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小美人 第14章

作者:三春景 标签: 天作之和 穿越重生

  这个时候生活中常见的呢子大衣,一个是军人家庭,家里有高级军官的,这时候有一说法叫‘将校呢’,将校级的军官是发呢子大衣的!既然是衣服,就会有消耗,新的下来了,家长就会将旧衣给孩子。

  这时军装是怎么遍布全国的?除了一些人赶潮流,扯了相应的布料自己缝制,就是从军队里这么流出来的。

  有的时候一农村出身的士兵在军队,能管老家半个家庭的服装供应呢!

  还有一些呢子大衣来自以前的遗留,特别是和苏联关系好的时候,那种列宁时代的大衣很是风光了一把。一些知识分子家庭、革干家庭,总之就是条件较好的一批,是做过这种衣服的。

  这个时候风气虽然变了,但只要不像花衣裳、裙子那样扎眼,颜色如灰、蓝、黑的衣裳,该穿还是能穿的...毕竟谁家都不富裕,日子总要过的。

  毛思嘉以前没有毛呢的衣服,毛爸倒是有一件,那是十几年前刚结婚的时候做的。要说这个时候的东西质量好呢...这么多年了,反正一直能穿,穿出去也很体面。

  这件毛呢的外套,是夏天的时候毛爸跑上海的时候弄到的...黑市货,天知道人怎么从工厂里弄出来的。

  毛爸当时就随便看看,一看这毛呢就走不动道了,想着给毛妈和毛思嘉做一件毛呢大衣,那多好看!只可惜,布料只够一件的。买回来之后,毛妈肯定不愿给自己用...按她的说法,她纺织厂职员,穿这个出去难免有人多问。不穿出去白放着,又可惜了。

  最后她在初冬的时候赶了两个通宵,用缝纫机给毛思嘉扎了这件大衣出来。

  毛思嘉在其中也出了主意,在不出此时‘规范’的基础上,尽可能符合她的审美了一点儿。比如偏小巧的翻领、双排扣、斜插的口袋,以及谨慎显出的腰线(至少不是完全直筒的)。

  这件毛呢大衣是此时大街上很常见的那种深蓝色,但因为毛呢的质地和普通布料不同,即使是这个颜色也显得颇为洋气。毛思嘉之前走在外面,不少人的视线都落在她身上,就为了她这件衣裳。

  公交车上还有一姑娘特意下车后追上她,就想多打听打听这衣服怎么裁的——看她的样子,也是一家庭条件很好的姑娘。

  可见,这个时候大家对‘美’的追求虽然极力被压制了,却是始终无法完全压制住的。

  “姥姥,您瞧瞧我做的打卤面这卤!”周小雪从厨房里钻出来,看到的就是毛思嘉抱着姥姥撒娇的样子。

  本来想要献宝的心思全没了!

  特别是一眼见到了毛思嘉那件蓝色毛呢大衣,更看毛思嘉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哼了一声:“怎么这时候才来啊?今儿姥姥这儿忙着呢!这都不知道早过来帮忙,姥姥算是白疼你了!”

第25章

  毛思嘉和自己大姨家的两个表姐关系不怎么好,至于说为什么不好,那真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事情可能要从毛思嘉她大姨金春花和她妈金秋芬说起。

  这个故事,还是毛思嘉听她小姨金秋芳说的...她这个小姨脾气很怪,不太好相处。主要是她这人阴晴不定,好说话的时候和一般人没什么差别,不好说话的时候看别人是怎么看怎么不对劲!最关键的是,她的这种转换根本没有规律可言,更像是她自己乱来的。

  当时愿意给毛思嘉说这个故事,也不是什么好心,纯粹是觉得好玩儿,是个乐子!不然一般的长辈哪里会给小孩子说大人之间的‘不和’呢...这不是有让仇恨延续的意思么!

  据小姨所说,当初大姨和毛妈,还有她,是胡同里的三朵金花,人家说老金家有福气,得了三个漂亮闺女。因为这个,当时有不少小伙子打听金家,想要娶这家姑娘。

  当时大姨金春花爱上旁边一胡同里的青年,说起来这没什么,青年是好青年,家庭条件也和金家差不多,正是一门好婚事。但是她爱人家,人家不爱她,这就没办法了。

  如果事情仅止于此,那没什么好说的,这种事情太多了。关键是,那青年爱着毛妈——狗血的跟电视剧里一样!

  虽然毛妈最后和毛爸结婚了,没当年那青年的事儿,但这一重心结算是留下了。

  其实,毛思嘉不知道的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她大姨和她妈特别不对付,这是在更早之前就有苗头的了,这件事只不过是将一切都推到了明面上!

