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圣父黑化后 第43章

作者:南楼北望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东方玄幻 穿越重生

  凌言冰照例问起他今天上课的情形。厉青锋觉得这是关心,就事无巨细地说了,也说到自己今日的感悟。

  “……凌大哥,我今天才想明白,过去是我目光短浅了,居然一门心思和商姑娘较劲。今后,我要将目光放得更长远,这手中长剑,要为保护他人而战!”

  厉青锋说得有点兴奋。

  凌言冰微不可察地皱眉。

  他脸上笑眯眯,还很豪爽地一拍厉青锋的背,先夸了他几句,再话锋一转。

  “……青锋,男子汉大丈夫,自然要有大志向!但,也要有不甘居于人下的雄心。你要是比旁人弱,哪怕你说得再正确,谁会听你的?所以,还是要先去当那天下第一的驱鬼人,才能施展你的本事!”

  厉青锋有些茫然地听完。

  他迟疑片刻,道:“我听人说,如今的天下第一驱鬼人,是乔门主……凌大哥,你也想当天下第一驱鬼人吗?”

  凌言冰目光一闪。

  他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双手按住厉青锋的肩:“青锋,我拿你当亲弟弟,才和你说心里话。咱们男儿,谁不是相互比着本事,走过这一生的?”

  “再好的兄弟,差距过大,也就散了。”

  “是以,自己的本事才是第一要紧之事。”

  “你不是告诉过我,那青萍真人曾言,你与那银色鸟儿也有机缘?若是你得到那小鸟,青萍真人爱重的便是你了,那参加落月山庄聚会的人,也必定是你。”

  凌言冰目光深深:“青锋,你告诉大哥,你心里果然没有丝毫不甘?”

  “我……”

  不甘,当然是有的。

  否则,他为什么一直不服气商姑娘?

  可此时,望着烛光里大哥的脸,厉青锋却莫名想起今天中午,那张明艳、天真、充满热情和善意的面容。她说,学了本事是要保护旁人的,谁更厉害并不是最重要的。

  厉青锋张口:“大哥,你说得对。”——他只觉大哥希望他这样回答。

  果然,凌言冰满意地笑了,亲亲热热地揽着他的肩。

  但实际上,厉青锋心里却想:本事当然重要,所以,我为何要盯着商姑娘的机缘不放?我要真有本事,那谁也困不住我,何必眼馋别人的东西,那才是真没出息。

  他们两人都没看见。

  一根极细的丝线,从屋顶垂下。

  它完全透明,没有丝毫光泽,不被任何人发现——除了它的操控者。它悄悄垂落,悄悄浸入凌言冰的茶杯中。

  片刻后,它悄悄消失,一如来时。

  而凌言冰说得口干舌燥,拿起那杯茶,毫无防备地一饮而尽。

  *

  三月到了。

  城中的花开了不少,风也变得清润,吹绿江南岸。

  商挽琴开始使劲催促乔逢雪,问他,三月三就是落月山庄之会,为何他们还迟迟不出发。

  “虽说有千里驹和神行车,但今天都三月初一了,再不走,不会错过么?”

  乔逢雪在院中练剑。晨练,他一身黑衣,长发高束,少了一分清贵的公子气,多了许多少年的明朗清爽。

  只那一道软玉剑,仍是剑光缠绵、带着神秘诡谲之意,令人明白他并非不知世事的少年,而是看惯世事的掌权者。

  他收了剑,才无奈道:“表妹真是着急。”

  说话时,他目光扫过她颈前,见那一串水晶璎珞圈好端端待着,衬得她肤光胜雪、明艳照人,眉眼便带上笑意。

  商挽琴不知他在笑什么,不过他是常常笑的。她也不管他,只叉腰:“还不是因为表兄总不说清楚。你是不是故意吊我胃口?怎么还反过来说我着急呢!”

  乔逢雪并不承认,却也不否认,只微微笑一会儿,才道:“不是我要故意让表妹着急,而是我也是第一起去落月山庄,实在不知道路。”

  商挽琴瞪圆眼睛,刚想惊讶一声,可见他含笑凝睇,她眼睛一眨,立刻露出笑容。

  “表兄想看我吃惊,我才不上当。”她甜甜地说,“表兄胸有成竹,一定知道该怎么办。”

  他看她一会儿,笑叹道:“没想到,我也有被表妹看穿的一天。是,我知道该怎么办。”

  “落月山庄之会,惯例是他们派人来接的。那是一个与世隔绝的门派,自诩遵奉天命、不沾红尘,也不许旁人闯入他们的地盘。”

  “每隔十年,落月山庄之会举行的前夕,他们会派出车辆,来接受邀者。”

  “十年前,我师父还在人世。我记得那一夜,娥眉月清辉朦胧,师父带着我在城外等候。一辆飞车从天而降,落在我们面前,其中传出人声,邀请我们坐上车架,前往落月山庄。”

  回忆着和师父的往事,乔逢雪露出怀念的神情。

  商挽琴记得,乔逢雪的师父是个慈眉善目、仙风道骨、人品高洁的白胡子老头儿,可惜只在书中回忆里出场过。书里说,只有这样的人,才教得出乔逢雪这般干净如雪的人,可惜——太干净的人,在这世道里总受磋磨。

  她靠过去,拍拍他的背,表示安慰。

  他微微一笑,表示自己收到了这份心意。

  “表兄,那我们也要明天夜里,去城外等候么?”她问。

  “想来如此。”

  “那你打算带谁?一个受邀者,能不能带没受邀的人?”商挽琴脑筋灵活,提问。

  乔逢雪答道:“自然可以。落月山庄之会的受邀者,可以最多带两人前往。不过,若是闹出事来,这人便永久失去参加聚会的资格。”

  商挽琴一拍手:“那我要带……芝麻糖!”

