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小美人 第36章

作者:三春景 标签: 天作之和 穿越重生

  这只是一个例子而已,体现在整体上,就是顾客群体确实得捧着售货员。这是售货员手上的‘权力’,有了这个权力,就有了交换资源的基础。售货员给人行方便,回头办什么事的时候别人想着这个方便,自然也会给他们行方便。

  这说起来不是什么好事,但却是这个社会运行的道理。不只是现在这样,往前许多年,往后许多年,依旧是这样,从来如此。

  售货员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已经是最好的工作之一了,毛妈也比较满意,但是她不能把话说满。只能摇头:“能做售货员当然很好,就怕事情难办!这事儿可不容易,现在谁家不想让孩子做医生、做售货员的...”

  说是这么说,私下却已经往这个方向努力了。

  “我妈我爸正在打听售货员的工作。”开学之前毛思嘉又和孙继东见了一面,今天他们在西苑餐厅撸串。这个时候可没有一到傍晚就满大街开张的烤串摊,想要撸串也只能来少数几个餐厅。

  西苑餐厅也算是不错的餐厅了,这里的羊肉串十分出名。

  这里的羊肉串并不是用竹签子串的那么一点点,而是电镀的金属钎子,还有个手把位。就这么一串,能顶几十年后三四串,如果是那种主打便宜,一口一个的小串串,更不知道顶多少了。

  还是那句话,这个时候的东西,不管价钱怎么样,分量是肯定不少的。

  不过就是这样,这一串羊肉也不是特别贵——要价一毛钱一串...当然,也不能说真的不贵,一毛钱能吃一碗馄饨了!到几十年后,北京的一碗馄饨,再便宜也得十来块吧!这个价位一串烤肉,分量也应该实在一点儿。

  孙继东的食量是远超毛思嘉的,四五串羊肉串下肚,又让服务员上十串。

  听毛思嘉说起工作的事情,点了点头才问她:“你自己想找什么工作?售货员?”

  毛思嘉听这个话就只能苦笑了...她当然对售货员这个职业没什么兴趣。如果要做售货员,她当初还不如不放弃手风琴,再顺便把舞蹈捡起来呢!好歹做生不如做熟!

  但她也没有多少余地表示反对,家人都在为她尽心尽力,这也是如今非常好的工作了。她再说什么,就显得有些身在福中不知福了...当然,根本原因是她知道,自己想做的工作根本就没机会去做。

  她始终是想做翻译家的,但是先不说这个时候糟糕的形势让她没办法选择这样一份工作。就算她愿意担这个风险,恐怕她也没有这个机会——她知道自己外语很不错,至少并不比此时科班出身的人差,可对于别人来说她就是一个初中生而已。

  就算她出了名的外语好,大家也只会当这是初中生的那种‘好’,而不会有人正经考虑请她去翻译什么。

  也只能暂时先做这个工作了...等到时机成熟了,再换工作——将来重开高考就是一个好机会,到时候她也去高考,考一个好大学,专门学习语言。第一批语言类的大学生,无论是走口译的路子,还是翻译文学作品,还不时随她的兴趣!

  孙继东看着毛思嘉在那里颇有些苦大仇深地啃羊肉串,眼睛里有一层笑意...他当然知道毛思嘉会得偿所愿,去到一个正好能发挥能力的地方,只是他现在没办法和毛思嘉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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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1970年的春天,似乎比往常来的更早。

  毛思嘉从公共澡堂洗澡回来,睡觉之前解开衣裳给自己抹身体乳...这个时候是没有身体乳的,所以她都拿面霜做身体乳。一次能用掉小半盒雅霜,算是很奢侈了,所以她也就半个月做一次身体护理。

  这个时候又没有太多护肤品和化妆品,毛思嘉能够找到的也就是甘油和各种雪花膏了,而且甘油还不能直接用,得事先稀释过。好在她年纪小,对这些东西也没有什么需求。

  她也不是闲着没事了,非要弄这些。主要是她特别爱美,这是过去一直有的习惯。如果没有条件,吃饭穿衣都不能满足,这些事情就更没有余地去考虑,那也就算了。但她并不是那样的生活,她日常中有条件稍微追求这些,那她为什么不呢?

  雅霜的香气相比起其他几款雪花膏,比如百雀羚、友谊,都要淡雅一些。现在抹雪花膏都有‘臭美’的嫌疑,但大家也就是嘴上说说,身体却是很诚实的——女孩子谁不希望香喷喷的呢!如果不是这样受顾客欢迎,雪花膏也没必要把自己做的那么香了,香料不要钱啊!

  不过这种香味在毛思嘉看来就过于浓郁了一点,假香,特别是百雀羚,香的她都要屏气了!

