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红尘道 第76章

作者:无音珏 标签: 美食 穿越重生

  她陪伴辰廉十多年,最是明白辰廉的性子,他那冷得跟冰块似的性子,怎么会忧国忧民。

  但是,至今她也想不明白,他为何要那样做。

  “皇后,这些年,我越来越明白,他为何把你送到我身边了。”

  皇后挑眉:“皇上倒是说说,为何?”

  玄烨把她抱下来,牵着她手走到榻边,将她束发的簪子拿下,任由她一头青丝垂落。

  他眉眼温存,和皇后此时的眸光像极了。

  他抱着她,亲了亲她的额头,“因为这深宫太寂寞了,朕万万人之上,每日面对之人,都是些老狐狸,真心假意,根本不用猜。若是没有你在,我想我早就变成皇爷爷那种人了。”

  玄烨后面从父皇口中,也得知了皇爷爷当初做的一切。

  父皇最后会禅位给他,未尝不是因为那件事刺激的。

  帝王,登高而孤寡。

  权利带来的是无所束缚,所以历代从不会缺少昏君,只因为唯我独尊的感受,实在是令人沉醉。

  皇后闻言只是笑,“公子要是知道皇上是这么想的,也不知道会露出什么表情。”

  她来到玄烨身边的使命,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反正不是玄烨以为的这般。

  不过她也不会提醒玄烨就是了。

  红绡帐暖,谁言春宵苦短?

  待事了,玄烨搂着皇后道:“梓潼,世人皆言帝后情深,你如何看?”

  皇后听到这话,将玄烨的手放到腰间,示意他给自己揉,然后道:“你我之间,可不是情深二字能够概括的。”

  他们之间有爱情吗?

  两人都没有准确的答案。

  若说没有,两人相处时却像寻常夫妇一般。

  他会为她描眉,为她穿衣沐浴。

  她会为他下厨,为他生儿育女。

  在只有两人之时,他们从未把对方当成君或后。

  若说有爱情这东西呢,也不准确。

  玄烨不会独宠她一人,她也不在乎玄烨今夜歇在何处。

  这并不是相爱之人有的状态。

  帝王的爱,对她来说太过贵重,她不想被嫉妒蒙蔽双眼,乱了本心,辜负公子所托。

  所以,她选择不爱。

  正如一句话所说,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死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而他是帝王,坐拥山河的同时,身上也被套了无尽枷锁。

  前朝后宫,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动荡,这好不容易安定的天下又会硝烟四起。

  他有爱,却不能独爱一人。

  三千弱水,独取一瓢,对他这平定天下的帝王来说泰国奢侈。

  十多年来,他们在这深宫之中相携走过,共享万人朝拜的荣耀。

  百年之后,他们更是会同卧一处陵寝。

  非得形容的话,皇后觉得,他们更像是枪虾和虾虎鱼。

  枪虾会挖洞,住在洞里。

  可有个家伙却要同住,那就是虾虎鱼。

  不过虾虎鱼也不白住,它会在洞口巡视,要是有外敌靠近,就摆动尾鳍通知洞里的枪虾。

  它们合作无间,这叫互利共生。

  他在前朝为她遮风挡雨,她在后宫免他后顾之忧。

  皇后想,公子想要她做的,或就是如此。

第102章 八零美食の诱惑(1)

  雪纷纷扬扬,像鹅毛,渐渐铺满整个首都。

  时令打着一把雨伞,缩着脖子,兜里捧着什么,走得飞快。

  到了一处四合院前,他用力的敲了几下门,一个老妇从里面把门打开。

  “哎哟,令小子,你又出去给老爷买吃食了?”

  时令笑得牙不见眼,看起来憨厚得很,老妇却不会这么觉得,这令小子的老爸,可是跟着大帅打过鬼子的人,听说他自己也是从小玩枪长大的人。

  “都伺候老爷多久了,这种事情都不需要老爷交代的。王妈你快回去暖着吧,今天下这么大的雪,老爷是不见客的。”

  “好嘞。”

  时令又和王妈说了几句话,这才往四合院东边的主卧方向去。

  他先去旁边的侧卧烤了会儿火,顺便烧了一壶茶。

  他看了眼外面的大雪,又看着渐渐沸腾的茶水,心想本来这时候首都的老爷们都是三三两两凑在一起喝一壶热酒,饮两句诗的。

  可是他们老爷虽然是文化人,但是一来从不饮酒,二来畏寒,这种天别说见客,不到万不得已连床都不下的。

  他想着他家老爷的习惯,手脚一点儿也不慢的将面前的茶壶用手帕包着把手给拎起来,又将怀里还热腾腾的老首都灌汤包用盘子装起来,又让佣人送了一碗熬得稀巴烂的花生百合粥,以及一碟秘制的四川泡菜。

