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里春 第53章

作者:骑猪上清华 标签: 情有独钟 阴差阳错 古代言情

  姜雪甄在床上坐不住了,他说的这些,之前她听青莲庵的尼姑都说过,这什么白莲教明显不是正经教会,她这是又进了贼窝,“我只是路过,我还有亲戚在河间,他们应当不久就会寻到这里,你现在放我走吧。”

  明官嗯嗯着声,“我放你走。”

  姜雪甄急忙下来穿好那件脏斗篷,再往脸上抹灰,还和来时一样打扮,明官打开门让她出去,她走出去再回头,只见明官腼腆又不舍的望着她,她顿了顿,问他,“你既然知道主家不是好人,为何还留在这里?”

  明官说,“我只是长工,挣口饭吃已是不易,况且掌柜的对我没做过坏事,还收留了我和娘。”

  不是所有人都能大富大贵,这世道光吃饱喝足就已经比许多人好太多。

  姜雪甄没再说什么,任明官把她送出去,明官确实是个好人,让她坐上驴车,像来时一样把她送出城去,还给了她四个馒头,发黑的,姜雪甄小心收下了,这可能是他省下来的口粮,比她吃的任何东西都贵重。

  “你走吧,路上小心点,”明官赶着驴车往回走。

  姜雪甄目送着他,可他还没走多远,城里火光突起,看那位置,正像是主家。

  姜雪甄本来都要走了,看到这种情形一时犹豫,又见明官驾着驴车疯狂往城里冲,只怕他有事,便悄悄跟了一段路,她在城外停下,还是不进城了,白莲教在的地方太危险了,她不想再冒险,她只能期盼着明官母子没事,便上路了。

  她没走多久,身后听见驴子的叫声,一回头,明官又跑回来了,脸上都是泪,她忙问道,“这是怎么了?”

  “近日一直不下雨,掌柜的算命说是因为城中出了妖邪,上天才不眷顾交河,结果刚刚我回去,发现他们把我娘绑在木桩上烧死了,说我娘就是那个妖邪……”

  他双手捂着脸痛哭,姜雪甄看他可怜,这回那主家他也回不去了,他在交河恐怕也没法呆下去,谁都知道他是妖邪的儿子。

  “你要是愿意,跟我先去河间避难吧,我手头有积蓄,可以在那里开个店做营生,你给我打杂,”姜雪甄也有想法,有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人和她一起走,路上她不用太担心再遭遇到什么事。

  明官正是无处可去,听见她这么说,一想到以后能和她在一起,刚死了娘的心情又稍微轻快了,赶紧抹抹泪,“自然是愿意的,以后你是我主家,我会好生照顾你。”

  姜雪甄抿着笑,忽然觉得外穿的脏斗篷很碍事,便脱掉斗篷扔开,上了驴车,直冲河间去。

  寒鸦叫过,一队人马赶到了这附近,停在脏斗篷边,从马上下来,他捡起地上的斗篷,一旁王嬷嬷慌忙道,“这斗篷就是那小妇人穿在身上的,她定在附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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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第六十二章

  ◎让姜雪甄出来见朕(小修)◎

  天子手握着那件斗篷, 攥紧,再凑到鼻尖细嗅,姜雪甄身上有股似药非药的香, 那股香摄魂引魄, 他闻过一回便记在了骨血里, 想要在那香里种下自己的根,与她抵死纠缠。

  张泉说没有了她,他的后宫才会进旁人, 张泉说错了, 就算没了姜雪甄,他的眼里也看不进别的女人, 他见过姜雪甄, 也得到过姜雪甄,哪怕她死了,他也记得她在他怀里有多温软, 有多让他食髓知味, 所以她如果跑了, 他会抓回来, 她如果想跟别的男人厮守,他会杀了那个男人,她能厮守的只能是他, 死了都要躺在他身边。

  即便他不承认自己还恋慕着姜雪甄, 他也知晓, 他离不开她,他无法容忍她离开自己这么长时间, 她必须无时无刻呆在自己身边, 他看不见她才是折磨。

  王婆婆见着他闻那件脏斗篷, 那凌厉的眉目都显出一种晦涩暧昧的情状,王婆婆老脸泛红,就冲他闻斗篷的样子,平日里估计没少对小妇人做羞人的事,她瞧着小妇人的体态,又是个细细柔柔的身子骨,这小子人高马大,不仅舞刀弄枪,又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在床上约莫是可劲儿的折腾那小妇人。

  天子闻够了,抬起头道一声,“是她。”

  斗篷虽然不知是何时扔的,但斗篷内还有余香,这样独特的香气,他只要一闻就知道是她身上的。

  王婆婆咳一声,正想说那衣裳太脏了,不如扔了,他却把斗篷直接卷起来放到马腹下的兜袋内,纵身越到马上,仰头往城内看,只见城东火光滔天,他朝王婆婆道,“王婆婆,你走吧,不用你带路了。”

  王婆婆奥了声,就见他驾着马如一支飞箭朝城门内冲去,王婆婆都不由啧嘴,他这数十人跟着她这一路,见到水盗就打,直打了好几窝,每抓到一窝水盗他便问有没有掳劫他的妇人,那些水盗看他气势凶狠,都怕的说没有,但也躲不过被他下令尽数绞杀,他杀起人眼都不眨一下,又威风凌凌,张泉可是禁军提督,被他拿剑横着都不敢说话,可见他的官儿比张泉还大,就看他杀人不手软,指定也是什么大将军。

  他们年轻人的恩怨纠葛她一个老婆子也不敢乱掺和,不小心惹着这祖宗,也被他像切菜似的的剐了,可不是找死吗?

