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茶美人在七零 第14章

作者:林阿律 标签: 时代奇缘 穿越重生

  林嫣和许爱珍更快,由于得了陆晋河的亲自教学,林嫣进步飞快,在下午的割猪草工作中遥遥领先。甚至在割完了自己的那一篓之后,还帮着许爱珍割了一会儿。

  两人早早完工时大家还没割好,于是她们顺着田里开始找起了地衣。

  地衣有个土名叫‘土木耳’,顾名思义就是长在土上面跟木耳很像的东西。昨晚刚下过雨,地衣吸饱了水分,肥嘟嘟的躺在土地上,等待着被林嫣捡走。

  她们很快就捡了满满两饭盒的量,足够炒一盘菜了。看着时间差不多了,这才手拉着手回去了。

  陈学文在清点猪草,给每个人记上工分。

  周爱梅看着张晓佳面前那满满一篓猪草,说道:“张晓佳,你这篓猪草得有一半是李浩峰帮你割的吧?”

  张晓佳这人,总觉得她爸升官了就了不起了,平时很是装腔作势狗眼看人低。干活的时候也从来不积极,下午的时候周爱梅就看到她坐在旁边休息呢。

  每次都让李浩峰干双份活,还总是闹这闹那,也不知道在闹个什么劲。

  张晓佳瞪了周爱梅一眼,见林嫣面前的那篓猪草也是满满当当的,甚至比他们所有人的都要满,阴阳怪气道:“你别光说我啊,难道林嫣篓子里的猪草就是她自己割的?还不是要别人帮忙?”

  “你自己偷懒还想冤枉我家小嫣?张晓佳你该不会是吃蛇莓吃得脑子坏掉了吧?小嫣割起猪草来可快了,我也没帮她,你别在那胡说八道。”许爱珍没好气的反驳。

  张晓佳不屑:“你骗鬼呢?她林嫣能有这么厉害?”

  林嫣割猪草的水平被质疑,不高兴地皱起了眉头。

  她甚至都懒得上茶艺,直接怼道:“张晓佳,我发现你这个人可真有意思,什么事情都要往我身上扯,你怎么这么关注我啊?不跟我比你活不下去是不是?”

  这是实话,在张晓佳心中,林嫣是她的假想敌。从前她样样不如林嫣,现在好不容易爸爸升官,自然觉得可以把林嫣比下去,更加嘚瑟起来。

  可她哪里知道,林嫣压根没把她放在眼里。

  陈学文头又开始大了,这次新来的女知青真难搞啊。

  他赶紧开口打断:“行了行了,怎么又吵起来了,别管是怎么割够的,指标够了就行,每个人都记两个工分。”

  真搞不明白一天天的怎么那么多架吵。

  路过的一个大爷笑了一下,给他们出主意:“吵吵吵,有啥好吵的?要么就比,谁赢了就算谁厉害!”

  这话让这些知青兴奋起来,乡下没什么好娱乐的,每天白天上工,晚上回了知青点就是吃饭睡觉,能组织个割猪草比赛热闹一下也不错。

  张晓佳割猪草的速度可以说是知青点倒数,但大家起哄,她为了面子不得不比。

  再加上她见林嫣兴致不是很高,不太愿意比的样子,一看就是觉得自己割猪草的速度太慢,比不过她。

  张晓佳登时充满了信心:“成,比就比,谁不比谁是孙子!”

  她虽然割猪草的速度慢,但还是比林嫣快的,林嫣一直都是知青点垫底的那一个。要不然,之前林嫣也不可能被陆晋河派去掏猪粪了。

  张晓佳心想着,等下一定要赢了林嫣,好好的将她比下去。

  林嫣听完勾唇笑了,她刚刚作出不愿意比的样子,完全是为了引张晓佳上钩。

  而张晓佳果然没有令她失望,她只是稍微做出不太愿意比的表情,张晓佳就立马同意了。要说之前,她跟张晓佳比割猪草肯定是没有胜算的,可是今天陆晋河可是教过她了,她肯定能赢。

  林嫣挑了挑眉:“光比赛没有彩头有什么意思,这样吧,张晓佳,你要是赢了,我就把我妈去广州给我买的那双小皮鞋送给你。你要是输了的话,就把你前两天收到的那三盒苏联巧克力送给我,怎么样?”

  那双皮鞋林嫣就穿过一次,款式小巧经典,做工精致,是香港那边过来的。

  张晓佳见过之后一直眼馋的不行,都把上海的百货商店逛遍了,可市面上压根买不到一样的。

  现在林嫣又用这双皮鞋来做彩头,张晓佳一口就答应了:“行,比就比!”

