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袭成男神 第258章

作者:瑟嫣 标签: 天之骄子 平步青云 穿越重生

  这么来来回回,补□□补得烦躁的刘珍也没心思给皮孩子一个的季山穿新衣服了,而是哥俩一个样儿,要吗给季三河、季花妮做衣服,要吗多给俩双胞胎儿子多做几条裤子。

  毕竟有季言之这么能干的大伯在,他们家跟着沾光,做衣服的布是不缺的。

  “最近不要让小山子碰水……”

  季言之打着回家找药的名义从空间里拿出一瓶膏状的烫伤药,小心翼翼的给季山大腿均匀的上好药,然后又白布条裹着棉花包起来。

  这药其实很贵,而且根本不是这个年代能够生产出来的。

  所以在都市位面买的时候,季言之都是找了那种没有任何字迹的玻璃瓶分装的。

  而他手中拿着给季山上药的,则是大份量的那种,主要是念着侄儿遭了罪,他才毫不犹豫的拿出来,给侄儿上完药又甩给季三河,并且细细的说明注意事项。

  季三河眼睛都红了,“哥我知道,这段时间会看着点小山子的。”

  “你没空,叫你侄儿侄女来帮忙照看小山子也是一样的。”

  随口说了一句,一家子这才出了季三河家,回去吃午饭。下午的时候,季言之扛着锄头和王春花一起去上工了。曾援朝这位大哥,则带着手下的弟弟妹妹,一起去小溪边钓龙虾,抓泥鳅黄鳝。

  这时节的泥鳅黄鳝其实并不算肥美,很瘦,不过纯天然无污染,味道自然是棒棒哒。

  王春花只会做一些家常菜,像什么味道比较重的下水肉菜,泥鳅黄鳝、爆炒龙虾等,做出来总有一股土腥味儿。这主要是王春花做菜和季老太一样抠抠索索,所以平常的家常菜,特别是很符合北方地域限制的炖菜,一般都交给已经在学灶台上活计的季美妮和曾红卫来做。

  王春花平日里除了跟着上工挣几个工分的口粮外,就只剩下缝缝补补和整理家务。而且还有季老太呢,季老太上了年龄,但是手脚特别的利索,可不是王春花这种原本很勤快,但是懒了好几年,直到现在还没怎么缓回劲儿的,能够媲美的。

  几个孩子忙碌了一下午,天色擦黑的时候才说说笑笑的回家。运气不错,钓了小半桶的龙虾,摸了小半桶的黄鳝泥鳅,还有大半桶的田螺。

  “放在盆子里养一晚上,明儿吐完沙再给你们做。”

  “要放干辣椒椴爆炒。”季小宝奶声奶气的点菜。

  “喔呵,老儿子都会点菜了。行啊,明儿我亲自做,包管麻辣又爽口。”

  季言之抱起季小宝丢了丢,就在院子里坐着。

  王春花在洗脚。洗完脚后,她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冲着季老太说了一句:“妈,小山子那个伤,怕是得穿裙子吧!”

  季言之:“……”

  “老大家的,你脑子一天到晚在想啥?小山子那样能出门?还穿裙子?就在家里光腚待着,还方便上药。”

  听到这话的季美妮噗嗤就是一笑,还是他们奶强。就季山那黑不溜秋的小家伙,养伤期间穿什么裤子啊,还裙子呢,不觉得这是对裙子的一种侮辱吗?

  “阿奶说得对,就该把那猴子拘在家里,好好的养一段时间。”季美妮掐了一把韭菜,递给了曾红卫。“今晚吃韭菜盒子。”

  “行,我多打几个鸡蛋,保管香喷喷的。”

  几年的相处,季美妮和曾红卫,简直称得上如亲姐妹一样亲密无间。特别是季美妮和曾援朝之间产生了朦胧情愫,曾红卫和着季美妮更加的要好,毕竟好闺蜜是未来嫂子。

  曾援朝扒着大蒜,一瓣一瓣儿的丢进了能装十斤水左右的瓦罐里。

  瓦罐里面放了食盐,红糖,再放上剥好的蒜瓣儿,便是最简易的糖蒜做法。

  这时候,泡糖蒜是很奢侈的一件事。比如说红糖就不是很好买,一般都是产妇做月子用来煮鸡蛋吃的,凭票购买。不过曾援朝用来泡糖蒜的红糖是季言之偷偷做的土红糖。

  做法很简单,将甘蔗经过切碎碾压,压出汁液后,再去除纤维等杂质,然后用小火熬煮5—6小时,期间不停搅拌让水份化为水蒸气蒸发掉。这样可以使糖的浓度逐渐增高,成糖浆。最后,高浓度的糖浆在冷却之后,就会凝固成为固体块状的粗糖,而这就是红糖砖,也就是土红糖。

