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她天生好命 第63章

作者:沉云香 标签: 甜文 宫廷侯爵 古代言情

  里面还有一把锈迹斑斑的铜钥匙,当时倒出银子的时候碎成了两半,钱宝儿遗憾不已,结果后来林昭用手帕包住放在桌子上的时候,姐姐说她可以试试看能不能恢复原本的模样,于是林昭就把满是铜绿的碎钥匙给了姐姐。

  她在收到了赵翊林的信笺之前,已经把这些觉得有趣的事给写了上去,现在林昭就在看赵翊林给她写的信,里面提到了一只咬人小狗,她的这位笔友写信着实有趣——

  【当时我看着那只小母狗嘴巴一咧,心中就有了提防,想着你判断出有异,就应当提防的话来,我对这只小狗就是如此,把它当做是咬人狗。只是我那表哥傻头傻脑,还准备拿肉包子喂它。说那时迟那时快,我用脚一挡,那小狗没有咬到我表哥,反而是把我的鞋子咬了一个洞,还把我的袜子给咬开了,露出了脚趾。我家下人制住了这只咬人的狗儿,把它丢到远处去,这狗儿没有咬到我的表哥,实在是因为你的告诫,甚是感激。】

  【那狗儿也讨不到好处,得为了咬破我的靴子付出代价,那就是它得被我的臭脚熏一熏,熏得它今后见着我便知晓,我有一只臭脚。】

  林昭看到前面就觉得好笑,到了后面更是忍不住笑出声,为了一只狗还这般勾心斗角,还埋汰自己的脚臭,会臭到那只狗儿。

  林清薇过来的时候,正好看着妹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捂着肚子。

  把滴着水的伞放到一边,林清薇用帕子擦了擦手,就给妹妹揉肚子,“看什么笑成这样?肚子痛不痛?”

第73章 夏与秋

  林昭仰着头,偎依在姐姐的怀中,把手中的信递给了林清薇看。

  林清薇看了这一段,她觉得赵翊林似乎是在用狗来做讽刺,里面的人不知道怎么样一直让赵翊林觉得有些不对,这次终于抓住了对方的小辫子。

  林昭在姐姐看信的时候,拿着姐姐做出来的这枚钥匙,刚刚林清薇过来的时候顺手放在了桌子上,这钥匙与一般的钥匙不大一样,长长的一条带着许多的长短交错的齿,像是是鲁班锁的钥匙。

  林清薇放下了信,坐在了听雨拿过来的凳子上,对着林昭说道:“这是我把钥匙的铜绿洗掉了之后,做出来的钥匙。要是你和宝儿找到了宝物,就可以用这把钥匙打开了。”

  “谢谢姐姐。”林昭甜甜一笑收好了钥匙,不过觉得找到所谓的宝藏应当是难之有难的,当时坛子里有一个发臭的黑黢黢的一个小卷,因为瓦罐里进了水,那材质应该是动物的毛皮已经发臭了,林昭和钱宝儿都怀疑是藏宝图,没了藏宝图,去哪儿打开宝藏的锁?于是钥匙只是留着好玩罢了。

  从箱子里捡出来一本话本,林昭把话本递给了姐姐,“这是三风先生的新作。”

  三风先生的话本最早就是赵翊林托人带过来的,后来每次出了新话本,就会捎带几本给林昭。

  姐妹两人就在淅淅沥沥的下雨的午后一起看书,林清薇看得快一点,林昭看得慢一些。

  也不知道三风先生读过了多少书,她对很多东西都是信手捻来。

  “凡是真龙行走处,山势屈曲翻腾,起伏若叠嶂,两边有迎、送、夹、护的山体随行。”

  “《五雷玉书》之中,如何咒请元始天尊符令五方之雷神听令。”

  这些内容让人当真怀疑,这世间是不是有狐女解忧,有鬼女望愁,那个充满想象力的瑰丽世界让人沉迷,许多东西又和这个世间之物对应上,就连岑夫子也觉得,这位三风先生读书读得多,写文也写得好,应当是位世间少见的奇女子。

  岑薛青又想着,若是有生之年见一见这位就好了。

  岑薛青想应当是有机会的,林鹤的官升得快,钱宝儿早晚也要回京都,到时候她想办法见一见那位三风先生好了。

  钱宝儿对这些都不算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里面的情感线,拿着书用手肘撞了撞林昭,小声说道:“我觉得丽娘会和道士在一起。”

  林昭奇道:“这不是丽娘的师父吗?”

