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袭成男神 第400章

作者:瑟嫣 标签: 天之骄子 平步青云 穿越重生

  季萝莉:“那也是以后,现在你矮,就是弟弟。”

  季言之‘噗嗤’笑出了声。果然家里头多个孩子就是不一样,瞧瞧季萝莉现在,可比顾麟来他家之前活泼得多了。”

  “以后理那家子远点,都是些神经病。”季言之提醒季萝莉,特别是顾麟。“现在世道乱得很,真出了什么意外,被那家人赖上,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顾麟点头,很信服季言之的说法。虽然他想不通‘上辈子记忆中‘一直顺风顺水过日子的金鲤,幼年居然多灾多难,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听季言之的话。

  ‘上辈子记忆’告诉顾麟,他的养父是个有大智慧的,如果他有什么想不明白,听养父的话准没错。

第472章 锦鲤闺女三岁半(26)

  事实证明, 听季言之的果真没错。

  且说刘香兰慌慌忙的奔回了家,刚一进院子,看到独独垮掉, 属于金鲤单独居住的房间, 刘香兰就嚎了起来。声音之凄厉, 简直将赶来帮忙的村里人,狠狠的吓得后退好几步。

  “大嫂你别嚎了。”金大婶被嚎得耳朵生疼, 赶紧叫上二儿媳妇跟她一起把刘香兰扶到一旁,招呼其他闻讯赶来帮忙的老金家的人, 将倒塌房屋的横梁瓦片烂墙全给扒了。

  老金家的人可不少, 是金水村的第一大姓, 很快就把倒塌房屋的横梁瓦片烂墙清理干净。

  令人感到十分惊奇的是, 炕床倒了, 倒塌的炕床成了屏障,很好的护住了原先因为摔下水沟, 觉得全身上下不舒服,就躺在炕床上直哼哼的金鲤。金鲤浑身是伤,到底没有生命大碍。

  哭爹喊娘的刘香兰松了一口气,然后白眼一翻,昏厥过去。

  “赶紧掐人中。”

  金大婶赶紧发挥妯娌爱, 死命的掐着刘香兰的人中,直把皮儿都给掐破了。

  “大嫂, 你现在还不能昏,你还没亲自送小鲤儿去县城大医院看看呢。”

  要是以前,依着刘香兰的德性,肯定是没昏迷也要装昏迷到底的,如今一听金大婶的喊话, 哪怕已经魂不守舍到轻飘飘,刘香兰也立马清醒过来,扯着嗓子哭喊道。

  “俺可怜的宝儿啊,怎么就那么倒霉。金大山你这缺大德的死鬼喲,早就跟你说过,俺家房子年久失修,得修一间砖瓦房,给小鲤儿住。偏偏说能住,结果能住过鬼哦。”

  刘香兰一边哭着,一边拍着大腿儿不停的埋怨金大山。

  金大山挨骂不还嘴,只沉默着不停抽旱烟锅子。过了好一会儿,金大山才叹息着提醒刘香兰一句金鲤醒了。

  刘香兰这时候才注意到金鲤浑身都是血,当即尖叫的扑到金鲤的面前,含泪问金鲤有没有事。

  金鲤只觉得浑身都疼,疼得她几乎说不出来话,只能流着眼泪,眼中盛满了恐惧和疼痛。很不可思议的是,刘香兰看懂了金鲤的意思,当即又不敢动她了,就怕不小心碰到金鲤的伤口,让她更加疼。

  “小鲤儿忍着点啊。”刘香兰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道。“奶已经让你妈去找住在牛棚的冯老头,小鲤儿会没事的。”

  金鲤眼泪流得更欢,半晌后终于艰难的点头。她不明白,怎么自己今儿会那么倒霉,先是独自挖野菜的时候,一脚踩空摔下水沟,然后回家躺着,躺得好好的,房间就塌了。

  难道真的像刘香兰说的那样,房子年久失修,所以才会莫名其妙的倒塌了。

  金鲤已经忘了自己不管是挖野菜一脚踩空摔下水沟之前,还是回家躺在炕床上哼哼唧唧,都在咒骂没眼力见,居然不知道和她堂堂锦鲤女打好关系,蹭福运的金秋菊、季萝莉和顾麟三人。

