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第44章

作者:决绝 标签: 情有独钟 重生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冯易讨人喜欢,他跟谁的关系都好。”姜丽云道。

  见姜利海并不认同,姜丽云又道:“二叔其实挺好相处的。不管他说什么都认真听着,再恭维他几句就行了。”

  “他说的那些话又不一定对。”

  姜丽云道:“你可以不听,他又不知道!”

  她就是这么跟冯易说的,让冯易在姜二叔说话的时候认真听着,时不时夸姜二叔几句,但不用照着姜二叔说的去做。

  姜二叔说的话,有些有道理,有些其实没道理。

  姜二叔当了一辈子老农民,连县城都没有去过,啥都听他的没必要。

  姜利海突然觉得自己妹妹说得很有道理。

  而这会儿,姜二叔又在跟冯易说话,教冯易怎么种地。

  冯易听得很认真,时不时点头。

  至于会不会照办……姜二叔又不是丽云姐,他听丽云姐的。

  姜利海跟姜丽云聊了聊,就去跟姜二叔借自行车了——他要带着茶叶蛋去看贺春琳。

  他们跟船出去,晚上是要守夜的,他就守了两个晚上。

  守夜的时候无事可做很无聊,他就给贺春琳写了两首诗两封情书,今天可以顺路送过去。

  姜二叔把自行车借给姜利海,还叮嘱:“你早点回来,晚上冯易还要用车呢!”

  这到底是他二叔,还是冯易的二叔?姜利海默默地骑车去贺家了。

  之前他见到贺家人就怕,现在去城里见了世面,倒是淡定多了。

  姜丽云目送姜利海远去,开始收拾姜利海带回来的零碎猪肉。

  这些肉上面是有淋巴的,她将之全都剪了,又把肥肉从猪皮上刮下来,拿来熬猪油。

  姜利海这次回来,看着比之前大方多了。

  让姜利海出去走走是有好处的,将来说不定能帮她卖腌制好的鸡肉。

  按照惯例,泥瓦匠的晚饭是回家吃的。

  姜丽云并不留他,但让冯易给他装了两个茶叶蛋。

  泥瓦匠挺高兴的,要知道这时候很多人家,连吃个鸡蛋都不舍得,会把鸡蛋留着卖钱。

  而泥瓦匠走了没多久,姜利海就一脸幸福地回来了。

  他跟贺春琳没说几句话,可即便如此,他也已经非常开心。

  不过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见自己的父母一直给冯易夹菜,姜利海又傻眼了。

  他爸妈对冯易的态度,是不是太好了一点?

  姜瘸子和吴小春对冯易的态度确实非常好。

  他们一直都想帮儿子把房子盖好,偏偏自己啥也不会……

  这些天姜二叔说是来帮忙,但干的活儿做的事情远不如冯易。

  他们已经看明白了,房子想顺利盖完要靠冯易,既如此,他们肯定要对冯易好一点!

  姜瘸子以前都是不给人夹菜的,但现在,他学着姜丽云给冯易夹菜。

  姜丽云对这些乐见其成,姜利海却莫名地有了危机感。

  他以后还是多回家吧,不然冯易就要比他更像他爸妈的儿子了。

  晚饭后,姜利海就去了自己的新房子那边,至于冯易,他去买猪肉了。

  姜丽云算好账,拿出两百块钱还给姜瘸子夫妇:“爸妈,这是我之前跟你们借的钱,现在还给你们。”

  “不用还不用还的,你以前上班,往家里交了很多钱。”吴小春道。

  “钱还是要还的,至于往家里交钱……爸妈,以后我就不往家里交钱了,不过我会买菜,给你们吃点好的,”姜丽云问,“可以吗?”

  “当然可以,”吴小春一口答应,“丽云,你不用天天做肉菜,哪用得着吃那么好?”

  “吃好点你就不生病了,多好!”姜丽云道:“你以前身体不好,就是因为吃得太差了。”

  吴小春最近身体状况确实很好,姜丽云觉得这是多方因素造成的。

  他们家近来吃得好,营养有了保证,吴小春天天跟着他们去镇上摆摊,还有了强度合适的运动。

  还有就是心理因素了。

  吴小春其实是个喜欢多思多想的人,以前她整天一个人在家瞎琢磨发愁,身体自然不好。

  这段时间就不一样了,吴小春最近完全按照她的吩咐做事没空瞎想,身体也就好了。

  “原来是这样啊……那是要吃好点。”姜瘸子难得开口。

  姜丽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以后我不交家用,就给家里买菜。”

  她以后赚钱肯定会越来越多,交家用她吃亏。

  买菜的话……在已经挣到钱的情况下,她不介意让自己的父母吃好点。

  第二天姜利海休息。

  姜利海对自己的新房子非常期待,这天他一大早就去了盖房子的地方,然后在那边待了一整天。

  他中午都不休息,帮着干了很多活,以至于第三天回砖瓦厂上班的时候,浑身酸疼。

  这天是11月15日。

  姜丽云是10月15日重生的,到这天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她卖煎饺,也已经卖了二十天。

  时间过得真的很快!