  “你看哦,最开始的时候,云道士就没有承认。”钱宝儿说道,“这人眉心一点红痣,却又生得清俊而冷,看着就是丽娘的夫君。”

  林昭觉得钱宝儿的猜测没有道理,偏偏在到了夏日的时候,她一边吃着冰碗,一边看着话本,当真是丽娘和云道士成亲了。

  当林昭看到了云道长说是要与丽娘白首的时候,手中的勺一下就掉落在玻璃碗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怎么会?”

  钱宝儿凑过来,她看得比林昭要慢,看到了这里笑道:“你看,我说的对,可以让自己多吃一份冰碗。”

  “说的对也不可以多吃。”林昭合拢了书卷,说道,“晚上你会肚子疼,就这一碗。”

  钱宝儿吃了一口杏子牛乳冰碗,香得让她眯起了眼睛,这冰碗是唐老夫人做的,用杏仁捣碎和牛乳一起煮除掉腥味,然后再让牛乳结冰,结冰的时候不停地搅动,这样做出来的冰碗,就不会硬邦邦的,吃在嘴里软绵绵的。

  唐老夫人还在里面加了果仁碎、山楂片、枣干、葡萄干,这些和杏子牛乳在一起,繁复的味道削减了夏日的闷热。

  这方子照例是送到京都的云香楼,凡是吃过唐老夫人冰碗的,都不怀疑一件事,这个夏日冰碗一定会卖掉很好。

  想一想用剔透的玻璃碗,装上乳白色的杏子牛乳,软绵绵冰沙里面是各种果仁碎还有各种甜的干果调味,要比过往的任何一种冰碗都要来的好吃。

  唐老夫人折腾出来这种新的冰碗,和用冰自如有关,因为冰价减了,而为什么冰价会降低,又和越洋商行分不开。

  原本夏日里冰是难得的,需要早早准备下冰,得存在冰窖里,而越洋商行现在发现了硝石制冰,冰价就下来了。百姓们可以选择买硝石,利用硝石制冰,也可以选择直接花几个铜板买上一小块儿的冰,丢在酒水里就成了沁人心脾的冰酒,要是丢在绿豆汤里,老人小孩也觉得吃了暑气全消,格外舒服。

  硝石制冰的方法很简单,就是硝石在溶于水的时候会吸走热,如果要是用两个套缸,外面一层放得是水和硝石,里面放上水,这内缸的水渐渐上冻,就成了冰。

  建安真可以说是好地方,建安府就有硝石矿,现在整个湖江布政使司都用上了硝石制冰,夏日里房间里放着冰盆,再由侍女打窗扇,让凉飕飕的水汽消解暑气。

  过往的湖江布政使司里哪儿敢这样用冰,那价钱也就太贵了,现在任意一个县衙都可以这样用,只要有硝石,就可以源源不断制作出来冰,凉气扩散,让夏日里办公不再难熬,效率提高了不少。

  当罗玑在写公文的时候,感觉到了凉气笑了笑,想着林鹤此人可以说是福运临门,建安府产硝石,这些银子又可以用于让他折腾修路了。

  现在的建安府就像是曾经的郧安县,到处都开始修路,先前青壮落户到郧安县的毕竟还是少数,建安是府州,与小小的不知名的郧安相比,更愿意在这里定下来,建安府增加了不少户籍人口。

  罗玑看着其他几个知府,对林鹤羡慕不已,这人官运通达,还总有好运在身,有了硝石矿,建安知府做个几年肯定是要继续往上挪一挪的。

  这个夏日,整个大齐都有了硝石不再难熬,就连宫里头的汪贵妃也难得觉得沈家做了一件好事,汪贵妃因为对沈家有了丁点的好感,就让人也买了最为风靡的杏子牛乳冰碗。

  吃了这云香楼的冰碗,她才知道云香楼的东西被追捧是有缘由的,这里的东西确实是在别人家买不到。

  其他家的冰碗,不是做的送入到口中都还带着冰渣子,要么就是有的地方滋味浓一些,有的地方滋味淡一点,只有云香楼的冰碗,牛乳的味道并不腥,里面带各种山楂、干枣、葡萄干等物,十分对汪贵妃的胃口。

  汪贵妃对沈家的那点好感,很快就随着祁明萱的一句话而打消了,祁明萱说的是:

  “想一想越洋商行还有云香楼,当时都是周家的,原本周家是可以做皇商的,可惜了。”

