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七零福宝小能手 第112章

作者:爱吃甜瓜 标签: 甜文 系统 爽文 穿越重生

小灰灰被沈安带走了,沈月又有光明正大见沈安的借口了。

完美

几天后,学校外的小饭馆,沈安看着对面的女孩禁不住满脸笑开花:“第一次一起吃饭,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就随便点了几样,若是不喜欢什么你再点。”

沈月看着桌上的红烧排骨,糖酥鱼,爆炒松茸,香辣螃蟹,蒜蓉菠菜,冰糖银耳雪梨,笑了:“沈公子一看就是经常请女孩吃饭。”

沈安心虚:“怎么讲?”

第89章 林大佬要被折磨傻了

“这一桌有荤有素,有山货有海鲜,搭配的很好很丰盛。最重要的是女孩子喜欢的甜点都赫然在目。”沈月用羹匙舀一勺甜品:“很不错,好吃。”

沈安有被识破劣迹的小尴尬,下意识的摸摸鼻子:“其实……我也没有经常请女孩子吃饭,是难的月月肯赏脸就用心的想了一下餐单。”

沈月似笑非笑:“心理学说,人在说谎的时候会下意识的有小动作。比如摸耳朵啊,摸鼻子啊,眨眼睛啊。”

沈安将手从鼻子上拿下来,支吾道:“以前吧,我……是有几个聊得来的妹妹。”

“呵呵,沈公子有几个好妹妹我可不关心,也跟我没有关系。我赴沈公子约就是来找我的小灰灰的。”沈月挑眉:“难道沈公子现在还不想将小灰灰还我?”

“还,还,我现在就还。”沈安忙将小灰灰从怀里掏出来,双手递给沈月。

沈月接过给小灰灰装挂包里,还系住口,不让她再出来,然后装着很随意的问:“听闻沈公子是在国外长大的,那跟随父母回来能适应国内的生活么?”

“我父母要回来报效祖国说这儿才是真正的家,那我自然得跟着回来。说实话,我开始来这儿还真是不适应,脏乱差,生活和环境都是落后的。但是慢慢的也就习惯了,甚至开始喜欢。我喜欢这儿人的热情,这儿食物的丰富美味,尤其喜欢这儿的女孩好看。”

沈安说到女孩好看的时候,桃花眼一瞬不瞬的看着沈月。沈月装着不懂的端起水杯喝口水,又道:“高等知识分子在国外很受重视的,很敬佩沈公子父母这样的人才毅然决然的回来报效祖国。还听说沈公子智商超高,是物理方面的人才。”

“哈哈,人才不敢当,我是天才。”

“……呵呵,天才你好。”沈月眼角抽搐,怎么瞧沈安一脸桃花相,自大又轻狂的模样不像是拯救人类的英雄。也不知道是不是基地的信息有误,居然将末世的扭转赌注押在了这个家伙身上。

“天才,你上次说你养了一条金毛。”

“对,我养了一条金毛,那可不单单是我的宠物,更准确的说是我的救命恩人。”

沈月来了兴趣:“这话怎么讲?”

沈公子拿起筷子给沈月夹了块排骨:“我们边吃边讲,不然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这一顿饭吃完了,沈公子也将他和他那条金毛的故事讲的差不多了。

沈月总结之后就是:沈安之前不叫沈安,叫沈念国。之所以后来改名安字,是因为他活了这二十年当真不太平,简直就是磕磕绊绊小人生,栽栽楞愣全是坑。三岁掉泥坑差点溺死,五岁在泳池差点送命,七岁被毒蛇咬了,九岁被车撞了,十岁一场高烧又差点烧傻了。反正照沈安的话说,他活了这二十年,生死就经历个十几次。那小灾小难就更是不用说了。

难道天才得天妒,所以命运就要这般坎坷多磨难?