  老金家有三朵金花不假,但人的手指头伸出去还有长短呢,三姐妹自然也有个高下。毛思嘉她小姨金秋芳还好一些,年纪和两个姐姐差的比较远,没有太多比较的机会。大姨和毛妈就不是了,真可以说是从小比较到大。

  在这个问题上,大姨算是‘受害者’。

  从小胡同里大人就更爱说毛妈的好,说她会办事、人聪明什么的,就连长相,也是她更出色一点儿。相较而言,大姨就没什么光彩了。

  若是个心宽的人,就算心里有些不舒服,也能调节好。毕竟是自家姐妹,而且这种事情也不能说是姐妹的错...偏偏大姨没有这样宽的心胸,那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之前姐妹间的嫉妒不好说,到底还是收着的。等到出了后来的事,这就有了说法,关系不好这才成为放在明面上的事。

  有了这样的上一辈,下一辈的关系就变得微妙起来。就算家长不会刻意地将这种敌对传递给孩子,孩子也会在不经意间受到影响。

  毛思嘉还好一些,毕竟毛妈在和大姨的敌对上更偏向于被动。除了偶尔气不过了抱怨几句,还注意不让毛思嘉听到,其他的就没什么事了。大姨家的表姐则不同,大姨说起毛妈的坏话从来不避讳孩子!

  而且连带着毛思嘉也成为大姨非常不喜欢的晚辈...觉得她和她妈就是一个路数...

  这就没法说了。

  大姨家有四个孩子,除了已经上班的表哥周小官,依次是周小玉、周小雪、周小宝。表哥周小官和表弟周小宝是男孩儿,男孩儿和女孩儿平常不在一起玩儿,没机会不痛快。表姐周小玉和周小雪就不一样了,那个时候和毛思嘉一样,两个表姐也因为没人带,常常被寄放在姥爷姥姥家。

  特别是周小雪,只比毛思嘉大一岁,所以毛思嘉在姥姥姥爷家的时间段几乎和她重合。

  因为这个原因,起矛盾的机会就大多了。

  毛思嘉肯定不会主动惹周小雪的,对于她来说那就是欺负小孩子!然而,周小雪对她的敌意根本没有道理可讲...直到现在,两人的关系还是很差!

  周小雪今天一家人来姥姥姥爷家,本来挺高兴的,还想着给家里老老小小展示一番自己的厨艺呢!然而看到毛思嘉,她觉得自己的好心情全没了,展示厨艺什么的更是再没什么意思。

  这个时候的孩子,即使是再娇惯的,也都得做一些家务活儿,这又和几十年后的孩子不一样了。

  而在所有的家务活里,做饭无疑是最有技术含量的一种,一般小孩子干不了这个,得大孩子才行...至少得十岁上下吧,不然就算孩子敢做饭,家长也不放心啊——火给燎了、刀给切了,那可怎么办呐?就算没有这些,浪费了米肉菜、打了碗碟勺,这也让家长心疼啊!

  大姨算是比较娇惯孩子的,周小雪上中学之前就没做过饭!当然了,这也和她上头有个姐姐有关。就算有时候爸妈没工夫回家做饭,姐姐也是会做的,这个活儿轮不到周小雪!

  然而今年不行了,周小雪开始学着做饭。

  一个是她姐姐周小玉没时间了,停课闹革命前周小玉是高中生,停课闹革命结束之后高中就停办了,自然也就无书可读。这个时候得帮着孩子找出路,最好是能够在城里找份工作。

  好工作人人想要,却不一定能轮上。

  周家没什么关系,最终只在一街道办印刷厂找到一份临时工的工作,给人打扫卫生。

  这个时候的各种工作之间差距很小,大家都是工人,谁还瞧不起谁咋的?就算差距再大,比起后世的差距也相形见绌。但是临时工就是另一种情况了,工资很少,很多就二十出头一个月,而且还没有各种正式工人的福利。

  比如看病,这个时候的国企的工人看病几乎都能全报,稍弱一些的工厂,报销大部分也很容易!不仅仅是工人本人能如此,工人家属拿工人的本儿也能享受这一福利!这样的好日子还能过十几年二十年,等到国企都走下坡路了,甚至开始工人下岗了,这才会结束!

  这种临时工,大约只比去京郊农场工作强那么一丝丝。京郊农场差不多也是个单位,正式职工能有点儿保证。但是农场上班的话,工资和临时工差不多,而且进城出城不方便...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好歹算是找到一份工作了!此时因为没有了高中的关系,停课闹革命之前的高中生、初中生,也就是所谓的‘老三届’,可是同时涌进社会了!

