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极品 第327章

作者:萨琳娜 标签: 网游竞技

  “那个红娘便介绍了金氏珠宝的唯一继承人金鑫。”

  “金鑫家里确实有钱,在省城都开着珠宝店,他家祖上就是开银楼的,改革开放后,金家更是一跃成为我们县的首富。”

  “金家有钱,我公公还被入选县里的优秀企业家、人代表什么的。按理说,这样的好人家,是轮不到我的。”

  “你不知道吧,金鑫其实是三婚了。他头两个老婆,一个是富商之女,一个是教授家的女儿,和金鑫门当户对,结果却都没有过长久。外头倒没有什么不好的传言,但金家再给金鑫找对象的时候,条件降低了很多。”

  “我还是结婚后才知道,原来金鑫天生有弱精症,根本不能让女人正常受孕。想要孩子,就必须做试管婴儿。可做试管婴儿太痛苦了,原本就不是人家女方的错,凭啥要让人家女方承受痛苦?”

  “尤其是金鑫的前两个老婆都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人家出身好,学历高,长得又好,凭啥要受这份罪?而且试管婴儿不是一次就能成功的,就算真的没有那么痛苦,次数多了,对人家的心理也是一种伤害。”

  “金鑫离了两次婚,他和金家都想明白了,再娶媳妇,便不要求什么家世。我家虽然穷了些,但我好歹也是大学生,长得也不差,相亲的时候,金鑫一眼就相中了。”

  “金家给了我爸五十万的彩礼……或许我和金鑫真是命中注定的夫妻,还不等我们去做试管婴儿,我就怀了孕。医生说,这是万分之一的可能。金家高兴坏了,哪怕后来我生的是两个女儿,他们也都无比开心。”

  “我是金家的功臣,不管是婆婆还是金鑫,对我都有求必应。我妈就天天跟我说,我弟多不容易,我侄子多聪明却家里没钱……”

  “房子是我买的,车子是开我的,侄子从还在娘胎里开始,一直到他念大学,我出钱又出力。我女儿的玩具,不管多贵,不管我女儿多喜欢,只要我侄子一句话,我都会直接拿去给他。”

  “后来,金家破产,琅琅出了车祸,我婆婆东拼西凑借了十万块钱,恰巧我侄子给我打电话,说要去国外留学,钱不够,我原本是不想借的,毕竟那是我闺女的救命钱。”

  “可我妈骂我没良心,说我这个做大姑的成心要耽误侄子的前程……”

  安妮起初还站着,但看原主说得那么起劲,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原主似是憋屈得狠了,好不容易有了宣泄的机会,她干脆一次说个痛快。

  “我弟也哭着求我,说我侄子学习不好,在那个野鸡大学也就是混日子。同样是野鸡大学,米国的就比国内的强,至少说出去也是个留学生啊。要是不让他留学,他这辈子也就谈不上什么前程了。”

  “我侄子拍着胸脯保证,说只要我给钱让他去留学,以后他会好好孝顺我,对他而言,我不是普通的‘姑姑’,而是‘姑妈’,姑妈也是妈啊,更不用说他还是我们薛家唯一的男丁,他出息了,我脸上也有光彩”

  安妮有点听不下去了,直接打断她的话,“你把钱借给他们了?”

  “……嗯!”

  原主那几斤透明的脸上浮现出浓浓的羞愧与后悔,“我、我对不起琅琅,是我害得她变成了瘸子。所以,她和琳琳都恨我,我、我能理解。毕竟我对不起她们,可、可我对我弟弟、对航航,我却没有丁点对不起,他们、他们凭什么那么对我?”

  说感激她一辈子的弟弟,直接把她赶出了用她的钱买的房子。

  说会孝顺她的侄子,对她不理不睬,还嫌她滚得不够利索,差点儿动手打她。

  说最疼她的亲妈,对于这一切,视而不见,反而怪她不听话,没在金鑫死后,趁着年轻再找个好人家……

  弄到最后,原主众叛亲离,六七十岁了,却沦落街头,冻死在一个冬日的清晨。

  她死后,还是她的两个亲生女儿出面给她料理了后事。

  至于她一直努力贴补的娘家,听到她的死讯,没有任何表示,甚至还怪她晦气。

  除了她亲妈掉了几滴泪外,其他人照样嬉笑如常。

  这一家人,连她的丧礼都没有参加。

  原主死的不甘心,所以神魂一直滞留人间,看到那一幕幕,真是又悔又恨,并幡然悔悟。

  “我错了,我不该伤害真正关心我的人,不该用血肉去饲养一群白眼狼。如果可以,我绝对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我要好好照料我的女儿,孝顺我婆婆,挽救金鑫的性命”

  听到这里,安妮的眼睛亮了起来。

  做了这么多任务,也见过不少极品,但很少有像眼前这位原主似的,悔悟得这般彻底。

  有的许愿人,固然知道自己的错处,也想弥补自己的过失,守候自己伤害过的人。

  但从未有哪一个人,会有如此决绝的态度。

  估计原主若是能重生一次,定能摘掉扶弟魔的帽子。

  不像之前的周二勇,心里明明知道他妈不对,可他许愿的时候,也没有说出“不再愚孝”的话,顶多就是守护妻子、儿女,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次的任务,安妮甚至有点小期待……

第382章 扶弟魔的悔悟(三)

  “放心吧,我会完成你的心愿。”

