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小饭馆 第88章

作者:雪刀 标签: 种田文 美食 爽文 穿越重生

  鳗鱼不仅好吃,还含有钙质,多食用有利于预防骨质疏松症。鳗鱼还可以养颜美容,故而鳗鱼常被誉为“可以吃的化妆品”。

  鳗鱼的吃法很多,袁如珠最中意的吃法是煎焗鳗鱼。

  鳗鱼是李长贵早就杀好了的。她把鳗鱼改刀切成小块。放盐抓匀,放入清水里清洗掉粘液血水。

  处理干净鳗鱼,用厨房纸吸干鳗鱼的水分,接着她用盐、糖、蚝油、生抽、粘米粉和生粉抓拌鳗鱼,使鳗鱼腌制入味。

  锅里热油,油烧好,她开小火,将鳗鱼放到油锅里小火煎。热油慢慢地煎着嫩嫩的鳗鱼块,一股一股的鱼鲜和油香一起蹿上来。渐渐的,鱼肉开始变黄,鱼香也开始变得焦起来。

  鱼肉一面变得金黄,她给鳗鱼翻面,翻过面的鱼肉,金黄金黄的,表面起着焦,油脂亮亮地流了出来。

  稍微再起煎了片刻,她把生姜片和蒜片倒进锅里,和鱼肉一起煎。生姜的辛味和蒜片的蒜香蹿进空气里时,她不停转动锅,让锅里的鱼肉均匀受热。

  随着时间的流逝,姜蒜香气彻底渗透进鱼肉里,而鱼肉两面也都煎成了金黄色。

  袁如珠往鱼肉里撒青红椒和葱。辣椒和葱入锅,很快便爆发出霸道的辣香和葱香,她晃锅,拨动锅铲,淋入白酒,给鱼肉提香。

  待撒入白胡椒粒,她盖上锅盖,开始焗鳗鱼。焗了差不多三分钟,煎焗鳗鱼出锅。出锅后,她撒上葱花。

  煎焗得金黄起焦的鳗鱼块堆积在盘子里,油亮泛光,每一块都冒着浓烈的鲜香,一丝一缕的勾缠着人的嗅觉。

  吴桂芳、李长贵、小夏、小秋他们盯着香喷喷的煎焗鳗鱼,眼睛都瞪直了。

  小秋馋坏了,她直接伸手去抓,袁如珠拦住她,“拿筷子。”

  小夏火速去拿筷子,给每人递了一双筷子。拿了筷子,一家六口齐齐动筷。

  夹起冒着热气的鳗鱼块,轻轻咬一口,金黄起焦的鱼皮子咸咸地在口腔里分裂。而后,油滋滋的鱼汁流溢出来,同时,鱼汁浸泡的嫩肉也流了出来。

  虽然鱼肉的外皮煎得起了焦,但里面的肉并未染上焦味,里面的肉鲜嫩得出奇,尤其鲜嫩香滑,醇浓可口。因为有葱姜辣椒的辛辣中和,鱼肉的鲜味不过于冲鼻,将将恰到好处。

  咀嚼着鲜嫩可口的鱼肉,吴桂芳喟叹,这鱼肉煎焗得外焦里嫩,焦和嫩的火候实在是掌握得极好,她是断断不能做出这样外焦里嫩、鲜醇美味的鱼肉的。

  “老香了。”她感叹出声,又去夹鱼块。

  袁如珠放下筷子,说:“端上桌再吃吧,对了,幺姨,白露茶煎好了没?”

  “煎好了。”

  袁如珠唇角噙笑,拔丝红薯和煎焗鳗鱼搭配白露茶,一口清香甜蜜的拔丝红薯,一口焦嫩鲜美的煎焗鳗鱼,再来一口清芳四溢的白露茶,此般滋味,甚为美哉。

  彼时,清河城一处公寓里,萧敬扶着额头,愁容满面。他连连叹气,抓了一把头发后,打开电视机。

  电视里正在重播《寻味》。

  深山宝珠,乡间小饭馆,植物人闻了香味儿都能立刻从床上跳起来的人间至味?

