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皇第一女官 第94章

作者:顾四木 标签: 宫廷侯爵 天作之合 轻松 穿越重生

  “助学金,是减轻生活负担,未免有心向学的女医,因为困窘和生计,不能来学。这奖学金,便是鼓励她们学的多,学得快,尽早能把自己从学生变成老师。有格外刻苦,进步飞速者,当然应当另有一份奖励。”

  “再有……”姜沃笑道:“也可以设立‘介绍其余女医入门’的奖学金。”

  媚娘也就笑了,将这里圈了一下:“那这个钱数,倒要好生斟酌一二。”

  姜沃点头:“咱们先拟个大框,到时候请先生再定一定标准。”毕竟,女医到底学多久算是出师,多久能开始教别人,还得专业人士敲定。

  *

  “最后一点,就是你说的那位‘桥梁女医师’。”

  媚娘在纸上画了一座弯桥,一边写了孙神医,一边画了些小人。

  媚娘道:“你觉得,咱们昨夜讨论出来的那位如何?”

  姜沃点头:“在个人资历上,自然是极合适的。只是我还需要两三日,先多了解一些她的境况,才好提起此事。”毕竟,这份‘传道受业’是辛苦事,而且并非一日两日之事,须得真心愿意,才能持之以恒。

  若是别人碍于情面才答应下来,将来又不愿做了,彼此都要为难。

  媚娘点头:“是。”

  终于将昨夜之事,一一敲定完毕,姜沃起身:“姐姐算了一日账吧。你去窗边看看绿树多歇歇眼睛,我去公厨拎食盒回来咱们吃饭。”

  “等一等。”

  媚娘叫住了她。

  刚才她看了姜沃名下几间门铺子的情形,就想说一事。

  此时她指了一间门道:“若是自家不能常出去盯着,我倒是觉得,你这间门铺子,直接卖出去也好。”

  ***

  长安城。

  崔朝推门进家。

  圣驾到了九成宫,一大半朝廷也跟着过去了。但长安城内各衙署自然也要有人留守。

  崔朝就先被安排在长安城内的鸿胪寺待一月,等六月再换去九成宫。

  这般安排,倒不是像之前出使阿赛班国一样,专门为难他给他苦差事。

  相反,这回是鸿胪寺正卿对他的关照。

  原本崔朝刚进鸿胪寺时,都是见不到正卿本人的,还是自出使西域回来升了官职,又被皇帝特意点过要做鸿胪寺的‘门面’,正卿才开始亲自安排他的工作,接触的多了起来,然后……然后就开始偏心他了。

  鸿胪寺正卿,虽不是出身五姓七望这种顶尖世家,但其家族在氏族志里也是能排上第三等世家的。

  本来看‘崔氏’就有滤镜,又被崔朝的容貌放大了这种滤镜。

  现在很为他打算。

  这次圣驾到九成宫,这位于正卿就先让崔朝留在长安了:“你在九成宫附近没有宅子吧?那还是先留在京中吧。不然下了值,还要去官舍住。那边的官舍有些简陋,哪里如自家舒坦。”

  九成宫附近的宅子倒是不少,但离行宫最近的,风景好的,早都被买走了。这会子能买到的房舍,也都是偏远的,为了能赶上上朝,真得披星戴月。很多年轻又囊中羞涩的官员,就都要跟同僚去住朝廷提供的官舍。

  崔朝刚进门,就听见熟悉温暖地招呼声。

  “小郎君回来了?”

  廊下迎上来一个脸上带笑的老妇人,袖子还是挽起来的,手上还滴着水。

  崔朝边走近她边笑道:“我已经二十岁了——只有阿婆还叫我小郎君。”

  老妇人脸上的笑纹更深:“小郎君的母亲都是我看大的。那自然何时看你,都还是个孩子。”

  两人一并往里走去。

  这是坊中一间门寻常的屋舍,前后两院,并不如何富丽,与从前崔朝住的崔家高门广厦自是没法比。

  但他很喜欢这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且十分温馨,处处都是按照他心意布置的小门小院。

  且家中人很少。

  除了他之外,只有当年母亲的乳娘并两个小厮,若是住在大宅中,连收拾都忙不过来。

  崔朝是孤身一人上京来的。

  这几个人,还是外祖父后来送上京塞给他的。

  他小时候,母亲的乳娘胡婆婆照看过他一阵子。直到他三岁上,胡婆婆才回郑家去了。后来听说小郎君在崔家原来受了许多委屈,还自个儿跑到京城去了,就求郑外公带她上京:“我命原苦,家中也没有亲人了。既然小郎君离了崔家,无人照顾,我自然该替娘子去照看的。”

  郑外公看她虽已六十岁,却十分硬朗,又有从前照顾过女儿外孙的情分,就把胡婆婆一并带上京来了。

  又留给外孙两个几代都是郑家人的小厮,单独留下了卖身契。

  崔朝原本不想要的,他更习惯自己呆着,要是有小厮跟进跟出,反倒不自在。

  还是外公道:“总得有人能用才是,胡婆婆年纪大了,别的不说,冬日你要买一车车的炭,难道让她一个老人家去搬?还是你不当值了慢慢搬?你不惯带人出门,只留在家中就是了,若有个书啊信的要传递,也便宜些。”

  就这样,构成了一个小小的门户。

  胡婆婆做过乳娘,自然很有管一房内宅的经验,把这小小门户理的清楚明白。

  正是要用晚饭的时节,胡婆婆笑道:“鱼都收拾干净了,只是老婆子还是用不惯那炒锅。”

  崔朝笑道:“嗯,我早说了,等我回来做就是了。”

  起初,对于他要亲自下厨,胡婆婆是很骇然的,甚至淌眼抹泪觉得小郎君从前一定受了大委屈甚至是虐待,还是崔朝道:“这炒锅,婆婆只怕拿不动。再有,我不是与婆婆说过,太史局的李仙师都会亲自下厨吗?”