  见这些备好了,他又盯着手上的腕表看了好久,待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就用托盘端着,敲响了主卧的房门:“老爷,该吃早餐了。”

  里面过了一会儿有动静传来,他就给身后两个佣人使了个眼色,两个佣人推门进去,进了内室伺候老爷洗漱,而他自己将菜布好后,又检查了一遍房间里面的火盆,还将窗户打开透气。

  他家老爷又怕冷又怕闷,还挑食,总之一个不顺心,一天不吃饭都可能。

  时令自两年前被他捡回来后,就一直照顾他,可以说是最了解他的人。

  内室里辰廉闭着眼睛,任由佣人给他穿好衣服。

  他面色苍白如玉,看上去病恹恹的,衬得双唇的红有些妖冶,明明是冬天,他的额头上却有一层细密的汗水,身形亦格外的纤瘦,仿佛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时辰廉就是一个药罐子身体。

  先天不足,后天被时大帅的对家下毒,又在几年前为了救他那位元勋父亲中了一颗子弹。

  等到辰廉两年前接手这副身体的时候,它已经千疮百孔了。

  若非他一直慢慢的用灵力调理,原身早就如同原本轨迹一样,死在这个冬天了。

  佣人给他净面净手后,他就走出了内室。

  时令看到他,笑得憨厚:“老爷,早餐还热乎着呢。”

  辰廉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坐下咬了一口老首都灌汤包,蹙了蹙眉。

  “怎么,不好吃吗?”时令紧张的问。

  辰廉放下筷子,将花生百合粥就着泡菜喝完后,擦着嘴唇道:“肉不新鲜。”

  时令没有怀疑辰廉,面露戾气:“那些奸商,居然敢糊弄我!我等会儿就带人去砸了他的店。”

  辰廉没有制止,只淡淡道:“别伤到人就好。”

  时令点头,“我晓得。”

  辰廉走到床边,面目没有什么表情,苍白的面容让他看上去仿佛琉璃一般易碎,但是那面上的漠然却时常令人不敢靠近。

  仿佛这病弱的身体里,隐藏着什么巨大的能量。

  “这个冬天结束,我们就离开首都,到处走走吧。”

  时令听到这话,发了会儿愣,才点头:“那好,老爷到时候早早跟我说,我好安排人。”

  辰廉揉了揉额头,“就我们两人吧,不用占用国家资源。那些拿枪杆子的汉子,总不能一直跟在我这么个人身边。”

  时令却面容严肃,“老爷别这么说,大帅对国家的贡献不可估量,你作为他唯一的血脉,理应受到如此对待。”

  辰廉看了他一眼,“有你跟着谁还伤得了我?”

  时令摇头:“时令不敢托大。”

  辰廉不想在这种事情上多纠结,“让他们暗中跟着就行。”

  “是。”

  辰廉去了书房看书去了,时令这边收拾好碗筷,就带着人直奔包子铺。

  辰廉知道时令出去,就拿了本菜谱去了厨房。

  厨房的佣人看到他,面色顿时有些僵。

  掌勺的王富贵上前:“老爷,你有什么想吃的直接吩咐,怎的还亲自来厨房了?”

  辰廉撸起自己的袖子,露出苍白得血管清晰可见的半截如玉手臂,“烧火,我今天要做咕噜肉。”

  王富贵还想再劝,但是又怕辰廉发火,瞬间不敢再多说什么,老老实实让人烧火。

  咕噜肉是一道家常菜,将猪肉切成切成菱形块,肉块用精盐,汾酒拌匀,腌约十五分钟,加入鸡蛋液和湿淀粉拌匀,在粘上干淀粉。

  炒锅放由烧至六成热,把肉炸至五成熟,倒入漏勺沥油。

  留油少许,投入葱蒜,辣椒爆出香味加葱,番茄酱烧至微沸,用湿淀粉调稀勾芡,随即倒入肉块和笋块拌炒,搓淋入麻油和花生油炒匀即可。

  辰廉按照原身那位早逝的名厨母亲留下来的菜谱忙活了快一个小时,才做好这道菜。

  开国元勋时大帅夫妇的爱情故事,可以说全国人民人尽皆知。

  传闻时大帅少年时家境贫寒,在要饿死的时候,被做厨娘时夫人捡了回去。

  从吃了时夫人做出来的美味食物后,他就深深爱上了她……和她做的食物。

  后来少年多年拼搏,崛起于微尘,一朝扬名天下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四处寻找那一位救过他命厨娘,娶她做了大帅夫人,一生疼宠,被世人歌颂。

  这个故事是没有什么错的,不过外人不知道的是,时大帅生了条特别灵的舌头,尝百味知百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