  季言之家如今有十一口人,每人一分自留地,十一口人就是一亩一分的自留地,都是在家的附近,季言之干脆就拿了大概两分左右的田地,种了甘蔗。

  这是村里人都知道的事情,每每甘蔗可以收割了,村里人都会来络绎不绝的问季言之什么时候制作土红糖。还会说自己想要多少斤,亲朋好友想要多少斤,反正每回制作土红糖,季言之家最多只能够留个十斤左右。其中还要分出三四斤,送去王春花的娘家。

  “今儿去小河边钓龙虾摸田螺,发现水芹菜长得十分的好。婶婶,明天我和美妮儿干脆再去一趟小河边,将水芹菜割回来做咸菜。”

  “荠菜做咸菜更好吃。”季小宝举小手,发出正义之音。

  越长越像圆团子,软软萌萌的季草妮抬起脑袋,发出了来自灵魂的拷问。“小弟不是只要是吃的,都喜欢吗?”

  季小宝歪着脑袋:“哎哎,荠菜做的咸菜是要比水芹菜做的咸菜好吃。”

  没有人理他,因为哥哥姐姐们都围着一起剥蒜子,哪怕是刚才拿了韭菜去切碎,好做韭菜盒子的曾红卫也是一样。季老太接过做饭的活计,开始和面加鸡蛋,炸起了韭菜盒子。

  家里人多就是这点好,做什么事情都是热热闹闹的。

  不过粮食消耗得十分的快。

  家里七个孩子,都是长身体的时候,季言之不喜欢像其他家庭哪怕是大人也只给吃五分或七分饱,基本上都是九分饱。哪怕是农闲时候,也是如此。

  这样一来,每回晚上拖回来的百八十斤的大米,不用半个月就会消耗得一干二净。

  所有季言之基本上每隔半月就会去一趟县城的黑市,用晾晒的各种肉干、自家养的兔子等换购一百斤的细粮、二百斤的粗粮。因着世道乱,拉粮食回家季言之都是晚上干的,为此还拖周斌帮忙在县城里租了一间民房,用来当仓库存放粮食。

  这都是家里人心知肚明的事情,而且为了谨慎,暗地里买粮食季言之都是独来独往。季言之有空间,用空间托运可比夜里带着几百斤粮食走夜路安全多了。

  吃过晚饭,几个孩子包括已经十七岁的曾援朝都出门到季三河家,看望腿很受伤的季山去了。他们在季三河家待到很晚,大概九、十点钟,才一起回了自个家。

  知青院也在村尾,不过距离相对远,回家的路上,几个孩子隐隐约约看到知青院隐隐约约亮起了火光。

  几个孩子有些疑惑,不过却没有多心去想这是不是着火了,因为火光闪烁,明显是点的篝火。

  回家时,季言之还没有睡,正点着煤油灯用斧头劈柴火,几个孩子就把事儿跟季言之一说。

  季言之笑了笑:“估计是在办篝火聚会,毕竟文化人都喜欢那个调调。”

  “调调?阳春白雪的调调?”季美妮撇了撇嘴,有些不屑的道:“现在日子不好过,老百姓能顾着肚子就不错了,就只有那些个自诩城里人,带着一股儿清高劲儿的知青,在忧心时不时饿肚子的同时,还要阳春白雪一番。”

  “怎么?知青中有人惹到你了?”季言之有些意外的问了季美妮一句。

  “阿爸不知道?”季美妮诧异的道:“最近有个女知青喜欢在附近转悠,甚至还试图跟援朝哥搭话呢。”

  曾援朝这时候也道:“那女知青年龄也不大,估计只比我大几个月,不过心思不少,每回搭话总是试探着家里的情况。我敷衍了几回,但那女知青不知道怎么回事,反而更来劲了,美妮儿便出面,骂她。”

