和他人决斗。永远。”

  “8月21日,见到了尤金斯的未婚妻本人。她很美丽,仅此而已。”

  “9月6日,训练结束后,管理官告诉我们,帝国南部边境发生了骚乱,我们所在的中央军第三旅将要被派往南方。管理官走后,大家开始兴致勃勃地讨论起将要发生的战争。尤金斯要把胜利献给杜巴仑夫人,其他人纷纷附和,要以英勇无畏的战斗维护心上人的荣誉。他们问我打算把胜利献给谁,我说我只想活着回来。”

  “9月15日,离开了营地,向南方出发。尤金斯的未婚妻也来了,原来她毕业于皇家大学医学院,是随军的军医。我们叫她阿曼达医生。”

  “10月6日,抵达战场。天气渐渐冷了下来。”

  “10月6日,威尔死了。”

  “10月8日,阿曼达医生说,威尔的死亡迅速而安详,没有任何痛苦。她在战场上见过许多比这痛苦一千倍、一万倍的死法,有时候她不得不亲手加速他们的死亡,以减轻他们的痛苦。”

  “10月13日,强尼死了,死得非常痛苦。阿曼达医生为他进行了截肢手术,仍然没能保住他的生命。敌人在箭头涂抹了粪便,粪便会造成伤口感染。”

  “10月20日,敌人向营地的水井投放了死去的老鼠,引发了疫病。尤金斯染上了疫病。他无法接受自己上了战场却没有死于刀剑而是死于病榻,要写信给克劳斯通公爵和公爵夫人,让他们派一个魔法师来给自己治病。普通的医生对疫病束手无策,魔法师的魔药却能药到病除。他没能等到神奇的魔药。魔法师是不能干预人类的战争的。”

  “10月22日,尤金斯死了。疫病可以通过尸体传染,因病而死的尸体必须当场焚烧。阿曼达医生亲手点燃了火堆。”

  “10月30日,阿曼达医生死于疫病。我点燃了火堆。”

  “11月2日,我似乎明白了何为骑士之爱。我爱阿曼达医生。即使我已经无法向她求婚,也无法和她偷情,我依然爱她。那个北区的小乞丐,终于也成为了一名骑士。”

  “11月6日,我抵达了温亚德。我们将发起反攻。”

  日记到此为止。

  珞珈合上了日记本。

  格维尔问她:“看完了吗?看完了就回城去找乞丐王吧。”

  珞珈点了点头:“走。”

  她在地上画了一个魔法阵,直接出现在了乞丐王的院子里。

  院子里的人被突然出现的人吓了一跳,看清楚是今天来过的魔法师之后,不感兴趣地转过了头。

  魔法师,不稀奇,大街上到处都是。

  珞珈走进乞丐王所在的房间,将装着日记本的木盒子递给他:“我帮你献过了花。这是弗雷德.罗德尼骑士的遗物,一并帮你拿回来了。”

  乞丐王接过木盒,打开之后有些惊讶:“他居然保留着这本日记。”

  珞珈已经知道这本日记就是乞丐王送给弗雷德.罗德尼的了,因此说:“这是他唯一的遗物。”

  乞丐王轻轻地抚摸着日记的封面,没有翻开:“我第一次见到弗雷德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一个孤儿了。无父无母的孩子,想要在金顶之城活下去,要么当乞丐,要么当小偷,要么两者都当。弗雷德却拒绝接受任何人的施舍,也不肯偷窃属于他人的财物。那个时候,他已经有了骑士看重荣誉的特质。我收养他之后,没有让他和其他孩子一起出去乞讨,而是送他去读书,让他练习剑术和骑术。其他人对此很不满,认为我过于偏心他了。于是我告诉他们,这个孩子将会是我们所有人的骄傲。果然,他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骑士。可是,被乞丐收养的经历,却让他的名誉蒙上了一层阴影。有些人觉得,他这样的人,不配成为一名骑士。”

  乞丐王抬头看着珞珈:“你觉得,他是到底是一名乞丐,还是一名真正的骑士?”

  珞珈想了想:“被乞丐收养是他无法磨灭的过去。他曾经是一名乞丐,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但后来,他也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勇敢而荣耀的骑士。”

  “曾经当过乞丐,不会影响弗雷德日后的勇敢与荣耀。他既是一名乞丐,也是一名骑士。”

第16章 有失诚信

  乞丐王微微一笑,看起来对这个答案很满意:“是的,他既是我们的小弗雷德,又是英勇无畏的罗德尼骑士。”

  “魔法师,你帮了我一个大忙。作为回报,我也会为你做一件事情。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珞珈点头:“我想要打听一些消息,是关于阿利克夏子爵阁下的。”

  乞丐王说:“我对这位子爵阁下的了解不多,恐怕不能提供给你想要的信息。不过,你可以去中央广场附近的凯蒂酒馆里找一个叫索尔.莫雷的人,他对金顶之城的一切事情都了如指掌。见到他之后,就说是杜佛先生让你来的,他就会对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珞珈道:“多谢。”

  乞丐王说:“不必谢我,我们这是互帮互助。”

  离开乞丐王的住所后,珞珈找到最初给她指路的那名乞丐,数出几枚金币,放在了他面前的帽子里。

  “我活着出来了,”她说:“按照约定,我来结尾款。”

  她自言自语:“希望我的雇主也能像我一样有契约精神,结尾款的时候痛快点,不要磨磨唧唧的。”

  金顶之城有四个风格迥异的城区,正中心就是中央广场,广场上修建着皇帝的雕像。周边则坐落着许多集市、商铺和银行,是名副其实的中心地带。

  珞珈牵着骡子来到了中央广场,向路人打听“凯蒂酒馆”的位置。

  中央广场也有一个快速移动的路标,不过由于广场位于城市中心地带,没有河流流经,也无法修建亡灵渡口,因此中央广场的路标终于是格维尔设计的普通贴图了。

  格维尔指着那个木制的路标热泪盈眶:“看到没有,这才是我设计的路标!那个什么亡灵渡口才不是我设计的!”

  珞珈敷衍道:“嗯,嗯,知道了知道了。”

  凯蒂酒馆在中央广场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里,门庭狭小,光线昏暗,空气中弥漫着热腾腾的食物香气。

  珞珈摸了摸肚子:“我有点饿了。”

  她这一整天跑前跑后,只在早上吃了点东西,早该饿了。

  其实像她这种亡灵法师就算不吃饭也不会饿死,但挨饿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格维尔看看天又看看地:“正好这里有家酒馆,饿了就买点东西吃吧。”

  珞珈狐疑地看着他,若有所思:“所以,这个任务和吃东西有关?”

  格维尔一摊手:“这可不是我给你剧透的。”

  珞珈走进凯蒂酒馆,在人群中寻找索尔.莫雷。

  她不认识索尔.莫雷,但格维尔认识。

  “在那儿,”格维尔指着角落里的一个男人说:“就是他。”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秃顶,穿着黄褐色的衣服,脚上的鞋子破破烂烂。

  他的面前摆着一个空空如也的马克杯,显然已经喝完了自己的那杯啤酒。

  至于他为什么喝完了酒却既不续杯也不离开,珞珈凭借自己的经验推测——要么是离开了酒馆就没地方去,要么是根本就没有钱结账。

  将心比心,她把自己代入了一下这个场景,心中不由泛起一阵同情。

  唉,都是穷闹的。

  “你已经不穷了好嘛,”格维尔拆穿她:“你老师给的一百金币,还有阿利克夏子爵家两个傻儿子给的定金,你现在钱包里有一千多金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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