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地铁上误连别人的手机蓝牙后 第20章

作者:七宝酥 标签: 甜文 都市情缘 因缘邂逅 现代言情

  贴近的渴望让我没有犹豫地爬上床,从他背后圈住了他。

  我们两个成年人傻乎乎地站在床上,很滑稽,但也很自然,只要把自己当成随心所欲无忧无虑的小朋友就不会古怪。

  他笑了一声,可能还有点不知所措,先是垂下手,接而搭住我胳膊,隔着衣袖摩挲了两下。

  “怎么,”他直率且得意:“被我帅到了?”

  无语。

  他怎么猜到的?

  我承认:“对啊,吃什么长的,这么帅的人光看不抱忍不了。”

  我的手滑下去。

  陆成则的呼吸在我脑袋上方凝滞一下,然后他的身体也绷紧了。

  做这些时,我心跳得很快,仿佛是初次尝试,陆成则坐了下来,我目睹他变得难耐,焦躁,面红耳赤,落在我手里,任我宰割,也攀上极乐。

  我在这种掌控中收获了双重的餍足。

  —

  临睡前,我先洗澡,陆成则在后,等他回来的过程中,我百无聊赖地打开蓝牙音响,开着最小音量,边听边等他,还从柜子里翻出一只闲置已久的旧枕芯,套好,当做我男朋友小脑袋暂时的安身之所。

  回来时,陆成则闻声止步,安静听歌,用毛巾搓着湿漉漉的头发和耳朵。

  停在门框内的他,就像一帧电影截图,音乐只是迎合他出场的铺设。

  关灭灯后,重见天日的新枕头并没有派上用场,陆成则一寸一寸地靠过来,挪来我枕头上,我不得不给他腾地方。

  我们陷在软绵绵的黑暗里,静悄悄地看对方,好像在彼此的视线里进行光合作用。

  我笑他笑;我挤眉弄眼,他还是笑;我撅起嘴,他就亲一下。

  我小声道:“陆成则。”

  他“嗯”一声。

  喜不自禁,我好幸运,我好喜欢他,我甚至开始羡慕和嫉妒自己。

  我依旧感到不可思议:“第一次我到底怎么连上你手机的?”

  他说:“不知道,我刚好取出手机看时间,突然弹出来申请,我就通过了。”

  我说:“你就通过了?”

  陆成则说:“嗯,坐了这么多年地铁,第一次碰到,看你耳机名字,我估计是个妹子,来都来了,不如听听我的歌。”

  “你居然没被吓走。”

  “当时是愣了一下,”回顾那天,不再只有讶异和新奇,还多了甜情蜜意:“但你的歌也是我的歌,很熟悉,有归属感,所以我就听下去了。”

  我问:“第一首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陆成则答:“不记得了。”

  我遗憾地叹气:“唔,好吧。”

  因为我还记得。

  因为那一瞬间妙不可言,歌声奏响,神清气爽,眼前那些或倦怠或麻木的面孔挨个失踪了,人海消弭,拥挤不复,音乐像是蜜糖金的河流那般,汹涌灌入车厢,我的灵魂仿佛在跟播放它们的人翩翩共舞。

  陆成则在我的哑然和失望里憋不住了,哼笑一声,用手臂环住我:“好了好了,我记得,怎么可能不记得。因为你的耳机名字看起来很甜,所以我选了一首歌。”

  他果然在耍我。

  我佯愠捏住他脸,要挟他必须立即说出正确回答:“什么?”

  他不假思索地笑着说:“《sweet talk》。”

第20章 第二十首歌

  陆成则。

  借用王小波一句话:一想起你,我这张丑脸上就泛起微笑。当然,我脸不丑啦,只是泛起微笑这回事,仿佛从此刻在了我的表情肌里,都因为陆成则。

  来光纽的第二周,我的同事,他的同事已经默认我们光速结对,因为总是同进同出。

  他常“不辞辛劳”地跑来十二楼约我出去,或者买了饭送上来,每次远远现身,我没及时注意到,身边的同事就会提醒:“祁妙,你小男朋友来了!”

  小男朋友。还不是因为此人极具迷惑性的白嫩皮相,以及常年堪比男大学生的穿搭风格。

  再加点清爽笑容。

  他看起来总是朝气蓬勃。

  这个人只比我小一岁好吗?我在心里默默回嘴。

  之前那个叫他“则则”的戴眼镜的男同事也跟我们吃过一次午饭,调侃陆成则办事高效。

  我笑盈盈地抛出死亡问题:“他以前都这么高效么?”

  眼镜小哥油滑但也实诚:“以前不知道,但他来立付后我可没见他追过女生,你是第一个。”

  追。

  他到底怎么对外营造我们的故事的?

  我有点想笑,问:“真的假的?”

