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都别碍着我捡漏 第11章

作者:女王不在家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爽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果然,那农民一见,眼睛都发光:“行,成交!”

  于是初挽将那四十块给了农民,用旧报纸包住了那三块玉,揣进了棉袄里,麻溜儿走了。

  等走到僻静地儿,她拿出来,擦了擦上面的化肥末子,却见那玉质柔腻,雕琢精致,这是上等汉白玉了,倒是勉强值得自己收藏起来。

  她得了这个,心满意足,也不图其它了,就随便逛了逛,便见到一件三色和田玉双獾小雕件。

  “獾”是取“欢”的意思,双欢,有百年双欢的寓意,可以送给结婚的年轻人。

  关键眼下这个雕件油脂肥厚,包浆均匀,雕刻得格外好,用的圆雕镂空透雕技法,两只獾首尾相对,肢尾相联,追逐嬉戏灵动。

  初挽摩挲了一番,喜欢得很,不过自己留着也没用,结婚不结婚都另说呢,她想着,便干脆送给陆守俨吧。

  他给自己十块钱,自己自然要还这个人情,她还给他钱,他肯定不要的,干脆送他一件礼物,反正他年纪大了估计很快就结婚了。

  讨价还价一番后,又用了一个笔洗做添头,最后两件一共花了二十五块。

  她盘算着,这个笔洗可以送给陆老爷子。

  虽然太爷爷说要什么随便找陆老爷子,不要客气,但她其实没这么厚脸皮。

  拿着这些,她径自赶过去陆家了。

  陆老爷子家住在南锣鼓巷里的雨儿胡同,是一套非常齐整的四合院,据说这房子以前是清朝内务府总管大臣的宅子,建造得倒是用心,硬山顶合瓦过垄脊屋面,前出廊子,东西南北各三间房,房子之间由转角廊连着,这么一处院子要是搁一般人家能住上几十口人。

  不过陆老爷子几个儿子全都分开住的,他有五个儿子二个女儿,陆守俨是老来子排行最末,今年应该是二十七了,而除了陆守俨外,其它最小的也有三十大几了,最大的眼看五十岁的人了。

  陆老爷子那些儿子,到了这年纪也大多身居要职,单位都会安排很好的住处,最不济的也都住在单位大院里了。

  所以这么大的宅子,只有陆老爷子住,不过他那些孙子们会时常过来,大多在陆老爷子这里也有自己的房间。

  初挽沿着胡同走到门前,正要进去,就被旁边的警卫员拦住了。

  警卫员打量着她,要求她出示证件。

  初挽也是意外。

  警卫员站得笔直,一脸严肃,尽职尽责。

  初挽:“我没证件,我是亲戚,来找陆爷爷的。麻烦你进去说一声吧,就说挽挽来找,他一听就知道了。”

  警卫员正要说话,这时候门开了,里面出来一个女人,系着围裙,挎着菜篮子,手上略糙,看样子是保姆。

  那女人看到初挽,便蹙眉道:“是要收破烂吗,我们家东西昨天才清理了,没剩下什么了。”

  又嘱咐警卫员说:“小赵,你可看严点,别什么人都往家里放,不然像什么样。”

  初挽听这话,没搭理那女人,径自对警卫员道:“这位同志,你是陆爷爷的警卫员吧,麻烦见到陆爷爷帮我传下话,就说挽挽过来看他,不过时间紧,他正好不在家,就算了,等过几天再说。”

  说完径自就走。

  被人因为衣物看低了,她倒是没什么恼的。

  她曾经衣衫破烂浪迹四方,也曾经奢靡衣裙惊艳世界艺术论坛,当见惯了各种目光后,一切都可以看淡了。

  如今的她确实穿着一般,但对此泰然自若,至于别人什么眼光,也就随他们。

  只是她本就不想来,如今这样,既全了“来看过陆爷爷的”心意,又不用来陆家住那么几天了。

  她走到了胡同口,迎面恰好遇上一个人正骑着自行车过来。

  那人约莫二十岁,一脸青涩,见到初挽愣了下。

  初挽也是意外。

  冤家路窄,陆建时,怎么就碰到你了?

第11章

  其实初挽重生这么些天了,玉碎的心情已经平静下来了。

  但是现在看到陆建时,她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给他一巴掌。

  陆建时也在打量着她,打量了好一番,之后笑了:“挽挽,是你,你好久没过来了,长个子了!”