  抹好身体乳之后,毛思嘉又把秋衣秋裤穿上。她以前挺喜欢裸.睡的,但这个时候气候还很冷呢,又没有暖气,为了身体着想,还是不必了。而且抹了身体乳裸.睡,身体乳很有可能会蹭掉,穿一层衣服也有利于吸收。

  第二天早上,看天色就知道是春光明媚的一天。

  趁着这样好的太阳,以及周日放假,毛妈洗洗刷刷做起了大扫除。毛思嘉做着收拾屋子的活儿,毛妈则是用大大的洋皮盆儿装了一家三口这个礼拜换下来的脏衣服,在水泥池子那儿打了水,就坐在门口小马扎上,‘吭哧吭哧’开始洗衣服。

  天气热的时候衣服单薄,洗了澡就揉搓,天气冷的时候却不是这样。衣服多,而且有厚又硬又大,洗起来可费劲了!一般大人孩子也没时间洗(除非有那种不用上班的老人在家帮着做事),都是周末的时候才动手解决。

  洗衣服的活儿在家务中难度不算高,但是很有存在感。感觉上家庭中的女性,最重要的两个活儿,一个是做饭,另一个就是洗衣服。

  家里的孩子也要学习这个活儿,但是学习程度不太一样。大家从洗自己的手帕、红领巾之类开始,然后发展到洗夏季衣物。男生的课程到此就结束了,他们学习这个更多是为了独立生活做准备,比如学农的时候,又比如上山下乡的时候,总是要自己洗衣服的。他们的目的是学会这个活儿,学会了也就算了。

  女孩子却不一样,冬天的衣服,甚至于厚重的床单被套,这些都是要亲自去洗的。普遍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女孩子长大后本来就要承担这些家务,现在从小习惯起来也是应当。

  有的家庭孩子多,父母忙不过来,更是让孩子早早接手这项家务,以减轻父母的负担。

  孩子到底什么时候接手这项家务,这个不好说,但不管怎么说,到了十五六岁,肯定是接手了的。因为这个时候早就学农过了,眼看着就要参加工作了!

  不过在毛家,毛思嘉只是夏天洗自己的衣服,其他的并不归她做。

  这是毛妈溺爱她...很正常,家长爱孩子,觉得这活儿自己随手就做了。当然,这也是因为毛家人少,毛妈作为主妇也忙得过来。不然的话,就算毛妈溺爱毛思嘉,毛思嘉也不可能无动于衷,站在一旁干看着。

  毛思嘉把家里清扫地干干净净,又忙着上上下下擦灰。最近还在用生炉子取暖呢,就算有烟囱,家里的灰尘也会比其他季节要大,所以要格外注意擦洗。别看这个时候的人们生活条件差一些,过日子可不含糊!

  特别是首都女人,讲究的就是利利落落,若是家里、家庭成员身上,显得没收拾,她们自己也会觉得特别不光彩。

  毛思嘉倒了几盆脏水,又忙着拖地。这个时候的城里老房子的地面大多是泥地或者砖地,少见水泥地。毛思嘉家里是水泥地,这还是好几年前毛爸弄来的水泥,自己弄的地面。

  水泥标号很高,地面十分光滑,毛思嘉觉得挺不错的。

  不过,因为是水泥地面,在收拾的时候就更没有可以偷懒的地方了。那些泥地、砖地,可以不用拖地,上面有尘土也是避免不了的,但水泥地不是啊!所以水泥地的家庭拖地是经常的,有的人还要仔仔细细擦地!

  毛思嘉听过最夸张的,有用煤油去擦的,擦的亮晶晶——毛思嘉总觉得哪里不太对的样子,这样擦视觉效果是有了,但嗅觉怎么办?她记得煤油可是有一股味儿的。虽然那不是特别难闻的味道,可也绝不属于清新自然的味道吧...

  一家三口的衣服,再加上毛妈打算洗床单,这个活儿可是够重的了。毛思嘉收拾完屋子,她才清洗晾晒。

  毛思嘉连忙兑了一盆温水,给毛妈泡泡手...开春了,可自来水还是一样的凉!

  正在洗衣服的杨雪燕看到了,嘀嘀咕咕:“倒是会耍小殷勤儿!”

  在她看来,毛思嘉就是一个娇小姐,从来不做饭,洗衣服也只在夏天洗自己的,冬天就没见她在院儿里搓洗过什么。至于毛思嘉也做各种零零碎碎家务,这些就被她选择性无视了,反正都是这个年纪的孩子都会做的,做了也不值得说!