  原先金鲤在金腊梅身上反复试验过,知晓自己不喜欢谁、厌恶谁的话,谁就要倒霉。金鲤对金秋菊、季萝莉、顾麟三人无视,不与她玩耍的事情十分恼怒,自然而然就开始疯狂的诅咒金秋菊、季萝莉、顾麟三人。

  可惜,对自己能力百分之百相信的金鲤,根本就没有预料到季言之因为季萝莉落了一次水后,就加班加点的做出了,专门针对她心想事成,想谁走好运谁就走好运,想谁倒霉谁就倒霉的锦鲤福运,的恶念反弹道具。

  不愿意各自美丽,非要让嫉妒的嘴脸作为行恶的依仗,那就早死早超生好了。不过一个没什么好感的原女主,难不成还要指望季言之对她心慈手软?

  金鲤没有预料,她所厌恶憎恨诅咒的对象,居然有反弹恶念的能耐。反噬之下,心中所蕴含的恶念自然加注在她自己身上。

  这是金鲤自己活该,所以哪怕季言之得知金鲤被下放住在牛棚里进行思想改造的冯先生看过,最终还是送到省会城市看病,只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神情。

  可以说,没有金鲤的日子,是惬意而悠闲的。哪怕此时全国各地的学校已经全面积停课,金水村也受到了波及,气氛显得十分的紧张,也没能影响到季言之的好心情。

  当然了,这份好心情,随着金鲤痊愈重新回到金水村,就消散了一些。还剩余的,也不过是因为金鲤越挫越勇。甚至不知道脑残还是怎么的,小小年龄的她居然写了举报信,举报金水村不跟着时代脚步走,搞特殊官僚主义,以及喜欢资本主义享乐。

  可以说这封举报信算是捅了马蜂窝,如果真彻查出什么来,整个金水村从金村长到毛都没有长齐的半大孩子,都会遭殃。好在县城来的戈薇会成员,检查的第一站选择的是金村长家。

  金村长家如今已经分家,老宅老两口连同金二哥家在住,金大哥一家和金贵生、林可一样,新修的房子,不过位置处于村中,与金大山一家挨得比较静。

  金村长的三个儿子,除了金贵生外,包括实际上最有的金村长以及金大婶老两口,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这是六七十年代,苦过来的一辈人都是这样。好多时候,一个最普通的粗瓷大碗缺口儿了,都舍不得扔。

  这样节俭到抠门的生活习惯,搜查的话,能搜查出什么来。

  可以说戈薇会特派金水村的检查小队,第一站宣告失败。然后第二站,更加不开眼的选择了季言之家。

  金村长家的老宅在村头,季言之家在村尾。这来回足够金水村的其他村民,将家里的违禁物品能销毁的,都全部销魂。不能销毁的,例如银元铜钱之类的,都往灶头里的灰堆堆里塞。

  戈薇会的,在检查季言之家后未果又去检查金水村其他村民,自然什么都没有检查到。

  只除了金大山一家。

  这是季言之做的手脚。

  季言之从来都不是什么恩怨分明,以德报怨的人。

  既然金鲤敢仗着自己,除对付季萝莉等以外的‘天生福运’,连稍不注意就会坑害人家破人亡的举报都干得出来,季言之自然不会以德报怨,而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季言之利用自身携带的滔天气运,将无病呻吟的文学著作,特别是教导人怎么煮饭的‘烹饪’书,丢进了金大山家并不太明显,看起来就像匆匆忙藏起来的地方。

  如此一来,金大山一家,无一幸免,全都被发往了大西北农场,进行劳动改造。

  之所以连年龄尚小的金鲤都未能幸免于难,一起去了大西北农场,主要是金村长和村上的几个干部得知举报书信出自金鲤这个金大山家的宝儿时,都不愿意在金大山一家子发往大西北进行劳动改造的时候,抚养心眼就没长好、一肚子坏水的金鲤。于是就这么着,无人愿意照顾的金鲤,就随着一起去了大西北农场。

