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皇室退休生活 第26章

作者:十月瘦瘦子 标签: 种田 爽文 穿越重生

  如此一来,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迎风楼的外卖生意急速下降。

  迎风楼是国子监附近最好的酒楼,主打的是各式肉馅的胡饼和胡椒烤羊肉,主打大口吃肉大口吃饼的西域风味。大师傅们做菜也舍得放昂贵的香料,一直都很受贵族公子的欢迎。

  据说它背后的主人是世家大族的人,掌握众多烹饪秘方,自开业以来就生意火爆。在长安的众多酒楼当中,一提到迎风楼,谁人不是竖着拇指夸顶呱呱的?

  国子监里的学生大多出身好,兜里也有钱,午饭都是直接叫迎风楼送来的。只是近日来,迎风楼的外卖订单越来越少了,往日里有近百单,今天居然只剩下十几单!

  这还得了?

  肯定是有人在抢我们的生意!

  掌管迎风楼的崔管事找到了在国子监上学的崔氏少爷,正要一探究竟。这个略微发胖的中年男人特意提着一食盒的好菜,就等着下课的时候,上前去问候:“少爷,酒楼里的好菜,都是您喜欢吃的那几个口味……”

  他的话还没说完,青年拔腿就跑。

  “欸,欸,少爷,少爷你去哪儿啊?”后面的人一直招手,跟在少爷后面跑着。

  “别拉我,我要上小卖部买东西吃。跑慢了可没有。”崔行功好不容易撵上同学们的脚步,拍到了队伍的末端,他大口地喘着气,暗自庆幸,“还好,人不算太多,应该能买到的。”

  买什么?

  崔管事一脸懵逼地站在自家少爷旁边,他把食盒往前递了递,说:“少爷……我们中午有饭菜了,不用买。”

  怕少爷不信,他还微微掀开了食盒的盖子,让烤羊肉的味道飘了出来。这可是迎风楼的招牌好菜,贵族公子们能一口气能吃几斤肉呢。

  崔行功摇了摇头,暂时收下了饭菜,打算等会儿请同学们吃。

  青年想象着羊肉烧卖的美味,指了指前面的小屋子,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忠叔,这是太上皇后开的小卖部,专卖羊肉大葱包子、酸豆角肉沫包子、奶黄包和烧卖,比酒楼里的饭菜要好吃多了。所以……”所以我们才不吃外卖。

  崔管事掏了掏耳朵,难以置信地看向前方。

  那是太上皇后开的店?!学生们都爱那里的美食?!

  在做吃食这一方面,崔管事一向自信,他可不相信一个女人折腾出来的小生意能比得过他的大酒楼。他站在自家少爷的身后,低声地请求:“少爷,能否让小人尝一尝小卖部的吃食?”

  要是不好吃,那迎风楼的生意肯定会回来的。

  崔行功有些迟疑:“这……”

  不替外人买小卖部的吃食,是每个国子监学生暗中遵守的原则。娘娘卖的东西那么好吃,要是都让外人吃去了,他们吃什么呀?

  本来小卖部的供应就不足,再这样搞下去,大家都喝西北风去吧。

  拒绝代购,从我做起。

  前几天有个学生把整整两屉烧卖拿走了,送到了外面的宴席上装逼。好巧被几个同窗发现,传到了学校里,如今大家都不爱带那个人玩了。

  有同学评论道:都怪他,我那天才吃不到烧卖!我的烧卖啊,又鲜又嫩,里面的笋粒超好吃的!

  不过崔行功看着从小照顾自己的忠叔,也说不出拒绝的话。他寻思着,自己多买三四个包子,应该没什么事情吧?

  顶多就是背后排队的同学瞪他两眼呗。

  “客官,你想吃什么呀?有各种大包子和烧卖,还有珍珠奶茶和红茶菌。”帮忙看店的刘五娘问道。

  “每一种都来两个,都吃得完的,我胃口特别大。”崔行功打着哈哈。

  他把吃食分了一半给崔管事,就回去课室用餐了。而崔管事早在靠近小卖部的那一刻,就知道迎风楼彻彻底底地输了。

  往来的学生都面带幸福的表情,他们或是啃着一个拳头大的笼饼(包子在唐朝的称呼),或是捧着一杯奶茶,笑得……笑得像个大傻子一样。

  越走到前面,食物的味道就越浓。这是一股面食的麦香带着肉味,和迎风楼的咸香味胡饼不一样,这种味道非常丰富,让人闻上一口,灵魂都会忍不住大喊:

  “要吃!”