  而在家务之外,她特别会撒娇,特别会殷勤小意...杨雪燕看不惯她这一点,觉得毛爸毛妈这么宠毛思嘉,简直就是昏了头了!一方面,是被毛思嘉那么点儿假模假式的乖巧、贴心给迷惑了。另一方面,也是不知道怎么是真的爱孩子。

  孩子就是要锻炼,就是要吃苦!现在细心呵护着,将来长大成人了怎么办?到时候可没有爸妈在头顶上遮风挡雨!

  揉搓了一会儿衣物,杨雪燕觉得手指上有一些痛感。这是因为织物比较硬,有些擦伤了。如果是母亲洗衣服,绝对不会有这种感觉,因为她们的手经过了多年的‘锻炼’,有了一层‘防护’。只是这一层也不是没有代价的,代价就是手变得粗糙。

  孩子都有了的母亲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但在年轻姑娘看来,却不一样。

  杨雪燕往手上呵了口气,摸了摸手指。正好听到院儿里说闲话的大妈正捉了毛思嘉的手说:“思嘉这手好有福气啊!白白的、软软的,糯米团一样,看看上头一个个小窝,这是用来装福气的呀!”

  毛思嘉的手骨头纤细,稍稍有点肉,骨肉匀称,皮肤洁白,确实很好。特别是老一辈的人,特别喜欢这样一双手。这个时候说是要去除封建迷信,然而事实是,日常生活中的细节根本不可能轻易剥离。

  “现在呀,大闺女都不能戴金啊玉啊的了,不然思嘉这双手啊,戴金镯子、翡翠戒指,好看!”大妈还夸着。

  毛思嘉这双手,即使是在几十年后的姑娘们中间,也是一双好看的手了!在如今七十年代初九更别提了!这倒不是几十年后的姑娘们天生手生的好,还是那时候的条件好!就算不怎么保养,至少不会让自己的手晒黑或者生冻疮吧!

  而在六七十年代,即使是条件相对全国要好不少的首都,孩子们一双双手伸出来,也很少有几个没有皲裂,没有生冻疮的!毛思嘉这一双收,没有冻疮、白白嫩嫩的,光只是这一点就足够在众多同龄孩子中脱颖而出了。

  而为了在首都的冬天中不生冻疮,她也是很拼了!

  冬天防风护肤最便宜,效果最好的是蛤蜊油。毛思嘉不喜欢蛤蜊油的味道,更讨厌它那种黏黏糊糊、油份太大的质感,所以从来不往脸上招呼。可为了保护手,她会往手上涂这个。

  冬天,她很少骑自行车出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保护皮肤,防长冻疮。偶尔骑车出门,都会戴平常很少用的那双皮手套——这双手套原本是属于毛爸的,毛思嘉用这个大小不合,所以很少用。

  院子里空地就这么大,杨雪燕为了洗衣服也在水龙头水泥池子旁,所以一抬头就能看到毛思嘉那双白的发光,水嫩嫩的手。低头再看自己的手,不是红通通,而是肿的厉害,透出紫色,上面甚至有两条裂口,心里立刻各种不是滋味儿起来。

  不合时宜的话脱口而出。

  “那可不是劳动人民的手,是小布尔乔亚呢...”其实她自己也可能不太懂什么叫做‘小布尔乔亚’,只是学到了这个词,就到处用上了。

  原本其乐融融的气氛一下变得没那么好了,几个院儿里的大妈大婶你看我我看你,笑了笑,都不说话。然而就是这样的反应让杨雪燕更加不忿了——这都怎么了,人民群众连一点儿觉悟都没有了吗?

  毛思嘉那样的难道不应该批判?自己这样的难道不应该赞扬?

  杨雪燕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可笑,这个时候社会氛围如此,受到影响的何止是孩子,连有了成熟思想的大人也不例外!很多孩子有类似想法,并不是口头说说,他们是真的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只是,家常过日子的胡同大妈大婶,大多没有那么强烈的情怀。过日子就那么回事儿,怎么可能到处计较!

  杨雪燕这话她们肯定不能直接说‘错’,但还是会觉得她这是没事儿找事儿,好端端的要找不痛快!她说的东西难道大家不知道?但是招人喜欢就是招人喜欢!就像这个时候大家甚至会觉得女孩子长得过于漂亮本身就是一种资产阶级情调,可轮到找对象的时候,大家还是喜欢长得好看的!

  不只是找对象的男青年这么觉得,家长也这么觉得!孩子对象长相太磕掺,最后丢脸的是自家!