  初挽听这话,一点不想给他回应,就这么板着脸。

  陆建时却不以为意,笑着推了自行车:“走,挽挽,跟我回家,七叔回来,说你进城了,现在住在朋友家里。爷爷把他骂了一通,怪他不带你回来,爷爷这几天正恼着,你现在来了,可好了!你来了,我们日子都得好过了,不用挨骂了。”

  初挽知道自己走不成了,到了这份上再走,就是伤陆老爷子的心了。

  她也就跟着陆建时过去,到了陆家门口,那警卫还站着。

  她去而复返,又被陆建时带回来的,陆建时那么热情的样子,那警卫自然意识到了。

  当下陆建时把自行车放下,就对着院子里喊:“爷爷,挽挽来了!”

  他这么一嚷嚷,院子里就有人出来了,是陆老爷子并大儿媳妇冯鹭希。

  陆老爷子从屋里出来,步伐急切,他看到初挽,激动得很,拉着她的手,打量了好一番,才拉着她进屋:“挽挽有些日子没过来了,是不是不想陆爷爷了?”

  冯鹭希从旁笑着说:“这两天老爷子一直念叨挽挽呢,可算来了,不然你们七叔可是天天挨骂。”

  冯鹭希是陆老爷子长子陆守俭的妻子,陆守俭有单独的院子,就在另一条胡同,不算远,冯鹭希时常过来老爷子这里照应着,家里许多事虽然有保姆有警卫员,但她还是得操心。

  初挽上辈子就很喜欢这位大伯母,觉得她人厚道,如今再世相见,看到年轻的冯鹭希,更是喜欢。

  当下初挽被带进去家中,很快各样好吃的就端上来了,初挽被围着问这问那的。

  初挽便把自己得来的笔洗送给了陆老爷子,这倒是让陆老爷子意外不已,笑道:“挽挽怎么突然惦记给我送这个了!”

  初挽:“这两天住朋友家,路过菜市场,看到有个老爷子摆摊在卖,也便宜,就几块钱,我觉得挺好的,就买了。”

  陆老爷子自然高兴:“挽挽就是好,什么事都惦记着我!”

  不过高兴之余,陆老爷子还是问:“挽挽,你住在什么朋友家里?怎么进城了也不来家里住?”

  初挽笑道:“陆爷爷,那是以前我们村里的知青姐姐,和我关系好着呢,正好有点事,所以我住她那里几天,说说话。”

  冯鹭希从旁笑道:“那你们岁数差不多,小姐妹一起说话,倒也正常,我今天还劝老爷子呢,让他别瞎想,挽挽不会和我们见外的,她和小姐妹说说话肯定就过来了。”

  陆老爷子叹道:“挽挽,你想和小姐妹说话,爷爷明白,但你也应该来家里住着,到时候我让司机送你过去就是了。你住人家家里多不自在,还是自家住着舒坦。”

  初挽忙笑道:“好,陆爷爷,我知道啦!”

  陆老爷子握着初挽的手,怜惜地叹,说她太瘦了,叮嘱冯鹭希,让保姆多做几道菜,给初挽好好补补,一时又让冯鹭希给初挽置办几身好衣裳。

  “长大了,得穿好的,虽说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不能丢,但我们挽挽得打扮好看。”

  初挽笑道:“陆爷爷就是疼我。”

  说话间,那保姆进来了,端着一盘子刚洗的樱桃,看到初挽,神情自然有些忐忑,小心翼翼地将果盘放下,之后出去了。

  旁边冯鹭希忙拿了樱桃给初挽吃:“挽挽尝这个,新鲜着呢!”

  初挽也就吃了两个,这在外面肯定卖得很贵,这年代算稀缺的,估计买都买不到。

  一时这么说着,说起以后的打算,初挽提起自己想考大学,陆老爷子一听,自然是全力支持:“这个好,我们挽挽知道上进了,要当文化人了!”

  初挽提起明天去逛逛书店,陆建时一听,说赶明儿带她过去,又说这几天龙抬头,过节,外面有文艺演出,可以带初挽出去玩。

  他言语殷勤,里面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初挽听着这话,只觉得无聊,哪里想搭理他,只说自己不想去。

  不过陆老爷子却是劝着初挽:“你也该出去逛逛,不然在家也没意思。我没功夫,让建时陪你出去走走,你看看有什么要买的,顺便买了。”

  初挽想起自己要买书,也就点头:“我明天出去走走,不过我自己去就行了,不用劳烦九哥了。”

  陆建时却已经主动请缨:“爷爷,我带挽挽出去吧,我肯定照顾好她,您看今个儿,要不是我,挽挽可就走了!”