但是沈安又得意,有一次外出抓兔子,被野狼追的满山逃命,结果被一只流浪狗救了。那流浪狗异常凶悍,直接将野狼咬的哇哇叫,夹着尾巴逃跑了。沈安感激流浪狗就收养在身边,没曾想他的命运就从此发生了改变。三年了,这三年别说他生死没经历过,就是小磕小碰都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时候见见那神犬黄黄了。

这一段饭从开始的‘尴尬不友好’到后面‘相谈甚欢’。所以沈安送沈月回学校的路上,沈月和沈安约好了去去看黄黄的时间。

因为沈安栽栽楞愣的小人生,他家人特别帮他申请了住校外家里。这样就能每天回家,还能每天和黄黄玩一会儿。所以沈安送沈月到学校门口,两人道别。

沈月哼着小曲蹦蹦哒哒的进校门,就见林京墨单手插在裤袋,一脸难看的站在门里不远瞅着自己。那神情,就跟等着红杏出墙后回家的小媳妇似的。

“京墨哥哥,你在这儿站着干嘛啊。”沈月心有所感,脸上笑嘻嘻的去讨好:“是看天晚了,在等我么?”

“你还知道天晚了?”林京墨尽管极力压制的着火气,可一张嘴还是满满的酸味。

“京墨哥哥你生气啦?哎呀,我就是出去和朋友吃点饭,这不吃完就回来了么。”沈月扯着林京墨的袖子撒娇:“我也总不能不交际,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吧。”

“你什么时候和沈公子成朋友了?”林京墨的酸味更大了。

沈月心虚,笑的也更甜了:“我和沈安也不是朋友。是他又抢走了我的小灰灰,我去将小灰灰要回来。他非要请我吃饭,我也是盛情难却。毕竟……毕竟他也帮过我,我太不给面子也不好。”

林京墨见沈月不认错还满口的道理,便赌气黑着脸转身就走。

“京墨哥哥,京墨哥哥……”

沈月跺着脚喊,奈何林京墨就是铁了心的走不回头。这一幕可乐坏了在门口还没有离开的沈安。

哈哈,林京墨看似聪明人,却实打实的是个蠢货。你狠狠生气吧,你就走远远吧。你走远了,我才有机会。

但沈安的高兴不过三秒。之前还气呼呼走很远的林京墨突然就发癔症回头了,并且是跑着回来的,到沈月跟前一把攥住她的手拉着就走。他也不说话,也不给沈月好脸,但是拉着沈月的手却是很用力,很坚持。

一个面沉如铁,一个笑颜如花,你笑着,我听着,你闹着,我听着,两个人就这样在沈安的面前渐行渐远。

“这家伙是个异类,更是个难对付的家伙!”沈安在追女人这方面,第一次遇到了对手。

沈月也头疼,林京墨这个人长得帅,会疼人,会赚钱,哪儿都好,就是爱吃醋这一点让人有点吃不消。她去跟沈安吃了个饭,回头就被林京墨甩了好几天的脸子。想到明天礼拜天就要去沈安家见黄黄,她就开始犯愁。

“月月,明天礼拜天,我们这一起回家吧。”傍晚,林京墨到女生宿舍下找月月。

沈月为难的很:“京墨哥哥,我刚和珠珠约好今天晚上去她家住,明天和珠珠一起玩儿呢。若是早知道京墨哥哥约我回家,我就不答应珠珠了。”

林京墨的读心术又不合时宜的出现,从沈月的眼底看到一个信息:她在说谎。

心里闷闷的不舒服,自己对沈月从来都是坦白,但是沈月跟自己却从来都是藏着秘密。从最开始带着目的的接近,到身上功夫成谜,满肚子学问成谜,百科全书由来成谜,又到现在的说谎。

林京墨知道沈月对自己是真心的好,真心实意的好。但这个好是带着一层神秘面纱的,让他即使有读心术都看不透。而越是看不透,心里就越是不舒服。长期的不舒服积压在一起让林京墨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到什么时候。

“没关系,我自己回去就好。你第一次去珠珠家做客别空手去,买点水果什么的。”林京墨说着就去口袋里掏钱。

沈月忙按住林京墨的手:“我有钱,不要京墨哥哥的钱。”

林京墨嘴唇紧抿一下后,默默的放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