  金鲤的锦鲤运,虽然因为她不间断的作死,已经被‘气运反弹道具’消耗得差不多了,可一旦远离和她相生相克的季萝莉,倒也慢慢的恢复过来。虽然达不到以前鼎盛时期的三分之一,倒也保证了在农场改造的十年,不受欺负。

  不过要想以前那样,随心所欲的诅咒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儿。

  也因为这样,金大山一家除刘翠枝以外的人,都不怎么待见金鲤,不像过去那样无脑宠金鲤。

  金鲤早就被刘香兰宠坏了,根本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只认为金大山一家子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刘香兰不堪繁重的劳动,一病不起后很快就去世的缘故。

  由于生活不再像在金水村的时候,那样顺风顺水。金鲤最喜欢的事情,便是怨天尤人。

  她一直以来都隐隐有种预感,觉得自己的人生不该是这样的。

  她的人生该是人见人爱,一直顺风顺水。像她嫉妒不已的季萝莉一样,小时候有青梅竹马相伴,长大后双双考上大学,而不是十七八九岁的年龄,就怀了不知道是谁的孩子,被困在方寸之间,不得自由。

  金鲤恍恍惚惚,在又一次看到不一样的人生时,用早就藏好的碎玻璃渣割破了手腕的动脉血管。或许重来一次,她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随着血液流失,金鲤充满期待的闭上了眼睛。

  远在千里之外的季萝莉若有所感的往西北方向眺望,片刻后,她眨巴着水汪汪的杏眼,娇声娇气的喊着拎行李的顾麟。

  “哥,你怎么这么慢,看看秋菊姐,再看看阮斯年,好意思像蜗牛一样慢慢爬行吗?”

  “你们夫妻俩喜欢秀恩爱就秀恩爱,干嘛波及我?”金秋菊满脸无奈:“如果顾麟这速度算慢的话,那斯年像什么?缓慢行走的行李箱?”

  阮斯年:“……”

  “亲爱的秋菊同志。”阮斯年隐晦的瞪了一眼沉默寡言,但心却跟季言之一样黑的顾麟,转而冲金秋菊求饶道:“我只想提醒你一句,再这样磨蹭下去,我们会迟到的哦。”

  金秋菊恍然初醒,下一刻拉着季萝莉就往首都大学的方向,快速奔跑。

  被两人丢下的顾麟、阮斯年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叹了一口气,然后拖着重重的行李箱,追上了二人。

  那一刻眺望西北方的若有所感,已经被季萝莉抛在脑后。如今的她,需要做的,不过是把握当下,未来可期,金鲤之流对于季萝莉来讲,不过是已经被遗忘到角落的尘埃。

  或许有‘上辈子记忆’的顾麟记得,可现在的顾麟,只需要在意的是季萝莉,以及对季言之这位岳父兼养父的承诺。其他的,真的不重要。

第473章 古代逃荒记(01)

  残阳似血, 寒风呼啸,茂密的树林里突然钻出几个孩子。他们穿得破破烂烂,面黄肌瘦, 像一根根竖着的麻杆。从树林里出来, 孩子们就看向了被鲜血染红的官道, 冷不丁的打了一个寒颤。

  “狗蛋儿,多亏你提醒, 让我们躲进树林子里,不然我们可就成了刀下亡魂。”说话的孩子大概十二三岁, 虽然穿的破破烂烂, 但精神头儿很好。他一说话, 一起出来找食儿的孩子们一起附和, 末了齐齐的说, 出来的时间够长,该回去了。

  “可是我们没有找到吃的。”狗蛋儿有些迟疑的道。“要不, 我们挖点地龙(蚯蚓)回去。”

  “家里的娘们会怕的。”

  “换成我,我也会怕。”

  孩子们吵吵闹闹,却没有改变回家的意思,不知不觉就翻过山头,回到了位于山脚溪谷旁的村落, 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狗蛋儿速度很快,一溜烟就跑到家的附近, 不过到家的时候,步伐显得很缓慢,像是又抗拒回到家一样。他娘穿着布满了补丁,洗得发白的布衣罗裙,看到狗蛋儿磨磨蹭蹭的挪回家的步伐, 又好气又好笑的道。“又没找着吃的?”