  听着略微夸张的旁白,萧敬讶然,随即眯起眼睛。

  作者有话说:

  第二更~白露吃香喷喷的拔丝红薯和煎焗鳗鱼,哎呀妈,口水直流~

  ps:我的完结美食文:御厨的小饭馆,开局一个路边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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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看着电视里的小饭馆, 萧敬低喃:“如珠饭馆……”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铃声陡然响起。接了电话后,他快速起身出门,去往医院。

  医院病房里, 萧敬的妻子孙淑英正在哄萧老太太,“妈, 你就吃点吧。”

  萧老太太明明已是年过六十的老太太,眼神却澄澈纯真如孩童, 她瘪嘴摇头,“不要不要!我要吃妈妈做的饭!”

  孙淑英哄道:“这就是你妈妈做的饭呀。”

  萧老太太宛若孩童一样嚎啕大哭:“不是的!你骗人!妈妈做的饭不是这个味道!你骗人!”她手一推,饭碗摔落在地。

  饭菜摔了一地, 孙淑英低视着一地狼藉,低头吐出一口浊气。

  萧敬一进病房, 就看到满地的饭菜。他拿起门边的扫帚, 将满地的垃圾扫起来。孙淑英见他来了, 满目心累地沉声道:“妈还是不吃。”

  萧敬点头。扫好地, 他坐到床边, 拍拍蒙在被子里哭泣的萧老太太,“妈。”

  萧老太太从被子里探出脑袋,说:“我才六岁, 还没结婚呢, 我不是你妈妈,你是谁?”

  “我是你儿子小敬。”自从几个月前他母亲得了老年痴呆后,她的记忆和智商就倒回到了六岁的时候, 她几乎什么也不记得了,只记得她才六岁, 只记得她的母亲。

  萧老太太满面迷茫:“小敬?”

  “嗯。”

  “我不认识你, 你才不是我儿子, 你是谁?”

  “我是你儿子小敬。”萧敬再一次重复。这几个月以来,他几乎每天都在重复这句话。然而却只是徒劳。他母亲什么也记不起来。

  其实他母亲就算智商回到了六岁的时候,就算什么也记不起来,也不是什么问题,他好好养着她就是。现在的问题是,母亲现在就是个任性的小孩子,只愿意吃他奶奶做的饭。

  曾经他奶奶说过,他母亲小时候很嘴很挑,只喜欢吃他奶奶做的饭,长大后母亲倒是没这么挑了。现在得了老年痴呆,一下子回到小时候,她的嘴又挑了起来,只愿意吃他奶奶做的饭。然而他奶奶早已去世多年。

  这几个月,他和妻子连哄带骗地哄母亲吃饭,然而母亲每每吃两下就不张口了。她非要吃他奶奶做的饭。

  他想尽办法,都没能成功让母亲主动张口吃饭。

  这几个月过去,母亲明显消瘦憔悴了许多,再这样下去,母亲的身体会熬不住的。他握住母亲的手,眼眶发热,“妈,你就————”

  话还没说完,他的手机震动起来。是朋友打来的电话。

  “敬哥,首都有一家私房菜馆据说很不错,要不要带你妈去吃?试试看?”

  萧敬神情黯淡,“没用的。”

  他母亲执拗地要吃奶奶做的饭,他认为她现在这么固执,只是还没吃到足够好吃的饭,如果饭足够好吃,她或许就不会如此执拗了。

  只是这几个月他去了很多有名的、无名的饭馆,不管是什么饭馆,都撬不开母亲的嘴。

  大抵,无论饭菜有多好吃,母亲都会不为所动。她病了,病到偏执,偏执地只愿意吃他奶奶做的饭。

  朋友听到他丧气的话,鼓励他:“不试试怎么知道?去试试吧,那家私房菜馆据说特别好吃,别人都说夸它什么来着,喔,人间至味?”