  季美妮的嘴巴是公认的毒,很少有人比得上。那女知青也是坚强,每每被季美妮骂哭,没隔几天就又凑上来。脸皮之厚,真的挺让人叹为观止。

  “看上援朝了吧。”

  季言之一琢磨就琢磨出了女知青的心思,季家村日子的确比其他村落要好,可这好是相对于,只限于季家村村民。季家村人很排外,特别是知青下乡后,身上那股子自命清高的城里人优越感,村民们就更加不喜来季家村插队的知青们。

  只是这知青下乡上山插队是国策啊,不喜还不是得让他们在自家的一亩三分田待着。平日里防备着,从来没想着跟知青院的知青们打交待,由着知青们自个儿玩耍。

  村民们这样子搞,知青们最开始的几天以为是客气。可时间长了,再蠢的人都会回过味来,每天划拉一块地交给他们耕种,平日里碰到也不跟他们多交流最多打个招呼,甚至于有些大婶老嫂子聊得热火朝天,他们知青一凑近就立马闭嘴,可不就明白这不是客气,而是防备疏离吗。

  大多数知青猜到了季家村有秘密,只是村民们都防备疏离他们,季家村到底有啥秘密,调查起来也是困难重重。

  那叫苏英华的女知青之所以选择接近曾援朝,一来喜欢是有的,毕竟季言之好生养着,正在长身体的少年郎自然长得又高又壮,国字脸,浓眉大眼,很符合当代人的审美,又是烈士军属,自然是还把自己当成城里人的苏英华的择偶标准。

  二来,哪怕是养子,苏英华觉得曾援朝必然有寄人篱下的感觉。她只要好好的说说,曾援朝必然会感同身受。

  只能说太过想当然了,把人心想得太过险恶。

  不说季言之将曾援朝、曾援军、曾红卫三人当成亲生的一样教养,就说哪怕不是,寄人篱下又怎么了,最起码有那份心,在大家日子都不好过的年代,能够一起将兄妹三人收养了,真的已经够可以的了。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话,不是假话。

  苏英华带着打探季家村秘密的凑近曾援朝,曾援朝第一次不怎么清楚,可到底是季言之教养出来的,回去稍微那么一琢磨,就把苏英华的心思琢磨得透透的,也就存着探话的心思,敷衍了那么几回。

  “知青们别管,有村长、村支书在呢,要是过分了,村长、村支书准第一时间收拾他们。”

  季村长和村支书都是一心为了季家村好的好村干部,虽然他们几个常常念叨村里的大爷们不给他们面子,实际上大爷们,包括季言之在内,还真的是不太给他们面子。

  当然了这是私底下的,明面上嘛,嗯,村长、村支书你们说得都对,我们都听你的,保证不左耳进右耳出。这就是季家村比较逗比的地方,其他还好,就是秘密嘛,唔,村民们都爱偷偷的拿猎物去换日常所需的生活用品以及粮食算不算?

  自然是要算的,如今的大趋势就是那样,一切都归于国有,季家村村民的行为称得上是集体犯了投机打把的罪名。所以说从一开始,季家村村民们就不喜欢外人的知青。

  毕竟谁都不愿意因为一条心的外来人一下子拉低了生活档次。

  不过季言之倒觉得知青知不知晓都不是问题,唯一的问题在于混进了戈薇会队伍的季二牛,而刘桂枝的二嫁对象也是戈薇会的人。季二牛和刘桂枝估计有得掐,但季二牛的阴狠决定了他会在风暴中越站越高。

  季言之心里清楚风暴只有十年,十年风暴一过,大地回春,一切都恢复到了正常持续。像季二牛这种人,不管站得多高都会打入原形。可季言之知道清楚,并不代表其他人知道清楚。

  虽然那次受季二牛唆使跑来Chao家的Hong小兵被他收拾怕了,也震慑住了其他别有心思之辈。但这并不代表季言之一家子就能够高枕无忧。所以接下来的日子,不管怎么样季言之都得更心谨慎,就连黑市也要减少去的次数了。

  这是季言之私底下的思量,季言之谁也没有告诉,只是提醒家里的几个孩子警醒一点,平日里他不在家的时候,多少要留几个人在家。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早,季言之就起来干活。村支书跑来找他,说是想要一车砖瓦,让他想办法。

  季言之有些纳闷,便问了:“前段时间,你老才说过家里的孩子还小,不急着起新房子吗,怎么就……咋地,想把老房子拆了原地基起新房子,还是说你家那大闺女,真的和知青谈了对象。”

  村支书瞪了季言之一眼:“知道了还问!”