  胡婆婆与许多老年妇人一样,听了仙师,就很快认同了。

  崔朝其实真的很喜欢下厨。

  因他打小寄居在堂伯家中,本身又不受待见,每回到了饭点儿,大厨房给各屋小郎君送饭菜,自然最后一个送他这里。

  有很长一段时间门,他吃的都是只能算温乎的饭菜,冬日甚至还是冰凉的。

  好在屋里有个茶炉子,有些炖煮的菜肴汤品可以热一热,饼子也可以烤热了再吃。为此,崔朝一直不喜欢吃面——汤面一热就坨了,会很难吃。

  除了冬日,大多数时候,他是懒得一一去重新加热饭菜的,只要不过分凉,他就直接吃了。

  很多年来,他记忆里的食物,都是温吞的。

  因此,他第一回 吃过炒菜后,就爱上了炒菜。

  那时候炒锅还是极稀罕的东西。

  晋王是跟着圣人去太史局吃了一顿后,就让将作监又做了一套送给崔朝。晋王还特意带他到小厨房去看了炒菜的全过程。

  铁锅里逐渐沸腾的热油冒出金黄色小泡,菜下锅时那一声‘刺啦’的热烈响声,翻炒时候要注意火候的那种专注,以及那弥漫在空中的丰沛的食物香气,迎面而来的热气……

  崔朝最喜欢炒菜的烟火热气。

  晋王见了爆炒的大火,还拉着他退后一步:“小心火星子跳到你的袍子上——那日我们吃的菜,都是李太史令亲手炒的。我可是看到,他衣服上多了两个小洞。”

  崔朝带着一套炒锅回了家。

  久违地找回了对食物的热爱,开始自己下厨。

  每次做出一道菜肴,炒菜独有的香气和热气,都会熨过他的心,这热腾腾的浓香像是远远飘到了他的儿时。

  飘到了那个一口一口努力往下咽温吞吞饭菜的自己面前。

  *

  崔朝常会想起过去,但很少为此伤怀。

  他一贯是个向前看的人,像他的父母一样,虽然他们陪伴他的时间门短暂,但他们的乐观一直牢牢刻在崔朝脑海中——哪怕在病中,父母也从未颓丧过,一直努力服药,有精神能走动的时候,就带着他去看种在院中的花。

  甚至他们还给崔朝留了许多许多信,让孩子在以后没有他们陪伴的日子里慢慢拆开。

  崔朝在院中的竹椅上坐下来,欣赏夕阳。

  院中搭着架子,种着高昌的葡萄种,是他从司农寺请回来的适应本地土壤的株苗。不过司农寺告知他,第一年种的时候,结出来的葡萄可能不会太好。

  这会子是葡萄刚开始要冒串的时节,还看不出今年的葡萄会不会好。

  崔朝只是坐在竹椅上,听着暮鼓声,看着夕阳落下,将绿色的葡萄叶染成一种毛茸茸的橙色。

  崔朝忽然想起他出使西域时,沙漠中的夕阳。

  壮丽的令人目眩神驰。

  人间门景致这样多,要兴致盎然的一一去欣赏才不辜负。

  *

  直到看过夕阳,崔朝才回到后一进的东厢房里去——那被他用来做了书房。

  他问留在家中的小厮:“今日有什么名刺送过来吗?”

  外祖送来的两个小子,崔朝发现很有意思。

  一个力大如牛,特别喜欢干体力活,所有搬柴火搬炭的活都包圆了不说,还觉得崔郎君这里事太少,他闲不住,给崔朝把所有院子里的土翻了好几遍,前院要待客,种的就都是花卉,后院自家人住,种的全是瓜果蔬菜。

  但这体力好的,偏生在读书认字上一窍不懂——崔朝原想教他们都读书识字的,结果这个就是学不进去,甚至求了胡婆婆让郎君别教他了。

  另一个倒是瘦瘦小小的很机灵,学字比较快。

  如今已经能大体看懂送来的名刺了。

  “有不少,已经给郎君分过了!”阿余将分好的名刺搬进书房,然后特意指了指最上头的一份:“米行的吴掌柜连着送了三日的名刺了,估计是有急事要见郎君。”

  崔朝有不少产业,其中有父母留下来给他的。也有些,是与太子殿下相关的——太子还是晋王的时候,就有不少私产让他代管。

  虽说唐律规定,官员是不能经商的,但几乎所有官员都有自己的田庄铺子,只是寻人代为经营罢了。

  就连朝廷署衙都是这样——比如各部的公厨,可不是每年吃多少钱,最后还能去民部报多少的账。

  而是年关一开始,民部就把一年供给公厨的银钱发下去:比如三省这种宰辅部门,能得一千贯,六部与九寺这等部门就要次一等,只得五百贯。

  够不够吃的,是各署衙自己的事儿。

  这些钱,若是只放着坐吃山空,一年到头,也就勉强能吃饱,吃好是绝对不够的。

  因而朝廷是允许各署衙自行找些会做生意的‘捉钱人’来,把这些本钱给他们,然后让商人去经营,最后多弄些钱来,丰富自家的公厨。

  当然,如果哪个部门自己眼瘸看走了眼,找的商人破了产,那只好自认倒霉了,大家可能一年都没有公家饭吃,只好各自回去吃自己。

  各王府也是如此。

  原先做晋王时,李治就不曾出宫住在自己王府里,因此不太信任王府内属官推举上来的捉钱人。

  那些属官今日推这个明日荐那个的——多半是哪个商人送了钱多,他们就推荐哪个。

  李治很有钱,倒不是怕他们做生意给自己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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