  狗蛋儿瘪起嘴巴,“没找到,原本我想挖地龙回来,怕阿娘看到犯恶心就没有,不过俺看阿爷吃得好好的,怎么阿娘不喜欢。?”

  自家崽儿充满疑惑的口吻,让狗蛋儿他娘好悬没有背过去。

  “那是药。”狗蛋儿他娘瞪了一眼乱说话的狗蛋儿,没好气的道:“仙医说了,地龙蒸蛋能治你阿爷的病。你阿爷可是整个家的主心骨,没他的话,咱一大家子可咋活。”

  “我去看阿爷。”

  狗蛋儿朝着他娘办了一个鬼脸,就朝着低矮却很整洁,黄泥糊就墙壁的上房跑去。

  季言之双目紧闭,眼眶深陷,如果不是微微起伏的呼吸,或许刚刚进屋的狗蛋儿以为他是个死人。

  季言之其实是醒着的。

  只是刚来的时候,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又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了,随时都会一命呜呼。

  身体太差,可以说季言之连清醒,自己给自己喂药的机会都没有,只能憋屈的任由儿子、儿媳妇伺候,喂据说对他身体很好的偏方——蚯蚓炖蛋。

  听听这‘菜名’,是不是感觉和鹰国的仰望星空派一样是黑暗料理界的魁首。

  季言之想反抗的,可问题是,原主得了痨病,瘦弱得只剩下皮包骨,换做他来,痊愈也要有等一段时间,哪有什么鬼力气反抗哦。而且不管‘蚯蚓炖蛋’是不是黑暗料理,总是儿子、儿媳的一番心意,季言之就算有力气反抗也是不好拒绝的。

  “阿爷。你饿不饿。”

  古代的孩子懂事得十分早,很多十四岁的年龄,就开始定亲。狗蛋儿如今虚十岁,称得上大孩子,平日里最擅长的,便是照顾整个老季家的主心骨季老爷子。

  不过季老爷子躺在床上不能动弹呢,所谓的照顾,也就是给他擦洗身体,给他喂食‘蚯蚓炖蛋’这让季言之‘闻之色变’的‘药膳’。季言之感受到了狗蛋儿的小心,但十动然拒,他想哭。

  “不饿。”

  季言之颤颤巍巍的开口,说得很费力。他不是很想说话,也不得不说,主要是因为季言之怕自己不吭声的话,狗蛋儿这个坑爷的孙子认为他不吭声就是默认,觉得他的确是饿了,然后‘蚯蚓炖蛋’管饱。

  神啊,谁来救救可怜的孩子。

  觉得自己哪怕再活万万年,都是个宝宝的季言之内心呜呼哀哉。

  狗蛋儿乐呵呵的,开始和季言之絮絮叨叨说起了今儿的经历。当狗蛋儿说起他们外出找食儿时遇到了一伙穿着盔甲的官差,灵机一动领着小伙伴儿往树林里钻的时候,浑浑噩噩在床上躺了半个月的季言之,居然意识到了不对。

  “狗蛋儿,你阿爸呢。”

  狗蛋儿:“上山打猎了。”

  季言之:“你去你二叔还有小叔家,把你二叔、小叔全叫过来。”

  狗蛋儿:“爷,你又忘了,今年天旱,好几个月都只下了一场细雨,地里庄稼几乎颗粒无收,不光阿爸,二叔小叔,就连粪坑、驴蛋儿都一起漫山遍野找食儿,现在就只有阿娘在家,二婶小婶领着春花、夏花、秋花、冬花还有雪花,去了河边,寻摸能不能找点水芹菜吃呢。”

  “狗蛋儿,扶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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