第21章 21 双合一(二更)

  规则由陈学文定, 他定了个速战速决的,谁先割完二十棵猪草就算谁赢。

  张晓佳手心都出了汗,听到预备开始之后就赶紧去割。可是才割了八棵猪草, 就听到林嫣温软的声音响起:“我割完啦, 张晓佳,你输了。”

  林嫣面前摆着二十棵猪草, 显得神情自若,跟张晓佳形成强烈的对比。偏偏她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就割完了, 而张晓佳才起了个头。

  大家也看呆了, 没想到林嫣干起活来竟然这么利索, 接着便是热烈的掌声。

  “林嫣, 你什么时候割猪草这么厉害了。”

  “林嫣,你速度也太快了。”

  最高兴的还数许爱珍, 在大家夸林嫣的时候,她便露出与有荣焉的表情,脸上满是得意, 不停说道:“那当然了,我们家小嫣是最棒的的!”

  唯有张晓佳看着自己脚下的猪草, 傻眼了。

  她简直不敢置信, 林嫣干起活来不是特别慢吗?怎么可能会这么快就赢了她?她甚至怀疑林嫣作弊了。

  可是她们都是在大家眼皮子底下开始的, 作弊的几率等于零……

  眼馋了那么久的小皮鞋没赢回来, 反而输掉了三盒苏联巧克力!

  别看她平时总是在大家面前做出经常吃到好东西, 都不怎么这几盒巧克力的样子。可事实究竟怎么样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上头还有两个哥哥, 在她爸爸升官之前, 家里的好东西压根就轮不到她手上。还是她爸爸升官之后,送礼的人多起来了,所以才有她的份。

  这几盒苏联巧克力她自己都舍不得吃, 就这么没了!

  张晓佳气得脸色发绿,将手上的镰刀丢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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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知青点,许爱珍怕张晓佳赖皮,赶紧催促道:“张晓佳,你赶快把巧克力拿出来给小嫣,别想着赖皮!”

  许爱珍起了头,另外几个男知青也跟在后面起哄:“是啊张晓佳,愿赌服输,可不能耍赖皮。”

  张晓佳瞪了许爱珍一眼,咬着后槽牙回了房不情不愿的把那三盒苏联巧克力给了林嫣。

  林嫣毫不客气地接了过来,她赢了比赛,这是她应得的。

  许爱珍在旁边偷笑:“小嫣,你注意到没有,张晓佳嘴都快被气歪了。”

  “那可不是,她早就眼红我那双皮鞋了,估计还想趁这次机会把我的小皮鞋赢过去,结果倒输三盒苏联巧克力,心里估计都气的想撞墙了。”林嫣笑着朝许爱珍挑了挑眉。

  三盒巧克力她都打算好了。

  “这盒拿出来给大家吃,这盒一半给你一半给陆队长,毕竟我今天能赢了张晓佳,也多亏了他教我用镰刀。还有一盒我打算过几天寄给我爸妈。”林嫣说道。

  许爱珍拉住她的手:“小嫣,你别伤心,叔叔阿姨肯定没事的。你看看哪天去寄,我这儿也有些东西一起寄过去,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谢谢你,爱珍。”林嫣抱了抱她。

  晚上吃橘子叶炝炒地衣、香椿炒鸡蛋、院子里种的缸豆也长出来了,周爱梅摘了一大把,再来个素炒缸豆,昨天还剩下不少笋子没有烧完,今天又炒了份笋丝。

  地衣吃起来味道很不错,口感软糯,唯一不好的就是实在太难清洗了。不过还好林嫣只需要炒菜,旁边有好几个女知青围着她给她打下手。

  人多力量大,原本难洗的地衣很快被洗好了。烧火工许爱珍早早就位,已经把火烧起来了,林嫣将需要的食材都已经分开备好,起锅放了点猪油下去,开始做今天的晚饭。

  香椿是周爱梅她们今天趁着中午休息的时候去采摘的,又嫩又新鲜,炒出来之后味道格外的香。

  灶口的火烧的又足又旺,火苗热情地跳动着。许爱珍搬着个小马扎坐在边上,一边添火一边看林嫣烧菜。

  她手中拿着锅铲,原本扎成两条辫子的长发被挽在脑后,嘴角带着一抹餍足的淡淡笑意。

  锅中的热气往上不停地蹿,就在锅铲的上下翻炒之中,便现烟火人间。

  许爱珍看呆了眼,这不是她第一次觉得林嫣好看,却是第一次在林嫣身上看到了不一样的林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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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菜林嫣故意多炒了一些,没有全部拿出去给大家吃,而是分出一些放进她的铝饭盒里,自有用处。

