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超多 第74章

作者:啃苹果的猫 标签: 幻想空间 穿越重生

李梦雨自己笑着端起碗,慢慢喝了一口菜泡饭,软糯的米香,大锅饭的香味,还有麻油的清香,小白菜嫩滋滋的味道混合在一起,这可是无添加催长素纯天然的食物,好吃到爆!

那滋味不是她吹,真的比六星级大厨烧的味道还好,尤其是她正是饿的时候吃,更是堪比天上的龙肉。

就连古代的皇帝在落难之后,去乡下吃了饭还念念不忘,可见人在饥饿的时候吃东西有多香!

宾主尽欢之后,是夜静人安眠,躺在破烂的木板上,被闷热的天气热的睡不好的李梦雨,无比的怀念上一世的空调,实木大床和软软的席梦思,还有冰淇淋,李梦雨念念不忘了一夜的巧克力冰淇淋。

太想吃了!

接下来的日子就很日常了,村民们白天下地种地集体大劳作,等到稍微一有空闲,忙不迭的精心照顾自家的种植墙,尤其是自留地的红薯地,更是日盼月盼,盼星星盼月亮。

“这红薯什么时候才能成熟啊!”

“听村长说,红薯就算成熟了,也要全部都交给村里。”

“那我们不是都吃不了了吗?”

“是红薯重要还是化肥重要?如果水稻上缴的不够,任务完成不了,就连红薯你都别想留多少!”

“我警告你,不会说话不要说话,要是因为上缴的任务不够,引得收粮队上我们村,泄露了村里的秘密,你一家都给我们滚出村子!”

“凭什么!就算泄露了也不能怪我,凭什么让我滚!”

“那就给我闭嘴!”

“你们说,要是化肥来了,水稻大丰收了呢,上缴了之后我们也可以留一点自家吃啊!”

“就是呢,上次换的粮食白米好少,基本都是白面,我们这里都是南方人吃不惯白面,还是很想吃白米饭,一顿不沾米,想的慌。”

“我也是,光是吃点白面,感觉吃了更没吃没差,不像白米只要撒点米,就是熬点稀饭喝到肚子里都是浑身舒坦。”

“哎,这红薯咋就不长快点呢!”

“是啊,这日子过的好慢啊!”

几乎所有人都焦急的时候,李梦雨没管村里都是怎么难熬法的,继蔬菜换粮之后,家里又多了一些粮食,她让二鹅子开着拖拉机给他拖拉机厂的师傅送一些,这份开销是从村里生产队走账的,如今都靠着拖拉机吃饭,拖拉机的使用频率很高,一旦拖拉机坏了,还指着人家来修呢。

李梦雨细心叮嘱着二鹅子:“国夏,你过去给你师傅送粮食的时候,别忘记了去厂长家看看,白米和白米都各带一些,厂长爱人怀孕了,需要养胎,你嘴巴放甜点,说我们村马上就要秋收了,粮食还有不少,让厂长爱人放心大胆的吃,等秋收之后,再给送一些过去。”

李国夏憨厚不大会说话,虽然不说话则已,一说话能气死人,平常老实的时候,还是话很少的,尤其是让他送礼,悄悄的送礼,更是面红耳赤,吭哧吭哧的缩着脖子。

好歹是给李国夏的师傅送,到底人是熟人,李国夏虽然扭捏,也没张口说不愿意。

李梦雨有心培养他,就给他兜里塞了不少红薯干,态度极为的和善,“国夏长大了,越来越能干了,阿妈看见你这么出息很高兴,这些红薯干你带在身上,等把粮食送去之后,回来的路上,没过一个村子,你就找个那个村子里的孩子,用红薯干跟孩子打听一下村里的情况。”

李国夏满脸的不解。

李梦雨就耐心的解释:“阿妈准备让你们阮秀结婚,可你看,我们家的房子根本就不够住,新盖的房子又没有房梁,只能这么可惜的放着,要是你在别的村子里打听大别的村子里有木材,就像是换砖头一样,我们家用粮食去换,有了木材,新房子不够可以盖好了吗?”

李国夏闻言,眉眼又是欢喜,又是有些愣怔。

李梦雨记得上一世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教育鸡汤,对于孩子,你寻找孩子的兴趣点,如果孩子对什么感兴趣,即使是再年幼的孩子也会为了喜欢而努力。

话说到这里也就够了。

剩下的就看李国夏对于结婚,又或者说对于阮秀有多在意。

不管是李国夏急着想娶媳妇,还是喜欢阮秀,像娶阮秀,结婚就必要有一个房子,即使是一个房间,就看李国夏的憨傻能执着到如何地步。

李梦雨上一世是懒癌党患者,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她对人生没有目标,甚至在年轻的时候因为家庭破碎,母亲离去,父亲带着小三离开,原本不大却圆满的一家三口,只剩她一人孤影独怜,更是对未来没有任何的期盼。

这种伤害,是很致命的。

这种伤害,也深入到骨髓,影响了她对生活的人生观。

一切都无所谓的生活态度,严重的懒癌党患者,在穿越之后,不药而愈。

虽然手残,干活不行,基本李梦雨都没有停下来。

“这红薯到底长了多大啊?”李梦雨指着木框对李国夏发问。

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现象,憨人善于种地。

反正李梦雨是这么认为的,她家种地最好的也如她所知的那样,一个是这一世排行老二憨傻的李国夏,另一个是她上一世的二叔憨实的李国板,全家那么多男人,每有一个能耐的心种地,也唯有这两人。

不提上一世,就是这一世,如今虚岁6岁李国板已经对种田产生了兴趣,他二哥每天在家照顾木框里的蔬菜的时候,他都跟前跟后帮着他二哥,给二哥打下手。

一家的男孩,一共有8个,除了那个才虚岁2岁连路都走不利索的最小的小十二,无一人关注这里。

如果是正常家庭的当家老太太,早就骂上了,天天就张着嘴巴就知道吃,都不知道下地种地,一家子懒汉。

上一世她家小叔也是摊上了懒汉的名字,外号,懒罗汉。

罗汉,在他们这里方言,就是老小的意思,就是说,老小特别的懒。

可她小叔,有了工作之后,在单位上班,把领导哄的顺顺溜溜的,很得领导的青睐,甚至人到中年,从给领导开小车的司机一跃成为国家单位的领导,这还是那个没有学历,没有文化,又很懒很馋的小叔吗?

她三叔,连个工作都没,就在村里瞎混,一样混得风生水起,在整个北门这一片只要报她三叔的名字,没有人不给面子。

她爸也是,明明憨厚老实人,一样混的风生水起,早早的买车买房,过上了吃喝享受的日子。

纵观最后养活下来的四个儿子,也唯有当年最会种地最勤快的二叔,混的最惨,最后还是占着老家的光,在拆迁回迁的时候,给分了几套房。

一个混子,她爸;一个痞子,三叔;一个懒汉,小叔,各个混得风生水起,在各自的领域都是领头人。

李梦雨明知后世他们的天赋是如何的惊人,又怎么会因为他们几个不爱种地,就出言指责他们呢!

甚至在私心里李梦雨还在暗搓搓撸袖子,准备好好的给这几个从小培养一番,看看原本就天赋,加后期教育,再加时代造就,他们能走到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