  眼镜小哥瞥一眼陆成则。他正在气定神闲地切牛排:“你也看到了,他拿着刀。”

  陆成则立刻放开刀叉,用面前的扭结面包做了个丢他的姿势。

  同事作格挡状。

  我笑:“长成陆成则这样很难不高效吧。”

  眼镜小哥扶脸,痛苦道:“我为什么要来蹭饭啊……”

  陆成则表现得很像那种大学男舍里品学兼优但腹黑的寝室长,懒着声:“是啊,过会你付你自己那份。”

  “陆总,陆宝,陆哥,则则——”他的同事开始哀求:“给点活路,哪有人找虐还倒贴的。”

  ……

  晚上八点多,下班后,陆成则的同事们约我们去K歌,我也叫上了相熟的朋友。

  大家都玩得很尽兴,眼镜小哥扫着我俩嘴角抽搐:“不是你俩,我都不知道世界上的对唱情歌有这么多,开眼了,谢谢啊。”

  众人笑仰在沙发里。

  陆成则虽然长了张洋气玩咖脸,但他不沾烟酒。倒是我,把鸡尾酒当润喉糖浆,一口接一口,不知不觉喝掉好几杯,好在酒量不错,回去路上只是微醺,不至于胡言乱语,路都走不直。

  好吧,我确实有点兴奋,沿着花圃里的路砖跳格子,乐此不疲。

  陆成则走在我后面,不紧不慢。

  第三次回头说他再也别想赶上我时,他追了过来,从背后夹抱起我。

  我“啊”一声,双腿悬空,懒得挣扎:“放我下来。”

  他听话地让我着地,又将我困回他怀里。

  我偎依着他,他的下巴搁在我肩头。

  好重啊这家伙,这样走路并不和谐方便,期间我还踩到了他白色的板鞋,我心虚地说:“放开啦。”

  陆成则一字否决:“不。”

  那只能……

  以防再误伤对方,我像玩三人两脚游戏那样数拍子:“左、右;左、右。”

  陆成则配合地迈步。

  我们就这样叠抱着,像两只被什么奇怪的魔咒粘接在一起的笨拙企鹅,他裹着我,我倚着他,慢慢吞吞挪到了电梯口。

  好在已是深夜,不容易遇到路人让我们当场社死。

  进门就接吻已经是家常便饭,有时只甜丝丝地互啵一下,有时会擦枪走火地亲吻好久,今天的陆成则有些食髓知味,我被他抱回卧室。

  陆成则的手有些凉,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还开始发笑。

  他也在上方笑:“笑什么?”

  我陷在自己的发丝里,摇头:“不知道。”单纯开心着,因为他在我面前,触手可及。

  我喜欢他的各种亲昵,手指或嘴唇。

  我们的喘息愈发急促,我手脚并用地缠紧他,不敢发出太过分的声音,隔壁住着一对老头老太,我不知道隔音效果到底如何。

  我就这样跟陆成则同居了,像呼吸一样自然,像是每天都要喝水吃饭,他抛弃了他户型极佳采光优越的三室居,非要挤进我的蚂蚁窝,用他的各种物品标记我的圈地,增强存在感,还举出充分理由:怕我养不好他的小鸟。

  他是靠坐在床尾的椅子上跟我讲这话的,很随意。

  我没好气地蹬了他膝盖一脚。

  他明显不想白挨这一下,起身拉住我腿,把我拖拽过去,欺身而来。

  陆成则给我的体验很好,他看起来纯白,却充满黑色的,毁灭般的张力。我觉得自己被深切而暴烈地爱着。

  就这一天,我们签订不正式同居契约,我窝在他身侧,用手指在他锁骨凹陷的位置画押:“好啦,收留你了,毕竟这么尽心尽力地交公粮。”

  这话让他气笑不得,像只坏狗狗似的对我猛一阵扑咬。

  每晚一起刷牙洗脸时,我都会在镜子里端详他,直到他看向我。

  我龇牙咧嘴,他也龇牙咧嘴。

  顶着满嘴泡沫都愿意接个吻。

  谈恋爱的感觉怎么会这么棒,我无数次地感叹,陆成则就像一首歌,roses & sunflowers,玫瑰和向日葵,有他在总是春意盎然,花期无限,我的撒娇技能又回到身体里,我自私爱吃醋,我成了没手没脚的人,我怕被油溅到,拧不开瓶盖,打伞都会累,我骨质疏松肌肤饥渴症晚期要他一直一直抱着我,我想方设法地证明我极其需要陆成则,我想要他永永远远地陪伴我。

  in house结束的前一天中午,我抽空去了趟商场,买了套男士护肤用品,因为陆成则带来的同款旅行装即将告罄。

  回家后,我将水乳霜洁面一字排开,生怕他看不到。

  我故意装出沉迷看剧的样子,没跟他一起洗漱,留心他动静,过了会,果不其然听见他在盥洗室呼唤我:“祁妙。”

  我没有立即答应。

  “祁妙——”他声音高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