  这个时候,即使是首都,人口消化能力也没有那么强!

  虽说每年各单位都要进一些人,但是这都是有数的!今年一次要消化六年的新进社会青年,怎么想怎么难...政府也在想办法分批分配,但也不可能凭空变出工作岗位来,估计到时候还无法找到工作,就得强制分配去农场,甚至去蒙古、新疆上山下乡了。

  这种情况下,找工作这件事变得非常困难!很多同学就这么去了京郊农场做事。更差的,还有只能下乡插队的!留在城里有正式工作的本来就是少数。很多人现在既没有工作,又不愿意离开首都去插队,整日就混着。一天两天还好,时间长了怎么都不能维系的样子。

  临时工...别看临时工这不好那不好,这也是要想办法才能得到的工作!不然首都还有一些根本没工作的人是怎么来的?不管怎么说,每个月得二十出头的工资,也比什么收入都没有强吧?

  再者说了,这也算是‘骑驴找马’,这份临时工的工作先做着呗...各方面招工的信息都留意着,只要留在首都,以后总有机会找到正式工作的。

  只是这样一来,周小雪有时候就不得不自己解决吃饭问题了...而且不只是她,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周小宝呢,她得管着两个人的饭。

  另有一个原因,下个学期他们就得出去学农了,很有可能得自己做饭。不少孩子提前打听到了这事儿,都打算提前学点灶上的功夫,免得到时候露怯。

  学做饭还没几个月,周小雪就有一些看家本领了,打卤面就是其中一样——说起打卤面,算是老北京面条里面很讲究的一种了!特别是肉片卤的,这个时候经常是过生日的时候才吃!

  平常吃点儿炸酱面、汆面也就差不多了!

  今天来姥爷姥姥家拜年,听说厨房里要做面条吃,立刻就自告奋勇要担当主力。

  这个时候家长是很能把这种事交给孩子的...这倒是和观念开放不开放的没有关系,事实上是,大家都不把这当回事!

  比如毛思嘉姥姥姥爷吧,两老在旧社会生活的更久!旧社会,十三四岁的姑娘都能嫁人了,家里里里外外一把罩算什么呢?所以这个年纪的姑娘在家做个饭,都不当回事!既然愿意出力,就让她出力吧!

  周小雪忙里忙外,两个舅妈要帮忙,她都说不用!

  “小雪是长大了,大姐和大姐夫真有福气!我家爱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这么懂事呢!”小舅妈手上抓着一小把瓜子,站在客厅里朝厨房看了一眼。

  客厅的茶几上摆着瓜子、花生、大枣...还有各种干果,瓜子花生只有过年供应就不说了,各种干果也不便宜,这些对于这时的普通老百姓,真的就只有过年这段时间才能享用一回。

  一家人享用着难得的休闲食品,聊着过去一年的东家长西家短,不管这个社会上发生多少事,对于他们这种普通家庭来说,感受都是很浅的...偶尔还说说各家的难处和可喜的事情,说说新年的想法,也就算是过去了。

  大姨金春花也在嗑瓜子,吐出瓜子皮,看了看外头正和院儿里孩子玩儿的金爱冬——她其实觉得小弟家这个小女儿有点儿傻,整天只知道和玩儿也就算了,这个时候的孩子谁不爱玩儿呢?关键是不聪明!一百分儿的考试,她能考十几分回来!

  虽说这种事自家都不愿意说,但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大家这么近的亲戚,谁还能不知道谁啊!

  除了脑子不聪明,人也长的不漂亮。

  说来也是怪,老金家兄弟姊妹五个,大抵都长得不错,这也是随了家里长辈。五个孩子再结婚,对象的长相有的不错,有的至少过得去,按理来说孩子应该没有差的。但是意外就出现在金爱冬这孩子身上了,她就像是照着爹妈的缺点长的一样。

  别说这个时候的人不看长相...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呢!

  颜控这种事情,从古至今,从上到下是一直存在的!家里哪个儿孙长得得人意,做长辈的肯定更喜欢啊!

  金春花觉得就金爱冬那个样儿,估计是烂泥扶不上墙了,只是这话可不能明说。再说了,人家当妈的才说了自家的好,她也不好立刻给人家难看啊!于是笑了笑:“孩子大了就好了,前两年小雪一样让人头疼!爱冬今年才十岁,就是两三年的事儿!”