  季言之:“那一车砖瓦拉来是给大闺女修的?”

  村支书:“周建国说了,他娶大妮儿是真心的,可一结婚就住在岳父家,不是那么一回事。所以就想出钱,请我们帮忙起一间新房子,面积不用太大,够他们两口子以及未来的孩子住就成。”

  “真决定了?”季言之挑眉,多嘴提了一句:“那周建国的家世查清楚没有?我给你提个醒,知青下乡不可能一辈子都在农村安家落户,咱们没有害人的心思,但为了儿女,怎么着也要将打算就在村里落户的女婿媳妇的身份背景查得一清二楚吧,要是以后有个万一,也能够应对一二。”

  村支书:“你说得对。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这砖瓦还是得先请你帮忙给拖回来,不管咋说,有了一车砖瓦,什么时候起新房子,心都要安稳一些。”

  村支书随后摸了两百块钱递给季言之。这是托季言之买砖瓦的建材费用,周建国给的,从这点来看,倒算不错,没有一味的让准岳父家补贴。

  季言之送走了村支书,隔了两天,就去了县城找周斌要了一张购买砖瓦的批条,当天晚上,就用大卡车运了回来。

  这时候的砖瓦不是那么好弄的,可以说有钱也不一定能够买到。而且就算能够买到,那也是没法直接一卡车运回来的,所以卡车一来,就引起了比较大的轰动,就连知青院的十几号知青也都围了过来,看热闹。

  季言之给开车的师傅塞了一包红塔山的香烟,又给了十块钱的油费,客客气气的说麻烦他了,然后招呼村里看热闹的青壮们帮着将砖瓦从大卡车上卸下来。

  青壮们一哄而上,很快就将砖瓦全从装得满满当当的大卡车上卸了下来。

  等到季言之客气的送走开大卡车的师傅,这才嘻嘻哈哈的凑上来,围着叫叔,讨烟抽。

  “找村支书去,这砖瓦是村支书叫我帮忙买的。”

  季言之笑骂一句,嘻嘻哈哈的青壮们立马跑去围着村支书讨烟。

  这时候,周建国领着叫林清河的男知青朝季言之走来。

  “叔,辛苦你了。”周建国客客气气的道谢道。

  季言之不动声色的道:“你客气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下雨,听说这山里的蘑菇,下雨之后就能够漫山遍野的长。”周建国很随意的拉着家常,他的朋友林清河在一旁附和。

  “快了,这几天够闷热的。”

  说着,季言之便没再理会周建国和林清河二人,大步走回了家。

  果然就和季言之估摸的那样,过了几天,天就开始乌云密布了。雨在傍晚时分开始下的,一下就是倾盆大雨,下了将近一个小时,雨势逐渐减低,小雨淅淅沥沥的,下了一整晚。

  现在时候刚到五月初,地里的庄稼都长了不少。下雨的话,能够免了耗费人力去灌溉的时间,所以一清早的,大半个村里人都去外围山林采摘还带着水汽的蘑菇去了。

  知青院的知青们都去了,他们自成一个小团体,完完全全将采集蘑菇收集吃的事当成了娱乐性很高的事儿。周建国和林清河也跟着一起去了,忙碌了一个上午,结果还就只有他和林清河篮子里的蘑菇多一点,有的知青稀稀疏疏半篮子的蘑菇,有的干脆空空的,真的不知道他们上山到底是去玩了,还是去采摘蘑菇了。

  “建国你把采的蘑菇都提去村支书家里,我厚颜跟着蹭一顿吃的。”

  林清河也是受过了个别,不不不,是大部分的知青好吃懒做占便宜的德性。一天两天的,不好说什么,可时间长了,心里就很不得劲儿。又不是亲爹亲妈,都是下乡插队的知青,他们凭啥要多做,一起养着那么个东西。

  “行。我们一起去。”

  周建国没有拒绝林清河的提议,直接就拎着装满了蘑菇的竹篮子,带着林清河出了知青院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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