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死了很多年 第248章

作者:南楼北望 标签: 情有独钟 东方玄幻 穿越重生

  别看这个地方看上去普普通通……

  实际上,确实也普普通通。

  罗城不是大城市,没有繁华的商业,可哪怕在罗城,这间名为“有家食铺”的店铺也只是一家太普通的小店。客人不多,食物味道一般,唯一算优点的,大概是老板娘人很好。她有时会用擀面杖敲人,有时说话有点粗鲁,但从不克扣伙计的工钱。

  这样一份工作,是云大猫足足找了三天才找到的。

  有什么办法?大的店铺喜欢招长得好看、说话伶俐又嘴甜的,她云大猫相貌实在平平,说话倒是伶俐,可都用在了斗嘴上面,实在不怎么甜。其他店铺招人不多,而且都明确要擅长某一技艺的,她云大猫着实又不会。

  就连唯一算是擅长的写字,暂时也发挥不出水平。

  头两天她都无功而返,灰溜溜回到济贫馆,面对庄夜那充满嘲讽和嘲笑的眼神,她头一次感到无法回击。

  怎么……好像除了修炼之外,她还真的什么都不会?

  而由于没钱支付给济贫馆,她和庄夜都只能每天领三碗薄粥。对修士来说,饿死是不至于,可肚子咕咕叫……在所难免。

  肚子一饿,精神就不好,但要找工作就要强打精神。短短三天里,云大猫从一开始的轻松散漫,一点点变得紧张:不是吧,她不会真的找不到工作,只能当一个每天喝粥都喝不够的可怜小修士吧?

  所以,第三天的时候,她付出了前所未有的努力。所有她能想起来的嘴甜的话,都尽量说出来;所有不会的技能,她都真诚表示“我学东西很快,不久就能上手”。

  饶是如此,也就“有家食铺”要她。还正好因为上一个伙计离开,才空出一个位置。

  当个打杂伙计不需要太多技能,为人踏实、勤劳、说话说得清就行。于是,云大猫顺利拿下了这份营生。

  工钱自然算不上丰厚,好在老板娘说,一天经营结束后,没卖完的鲜食可以分给伙计们带走。这样一来,饿肚子的头等大事勉强算是解决。

  这是一份好工作,绝不能丢掉。云大猫决意认真表现,于是非常仔细地擦着桌子、拖着地。

  只时不时,她会抬头看看天色,估算着时间:嗯,差不多是吃夜宵的时候了。等夜宵再过,店铺就会结束经营,伙计们也要赶在宵禁前回家,否则会被巡逻官兵捉走。

  但在回家前,他们可以去后厨看看有什么东西可吃,又有哪些东西可以带走。

  扫除的间隙里,云大猫停下动作,站直身体,深吸了一口气。她嗅到了从厨房飘出的香气。

  夜宵的种类并不丰富,不过粥、汤面、馄饨三种。但是罗城靠海,每天都有新鲜的海鲜。名贵的、最美味的食材轮不到“有家食铺”,可便宜卖的小虾、小贝、小蟹……这里从来不缺。

  这些便宜的食材随便扔进锅里一熬,就能成就扑鼻的鲜香。不管煮粥、煮面,还是煮馄饨,都能在夜里熨帖一副寂寞的肠胃。

  真奇怪。她嗅着空气中飘而不散的香气,按了按自己的肚子,心想,以前她也会学着欣赏美食,会仔细品味食物带来的快乐,但从没有哪一刻像现在,食物显得如此珍贵、诱人。她老是不自觉地在算,还有一个时辰就能去拿点吃的,还有半个时辰,还有……

  “来个伙计,把桌子擦擦!”

  她猛地回神:“来了!”

  不知不觉,初夏的天光散尽。和夜色一同降临的还有街道的清净。

  老板娘从后厨走出来,一边擦手,一边也望了望天空。

  “今天早些收工算了。”她说。

  云乘月正在收拾一桌残羹,闻言一愣:“可以早些收工么?”