  乔逢雪失笑:“芝麻糖是灵,不占名额。”

  商挽琴又想了一会儿,遗憾道:“那我没谁想带了。小姨又不在,况且我怕她去了,当着人家的面数落我个没完,那还是挺烦人的。”

  “不可编排长辈。”乔逢雪责备一句,又一顿,“果真没有别人想带了?朋友也可以。”

  “我又没有那么要好的朋友。”商挽琴很自然地回答。前科累累的“熊孩子”哪儿那么容易交朋友啊,而且她有事要做,也没打算交太多朋友,免得拖累人家……或者被别人拖累。

  可乔逢雪理解错了意思。

  他望着她,只觉有些心疼,片刻后才道:“是他们的损失。”

  商挽琴歪头:“唔?”损失,什么损失?

  他却偏过目光,不打算再说。

  商挽琴不多问,只兴致勃勃道:“那表兄,你要带谁——等等,你不会又要带温香吧?”

  她努力回忆,原著里,乔逢雪有没有带温香去参加落月山庄的聚会?好像没有。原本的剧情里,只有“刁蛮表妹”死缠烂打,愣是跟去了聚会。为此,她在玉壶春的名声更加差劲。

  而除了表妹,乔逢雪应该还带了凌言冰和厉青锋。既然都是结拜兄弟,带上一起很正常。——呸,这么一想,凌言冰沾了多少光啊,后来竟还背叛得那么狠,真是骂他白眼狼都辱狼了。

  果不其然,乔逢雪说;“温香不是驱鬼人,不合落月山庄的规矩。我想带上言冰和青锋。言冰曾与我说,他也想去见识一番落月山庄的风采。”

  商挽琴皮笑肉不笑:“好哦,知道了。”

  她清楚乔逢雪的固执,懒得费口舌说服他。

  她回到房里,翻出一包强力泻药,打算今天晚上就扔凌言冰的食物里,让他腹泻三天三夜,不说一命呜呼,也必须爬不起来。

  然而,没等商挽琴行动,回春楼那边就传来消息。

  ——凌言冰,忽然失明了。

第三十三章

  凌言冰失明, 这件事在玉壶春内部引起了一点小小的慌乱。

  凌言冰的房间里,大夫们来来回回,不停地诊断、讨论。

  整个过程中, 凌言冰表现得非常激动。他一直在大喊大叫,一会儿说“我不信我会失明”,一会儿又哀求说“一定要治好我”, 还拉着乔逢雪,不停地说“好兄弟,再帮我一次”。

  乔逢雪一直在安慰他,说他一定会好起来的。

  但当他跨出房门,表情却很凝重。

  商挽琴一直等在门外,此时立刻问:“表兄,凌公子究竟怎么了?他的眼睛……还能好吗?”

  原著里, 在这个时间点,失明的人是乔逢雪。

  那段剧情她看得比较仔细,大概还记得,乔逢雪失明后, 心情一度非常低落。凌言冰不断安慰他,说什么“逢雪的病, 包在我身上”、“你放心,在你好起来之前,玉壶春我帮你看着”——然后看着看着,就把乔逢雪的基业和妹子都给撬走了,还将他本人也扫地出门。

  可现在, 乔逢雪好好的, 失明的人成了凌言冰。

  商挽琴本该高兴。

  但是,剧情的意外变化, 带给她一种失控感,由此产生一点轻微的焦虑。因此,她神情不太好,就好像真的在担心凌言冰一样。

  乔逢雪盯着她,过了一会儿,才垂下眼,说:“恐怕不容乐观。”

  商挽琴沉默了。原著里没有这段情节,凌言冰一直活蹦乱跳到了十年后。

  剧情为什么变了?是她带来的蝴蝶效应,还是……

  怀着这种疑虑,商挽琴问:“是因为之前中的毒?可是,青萍真人不是说,毒已经全拔了?”

  “——人的身体十分复杂,也十分精妙。毒虽除尽,但那毒素毕竟在凌公子体内缠绵许久,不可能全无影响。”

  一道硬朗的声音传来,随之,一名男人从屋内走出。

  他身材高大,年约五十,生了一张清癯面容,留着短短的山羊胡,左边眉毛上有一粒红痣。

  这是一副儒雅又聪明的长相,令人一见就觉得此人不凡。

  “郑医仙。”商挽琴见礼。

  这位就是回春楼的楼主,大名郑医仙,也确实是人如其名的神医。天下人人都称他为“郑医仙”,叫的不是名字,而是发自内心的尊称。

  原著里,他是少数几名没有背叛乔逢雪的成员,在未来那场腥风血雨里,因宁死不从,而被凌言冰折磨至死,还杀了他一家老小。

  而现在,对未来一无所知的郑医仙,正在尽心尽力地救治凌言冰。

  商挽琴问他:“郑医仙,凌公子失明,果然是因为中毒?”

  郑医仙点头:“十之八九。那毒本就厉害,对人体损伤极大。虽然青萍真人出手,救回了凌公子的命,可惜啊,凌公子中毒太久。”

  他摇摇头,又转向乔逢雪,说一些具体的病情。

  商挽琴听着听着,慢慢相信,凌言冰失明就是他倒霉,不是人为干涉的结果。她心里轻微的焦虑慢慢散去,神情也慢慢舒展开。

  乔逢雪又看了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