  她拍拍心口,自顾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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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子携那数十人策马直奔城东白莲教众的老窝,他来这一路抓着好几窝水盗,都说交河县内藏着白莲教徒,那些教徒都是些喜好奸//淫//妇人的杂种,姜雪甄若是落到他们手里。

  他们胆敢碰她一根头发,他势必要杀光这些胆大包天的畜生!

  他们停在一处屋舍前,天子一脚踹开门,那院里堆着木柴,熊熊大火烧的漫天红光,地上跪满了人,都朝向大火双手高举着祭拜,还有好几个身穿白色长袍,头戴白莲冠帽的白莲教徒,围着大火念念有词。

  天子这突兀闯进来,打断了那些人施法,他们一见天子来者不善,互视一眼后,领头那个道,“什么人敢闯进本掌柜的院子,不知道我白莲教今日诛妖邪吗?惊扰了无生老母,这雨还怎么下的来?”

  天子微抬眼,看着他们,和身后的侍卫道,“都抓起来,一个都不放过。”

  话落,侍卫们手持刀剑冲上前,跪在地上的人都吓傻了,那些白莲教徒却反应极快,从腰间拔出弯刀竟和侍卫们打了起来。

  这些侍卫是天子的亲卫武骧右卫中最精锐的一支卫队,武艺精湛,攻防有序,白莲教的这些乌合之众就算会两把刷子,也没几下就败下阵,那香案上的香烧完时,就都被摁倒在地上。

  天子踱到那个自称掌柜的矮胖子身前,手举着脏斗篷问他,“这衣服的主人在哪里?”

  矮胖子根本不认识那衣服,直摇头,“我、我不知道啊……”

  天子知会身边的侍卫,“杀了。”

  矮胖子还不知怎么回事,颈间一疼,人就倒地上气绝。

  地上的那些人一看他死了,都吓得瑟缩起来。

  天子把脏斗篷举到另一个白莲教徒眼前,“你知道吗?”

  那人惊恐不已,给他磕头道,“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求大爷饶命……”

  天子凉寒着声,“杀。”

  侍卫上前抹了他的脖子。

  那些人看他这般行凶,已经有不少吓哭出声,立刻有侍卫让肃静,有几人当场吓晕过去。

  天子问一个白莲教徒,就杀一个,杀光了那些教徒后,开始问其他人,当先问的是个老头,那老头看着脏斗篷直抹泪,根本还不出话,天子却没叫杀,他连忙给他磕了几个响头。

  天子拿着斗篷又问几个人都说不识,一直问道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孩儿,那孩子盯着斗篷看了好一会儿,才泪蒙蒙说,“这个我认得,有个老奶奶站在我后头领粥,轮到她就没粥了,老奶奶穿的就是这衣服,后来明官哥哥看她可怜,就叫她跟着他回去,他给她拿馒头。”

  天子弯下腰,沉着眸问他,“明官带走了她?”

  小孩儿点点头。

  天子问他,“明官家在哪儿?”

  小孩儿回他,“他是掌柜的家中长工,掌柜的让他住在这里。”

  他指了指大火,“明官他娘是个妖邪,害的我们交河县许久没下雨,现在被烧死了,明官也跑了。”

  天子直起身,望向大火,交代侍卫,“把火扑灭了。”

  侍卫们提了水来灭火,火焰熄灭后,只看到灰烬,人烧没了。

  天子凝视着那堆黑灰,半晌转头扫过那一地愚昧无知的人,道,“白莲教给了你们什么好处,让你们以为,烧死一个老妇就能降雨?”

  他们讪讪着,没人敢应话。

  天子哼一声,又转头问那孩子,“认识明官的人多吗?”

  小孩儿点头道,“明官是掌柜的家中长工,交河人人都认识他。”

  天子勾唇浅笑,摸了把他的脑袋,夸他,“好孩子,别像他们被白莲教迷惑了,好好儿长大,以后给朝廷效力。”

  小孩儿睁着眼睛懵懵懂懂的嗯着声。

  天子看他瘦的皮包骨,解下腰间佩玉给他,“拿去换点糖吃,别饿死了。”

  小孩儿抱着玉佩缩到他娘怀里,他娘一个劲跟他道谢。

  天子转过步子,冲他们道,“都滚吧。”

  一地人全跑了出去。

  天子在院里站了会,侍卫们搜遍院落都没找到姜雪甄,天子转步出去,“他们的弯刀都带上。”

  侍卫们捡起地上的弯刀跟在他后面出去。

  才将上马,许勇策着马赶来了,一下地跪在马前,头抵着地给他行礼,“微臣拜见陛下。”

  天子皱眉,“你怎么来了?”