  老板娘笑道:“今天生意不好,干脆休息。况且今天我闺女休沐在家,我也想早点回去看看她。”

  旁边另一名小伙计凑过来,机灵地搭话:“老板娘,丁姑娘在学堂辛苦了罢?丁姑娘可真是厉害,门门作业都拿甲等。”

  云乘月在旁边听了几句,才知道丁姑娘是老板娘的女儿,才十三岁,从小就聪明乖巧,在罗城最大的公学念书习字,来年想要考去州学。

  老板娘一边利索地收拾着,一边带着骄傲的笑容,嘴上却谦虚:“她不一定考得上州学哩!我只要她平平安安、顺顺利利,以后能找个写写画画的伙计,我就很知足了。可不要像我们,成天起早贪黑,就为了挣几个辛苦钱。”

  说到这里,老板娘和小伙计都沉默下来。

  做吃食是很辛苦的事。起得要比别人早,睡得要比别人晚,这才能赶得上饭点,赚得几个铜板。

  小伙计摸了摸手上新旧不一的疤和茧,想得出了神,嘟囔道:“要能学会写字,那就好了……”

  云乘月正扫着地,闻言侧头说:“我可以教你。”

  小伙计唬了一跳:“什么,大猫,你会写字?”

  云乘月说:“写得不好,但是会。”

  小伙计很是心动。可很快,他就放弃了。

  “算了,算了!”他摆手说,“那笔,那纸,那墨,都老贵的!而且我人笨,不敢浪费那么金贵的东西。”

  普通的笔墨纸砚不怎么贵——这句话还没出口,云乘月就自己咽下了。她试图努力回想,普通的笔墨纸砚是多少钱?

  想不起来。不,她从来没有关注过这种事。她从没有自己买过。从穿越开始,所有东西,从吃喝住行到书帖笔墨,全都有人给她准备好。她自己偶尔买点东西,也从不过问价钱。

  隐约地,她想起来一件事。当初在浣花城中,她曾经很喜欢在一家面店吃面。她一次性给了不少银子,因为每次结账太麻烦,况且她担心面店老板太辛苦,便有意给对方多一点钱。

  那个时候,面店老板看上去就欲言又止。但她不明白为什么。

  而现在,云乘月站在另一座城市的另一家小店里,顶着陌生的身份和相貌,抓着简陋的扫地工具,才喃喃道:“我好像有点明白了。”

  小伙计已经从惆怅中恢复,立即好奇道:“你明白什么?”

  云乘月回过神,认真道:“生活不易,挣钱很难。”

  小伙计:“……”

  “云大猫,你在说什么废话呢!”

  老板娘听得笑了,紧接着却又叹了口气。她没再说话,只转身走进厨房,拿出两碗温温热的海鲜粥。接着,她又拿出两个布包,往桌上一放。

  “来,吃了宵夜,你们两人也就回去歇着吧。大猫,听说你住济贫馆,还要养个生病的同伴?今天多煎了个饼,给你一并装上,拿回去给他!”

  老板娘爽朗道。

  不用多招呼第二句,小伙计已经一屁股坐下,“呼哧呼哧”吃上了。他还迅速瞟了一眼桌上那个更厚点的油纸包,露出了羡慕的眼神。

  云乘月刚放好扫地工具,听得一愣。她没想到,老板娘还特意给庄夜备了吃的。

  “……谢谢老板娘。”她有点讷讷地说,忍不住又补充一句,“其实不用给他。”

  “哪有不用的!”老板娘却瞪她一眼,断然道,“既然做了同伴,就要相互帮衬。我闺女给我讲过这道理,我这当娘的不能给她丢脸。”

  云乘月只能谢过老板娘好意。

  她也坐下来,开始喝粥。

  已经没有客人了,店里只有他们三个人。三个人,就是这家店所有的员工。

  凉爽的夜风吹进店里。云乘月放松下来,小口小口地喝粥。

  喝了没几口,她忽一抬头,却见老板娘和小伙计都把她看着。

  “怎么了?”她有点奇怪。

  那两人的表情也很奇怪。

  他们对视一眼,然后老板娘问:“大猫,你以前是不是大户人家的?”

  云乘月微微一惊:“嗯?”

  老板娘一脸狐疑:“你别是从大户人家跑出来的?”

  小伙计跟着惊道:“不会是逃奴吧!”

  “……嗯?!”这是什么联想?云乘月险些被一口粥呛到,只能连连摆手:“我不是,我不是!逃奴……什么逃奴?我就是以前,以前……”

  她还是不怎么擅长说谎,结巴了一下,才勉强编出来:“我就是以前运气好,认识了一个大家出来的小姐,学了她一点东西!”