  所以表面上不说什么,心里却是更觉得杨雪燕这孩子太计较了。再加上她本来就常常针对毛思嘉,更添上一个‘刻薄’的评价。

  从小到大杨雪燕都是这样,毛思嘉早就习惯了,所以也不把她这回挑事儿放在心上,等到第二天上学,她就全然忘了这件事。

  “思嘉你就好了,不用担心这些事...”于欣在学校的时候深深叹了口气。

  毛思嘉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说,还是为了留城的事情——现在他们已经是初三的学生了,现在又没有高中,大学更是可望不可即!如果不去当兵(实际上他们也不够当兵的年纪),他们就得面对留城还是不留城的问题了。

  当然,这个问题的结果也不受他们自己控制。

  除了极个别人外,大家肯定是想要留城的,但问题是留城是很难的!过去几年知识青年大多都去了农村的广阔天地,有机会留城的简直凤毛麟角!

  学校和开进学校的工宣队会咨询他们是否留城,但是这种咨询也就是一个过场而已,并不是说想要留下就能留下!与其说是咨询,还不如说是劝说,让想要留城的学生们同意去农村。

  当然了,就算最后没有同意也没什么,该怎么安排的依旧怎么安排,可以说尽力劝说只是让场面好看一些。少数学生‘顽抗’并不算什么,但太多学生们闹起来,总是不好看的。

  而且这个时候的风向就是这样,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领导人提出,然后青年响应支持的!至少在外界看来,这是奉献精神、青年自觉等高尚情操在支持,真的变成强迫,那就不美了。

  于欣也想留城,但是她没有留城理由。她的各种条件,没有一条是支持她留城的。

  毛思嘉当然也想于欣留城,于欣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不想和她分开,以后只能靠通信联系。另外,她很清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怎么回事,这件事本身而言并没有错,时代背景在那里,这样能够极大缓解城市人口负担...这个时候的工业并不能让城市消化更多人口了。

  但是,落到自己亲近的人身上,是不能这样有‘大局眼光’的。

  知识青年在乡村生活肯定不如在城市时,毛思嘉经过学农已经很清楚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和二十一世纪的农村是两回事!这个时候的农村条件差到什么程度?差到上厕所都不用纸(绝大部分的农村都是如此)!

  这还只是生活中的一个小小细节,事实上,类似的事还有很多!

  当初她学农时已经感受到这么多了,更不要说真的长期生活在农村了!学农时做的农活和真正扎根农村时做的农活,那能是一样的吗?必然不同啊!

  至于扎根农村之后的婚姻问题,回城潮中做的选择,留下的时代伤痕...这就更不用说了。

  但这件事毛思嘉怎么想根本不重要,哪怕她有几十年后的一些见识,在这件事上她也没办法。

  “对啊对啊,毛思嘉就好了,根本不用担心这事儿了。”旁边一女同学语气挺沉重的。

  毛思嘉只能礼貌地笑笑,这个时候她说什么都不合适。高高兴兴地接受这个说法,别人当她炫耀。可要是她摆出愁眉苦脸的样子,那凭什么呢?因为独生子女的身份,她已经获得了别人求都求不来的留城机会!她要是愁眉苦脸,恐怕人人都要觉得她装模作样,特别虚伪了!

  而且毛思嘉也注意到了,最近班上不少人,无论男女,都用一种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她。这件事她倒是毫不意外...谁让她一点儿波折都没有地拿到留城机会了呢!相比起她来,将会去到农村广阔天地的同学们,要接受的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人生!

  大家在首都过的是安逸日子,吃的用的穿的看的,都是农村远远不能比的。没见过这些还好,难受的是从小见识到大,临到大了,却根本留不住!

  毛思嘉扫了一眼喧闹的教室,叹了一口气,心中考虑着要不要最近请个假,不来学校了。最近他们也没什么课可上了,但来学校的同学反而多了起来,平常习惯性逃课的孩子这个时候却是天天不漏地来学校!

  图的是什么,还不就是打听打听留城的消息!

  虽说绝大多数的人都要去上山下乡,但总有一些幸运儿能留下来。只是这种留下来的幸运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需要个人非常努力地去争取。

  毛思嘉这种独生子女属于天生条件,很少有人具备。另外就是动员家里的关系,到处想法,当然,能做到这一点的人也少。而除此之外,就只能靠学生本人使劲儿了!所以最近这段时间,学校里人心浮躁,各种乱七八糟的新闻都有呢!

  “哎哎哎!你们怎么这样啊?别打了!”

  正在毛思嘉为了要不要请假回家而出神的时候,一阵乒乒乓乓,毛思嘉再抬头去看,出事的位置已经围了一圈人。好在教室只有这么大,人也只有这么多,还能看清楚中间的情况。

  中心位置是刘妮,和另一个姓徐的女同学。

  姓徐的女同学脸色特别难看,阴沉的像是要滴出水来。旁边的同学都想拉住她,但根本拉不住!她拼命向刘妮扑过去,一下就在刘妮的脸上挠了三道口子。倒不是刘妮不知道躲避,只是周围围了太多同学了,根本躲不开,而且那个女同学手也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