  天呐,这些笼饼怎么那么松软,隔壁那个学生一口咬下去,那浓郁的羊肉味连他都闻到了。

  还有那个叫烧卖的小点心,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花样,瞧见那个大个子一口一个,笑得跟吃了糖豆一样。

  珍珠奶茶是什么?奶茶里面加珍珠吗?哇,太上皇后开店也太拼了,居然在茶水里加入如此豪奢之物!

  崔管事:比不了,是在下输了。

  珍珠奶茶:珍珠奶茶没珍珠,谢谢。

第37章

  崔管事把小卖部的几种吃食都吃遍了, 半晌, 才叹了一声:“食材好,难怪生意如此红火。”

  羊肉大包子皮薄馅大,肉香味浓;酸豆角肉沫包子酸辣开胃,馋得人吸溜口水;而甜口的奶黄包最是松软, 蛋奶的香味勾得人魂都快没了, 只懂得一口接一口地吃下去。

  什么包子烧卖的技术含量不高, 善于烹饪的大师傅看一眼就会了。他敢肯定, 在技术层面上, 迎风楼的厨子甚至能做得更好。但至于这种鲜美的味道嘛?

  他们做不来。

  他天生味觉灵敏,只吃一口就察觉到包子烧卖当中带有的清香,比酒楼里的食材好上几倍。尤其是甜口的奶黄包, 奶香格外浓郁,和鸡蛋一起调的馅特别香甜。他带着酒楼的大师傅试着做几回,都做不出这个口味。

  他摇了摇头, 面带苦色。

  一个擅长做面食的大师傅开口:“管事, 我觉得这个包子不错,客人们肯定会喜欢的。”

  “唉……”你懂什么?小卖部里的奶黄包比这个好吃多了!

  吃过了小卖部里的点心之后, 崔管事终于明白,为什么学生都不爱叫外卖了。和小卖部的吃食比起来,酒楼的饭菜差了好几个档次。

  他的目光闪烁, 抽了张发黄的纸,写了几句话,送回了主家。

  接下来该怎么做, 就让家族决定吧。太上皇后的小卖部,不是轻易他能动的。

  数天后

  几个年轻的公子骑着马,来到刘家村附近。近日来天气不错,崔家旁支的公子提议出来踏青野餐,骑马打猎。他们知道这座小村子背靠着山林,可以借宿歇脚,便来这来玩几天。

  他们骑着健壮的骏马,还有几个露营做饭的大包裹。腰上的佩环碰撞出清脆的声音,头发只用丝带束着,旁人看到了都忍不住赞一声俊俏的儿郎。

  “崔二,你说的地方是这里吗?我怎么看着不太像?”韩闵睁大了眼睛,挠了挠头。

  在崔二的描述中,刘家村是一条不太富裕的村子,饮食器皿也不全,所以他们把干粮都带过来了。王秉那个大傻子,连胡瓜都塞了数斤,茄子带了好几条,说要拿着这个做烧烤。

  崔二环顾了四周,一脸茫然地说:“我也不知道啊……以前来过这儿,都不是这般样子的。”

  眼前所见,两旁绿树成荫,黄土铺成的乡村小道平整了许多,连碎石块都被清理赶紧。村口有两个小男孩在玩斗草的游戏,乐呵呵地笑着,小脸胖乎乎的,一点儿也没有面黄肌瘦的影子。

  小孩身上的衣服整洁干净,即使身上有一两个补丁,也无伤大雅。

  这样的场景,在长安城中都算罕见。

  大唐建国不久,百废待兴,民众的生活虽有好转,但像这里那么和乐的场景,非常罕见。好多家贫的小孩都没有一条裤子,谁出门就谁穿衣服,可不是一句谎话。

  “这可真是稀奇!”崔二赞了一声,翻身下马,他朝路边的小孩招了招手,问道:“请问这里是刘家村吗?”

  小娃子略带警惕地看着他,又看了看身后的哥哥,没有说话。大娃子瞅了瞅几人不像坏人,握住了弟弟小娃子的手,才点点头:“这里是刘家村,你们是在干什么的?”

  村里开了农场,还有一口六畜兴旺的神井,阿娘说了,都不要告诉旁人。

  “我们是来行猎的,请问可以在村里借宿吗?”崔二挤出了一个笑容,还从荷包里取出了两块芝麻糖。

  这可是好东西,浓浓的芝麻香味飘散开来。

  大娃子看得口水都要流了,他小心翼翼地接过糖块,飞快地朝村子里跑去。“村长,有人说要借宿?我们要让他进来吗?”