  祁明萱那样悠悠长长的叹息,就让汪贵妃想到了和沈家的新仇旧恨,冰碗都不香甜了。

  是啊,如果还是周家的产业,那就是她的钱袋子,就是她昶安的东西,那该有多好啊。

  祁明萱想要挑拨汪贵妃和沈家,最好能够动手夺下沈家的产业,沈家的生意做得那么红火,只要给他们祁家一小部分,就可以让吴昌海点石为金,让祁家赚更多的钱。

  不过祁明萱只怕想错了,汪贵妃与沈家不睦,但是要做些什么,她还是不敢的,起码现在不适合。

  一来是,皇后没对她儿子做出什么来,她要是做了,两位皇子之间微妙的平衡打破,汪贵妃当然会担心自己的昶安的安全,身为一个母亲,太清楚孩子就是自己的软肋,现在的沈岚不争不抢,但是一旦碰到了底线,她会化身为母狮子,把人生吞活剥了;二来就是,她要是主动做了什么,朝臣会对她群起而攻之,她万一要在史书上被记做妖妃怎么办?她的昶安就算是坐上了那个位置,只怕也要血淋淋的,她的昶安过于心软,她不想让孩子这么快就去面对这些。

  汪贵妃以前看自家的父亲杀猪,那都是要把猪给逮住,帮在条凳上,才能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她想要让昶安当太子,也得诸事必备,得把猪儿绑在条凳上才行,总不能猪儿还在乱跑的时候就动刀子,那说不定会被猪拱到粪坑里。

  汪贵妃没读过书,也不认识什么字,她的出身也不高,但她有属于自己的市井之中成长的智慧,现在她的昶安总是没有自信,觉得自己不成,也没有去争夺帝位的野心,幸而三皇子还小,她还可以再等等,给三皇子找个有力的妻族。

  到时候宫闱之中有她,她有圣眷在身,在外面有汪德全,有卫淞、祁赟之等人,再有一个妻族,定然是会让昶安有信心。

  祁明萱离开了汪贵妃的宫殿,还遇到了三皇子,只是那次言笑晏晏,明明已经看到了赵昶安的笑脸,现在赵昶安又恢复到了冷冰冰的一面,轻飘飘从她身上路过,看也不看她一眼。

  祁明萱等到在马车上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牙齿咬破了的嘴唇。

  这辈子明明她做了许多的事,除了成功地赶走了祁明昭,似乎一事无成。

  夏日傍晚的风还带着燥热,祁明萱靠在车窗,长长叹了一口气。

  “你看看喜欢什么胭脂?只管拿去。”忽然听到了吴昌海的声音,祁明萱掀开帘子去看,吴昌海的眼睛不大,这会儿更是眯成了一条线,手里搂着一个妙龄的女子,那女子一看就是烟花之地的人。

  “还是爷好。”女子娇滴滴地说道。

  祁明萱连忙放下帘子,不让吴昌海看到她,明明祁明昭用此人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好色这个毛病,怎么到她这里了,吴昌海就是这副鬼德行。

  祁明萱的伤感只是一时的,一想到了祁明昭指不定也被养在哪家的花楼里,她就精神满满了起来,玉衡大长公主最多只是一时的,算计秦家与沈家的婚事落败了又如何?

  等到三皇子继位,沈家没办法辉煌多久,就像是这样的落日,看着粲粲然,实际上已经是日薄西山了。

  或许是因为天气太热,热得她心烦气躁,才会有这样乱七八糟的想法。

  明明日子还是变得好了……

  *

  夏日的太阳日薄西山,还是会升起来的,而且前一天傍晚有晚霞,这第二天太阳就会格外好。

  炎热的建安府里,林昭和钱宝儿又学会了一项技能,那就是凫水。

  建安府知府的院子里有引入活水,有波光粼粼的湖水,到了晚上让丫鬟守着,林昭和钱宝儿两人在这里凫水。

  林清薇有些害羞,她的身子已经有了少女的曼妙,不愿意穿那羞人的衣服,从水下到水上的时候,衣服会贴在身上,露出她的曲线来,所以只有林昭和钱宝儿凫水。

  这两人胸脯还是平平,甚至声音都和过去没什么区别,只是个子猛地长了不少,从水里钻出来,衣服贴在身上,两人也不知羞,依然是笑嘻嘻的。

  这湖水里有养锦鲤,林昭在水下睁开眼,可以看到游鱼摆着尾巴。她双腿并拢,脚下一蹬,长臂舒展,整个人就向前滑去,手臂碰到了游鱼,人体的温度让游鱼猛地甩尾离开,林昭在水中笑着,冒出了汩汩的泡来。