  安妮点点头,目送那个恋恋不舍的女子在系统空间里消失。

  刚才通过原主的一番哭诉,安妮已经大致知道了原主的故事。

  无非就是重男轻女家庭出来的女儿,被娘家敲骨吸髓,最后不得善终的桥段。

  不过,她还是需要更详细的剧情和原主的记忆。

  安妮开始接收剧情、融和记忆。

  接收完剧情,安妮摇了摇头,唉,果然是个超级扶弟魔啊。

  原主名叫薛安妮,出生在一个十八线的小县城。

  他们这片是s省重男轻女的重灾区,特点就是彩礼重、孩子多。

  就是计划生育政策最严苛的年代,每家也想方设法的拼儿子,一家有个两三个女儿的,在这片区域更是十分寻常。

  薛家本是县城治下一个偏远农村的农民。

  薛父和薛母一口气生了三个闺女,却不见儿子的踪影。

  家里的存款被罚没了,值钱的东西被抄走了,生薛安妮的时候,连房子都被扒了。

  眼看着一家人都没地方住了,薛父薛母却还心心念念的要生第四胎。

  老家已经待不下去了,薛父正好会点儿泥瓦匠的手艺,便带着妻子女儿进了县城。

  靠着给人家打零工,一家五口勉强在县城活了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换了住处,薛家的风水终于转了过来,薛安妮还不到三个月,薛母就怀了孕。

  几个月后,薛母终于生了一个儿子,刚好比薛安妮小一岁,姐弟俩居然还是同一天的生日。

  薛父高兴坏了,再三确定孩子是个儿子后,连夜就跑回了老家。

  薛家祖父倒是比薛父强一些,人家拼了两个女儿后,便接连生了三个儿子。

  薛父排老小。

  但,薛父的两个哥哥却似中了薛家的魔咒,一口气生了好几个女儿,也不见儿子的踪影。

  薛父的这个儿子,居然是这一辈中唯一的男丁。

  薛祖父闻讯,也无比开心。

  他是村里的赤脚大夫,读过书,是周围有名的文化人儿。

  薛祖父高兴之余,便决定亲自给孙子取名字。

  “这孩子是他们这一辈第一个男丁,是咱们阖家的宝贝疙瘩,不过呢,即便如此,他也不能骄傲自大,应当谦逊。”

  薛祖父沉吟良久,方缓缓说道,“嗯,就叫汝谦吧,意为‘你当谦虚’。”

  “汝谦?薛汝谦?薛汝谦!”

  薛父好歹也是读过小学的人,认识字,反复咀嚼了几遍,脸上露出欣喜之色,“好、好,就叫薛汝谦。”

  这名字……安妮摇摇头。

  “汝谦”,听着像是劝谏孩子要谦逊,可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子浓浓的炫耀一个啥都不懂的奶娃子,他为何要谦逊?就因为下头多长了一坨肉,他就变得无比尊贵?所以必须要在一群姐妹前谦虚?

  薛汝谦一出生就是整个大家庭的宝贝,薛祖父甚至主动承担了他的罚金。

  足足一万块钱啊。

  那时薛家已经分了家,薛祖父跟着长子过日子。

  他拿出那一万块钱的时候,大儿媳很是生了一阵子的气。

  按照农村的规矩,老大两口子负责赡养老人,那么老人的多半财产都要留给老大。

  老爷子却给了老三钱,别说老大媳妇了,就是老大本人、甚至老二两口子也都非常不高兴。

  但两个儿媳妇都明白,自己再不乐意,也不能说出来。

  否则老爷子直接会怼她们一句,“谁让你们没本事,生不出儿子?如果你们也能像老三家的这么争气,我也愿意给你们钱!”

  另一个,两个儿媳妇都是在重男轻女家庭长大的,骨子里也都侵染了重男轻女的思想。

  在她们看来,老三家的能生出儿子,确实比她们强些,老人偏心他们这一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只要她们也能生出儿子,便能像老三家的一样,得到老爷子的奖赏。

  薛母因为生了薛汝谦,在妯娌间瞬间挺直了腰杆子。

  走到哪儿,也不怕被人笑话了。

  薛父也觉得有了奔头,他可是有儿子的人哪,不能再这么浑浑噩噩下去了。

  他要赚钱,要给儿子在县城里买房,让他成为城里人。

  薛汝谦的出生,给了薛父和薛母无限动力。

  他们夫妻辛苦赚钱,总算在县城买了一套小房子,一家六口在县城落了户。

  不过,他们赚的这些钱,可都是要留给儿子的,女儿什么的,将来都是泼出去的水。

  薛父倒也没有太过刻薄三个女儿,毕竟骨子里除了重男轻女,还有老祖宗留下来的四维八德。

  薛父将三个女儿都供到了高中,到了考大学的时候,薛父就表示,“你们如果考上了大学,我只能出第一年的学费,剩下的都需要你们自己努力。”

  这对于一个重男轻女的父亲来说,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至少他给了儿女们基础的教育,而不是早早就让她们退学,去打工赚钱。

  大女儿薛安红学习不算太好,便放弃了考本科院校,考进了一所职业大专。

  二女儿薛安霞上学晚,高中毕业的时候,已经20岁了,她根本就没考大学,直接和同班男同学结了婚,婚后两口子一起做生意。

  三姊妹中,薛安妮最聪明,学习也最好,她考上了s大,成为薛家第一个正经大学生。

  但薛安妮再出息,薛父也没有另眼相看,按照当初的约定,只给了薛安妮第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

  随后的三年,薛安妮靠着自己勤工俭学和奖学金,才勉强读完了大学。

  但她大四那一年,学习不成、年纪还太小的薛汝谦便被薛父送进了一间所谓的职业技术学院混日子。

  入学没一年,薛汝谦就跟班上的一个女生谈起了恋爱,没几个月就闹出了“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