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回收站 第182章

作者:林跃然 标签: 系统 爽文 基建 轻松 穿越重生

  作者有话说:

第142章 八零年代(51)

  “江易啊, 有没有想过以后要做啥?不会是想一辈子种地吧?”

  “其实这边虽说乱,其实挣钱倒也不难。”

  “主要是他们本地人做事慢吞吞,又懒, 有钱就花, 没钱才去挣,跟我们辰国人不一样,所以辰国人在这里,只要肯干,赚钱是没问题的。”

  “正好胜英要养伤, 你们要想回辰国,少说也得再等一个月,我看不如你趁这个机会在这边打打工,熟悉熟悉环境,万一有你喜欢的事情做呢?”

  老宋这些话明显是有他的私心的。

  槽点其实不少。

  比如挣钱不难这话,这里挣钱是不难, 但就这个乱劲儿, 那可真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挣钱了。

  而且江胜英在这里七八年了,不还是住着这么一个租来的破公寓?

  烧个炉子还得用煤炭和木材。

  这种生活,跟现如今辰国的一二线大城市,那肯定是没法比的。

  当然了, 跟大江村一比,好歹这里有自来水和抽水马桶,倒也的确是个好处。

  江易看了眼江胜英, 见她也没表示反对,就笑着点头。

  “那好啊!我在老家呆了十几年, 好不容易有这趟的出国机会, 正好多见见世面, 还要宋叔多费心了。”

  宋叔的小心思其实也好猜。

  就是想把这个地方的优点多夸一夸,好让江易也愿意留下来。

  如果江易愿意留下来,那江胜英肯定就不会回国了,他跟江胜英岂不是就有希望了?

  因此一边给江易介绍桌上的菜色,夹杂着提起江易可以去试的几种工作。

  “要是想多接触人呢,顺带着学几句南卡语或者骁国语,不如就在我的小店子里打打工。”

  “要是想见识下南卡的厂子呢,我可以介绍你去果汁厂里当搬运工,这个活有些累,不过是一周一结钱。可以干上一周试试,不想做了不去就是。”

  “当然了,要是你会点做饭做菜的手艺,也能在辰人街的这些餐馆里打杂,只要是熟人介绍,这些店里长年都要洗碗工,不过光洗碗太累了,有点手艺拿的钱多,还没那么累。”

  江胜英也点点头,“我刚来南卡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只能找到洗碗的活儿,一天要洗几百份盘子和碗,累得腰得直不起来……偏偏我做饭实在不怎么样,想转去做配菜和厨师都不行,幸好我还会一点裁缝,后头转去裁缝店做工,才算是不用再洗碗和盘子了。”

  宋叔和江胜英都看向江易,江易咳了一声。

  “要不,宋叔还是介绍我去果汁厂吧……我的厨艺也实在是不行。”

  穿越了三个世界了,江易如果用心做饭做菜的话,倒也不是不好……就是他这种懒人,但凡有现成的,他都不想自己动手。

  而且果汁厂这活儿,可不正好是瞌睡来了枕头么?

  两个月后,江易和江胜英坐上了回辰国的飞机。

  临登机前,江易找了个机会,私下里对来送行的老宋说,“宋叔,其实现在国内也开始发展了,虽说可能挣钱上不如南卡国这边机会多,但是好在安稳……您和我妈这个年纪的人肯定也没有什么挣大钱的雄心壮志了,就乐意过些安逸的小日子吧?”

  “要不,您过段时间,也回辰国看看走走?到时候我去接您!请您尝尝我们沁城的特色好菜。”

  老宋对江胜英有意思好几年了,只是两个人对未来的想法不大一致,所以江胜英就没松口过。

  这会儿送母子俩上飞机,那实在是强颜欢笑得很,此时突然听见江易这话,立马就精神了。

  “对,你说的对!”

  “我十几岁就离开辰国,好多年都没回老家看过了,正好我的老家离山河省不远,是该回去探亲,再顺路去你们大江村拜访了……”

  谁说这人走了就再也见不着了。

  没准江胜英回了辰国,住不了几天就觉得还是回南卡国更好呢?

  再说他回辰国看看,要是辰国那边更安逸,那他就留在辰国也不是不行。

  之前他还担心江胜英这个儿子还不知道靠不靠谱,万一是个混球,那他想跟江胜英在一起,都得再考虑考虑了。

  没想到江易这小子不光是一表人才,还很能干。

  在果汁厂工作了一个月,他那个介绍人朋友都夸这小伙子做事利索,一个人能顶两个人的工作量。

  又在辰人街上摆了一个月的摊,那可是真不得了。

  骁国话和南卡话都学的有模有样,还挣到了钱……

  未来的老伴有这样的儿子,那不光是不是拖累,没准自己还能沾点光呢!