  “闻闻这味儿,可真香!”大舅妈这人最嘴馋,显然是闻到‘砌油皮’时的香味了,立刻朝着厨房的方向咽了咽口水。

  打卤面除了做卤,还有一个‘砌油皮’的工序——其实就是给卤上浇层花椒油,讲究之处在于浇的时候得隔着笊篱,笊篱上还得垫一层小葱。这样一来,花椒粒就渗不下去了,花椒油也能带上葱香。

  老金家这厨房,就和如今首都胡同院儿内任何一家的厨房一样,都是私自搭建的产物,就临着客厅,谈不上隔音。周小雪在厨房内做饭,自然能听见客厅里的议论,心里得意极了。

  就在这个时候,院儿里传来动静。姥姥最先反应过来,立刻起身要去开门:“一定是秋芬来了!”

  果然,提着大包小包来的是毛家一家人。

  “怎么这时候才来啊?今儿姥姥这儿忙着呢!这都不知道早过来帮忙,姥姥算是白疼你了!”周小雪从厨房里出来,本来是想让大家看看她打的卤,然而大家的注意力一时之间都不在她身上了。

  她一眼看到了毛思嘉——就算想装作看不到,这也是做不到的!

  毛思嘉身上那一身崭新的呢子大衣就能让她嫉妒地眼睛发红了!

  周小雪家的条件不坏,父母都是职工,兄弟姐妹四个也不算多,更别说哥哥在工作,姐姐是临时工,但好歹也挣钱了,至少不算家里的负担。这种情况下,她的日子在胡同同龄人中是中等偏上的。

  但是,就和这时绝大多数同龄孩子一样,她是没什么机会穿新衣服的。姐姐哥哥捡大人的衣服穿,她就捡哥哥姐姐的衣服穿。如果说哥哥姐姐还有机会一两年做一件两件新衣,她就是彻底没机会了!

  今年她好不容易才求爸妈给她弄了条红色的拉毛围巾、一双新的塑料底五眼棉鞋,穿着这过年,心里的美是没法对人说的——这几天拜年,更是不会落下,就好像大家都能注意到这些一样。

  实际上大家确实注意到了!

  五眼棉鞋也就算了,首都孩子只要不是条件太差的,都是有的,只不过新旧而已。大红色的拉毛围巾却不同,戴着这个可扎眼了,有些女孩子没有,又或者继承自妈妈姐姐,颜色都暗淡了...是非常羡慕她的。

  但是毛思嘉一出现,她身上的光彩立刻就没有了——那可是呢子大衣!从小毛思嘉就有各种新衣服!她甚至从没见毛思嘉穿过打补丁的衣裳!每次她都心里嫉妒的不行,特别是年纪大了爱美了,心里就更介意了。

  今天过年后第一次来姥爷姥姥家,周小雪穿着自己比较好的衣服,没有补丁,七八成新,洗的干干净净的。配上大红拉毛围巾和新鞋子,心里也算是有点儿底气了。但是天知道!毛思嘉她竟然穿了呢子大衣!

  其实不只是呢子大衣,还有毛思嘉那双鞋也叫人眼红。

  这个年代,即使是首都居民也没有太多可选择的余地。孩子在冬天,无论男女都穿条绒面的五眼棉鞋,条件再差一些的,穿自家老人家手制的棉鞋,这个并不受年轻人喜爱...如今的人不讲究手制的情怀,纯粹以现实的眼光看,直觉的土气而已。

  毛思嘉这双鞋不一样,是一双平跟猪皮的靴子。虽说靴子不长,也就是盖过脚踝的短靴而已,在这时也非常罕见了。

  这是毛爸同事,年末的时候跑了一趟上海,有门路搞了几双鞋子。相比较北京这边的款式,上海那边的要新潮好看一点儿。太过于新潮的不敢买过来,阿拉上海宁不在政治中心,很多事上大胆一些,首都居民可不敢那样。

  但即使是这样,这些鞋子在首都也算是比较扎眼的了。

  毛爸同事给家里老婆闺女留了,剩下的本来是想卖给亲戚朋友的。倒不图赚钱,纯粹就是赚人情!就像每次去上海回来带奶糖一样。倒手也不会赚钱,就是卖个好,显得家里不白出自己这个司机。

  却没有想到,因为太扎眼,很多亲戚朋友都不愿意买,最终竟有三四双砸在手里了。

  就算是工资比较高、待遇比较好的司机,这也算是值钱玩意儿了,可不能随便砸在手里!没办法,毛爸同事只能把鞋子带给同事看,看谁家愿意要,差不多的价格就拿走。

  毛爸当时看见了,问过了鞋码,立刻拿走了两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