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千娇百媚 第21章

作者:慕吱 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现代言情

  他大咧咧地张着腿,坐姿慵懒,语气很淡:“您说呢?”

  “怎么还问我了,我又不是法官,可以左右你俩谁对谁错。”

  陆程安极为淡漠的扯了下嘴角,“我什么时候败诉过。”

  陆开棠笑着骂他这么傲,但心底又是赞成的。

  他确实是有傲的资本的。

  谈完正事,陆开棠问他:“未婚妻是怎么回事?”

  陆程安眉梢松动,还没来得及开口,陆开棠又指着他说:“少找理由搪塞我,整个检察院都传遍了你有未婚妻的事儿了,怎么着,还准备瞒着我?还是说不把我当四伯了?”

  “没准备瞒着你。”他说。

  “那老实交代,谁家的姑娘。”

  陆程安语气闲散:“还能是谁家的姑娘。”

  陆开棠不以为意:“这我哪儿能猜得出来?”

  他没什么情绪地笑了下。

  陆开棠的心颤了下,小心翼翼地问:“该不会是……季家那丫头吧?”

  “除了她还能是谁。”陆程安把玩着手里的手机,一副不愿多谈的样子,“行了,四伯,到时候我带她回家,您别忘了给她红包。”

  “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最近。”

  “回那边了么?”

  “不清楚。”

  陆开棠:“你俩啥时候在一起的呢?”

  “八字还没一撇。”

  “八字就俩撇。”陆开棠瞪他,“都未婚妻了。”

  陆程安薄淡一笑:“那不是情|趣呢么。”

  陆程安自从穿上制服之后,就鲜少有情绪外露的时候了,成熟内敛,被旁人打趣也不过是浅淡的笑一下。导致陆开棠似乎都忘了,陆程安当初是家里最令人头疼的小辈,顽劣乖张,一肚子坏水儿。

  陆开棠试探道:“真定下来了?”

  “她我不知道,反正我这儿,早定下来了。”陆程安坦白道。

  陆开棠点头:“反正季家那丫头我挺喜欢的,你到时候带回家提早和我说一声,我给她准备个红包,保准比给徐礼那浑小子的要多。”

  陆程安眼梢一挑:“那您得说话算话。”

  离开检察院之后,陆程安手机响起。

  他打开看。

  未婚妻:【手术顺利。】

  ·

  朝夕对这一切是全然无知的。

  她每天的日常简单到像是在复刻昨日一样,简单,又忙碌。

  她朋友不多,不需要为了维系人际关系参加约会。

  江渔最近接了个综艺,公司希望把她往影视圈靠靠,毕竟她也不能一辈子都走秀。人都会老去,浪潮拍打,二十岁时为了三十岁时的谋生而努力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她话少性冷,只每次离开南城时和朝夕交代一句自己的去向便没有后续了。

  八月中旬,南大开学,江烟垂头丧气地上学去了。

  好在江烟朋友圈更新的勤,有时候朝夕无聊刷朋友圈的时候,一次能刷到五六条她的朋友圈。

  内容杂且乱,吐槽课太多,食堂的菜不好吃,阿姨似乎有手颤症,永远都挤不上的校车,以及永远都遇不到帅哥的学校。

  陆许泽会在下面评论:我难道不是帅哥?眼睛不用的话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

  朝夕轻哂,觉得这两个人实在是有趣。

  或许是因为年轻吧。

  顾忌担忧的事情顶破天也不过是生活中的琐碎,会因为课太多而发出“今天都不会好起来”的感慨,会因为食堂的菜难吃而产生“我今天可真是哪哪儿都不顺”的想法,因为遇不到帅哥所以就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了”。