  林昭在水中往前游去,钱宝儿在后面追,她在读书上比不得林昭,习武也比不上林昭,但是凫水比林昭要厉害。

  钱宝儿很快就赶上了林昭,脑袋钻出水面,冲着后面的林昭笑。

  林昭也笑了笑,两人游小半个时辰,就会上岸。

  岑夫子告诉她,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林昭在梦里有那个小池塘,但是因为没人教她凫水,出了事小鱼儿们也救不了她,她从来没有试图在梦里凫水,而在这个夏天,她学会了凫水,在入梦以后,就可以和小红尾它们一起。

  小红尾甩着尾巴,惊讶地说道:“昭昭真的会凫水了。”

  林昭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少,她梦里的这群小伙伴们身体长大了不少,说话还是过去一样,甚至在每年冬天过后,春天来了,总是要靠着小红尾的提醒,才会恍然大悟认出她来。

  其他的小鱼儿们不像是府衙宅院里的鱼,那些鱼林昭一碰到就会慌慌张张游开,一直到游远了,才会放松下来,甚至好像忘了刚刚为什么游得那么快。现在这些小鱼儿们在她的面前跳跃,甚至会停驻在她的手边,跳到她的肩头。

  林昭很快发现,她不光是在水下可以睁开眼睛,甚至在水下也可以说话,说话会冒出泡泡,她甚至大胆用鼻子呼吸了一下,水也不会呛着她,这个池塘真的好神奇。”

  外面世界的鱼是不能说话的,这里的鱼能够说话,或许这就是此间的不凡之处,林昭的脚往后蹬去,她甚至觉得,自己不会凫水,也应该可以在池塘里游动起来。

  在水下似乎和在岸边没什么区别,她要是想往下,双腿往下走,就像是踩在无形的台阶上一样,缓缓往下,想要往上了,还是双腿做出往上走的模样,就会上来。

  她在外面凫水比不上钱宝儿,在这个池塘里却可以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动作。

  林昭双手伸在前面合拢,整个人像是一个陀螺一样旋转,其他小鱼儿也看着林昭的模样,纷纷这样模仿。

  林昭还可以身子往后仰,直接一个后空翻,她的手中虚虚做出了鞭子的模样,结果好像是手心里真的有一条鞭子,她挥舞这根鞭子,水中有一条水鞭一样,震开了水。

  小红尾尾巴上的金线已经连成了一小片,金光闪闪的煞是美丽,它也很喜欢摆动尾巴,这会儿就跳在林昭的脑袋上,“昭昭应该早些下水的。”

  “我也不知道能不能下来。”林昭浮出了水面,她上了岸。“我学会了凫水,才敢下水的。”

  她身上倒是还有水,滴滴答答地往下落,但是地面上又没有水印,好像是掉落的水直接到了池塘里一样。

  从头上取下了小红尾,林昭把小红尾放回到了池塘里,她在池塘里跟着鱼儿们凫水了很久,天也快亮了。

  果然不多时,天就亮了,林昭动了动手和脚,在梦里凫水了一夜,身子没有一丁点的酸疼。

  她洗漱完了,透过玻璃窗,忽然注意到芭蕉叶有一片焦黄了,这是芭蕉树有些要死了吗?

  林昭很快就发现,不是芭蕉树要枯死了,而是因为不知不觉之中,秋天已经到了。

  这个夏天有杏子牛乳冰碗,有凫水,房间里可以摆放冰盆降温,让她都忘了夏天有多热,一直到一场秋雨哗啦啦地倾斜而下,她才恍然秋天真的到了。

  下秋雨的时候,树枝里藏住的一些枯黄叶片被雨水冲刷下来,还有一些叶片虽然是绿色的,已经不是春日的嫩绿,夏日的翠绿,而是一种年迈的沧绿。

  这种看上去就垂垂老矣的叶片从树上脱落,黏在地面上,等到天晴的时候,会被丫鬟们扫开。

  秋收时节是最怕下雨的,要是稻田里沾了水,在打稻谷的时候就容易发霉,幸好老天爷并没有下太久的雨,就开始放晴。

  金色的太阳一出来,很快就把泥地的水分给蒸干了,各个村里的路又好走了起来,过去卖粮食,收粮的路不好走,总是需要好多天,现在林知府修了路,秋收的时候好处就显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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