  或者,薛无晦应当算成“大家出来的大少爷”?她暗自沉思。

  不知道老板娘和小伙计信不信,反正他们都没再说什么。云乘月喝完粥,主动收拾碗筷,又想去水缸里舀点水来洗碗。

  老板娘眼疾手快,猛一下窜上来抓住她的手腕。

  “大猫你干什么咧!大晚上的浪费水!”

  云乘月不明所以,却还是把碗筷放下,迟疑道:“浪费?”

  “这水明早拿来烧的,你这倒霉孩子,差点给我脏了!”老板娘拍了她几下,埋怨道,“日出时才有井水用,但我们日出前就要备好吃食,你现在给用了,明天早上卖什么给客人吃,西北风?”

  小伙计在一旁咧了咧嘴,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老板娘,扣她工钱,帮她长个教训!”

  “少在那里拱火!”老板娘转头瞪他一眼,又从围裙兜里摸出两个铜板,都是五文一枚的,递给小伙计,“海星,今日的工钱,拿了快回家,给你家老爹收好!”

  小伙计海星摸摸鼻子,捧着钱,拿上自己那个油纸包,飞快跑走了。

  老板娘回转过头,又摸出两枚铜板。她犹豫一下,还是递给云乘月。

  “大猫,今天的工钱,十文,我不扣你钱。”她告诫道,“但要是你真浪费了水,我要扣你三天工钱的!”

  云乘月捧着那两枚铜板,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到底点点头,道了谢,收在怀里。

  老板娘盯着她。

  “你……大猫,你是外地人罢?你们那里用水,不是每天早上日出领的么?”

  云乘月想了想,慢吞吞说道:“我以前一直跟另一个同伴在一起,他负责搞来吃的喝的,我负责打猎。况且我们在山野里待得多,需要水就去河里打,不大知道城市里什么情况。”

  老板娘将信将疑。

  “我闺女说,大梁的律法哪里都一样,哪里都是日出领水,除非花钱买很贵的造水仪,或者……只有那些观想出了书文的厉害修士,才能随时随地制造清水。”

  说到这里,老板娘失笑:“哎哟,我都在想什么哟!要真有这么厉害的同伴,大猫你哪里至于来我这小店做活!当我没说过,快回去罢!”

  云乘月心下松口气,立即点头。她拿起油纸包,想想,也学着刚才的海星,一溜小跑地跑走了。

  老板娘望着她的背影。

  她摇摇头,转身吹灭了店里最后一根蜡烛。如果能多赚钱就好了,不仅可以买造水仪,还能买多两盏夜明灯。她给闺女买了一盏,闺女很开心,说同学人人都有,终于她也有了。

  老板娘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心情很轻松。这是她一天中为数不多的清闲时刻,也是属于她自己的时间。

  最后,她锁好门窗,准备回家。她家原先就在店铺后面,方便看店,也便宜,但自从闺女去城北公学念书,她就咬咬牙,用多年积蓄在北边买了一间小房子。闺女念书写字那样有天赋,哪里能叫她被人看不起。

  “老板娘。”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她吃了一惊。回头时差点扭了脖子。

  一名提着灯的青年,正笑眯眯地看着她。他穿着简单的修身短衫,长发束高,打扮得很利落,但他手上的灯是宫灯样式、雕刻花纹的夜明灯。在灯光的照耀下,他衣料上的暗纹微微反光。

  不是经常能见的人物。老板娘惘然地看着他,谨慎道:“您是……”

  青年问:“宵夜不卖了吗?好遗憾啊。我听人说这一家的夜宵鲜香暖胃,才特意走来。”

  他说着“遗憾”,面上仍是笑眯眯的,俊朗的眉眼间仿佛带着阳光的色彩。他的出现,令周围的街道、建筑显得更加寒酸。

  和所有谨小慎微讨生活的人一样,老板娘畏惧和这种人打交道。谁知道他们会做什么呢?

  她双手不由捏紧了衣衫,局促道:“没有,哪里,就是一点穷酸的东西,哪里值得您特意来……”

  青年恍若未闻,只笑道:“明日若早些来,能否一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