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吃甜瓜
“当然不是了,肖静怡是经常来找我师傅,但是我师傅都不怎么理她。但肖静怡的父亲和林爷爷是关系比较好的同事,所以不理又不行的那种。”
“是这样么?但我……我看见肖静怡送你师傅东西,你师傅还一点没有推辞的收下了!”沈月惊讶后,又很小声的道。
远志狐疑问:“姑姑怎么知道肖静怡送我师傅东西了?姑姑看见了?”
“对啊,我看见了。就昨天,肖静怡在门口给了你师傅一个袋子,袋子里是黄色毛线编织的东西,可能是围脖或是毛衣之类的东西吧。”沈月说起这个还觉得酸酸的。
“袋子是黑色的?”
“对啊,黑色的袋子。”
远志回头看一眼十几米后跟着的师傅,忽的凑到沈月耳边小声道:“姑姑你误会我师傅了,那个黑色袋子里装的东西是我师傅祝贺你考上北大,准备送你的礼物。”
“怎么会!”沈月完全想不到远志会说这个:“我亲眼看到那是肖静怡给你师傅的!”
远志笑着道:“肖静怡一个亲戚的亲戚在外事办,能弄到好看的港货。师傅就厚着脸皮托肖静怡的亲戚从港外买东西。估计是肖静怡的亲戚没空送来,肖静怡就送来了吧。昨天晚上姑姑回房间,我见师父拿着黑色的袋子,那袋子上写了一个“港”字,就知道是送给姑姑的东西到了。”
“……”沈月仔细想想,好像昨天看见那个黑袋子上的确露出的半个字,是个三点水。
“姑姑,还有你房间的那些家具,都是师傅这两年给别人看病自己攒下钱买的。师傅平时去理发店剪头八毛钱都不舍得,但是给你买那些家具花了一百多呢,师傅眼睛都没眨一下!”
沈月彻底愣了,懵了,更惊了。原来自己误会了林京墨!原来肖静怡根本就不是他心头的朱砂痣,原来他根本就没有将自己当成是肖静怡的替代品。原来他背着自己做了这这么多,可自己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气他。
“远志你先自己回家。”沈月推了远志一把。
远志都是十四岁的大孩子了,自然知道姑姑想什么,就了然的点头小声道:“嗯嗯,那我先回去了,姑姑和师傅好好聊聊。”
远志撒开腿就跑了,沈月想着站在原处等林京墨挺尴尬的,就装着脚疼的往地上一坐。反正这时候的街上也没有路灯,周围乌漆麻黑的,还隔着十几米的距离,林京墨根本就看不到自己怎么坐地上的。
林京墨正跟着呢,隐约的见沈月坐地上了,顿时什么别扭都忘了,几步跑上前蹲下问:“怎么了?”
沈月捂着脚,声音娇气的哼哼:“可能是跳舞鞋不合脚,逞能之后脚疼的厉害。”
“现在知道是逞能了?早想什么去了。”林京墨伸手去摸沈月的脚踝,她的脚踝伤过,很怕是旧伤复发了。但是摸完之后松口气,不是旧伤。“远志呢?”
“远志见我脚疼,就跑回去拿跌打酒了。”沈月说着瞎话。
林京墨不疑有他,二话不说的扶起沈月就背到自己的后背上。沈月双手圈住林京墨的脖子,露出诡计得逞的小得意。
“我很重吧。”
“不重,很轻。”
“京墨哥哥,你上一次背我还是我们在山上遇到野猪逃跑的时候,那时候我不小心崴到脚,让你丢下我你也不丢下,还背着我一起跑。”
“我那时候要是丢下你,就算偷生活下来也会内疚一辈子。”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都八年了。那时候的一切就好像是做梦一样。”沈月趴在林京墨的后背上,曾经少年清瘦的肩膀现在都变得结实了。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林京墨嘴上说时间过得快,其实一点都不觉得时间过得快。他八年前就盼着这个小姑娘长大,一天一天盼着。现在她终于长成大姑娘的模样,但还要过两年才成年。
只是,他们这算是和好了么?林京墨偷偷的想。
月亮在两个人的身后,林京墨看到两个人的影子被月光拉起老长,沈月在他后背上就是一个隆起,好像骆驼后背上的生命供给驼峰。好像他们本就是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走过无数次的街道,林京墨希望它没有尽头。就这样背着自己的生命驼峰一直走下去,永远走下去。但外面很冷,她的脚还疼着。
林京墨背着沈月进门,在客厅坐着织毛裤的王桂英惊慌的小跑过来:“这是咋滴了?怎么还背着回来了?”
“娘,我没事,就是脚有点疼,京墨哥哥非要背着我。”沈月笑嘻嘻的说着就要从林京墨的后背上跳下来。
“别动。”林京墨双手圈着沈月的大腿用力往上托了托:“阿姨,月月的脚扭了,我背她上楼了。”
林茂之从药房出来,正好听说沈月的脚扭了,就赶紧走过来:“月月的脚扭了啊,放沙发上我看看。”
“不用,我会看。”林京墨说着话就往楼上走。
林茂之又热心的喊一嗓子:“药油,药油在药房里。”
“我房间有药油。”林京墨说这话的时候都走到楼上了。
王桂英纳闷:“奇怪,月月和远志一起出去的,回来却是和京墨一起回来。京墨什么时候出去的你知道么?”
林茂之神秘的小声道:“我当然知道,月月和远志前脚刚走,京墨就来问我月月去剧院的票是什么座位。我猜京墨就是也去剧院看演出了。”
王桂英也压低声音:“这俩孩子以前多好啊,可自从京墨两年前要离开的时候,他们就奇奇怪怪的。现在看他们和好,真好啊。”
“那时候两个孩子要分开,从此一个城里一个乡下的,以为会永远再见不到,奇奇怪怪也是正常。我们那时候也奇奇怪怪的你都忘了?”
林茂之回想起两年前自己做的疯狂的事,还忍不住窃喜的津津乐道。这两年他没有一次后悔年过半百还去寻了自己的第二春。他和木晚樱一起生活,是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眷侣。而和王桂英一起生活,是实实在在的材米油盐。
神仙眷侣也好,但材米油盐更有滋味。自从王桂英来到家里,餐桌上一天三顿换着样儿的往上端,吃的他都胖了十几斤,红光满面精神焕发,再不是瘦瘦弯腰的小老头模样。在乡下十年落下老寒腿的毛病,刚一入冷,王桂英就给他换上新棉花续上的厚实棉裤,这两年冬天腿都没疼。
老了老了,有个疼冷暖的知心人,林茂之不知道多满足。
瞧着王桂英笑着骂他一句老东西,他还乐够呛:“好了,不织了,当心你的眼睛。开春才穿的毛裤你现在着什么急。孩子都回来了,我们也该去休息了。”
楼下熄灯了,铁球也洗完脚睡觉了。
沈月坐在林京墨的床上四处打量。她都来半个月了,这还是第一次进林京墨的房间。
房间挺宽敞的,摆设简单。一床,一衣柜,一书桌,一书架,都是很旧的家具。窗帘也是几年前的花色,深蓝色都洗成了浅蓝色。被子是老粗布,摸着粗糙的很,跟沈月房间床上铺的纯棉斜纹布料可是差的很远。
“京墨哥哥,你这些家具还有被褥都很旧了,怎么不换新的啊。”沈月故意问。
“这些都还能用,没有必要换新的。”
林京墨脱了沈月的鞋子和袜子,见她两只脚的脚趾头都发紫了,心疼的去柜里拿出药油给沈月的脚做按摩,着急之下都忘了关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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