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爸妈卷成首富 第128章

作者:易楠苏伊 标签: 爽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郝思明一个大男人可以借住在村民家里。可苏爱红一个刚离婚的女人谁家愿意给她住啊。

  苏以沫推门出来,“咱们家不是要在村里盖房子吗?不如先盖一间平房?让姑姑先住着。”

  苏爱国眼睛一亮,“好主意!到时候咱们全家还可以去乡下玩玩呢。”

  张招娣想了想,法子倒是可行,但是她一个人住安全可没保障,“村里也有不少单身汉。万一出问题,我可没法保证。”

  苏爱国挠挠头,“要不然让郝思明也住过去。反正他们年纪相差那么大,肯定不会传出绯闻。”

  张招娣了然,“行吧。既然你都不介意,我自然没什么意见。那在村里盖房就交给你吧?反正那也是你亲姐。”

  苏爱国笑了,“我盖就我盖。”

  苏以沫也巴巴跑过来帮爸爸出主意。她好歹卖过房,知道什么样的房子占地面积才最大。将来拆迁时,也能算到更多面积。

  她草草画了张图,苏爱国一言难尽,“你画这图人家能看得懂吗?还是请专业人士来画吧?”

  苏以沫左看看,右看看,“我画得挺好的呀。方方正正,很清楚啊。”

  苏爱国好歹是学机械的,有一定空间能力,“你画的这图不实用。哪有人把房间盖得这么宽的。这得多大的梁才能行啊?这得分成两个房间,中间搭根梁,要不然非得塌了不可。”

  苏以沫见爸爸说得头头是道,“那好吧。你来吧。但是记得要最大化地利用咱们家的宅基地,不能有任何浪费。”

  苏爱国总算弄明白她的想法了,弹了她一下,“你是为将来拆迁做准备,是吧?”

  苏以沫嘿嘿笑,到底是亲父女,心有灵犀一点通啊,她点头如小鸡啄米,“是啊,就是为了拆迁。”

  苏爱国笑了,“所以我才主张盖平房,到时候咱们也能往上加盖。”

  苏以沫翘了个大拇指,“爸爸真英明。”

  父女俩一顿商业吹捧把张招娣逗得不成,“行啦!知道你们关系好,也不用这样吧?”

  苏以沫见妈妈吃醋,立刻凑过来,看她吃饭,“妈,你让姑姑做什么呀?”

  张招娣想了想,“到咸菜厂帮着管理仓库吧?你姑姑好歹识字。”

  苏以沫挠挠头,“我觉得姑姑有做菜天份。”

  苏爱国看过来,若有所思。

  张招娣将嘴里的饭嚼完,慢条斯理道,“她有天分又咋了?我又不是她妈,难道让我送她去烹饪学校啊?”

  苏以沫摇头,“妈,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她其实可以给厨师打下手。”

  这主意挺好,但是她觉得张招娣不会答应,“你姑现在正缺钱呢,她怎么可能当兼职。”

  没错,在厨师底下打下手其实是兼职干的活。他们先帮忙择菜,然后去送货,并不是全职。全职的是销售员。但是销售员需要口才,而苏爱红不善言辞,她根本不能胜任。

  苏以沫突然发现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有天分并不意味你有追求它的能力。更多的人其实都要先填饱自己的肚子。

  张招娣见女儿耷拉着脑袋,好像蔫了似的,到底不忍心,“如果你姑真的有天分,让她抽空学习。你不是会好几道菜吗?先教她。兴许她能学会。”

  许是这句话让苏以沫眼前一亮,她猛地一拍巴掌,“妈!我觉得姑姑可以继续卖咱们家的爆炒花甲。”

  张招娣觉得自己迟早会被女儿吓死,这孩子怎么想一出是一出,刚才还说学习厨艺,这会又要卖花甲了。

  苏以沫觉得姑姑有暂住证还跑乡下太浪费,还不如留在城里卖花甲。

  花甲是累,但是挣钱啊。

  一个月能挣一千多呢。还怕付不起房租吗?这样也不用担心姑姑住在乡下不安全了。

  姑姑现在最缺的就是钱。她越想越觉得自己主意不错。

  张招娣看向丈夫,“你咋说?”

  苏爱国搁下笔,也坐过来,“好是好。但是咱们的房子还盖吗?”

  张招娣觉得人不住就别盖了,苏以沫却斩钉截铁点头,“当然要盖。咱们是为了拆迁才盖的,又不是为了姑姑入住。”

  张招娣一想也对,如果真拆迁,没房子,拿什么算面积,于是点头,“盖吧。”

  她四下看了看,问丈夫,“你姐呢?”

  苏爱国叹了口气,“她去电子厂辞职,顺便再结算工资,应该有三百多,到时候会买一张暂住证。到时候做生意也方便一些。”

  张招娣点点头,也确实该买。

  翌日,苏爱红就来了苏家,苏以沫把自己的打算跟她说了。

  苏爱红哪里做过生意,有些胆怯,“能行吗?我没卖过东西。”

  还有一点,她普通话说得不好,粤语也是听得磕磕绊绊。在电子厂里打工,有一半都是老乡,不用担心语言不通。做生意听不懂客人说的话,那可是大问题。

  苏以沫却不觉得这是问题,她给姑姑出主意,写个广告牌,上面标好价格。她给姑姑打气,“没卖过,那就试试。咱们家门口就有商业街,到时候你就在那边先卖一天。离家近,只要别人跑,你也跟着跑。”

  苏爱红本来还有些犹豫,直到苏以沫说她妈卖花甲一个月赚1800,她两只眼睛瞬间聚起了光,“真的?”