  而最让姜丽云高兴的,是她把自己摆摊的本钱全赚回来了。

  她摆摊前买了不少东西,加起来大概花了四百块,现在,这钱已经全部赚回来,以后再赚的,就是真正的利润了。

  等有了足够利润,她想给冯易买新衣服,想买一辆三轮车,想存点钱当以后做生意的本钱……

  她还要存钱买房子!

  需要花钱的地方真的很多!

  这天上午,饺子卖得差不多了之后,姜丽云照旧去阅览室看报纸。

  报纸上有很多新闻,她都了解了一下,除此之外……

  姜丽云的目光停留在某张报纸上。

  那新闻大概就是有一家叫肯德基的店,11月12日在北京开业,生意异常火爆……

  姜丽云上辈子就知道,肯德基刚来中国的时候生意特别好,无数人排队买炸鸡。

  但她上辈子没记肯德基的开业时间,原来是这时候开的?

  这其实就是个普通新闻,但姜丽云这段时间,一直在琢磨桥头村那些泛滥的白羽鸡。

  说起炸鸡……她会做。

  她做的炸鸡当然没有肯德基那么好吃,她就是上辈子接触网络之后,看到网上有人教别人做炸鸡,心血来潮跟着学了学。

  她年幼时缺吃的,喜欢油炸食品,觉得自己做的炸鸡非常好吃,后来就时不时做一回……

  所以……她要不要试试做炸鸡卖?

  炸鸡成本不低,肯定会卖得很贵,镇上舍得花钱买的人应该不多,但它绝对是很赚钱的。

  她可以先少卖点看看情况,要是生意好,再多卖一点,总之,她要争取在年底前攒到一笔钱。

第31章 买衣服

  姜丽云虽然想到了要做炸鸡卖,但并不着急。

  卖炸鸡跟卖煎饺一样,也是要做准备工作的。

  而且她卖煎饺可以摆摊,卖炸鸡的话,最好能在镇上租个房子。

  姜丽云一边琢磨卖炸鸡的事情,一边回到煎饺摊那边,然后就见冯易不在,而一个总来买煎饺的人在跟吴小春搭话。

  吴小春性格内向,别人不找她,她是不会主动跟别人说话的,但若是有人找她说话,她又肯定会回答。

  这会儿那人问她问题,她就绞尽脑汁地在回话。

  见到姜丽云,吴小春松了一口气:“我女儿回来了,你有问题问她吧。”

  “你好,有事吗?”姜丽云笑着询问。

  “也没什么事情,就是想问问你这口锅是哪里买的。”那人问。

  姜丽云道:“这是别人从城里给我捎来的,他是哪里买的,我也不知道。”

  “这样啊……”这人有点失落,简单跟姜丽云扯了几句,就匆匆离开。

  等他走了,姜丽云问吴小春:“妈,这人问你什么了?”

  吴小春道:“就问我们猪肉在哪里买的什么的。”

  姜丽云听到这话,就知道那人必然是想要学着他们,跟风卖煎饺。

  其实她这煎饺摊摆出来之后,有很多人想要学。

  六七十年代,中国是经历了婴儿潮的。

  姜利海、姜丽萍还有她,都出生在婴儿潮时期。

  而现在这个时间点……他们这批人已经长大了。

  偏偏这个时候,国内能提供的工作岗位非常少,因此有很多人无所事事。

  就说他们桥头村,没有工作的年轻人比比皆是。

  换作以前,这些年轻人可能会乖乖种地,但时代变了,现在大家都想挣钱。

  她们这些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大多吃过苦,也都想要钱,他们愿意干各种辛苦的工作,只要能挣到钱就行。

  比如她上辈子去世的时候,姜利海都已经六十多岁了,却还是闲不下来到处帮人干活,桥头村他和姜利海的同龄人,很多已经五六十岁了,依然在工地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