  崔二:“……”

  一个小破村,搞得好像有什么大秘密一样。

  我这种富家公子,怎么可能是坏人呢。

  “欸,欸——”刘大福顶着草帽,很快就从农场里出来了,他的眼睛没花,远远地瞧见有骑马的年轻后生。哟,在这个年代能养马的,家里都不穷哩。

  他上前作了个揖,笑着问:“公子是要在村里里借宿吗?我们村里有的是空房子。”

  只要不是有心搞事的,让几人进村也无妨。村里有几户家庭不太富裕,若是接待了贵族公子能得几个赏钱,倒也不错。

  崔二和同伴们商议了一下,虽然感觉这条村子有点奇怪,但也同意在这里落脚。二十岁的年轻人最是爱冒险了,胆子也大,拉着马匹就进了一处农户家中。

  他们进的不是别家,正是大娃子和小娃子的家里。

  两个小男孩都望着这群人,目光中带有好奇。

  大娃子的祖母黄氏是个有眼色的女人,见有贵客立刻笑了。她给公子哥们都上了一杯热茶,是用茉莉花泡的,清香微甜,她见夫人摘过茉莉花做菜,就学了过来。

  “这茶不错,有几分野趣。”韩闵面带惊喜,没想到崔二介绍的地方挺有意思的,“这是用花来泡茶?好浓郁的花香。”

  和他喝惯的点茶不一样,这杯茶水中飘着几朵白色的小花,香味淡雅,却不容忽视。刚刚在路上晒了半天,喝上一杯花茶,感觉整个人的暑气尽散。

  嗯,这个茶可以学一学,下次在宴会上可以装逼。女子们应该会喜欢这个口味,若是他在长安中推行开来,那肯定会形成时尚!

  为了做一个最潮的小鲜肉,韩闵也是蛮拼的。

  王秉也是被崔二邀请过来,他出身太原王氏,是个健壮黑皮的肌肉男。因为自己的相貌不符合主流审美,也没有得到姑娘们的青睐,他不爱这些花啊茶啊,倒喜欢打猎。

  他不耐烦听韩闵问这些茉莉花的若干制作工艺,直接朝大娃子喊了一声:“小子,村中有没有好的猎户?我们打算上山去打猎,想找人领路呢。”

  “村里的猎户是八伯,不过他太老了,不上山了。”大娃子含着糖块,如实回答,“不过村里的几条狗都很厉害,能在山上捉到野兔,前几天狗蛋家里炖的兔子肉,香死人,酥烂多汁……”

  有能捉兔子的好狗?

  那就带着狗一起去打猎!

  烤兔肉贼香的,在山里就地挖个坑,填上一些柴火,烤几只肥兔子吃,当真是别有风味啊。

  崔二、韩闵和王秉骑着马,带着从村里借来的土狗,还有指路的大娃子,“驾驾驾”地上山了。

  男人们都干活去了,村里只剩下几个老头子,老骨头都不大愿意动。七岁的大娃子人小机灵,对山里的情况也熟悉,他自荐给公子们当向导,几人迟疑了一会儿,终是答应了。

  大娃子坐在韩闵的怀里,兴奋坏了。这可是他第一次骑马,小孩握了握拳,祈祷老天爷让公子们打到猎物的!

  一阵阵山风吹过,特别两块,况且山上的树木茂盛,也不会晒得肌肤生疼。三个年轻人难得进山打猎,看什么都稀奇,一时摘朵红色的大花插在脑门上,那副骚包的样子看得大娃子都傻眼了。

  大娃子:原来这就是城里人的时尚?

  不懂,不懂。

  几条农村的大土狗在前面撒欢地跑着,还没有捉到猎物。不过志在参与嘛,他们也不恼,在马背上看着山间美丽的风景,感觉舒爽宜人。

  没有长辈的斥责,没有师长的约束,天地间只有自己,还有几声寥寥的鸟鸣。

  “汪汪汪——”

  前面的几条狗速度猛地加快,似是追逐着什么。犬吠声让他们回过神来,王秉是射箭准头最好的那个,他立即搭弓,还没等箭射出去,大黑狗就叼着一只棕毛的大兔子回来了。

  其余的狗围在大黑狗的身边,蹭了蹭它,摇着尾巴仿佛在庆祝一样。

  “好狗。”众人兴奋地赞了一句,那只兔子又肥又大,王秉掂量了一下,重量差不多有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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