  “真的,没骗你!不信你问我爸。他以前也摆过摊。”

  苏爱国给女儿作证,“对。她没骗你。做生意确实很赚钱,但是很辛苦。”

  农村人最不怕吃亏,怕是吃苦还赚不到钱。就冲一个月赚1800,苏爱红就什么胆怯都没了,她按照苏爱国给她设想的,先买了一张暂住证,然后到莲花小区租房子。

  她租不起邓厂长家那种装修好的房子,只租毛坯房,一个月只要50,便宜不少。

  苏爱红付一季度的房租和押金,手头没钱了。

  置办三轮车、电瓶、煤气罐等东西是苏爱国借的钱。总共花了四百块钱。

  头一天她只敢批发五十斤花甲,然后到商业街售卖。

  自打张招娣改行卖盒饭,爆炒花甲许久没有人卖了,重新看到摊位,许多人凑过来。

  这么多热情的顾客,苏爱红业务不熟悉,手忙脚乱。明明五分钟就能炒好的花甲,她愣是炒了十分钟。

  时间长了,有的顾客等的太急就走了。

  好在苏爱红拿的货并不多,倒也凑合。

  苏以沫放学回来,蹬蹬蹬跑过去,苏爱红正在炒最后一份,其他客人见花甲没了,只好遗憾离开。

  苏以沫问她卖了多少份?

  苏爱红想了想,“应该有五十份。”

  苏以沫算了一笔账,一份六毛钱,五十份就是三十块钱。不过应该不止,毕竟还有配菜之类的。四十块钱应该没问题。

  回去的路上,苏以沫把自己的结论说了,苏爱红惊喜得想要晕过去,“真的这么多?”

  “当然是真的。姑姑要是去华强北,那边生意会更好。”苏以沫是过来人,不停向她传授经验。

  苏爱红认真听着,怕自己忘了,她还特地跑到小卖部买了一套纸笔记下来。

  许久没写字,她有许多字不记得怎么写,就用拼音标注。

第111章

  转眼过去一周,苏以沫放学回到家,爸爸正气呼呼坐在沙发上,好像在跟谁置气。

  苏以沫不明所以,“怎么了?”

  苏爱国把自己接到小亮爸的电话说了,“你猜得没错。他果然以小亮生病的借口来要钱。”

  苏以沫蹙眉,“小亮真生病了?”

  苏爱国不太清楚,“不知道是不是借口。就算生病也是故意虐待。”

  苏以沫想了想,“不如告诉村长一声,让他找派出所的领导,说是王家村有村民虐待孩子,将这事闹大。回头你再让村长在王家村撒播小亮爸虐待亲儿子,让村民们监视他。”

  村里人就是这样,一致对外的时候,他们没有原则偏帮自己人。要是自己人打架,他们就会公正对待。如果有利可图,他们就更加起劲了。

  苏爱国担心村长请不了派出所的领导,“万一真的去了,发现只是发烧,并没有虐待,下次就不会再去了。而且也会批评村长。”

  苏以沫抿了抿唇,“那就给王家村的村长透个口风,只要他管着小亮爸,就免费帮他家人介绍工作。”

  苏爱国一想也对,舍不着儿子套不着狼,能管得住小亮爸的人只有村长。

  只是他有些犹豫,“要不要告诉你姑?”

  苏以沫理所当然点头,“肯定要告诉。但是你劝她,别给钱。现在只是开头,要是她给了,以后两个孩子轮流生病。现在当务之急是快点挣钱将来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苏爱国叹了口气,“你的计划可行是可行,就是太慢了。孩子会遭罪的。”

  苏以沫也承认,可是直接将孩子带走,就可以解决了吗?不行的。孩子户籍转不走,就只能将孩子安在平台村。爷奶的性子不可能给老王家养孙子。

  那小亮三人就像皮球一样被踢开踢去。反而不利于他们成长。

  苏爱国有些迟疑,“现在打官司,你姑真的打不赢吗?”

  就小亮爸那副德行,凭什么可以拿到小亮和小华的抚养权。

  苏以沫问过律师,姑姑这种情况打官司争抚养权很难获胜。法律只会把孩子判给资产多的那方。姑姑没有自己的住所,又在鹏城打工,没法照顾孩子,她现在也没能力将两个孩子接到身边,法律自然会把两个孩子判给有房有地的前夫。

  姑姑当务之急是挣钱,在鹏城置业,然后再打官司把孩子的抚养权赢过来,把他们的户籍迁到鹏城,这样才能以绝后患。

  苏爱国见女儿不说话,只能叹了口气,“希望小亮不会怪你姑姑。”

  苏以沫沉默不语。

  翌日,苏爱红知道小亮生病,直接气哭了,一再扇自己的脸,不该跟这个畜生结婚。

  苏以沫心里也不是滋味儿。那时候她不想结也不行啊,爷奶看得死死的。更可悲的是父母没得选,只能接受。

  许是这事给了苏爱红刺激,她挣钱的需求越发急切,也开辟了许多赚钱法子。

  她通过观察其他摊主,学会招呼客人,炒花甲也越来越熟练。一天最低也能卖一百份。

  除此之外,她还加卖其他吃食,生意越来越好。

  下班的广播声响起,苏爱国迈着步伐往外走,想着回去要再翻书。

  突然有人从外面搂住他肩膀,他侧头一瞧,居然是老郑,于是赶紧让他撒开,“太重了。”

  老郑拍了他一巴掌,“是你太瘦了。你看看你这弱不惊风的样儿。”

  苏爱国浑不在意,“我本来就是体力劳动者。”

  老刘从后面凑过来,笑话他,“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他就是个耙耳朵。要我说,你就该多锻炼身体,这样你家那只母老虎才会怕你。”

  苏爱国白了他一眼,“我老婆才不凶呢。你们想太多了。”

  老刘见他还嘴硬,“她还不凶?是谁发工资不过夜就全到老婆手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