  老宋把母子俩前脚送上了飞机,记下了大江村的联系方式,后脚就回去准备材料申请签证了。

  在首都机场下了飞机,又坐上去省城的火车,从省城再到沁城,足足用了三天的时间。

  江胜英跟在江易身后,走出人流拥挤的车站,就听到一个洪亮的声音朝他们喊过来。

  “江易!江易!江姨!这边!这边!”

  江胜英朝喊声那边望过去,就看到一个穿着夹克衫的小伙子正朝他们挥手呢!

  看模样,还挺眼熟,“这,这是二刚?”

  江易拖着三个行李箱在前头走,笑着点头。

  “是啊,是不是还跟小时候长得一样,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会儿二刚已经跑来接过了江易拖的行李箱了。

  一边帮忙拖行李,一边又招呼江胜英,“胜英姨,我是二刚啊!你还记得我不?”

  江胜英忙点头,“记得!怎么不记得!好些年没见了,你家人都好吧?”

  “好呢好呢……胜英姨,江易,你们这身打扮,可真像归国华侨啊!”

  不是二刚要大惊小怪了,主要是这母子俩的装扮,太新潮太时髦了呀!

  江胜英烫了个大波浪头,长度刚好到肩膀,刘海偏分外翻大卷到鬓边,发丝乌黑发亮,皮肤白皙带光,眉毛像是画过,嘴唇上还涂着口红……

  脖子上样式复杂的波纹大金链下头挂着个宝石吊坠。

  这宝石吧,它也说不上是个什么颜色的,就五彩斑斓的十分好看,有鹌鹑蛋那么大,不用问都知道贵重得很。

  江胜英穿的衣裳,那更是吸引人的眼球。

  黑色半高跟小皮靴,搭配灰色毛料阔腿裤,再往上是一件雪白的毛皮大衣!

  毛皮大衣啊!

  二刚在沁城店里呆了三个多月了,沁城的各大百货商店也都逛过。

  最高级的那家商店里,也确实有毛皮大衣卖。

  最便宜的那件,都得一千多块呢!

  更不用说那件就是个灰鼠皮的短款,颜色灰扑扑的哪有这件白色的中长款贵气亮眼?

  二刚还有点当年华侨老太太回大江村的记忆。

  人家华侨老太太确实有钱,也确实看着时髦,但跟如今江姨这打扮一比,那可就很有些比不上了啊!

  羊毛大衣能跟皮毛大衣比吗?

  金链子能跟宝石项链比吗?

  还有,七八十的老太太,能跟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的时髦阿姨比吗?

  江胜英听到这话,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看江易。

  “诶,都是江易,他非得让我打扮……”

  本来她就想着穿件样式时髦的外套,再稍微地抹个粉,涂个口红算了,回到村子里,让同村人看了,也是个出国回来挣了点钱的架势。

  哪知道在首都出了机场,江易就带她去首都的友谊商店里买了件专供出口的羊绒衫和羊绒裤,又带她去有名的美发馆做了头发。

  她这辈子都没这么奢侈过!

  做头发的时候,她还生怕身上带的辰国币不够有些提心吊胆的。

  没想到结帐的时候江易随手就拿出一叠钞票,几十几十的花,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就烫这一个头,都够她当年卖菜两个月挣的钱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贵倒是有贵的道理,大师傅烫出来的头,它就是好看!

  她本想着这样就已经够了,可到了夜里住宾馆的时候,江易又不知道从哪儿买了件白色毛皮大衣回来!

  这毛皮大衣正好到膝盖上头两寸,穿在身上松松软软的,就像件毛皮的裙子。

  做梦她都没敢想过的奢侈大衣啊!

  当时她就要让江易赶紧去退了。

  江易却说这大衣看着贵重,其实是人造毛的,不值钱。

  也就是七八十块钱就能拿到一件,是他去首都这边的黑市上拿的。

  还说什么,现在的社会又不是过去了,看人要先看三分打扮的。

  “您当年出国,不就是想要挣大钱,风风光光地回村,好在同村人面前挣回面子么?”

  “既然咱有这个条件,为啥不用呢?”

  江胜英心里还是有点矛盾。

  既觉得江易说得有道理,要是她真打扮成这样,回了老家,那风光得意,绝对能闪瞎了一帮曾经看不起她的人的狗眼!

  又觉得有些心虚。

  她在外头十年,有三年都是在东躲西藏,洗盘子扫地啥的,能糊口就不错了,后头倒是好了点,但远远不到这样穿貂带宝石的富贵啊!

  万一在村子里呆久了,露了馅怎么办?

  “这有什么,甭管怎么说,您也是去过两个外国,见过世面的人了,咱们又带了不少国外的特产回去,至于说真正的家底,难道他们还要看咱家的存折不成?再说我在城里开了店,您要是喜欢就在老家住两天,不喜欢的话就住到城里的店那边……村里人照样是羡慕的。”

  被这么一说,江胜英就心一横,装扮上了。

  二刚是开着车来的。

  车还是江易改造过的那辆小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