  萧敬耳朵微动。人间至味?他的眼前浮现出来医院之前在电视里看到的那家小饭馆的名字。

  首都那家私房菜馆是人间至味,电视里那家小饭馆也是人间至味。现在被唤作人间至味的饭馆那么多么?他扯扯嘴角,旋即眉眼被浓浓的忧愁笼罩住。

  如珠饭馆里,吴桂芳坐在收银台后面,一口一口往嘴里喂拔丝红薯。早上珠珠做了不少拔丝红薯,她将没吃完的拔丝红薯带到饭馆里来,当零嘴吃。这会儿一边刷剧,一边吃拔丝红薯,吴桂芳舒坦地哼起小曲儿来。

  下午三点多,李长贵练车回来,没去饭馆,而是回了家。等会儿他要面试几个来应聘当保安的小伙子。面试结束,他多方比较很久,最后敲定了两个人的名字,快步去往饭馆。

  “面试完了?”吴桂芳见他进了饭馆,连忙放下拔丝红薯。

  “对。”

  她递给他一杯水,“喝点水。”

  正好口干的李长贵灌完了一杯水后,听到吴桂芳问:“那几个人咋样?”

  “都还可以,录用的人选我已经想考虑好了,不过我还要和珠珠商量一下,等珠珠做最后的决定。”

  “哪两个人?”

  晚霞如同一片橙红的落叶坠入清河村,整个清河村被橙红的落叶覆盖成了橙红色,村中一处院子里,李小刚和他爸妈正在吃晚饭。

  李小刚用筷子搅着碗里的玉米糊糊,心不在焉。李妈给他舀桌上唯一的荤菜鸡蛋羹,“想啥呢,好好吃饭。”

  李小刚把碗挪开,说:“鸡蛋羹你和爸吃吧。”

  “我和你爸吃不吃都没啥,你要多吃点,长得壮实一些。”

  李小刚抚摸手臂上的肌肉,问:“妈,我是不是咱村里最壮实的男娃?”

  “是,你就是村里最壮实的男娃儿。”

  “那我能不能被如珠饭馆录用?”李小刚说这话时,又是忐忑又是期待。

  “肯定会的。”

  李小刚抿嘴,“还要等多久才能等到消息啊。”他刚说完这话,手机就震动起来。他摸出破破烂烂的手机。点开屏幕,屏幕卡了好几十秒才打开。

  屏幕打开,浏览过消息后,李小刚猛地从桌上跳起来,“爸!妈!我被录用了!”

  “我被录用了!”

  他欣喜若狂,像是中了彩票一般,“我被用了!”

  李爸李妈也高兴坏了,“好,好!”

  李妈立刻起身,“我去割点腊肉炒了,今晚咱加餐!”

  同一时间,村西魏家,魏蛮子也在激动地大喊:“爸妈,我能去如珠饭馆工作了!”

  “我能去当保安了!”

  “我有工作了!”

  第二天,李爸李妈和魏爸魏妈晨起去地里忙活,村民他们眼角眉梢里都是喜气,问:“啥事儿这么开心?”

  “嗐,也没啥事儿,就是我儿子被如珠饭馆录用了,明天就去饭馆当保安了。”

  “哎呀,你们儿子能去如珠饭馆上班哪?”村民们艳羡不已,艳羡之余,还很是嫉妒。尤其是自家儿子或者是兄弟被淘汰的,就更加嫉妒了。

  李小刚和魏蛮子运气咋就这么好?唉!

  这一天,村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李小刚和魏蛮子被如珠饭馆录用了。

  得知消息的苗大妈气得要死,自己儿子咋没被选上?她拧了下自己儿子的耳朵,“你这个不争气的,叫你早点回来你不早点回来!”

  她儿子说:“我早点回来了不也没用吗,我去面试了人家也还不是没看上我?”

  “谁让你平时不好好锻炼!你瞧你瘦筋拉骨的,咋比得过人家李小刚和魏蛮子!活该你没被选上!”

  苗大妈的儿子瘪嘴,“妈我得回厂里上班了,我就请了这半天假。”

  苗大妈想起儿子的工作,心里就一阵发愁。她儿子在电子厂工作,工资不多就不说了,每个月还白班黑班轮换,日夜颠倒,对身体很不好。一直在厂里做工,儿子身体迟早遭不住。

  如果能在如珠饭馆做保安,那该多好。如珠饭馆保安的工资和工厂里差不多,关键是活很轻松,不用很劳苦,不用轮换白班夜班,而且还离家近,不用出远门。

  她重重叹息,脸愁得像一团苦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