  即便出了学校,也不过是为了衣食住行而烦恼。

  医院里的生死与他们相隔甚远。

  朝夕五岁那年遭遇绑架,侥幸得救;十八岁那年离国求学,二十五岁失去最亲爱的奶奶。她虽然出生在季家,但是一路并不顺坦。

  她总认为江烟这样乐观单纯是因为年轻,可她在二十岁的时候,思考的是课题和论文,想着和实验室的小白鼠斗智斗勇,对着电脑熬夜看各种手术。

  和年不年轻也没什么关系,只不过每个人思考的东西不同罢了。

  像江烟那样无忧无虑地活着,很好;

  像她这样在为旁人争生死地活着,也很好。

  朝夕给江烟的朋友圈点了个赞,随即下楼去自动售卖机上买咖啡。

  咖啡掉下来,她弯腰准备去拿的时候,手机响起。

  是科室主任的电话,她连咖啡也没拿,匆忙地接起电话。

  等到电话打完,她回到自动售卖机前准备去拿咖啡,却看到有人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两杯咖啡,见她回来,他抬手,把咖啡扔了过来。

  朝夕接了过来。

  她记忆力好,很快就记起他的名字:“沈律师?”

  沈临安:“朝医生还记得我?”

  “沈医生的哥哥。”

  “叫我沈临安就行,”他在边上的简椅上坐下,示意她也坐,“除了工作时间,一般没人叫我沈律师。”

  朝夕点头:“沈临安。”

  “你呢,我要怎么称呼你?”

  “朝夕。”

  他点头,“朝夕。”

  一时间,二人相坐无言。

  恰好这个时候陆程安发了条消息过来,她点开来看——【下周一开庭。】

  沈临安也看到了这条消息,他在一旁开口:“你和陆检似乎关系很好?”

  朝夕收起手机,低头喝了口咖啡:“认识很久了。”

  “我那天就觉得你俩不只是邻居,”沈临安说,“我和他认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他身边有过异性。”

  朝夕:“哪有这么夸张?”

  “还真有。”

  陆程安是大二的时候转到法学院的。

  他原本学的是金融,金融圈多渣男这话真不假,陆程安可算是典型渣男,据传他来学校之后女朋友就没断过,但跟在身边的女生,每个月都不重样。

  可渣男的定义是什么?

  身高、样貌、家世都得是一等一的好,性格温柔,为人周到又有礼,这样的男人才对女人有致命的吸引力,将女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在热情褪去之际,抽身离开。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渣男。

  其他的只配称为男吊丝。

  法学院的女生自然也被他吸引了。

  可是沈临安见到陆程安的时候,却发现他周身散发着疏离淡漠的气场,面无表情的脸显得尤为寡冷,眉宇间充满冰冰冷冷的傲气。

  那是一节大课。

  有女生试探着问他,“我可以坐这儿吗?”

  他点头。

  在女生欣喜坐下的时候,他把书一拿,找了个四面八方都是男生的位置坐下。

  传闻终归只是传闻。

  陆程安在法学院的那些年,是出了名的不喜女色,不管什么样的女生向他表白都没用,什么按周换女友,月月女友的说法终归是传闻中夸大的字词。

  他和女生之间隔着冷漠又疏离的冗长距离。

  说到这儿,沈临安低头一笑:“所以看到你和他站一块儿的时候,我真的蛮惊讶的。”

  朝夕的心里各种滋味,难以言说。

  沈临安对她似乎很感兴趣:“陆程安身边的朋友,似乎都是从小到大认识的,你也是?”

  “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

  “因为中间有太多年没见了。”她不甚在意地笑了下,问他,“你和他看上去关系似乎不太好。”

  沈临安做了个很夸张的表情:“这都被你发现,其实我俩有仇来着,我前女友就是因为他和我分手的。”

  “……”

  朝夕默了默,“那你前女友和他在一起了吗?”

  沈临安大笑:“骗你的,你这也信?”

  “……无聊。”

  他说:“陆程安和谁都这样,没什么好、也没什么不好。”

  他以前不这样。

  他朋友很多,呼朋唤友,各种局不断。

  朝夕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