  “陛下已有两日未上朝,各位大人都议论纷纷,微臣担心陛下的安危……”

  天子薄唇紧抿,良晌吩咐身后的赵斌,“朕先回宫,你带人留在这儿,去找这边的同知,让他发下告示,发现明官者,赏五百两白银。”

  天子随后和许勇回了京都,回京后,有许多事需要他处理,几个白莲教徒竟然能拿出弯刀这样的武器,大魏自来盐铁官营,武器更是只有朝廷军器所制造,白莲教竟然能人手携带武器,这意味着他们有谋反的意图,这些武器是从哪里得到的,也极为重要,朝廷不可能提供给他们,那就是在大魏以外得来的。

  他令禁军加紧操练,开春后,春闱也即将开考,天子对这次春闱甚为重视,朝中老臣他终究不信任,春闱后,他需要提拔一批新臣,往年不受废帝重用的、这次春闱后的,只要是有才之士,他都会重用,这样一来,他手头忙的停不下来。

  直过了有一个多月,春闱过后,赵斌传来消息,找到明官了。

  --

  姜雪甄和明官到了河间后,两人便在当地的镇上盘下来一个倒闭的铺子,缘着明官会酿酒,便做起了酿酒的生意,雇了几个伙计,由明官管着铺子。

  那铺子后头就是姜雪甄买下的一间宅院,她本来想买一只小黄狗,后来觉得小黄狗太小了不会看家,便买了只叫声响亮,吃的也多的猎狗,那狗只要她忘了给食,就围着她转来转去,摇着尾巴凶吠两声,都怕被它咬着,她甚至从这狗身上看出天子的影子来,便也不喜跟狗太近。

  她闲下来时叫明官帮着她去集市上买了不少花籽,两人种了一院子,没几日就发芽了,再过不久这院子里就满是花草,人住着也舒服。

  明官做这酿酒的生意最开始亏钱,亏了十来天,他自己都觉着没脸在姜雪甄跟前说,但姜雪甄不甚在意,只让他放心做生意,她不管这些事。

  明官这才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挣到钱,每日里起早摸晚,终于在半月后生意做起来了,慢慢的也挣到一些钱,他挣钱的第一天满心欢喜去首饰铺子内给姜雪甄买了一朵颜色鲜艳的绢花,他从来没见姜雪甄戴过头饰,她长得那么好看,就该戴好看的首饰,他说好要照顾她,现下挣到钱了,虽然钱不多,先买朵绢花,以后等他挣更多的钱,再给她买更金贵的首饰。

  他用帕子包好绢花,高高兴兴回了院子,才准备去敲姜雪甄的房门,屋门砰一声被人从外面撞开,只见门外进来一个身量极高,衣着华贵的俊美男人,那条猎犬冲着男人狂吠,被他一脚踢开,猎狗被踢到墙角处,夹着尾巴还是不甘的叫着。

  明官怔在原地,那男人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睥睨着他。

  “让姜雪甄出来见朕。”

第63章 第六十三章

  ◎抓回◎

  明官愣愣的看他近前, 他没见过这么贵气逼人的男人,他长在交河那样穷困的乡县,这辈子见过最顶天奢靡的人就是以前的主家, 主家大腹便便, 身上的衣服是他们这些人穿不起的丝绸制成的, 餐餐顿顿有肉,那样的生活原本已经是他想都不敢想的神仙日子了,后来他跟着姜雪甄来到河间, 姜雪甄用自己的积蓄买下铺子, 让他做生意,他也过上了顿顿有肉的日子, 他身上穿的衣服也不再是粗布麻衣, 他也能穿得起绸面做成的衣裳。

  他以为他和以前的主家一样,不再是任人轻视的乡野小民,他也算是富贵人家的爷们了, 可他见着天子, 潜藏在骨髓深处的自卑便再次萌发出来, 他只见过他一面, 便很确定。

  这男人才是和姜雪甄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穿着再好的衣裳,吃着再香的肉,这辈子也无法企及他们的高度。

  但他挡在了门前, 不顾对方阴森寒戾的眸光, 大声道, “什么姜雪甄,这里没有姜雪甄, 谁准你进来的, 出去!”

  天子一伸手将他直接从门前拨开, 屋门被一推,再被一合,他就被关在外面了。

  天子进到门里,只看着地上掉了书,这间房屋不大,有两扇窗户,靠屋后的那扇窗大开,靠窗的位置正放着一凳子,凳子上面还踩着脚印,她爬窗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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