  不过林嫣这可不是薅社会主义的羊毛,下乡时爸爸给她准备了一小壶油,就是怕她吃的不好,专门留给她开小灶用的。这菜就是林嫣用自己的油炒的。

  她吃过饭了之后,跟许爱珍说了一声之后,就拿着铝饭盒出门了。

  她直接去了林支书家里,林支书在院子里抽着旱烟,林婶儿则在灶房里做饭。见了她,林支书赶紧招呼了声:“嫣丫头来了。”

  林婶儿听到动静,也赶紧朝外头看了眼,说道:“吃饭了没有,要不今儿在我们这吃点。”

  “林伯伯,林婶儿,我已经吃过了,我们知青点开火早。”林嫣笑着打了声招呼,“这不是昨天我去山上找了点笋子什么的,炒着吃了觉得味道还不错,所以就给林伯伯和婶儿送过来也尝尝看。”

  “你这丫头,可真是有心了。”笋子不算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林婶儿倒也没有推辞,只是一定要拉着林嫣坐下来吃点才行,“今天婶子烧了红烧肉,你一定得吃点。”

  灶房里,红烧肉已经烧好了,还有个素菜没烧好。不着急吃饭,林婶儿拿了双筷子让林嫣夹块红烧肉吃。

  林支书和林婶儿生了一儿一女,儿子在城里的肉联厂上班,娶了个城里媳妇,一家三口都住在城里,平时也只有放假了才能回来。闺女也嫁到城里去了,逢年过节才回来看他们二老。

  虽说舍不得,可是儿子闺女过得好,他们两口子也没啥好说的。

  就是没个孩子在跟前,有时候觉得挺寂寞的。这也是为什么林支书这么看重林胜华这个侄子的原因,一个侄子半个儿,林胜华算是个孝顺的,所以林支书处处提拔。

  现在又多了个林嫣,林嫣能来看他们,他们老两口心里头挺高兴。

  林嫣接过林婶儿递来的筷子,夹了一块浓油酱赤的红烧肉。说实话,吃惯了自己的手艺,再吃别人做的饭菜,心里多多少少会有落差。再加上其实林婶儿厨艺其实一般,所以林嫣并不觉得这红烧肉有多么好吃。

  但她吃完之后舔了舔嘴唇,忙夸道:“婶儿,你烧的红烧肉真是太好吃了!”

  林婶儿笑得眼睛都快没了,招呼道:“那你再多吃两块,婶儿也尝尝你烧的这笋子怎么样。”

  林嫣撒娇道:“就是可惜我是吃饱了出门的,要是再吃肚子就该炸了。早知道婶儿烧红烧肉,我就少吃点再出门了。”

  语气尽显娇憨。

  林婶儿又笑起来,尝了一筷子林嫣送过来的炒笋丝。刚吃了一口,脸上就露出吃惊的表情。

  说起来这种毛笋他们后山多得是,他们每年都会去采摘一些。但是说实话,她还是第一次吃到炒的这么好吃的笋丝。

  她赶紧拉着林嫣问:“闺女,这笋丝是你们知青点谁炒的啊,这手艺不一般啊。”

  林嫣抿唇一笑,显得有些腼腆:“婶儿,这就是我炒的,我们知青点的饭菜都归我管。”

  “你还有这手艺,真是看不出来,你爸妈把你教的真好。”林婶儿连连点头,怎么看林嫣怎么满意。可不是满意么,人长得漂亮嘴巴甜孝顺心疼人不说,厨艺还这么好。

  之前林常旺两口子还说什么林嫣这也不会干那也不会干的,还说她将来嫁不出去,简直就是胡说八道。总之,林婶儿对林嫣可满意了。

  直到林嫣走的时候,嘴里都还一直在念叨着‘这闺女真不错’。

  而林嫣这次拿着菜过来,是有意想让林婶儿和林支书尝尝她的手艺。下个月开始就要进入农忙期了,到时候他们这群知青都得累的够呛。

  她听说农忙期各家都不开火,大队上统一开食堂,大家就在食堂吃。食堂的工作怎么看也比在太阳底下干农活强,林嫣将主意打到了这上面。

  反正她给林支书他们送点吃的,到时候能因此进食堂算她运气好,要是不能进,那多多少少也能在他们面前讨个好印象,不亏。

  林嫣的目的达到了,朝他们告别之后打算回知青点。可是刚走到拐角处,就听到了林胜华的声音传了过来。

  “大伯,大伯娘,我来了——”

  “咋浑身湿漉漉的,又跟晋河去河边了?这才几月啊你这臭小子就去河里冲凉。晋河那是在部队习惯了,你是铁打的身子啊能跟他比?到时候你要是有个头疼脑热的,又得挨你,妈揍。”

  “嘿嘿,大伯娘你要是不说,我妈哪能知道啊。这条鱼是送给你们的,我晋河哥抓鱼可真是这个。”林胜华竖起个大拇指,只不过林嫣看不到,只听得到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