  他这一说,陆老爷子顿时问:“什么意思?”

  陆建时:“挽挽来了,我估计是被警卫员拦住,没让进门。挽挽这都走出胡同了,碰到我,我赶紧把她带进来的!”

  他本是要邀功,然而陆老爷子听到这话,脸色便沉了下来,旁边冯鹭希也蹙眉。

  说了会儿话,冯鹭希带着初挽过去客房安顿下来,她嘱咐了几句,也就先出去了。

  稍后,初挽便隐隐听到正厅那里传来的声音,并不太清楚,但可以感觉到是陆老爷子的声音,再之后,那个保姆,听起来应该叫陈嫂的,就跟在冯鹭希身后出来了,红着眼圈,耷拉着脑袋。

  等快到晌午时候,冯鹭希带着那陈嫂过来了,冯鹭希叹道:“也亏得挽挽心宽,并不在意这个,但凡换一个,你这样的,亲戚早被你得罪光了!你也知道,这几天老爷子一直念叨着挽挽,盼着她过来,为了这个,连守俨都挨骂了!”

  陈嫂再没了之前的精明模样,垂着头,红着眼圈,低声向初挽道歉,说自己当时不是故意的,又说是自己有眼不识泰山,全都怪自己。

  初挽倒是没太在意,像陈嫂这样的,她见多了,并不会恼。

  所以也就道:“也怪我没说清楚,她没见过我,自然不知道,我回头劝劝陆爷爷,犯不着,多大一点事。”

  冯鹭希叹了声:“挽挽,你不知道,这几天老爷子总是念叨你,一直怪你七叔没把你带过来,又疑心你是不是不愿意来了,觉得自己哪里做得不好。现在赶上这一茬,不光是陈嫂,警卫员小赵那里,也被老爷子批评了。这也是活该了,谁让他们做得不好。”

  旁边那陈嫂听了,越发低垂着头:“是我当时没多想,没认出来,也该进屋问问。”

  冯鹭希看她一眼,又批评了几句,之后才道:“她确实不像样,不过这也怪我,一则光想着这几天你应该过来了,也没给家里人看看你的照片,他们新来的,不认识你,难免疏忽了,二则平时想着她做事还算认真,这方面疏于管辖,倒是让她学会了这个。”

  初挽:“大伯母,你要这样,我才是真不敢来了呢,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我都没放在心里,这件事过去就过去了,你可别当回事,不然我都怕了。”

  冯鹭希这才道:“你这孩子心宽,不当回事就好。老爷子说了,给你做几件新衣裳,我已经让人去订了布料,回头给你量了身段来做,不过晚上时候,你要出去玩的话,我给你找几件你冉姐以前的衣裳,也就穿过一两次,你要是不嫌弃,先穿着?”

  初挽笑道:“冉姐姐的衣服都好看,我喜欢着呢,哪里来的嫌弃,大伯母你也不用给我做新的,我就捡她的就行了。”

第12章

  冯鹭希把初挽带过去她那边了,她住在隔壁胡同,距离不算远。

  冯鹭希生了一儿一女,儿子今年二十八了,是陆家长孙陆建昆,女儿陆建冉二十四岁,两个人都已经参加工作并结婚了,陆建冉在外地,陆建昆工作也忙,她身边没什么人,对初挽就格外热心。

  冯鹭希翻箱倒柜,找出陆建冉以前的衣服:“这件棉猴还是你三姐没参加工作时穿的,后来去外地,她嫌这个颜色太嫩了,就没穿,我瞧着你现在穿正合适——”

  说着,她比划了比划:“是不是大了点?”

  初挽倒是觉得不错:“我喜欢宽松点,这个我穿着挺合适的。”

  冯鹭希见此,拿出来拍打拍打,在外面晒上,一时又找了一件夹克衫,两件毛衣,一条毛料裤子,还有两条阔腿裤,都是旧日陆建冉穿的:“你挑挑,看看哪件穿着合适。”

  初挽没客气,夹克衫和两件毛衣都要了,不过阔腿裤没要:“那个我穿着不合适,在村里干活不方便。”

  冯鹭希想想也是,就收起来了。

  冯鹭希把这些晾在外面晒着,又找出来一块布料:“这个呢子料还不错,你留着以后做大衣吧,现在外面想买布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