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文使我超强 第522章

作者:公子永安 标签: 女强 快穿 爽文 复仇虐渣 穿越重生

  像笑。

  又像是其他什么,想要更加捉弄他的意味。

  坏透了。

  他指尖不由自主蜷缩起来,但腰板依旧挺得硬直,看似镇静离开了她的视野。

  啪。

  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尽量从容锁上了门孔。

  嘭!嘭!嘭!

  心跳声骤然鼓噪了起来,几乎要刺破耳膜。

  男孩如同一条濒死的鱼,黏在门板上,肩胛骨摩擦着上边的纹路,又缓缓滑落下来,他双腿岔开,手臂搭在膝盖上,头往后仰着,大口大口喘着气,眼尾沁出一点水,眼神还是一种失焦的茫然的状态。

  过了好一会儿,狂跳的心脏平复下来,他用手掌使劲压了压胸口。

  原来暗恋一个人,是跟她说一句话,事后都跟死上了无数次一样。

  他双臂抱起手里的书,在这个完全封闭、象征着安全堡垒的房间里,男孩不用再顾忌任何的规则。

  信徒朝圣般低下了头,脸颊埋在书页里,轻轻吸了一口气。

  西西里柑橘。

  跟她性格完全相反的清新小柑橘。

  星期天的晚上,戚厌骑着单车,率先回到学校的宿舍,他跟张扬肆意的大小姐不同,他只是金家里一个寄人篱下的小孩,他知道自己的身份跟地位,要不是金父收留他,想必他现在还被亲戚来回踢皮球,像头流浪的小犬儿,无家可归。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愈发明白,他跟大小姐,是两个世界的人。

  太阳之下,星辰黯淡无光。

  何况他是一粒连星辰都算不上的尘埃。

  于是,敏感多刺的初中男孩选择了住宿,并且与大小姐划清距离。

  无论哪一所学校,小卖铺永远是人气第一的地方,戚厌越过零食架,到了生活用品区。他弯下腰,眯了眯眼,从种类繁多的沐浴露中挑了一瓶柑橘果香的。

  喧哗之中,身旁经过一群校队的男生,他们刚打完篮球,撩着球服擦汗,女生们透过架子,偷偷瞄着,脸红心跳不已。

  “烨哥,你说这周末篮球赛,大小姐会来吗?”

  戚厌刚要离开,脚跟被死死钉在了原地。

  大小姐。

  跟他的阴沉冷淡不一样,大小姐自入学时起,就是学校论坛里不可动摇的传说,稳坐实验中学的头等门面,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拱月般热闹。

  那校队男孩是篮球小前锋,扎着一条橘红色的字母发带,脸庞棱角分明,长手长脚,格外瞩目,他的手指挠了一下后颈,没了在球场冲锋杀敌的锐气,羞涩地说,“嗯……我昨天在草莓园,问过大小姐了,她说会来为我们加油。”

  男孩们发出一阵山呼海啸般的尖叫,眼睛发亮,迸发极大的热情和干劲。

  戚厌捏着沐浴露的瓶子,指甲掐得发白。

  很快到了星期五,戚厌骑车回家,阿姨做好了热饭,但位置却是空荡荡的。他跟大小姐都在同一个班级,他对她的作息了若指掌,这个点儿她应该在饭桌的。

  “大小姐呢?”

  在班级里,他都是连名带姓喊她金绯红,将排斥与厌恶摆在面上,人人都觉得他不知好歹。没有人知道,他们同处一个屋檐下,在这个处处沾染了她的气息的家里,他愈发拘谨规矩,保守着有关于她的一切秘密。

  “大小姐在书房,说要写什么,加油横幅呢!”

  阿姨殷勤给他摆了碗筷,“大小姐说,不用等她,让少爷您先吃!”

  戚厌抬头,撩了一下眼皮。

  这个阿姨是新请的,面容和蔼,干活勤快,但她有一个毛病,有事没事就要窥探主人家的隐私,戚厌每次出门都要检查房门有没有锁好。她还有一个女儿,叫夏依依,时不时就跑过来,嘴上说是帮妈妈干活,但总爱乱翻别人的东西,俨然把金家当成了自己的后花园。

  主人没说什么,戚厌自然也不会过多生事。

  戚厌嗯了一声,坐下吃饭。

  阿姨双手擦了一下围裙,目光闪烁,“少爷,是这样的,我们家依依呢,功课不怎么好,您看能不能……”

  戚厌心思敏感,对旁人的情绪感知得很清晰,他淡淡道,“不好意思,我的时间都安排好了。”

  “不用太久,就那么一点……”

  “抱歉,一点时间都没有。”

  阿姨有点拉下脸了。

  这豪门里的小少爷,怎么这么不近人情呢?不就是随手帮个小忙吗?至于这么推三阻四的吗?

  戚厌不理会对方的脸色,他住在金家,在外人看来,金父无疑将他当成养子一样栽培,可他知道,他是没有根的,他迟早会离开金家。

  不管什么人打他的主意,根本回不了本。

  饭后,戚厌去了一趟客厅,拿他落下的书,隐约听见那阿姨跟她女儿打电话。

  “……依依,这小子跟个死人一样,油盐不进,怪不讨喜的,要不咱们换一个?”

  他目光没有一丝波澜,平静地上了楼。

  戚厌走进了自己的独立浴室,直接拧开了花洒,冷水俯冲下来,打湿了他的校服。足足冲洗了半个小时,他光着脚,湿淋淋地出来,将空调定到最低。

  他成功地感冒了。

  在大小姐出门之前,戚厌脚步虚浮,瘫软在了楼梯间。

  意识昏昏沉沉,有一双手摸上了他的额头,他费力撑开眼皮的一条缝隙。

  大小姐扎了一条马尾辫,发尾像一条细细小蛇,弯曲盘在了肩头,耳垂很薄,没有耳洞,楼窗投进日光,映得她耳朵都透了起来,覆着一层细腻的、散着金粉的小绒毛,里头的红血丝更像是玉中的鸽血。

  他呼吸一滞,心脏加速烧灼。

  更晕了。

  戚厌被大小姐搬回了自己的床,她叫来了家庭医生,还拆了新的体温计,两指扯开他的睡衣领口,插进了咯吱窝里。

  肩膀暴露在空气里,他感到莫名羞耻。

  好在生病是万能的借口,他的脸红并未为他招惹新的麻烦。

  “嗯……我家人生病了,不能到场加油了,祝你们旗开得胜!”

  他半梦半醒间,旁边有着一道影子笼罩他,他像是一头寻到归宿的怪物,在她没有察觉的时候,轻轻地,悄悄地,把他的脸藏进她的影子里,心头泛滥的情绪被止住了,他在她旁边安静地沉睡。

  药是大小姐亲手喂的。

  她捏着一粒胶囊,让他先含一口温水,她再托着他的下颌,把胶囊塞进他的唇缝。

  手指碰触的那一刹那,他如朽木触惊雷,乍然惊醒,嘭的一声,后脑勺撞上了床头的硬木。

  又是一阵兵荒马乱。

  “我……我自己会吃药。”

  他沙哑着,接过她手里的药,合着温水,全部咽进。

  苦死了。

  他最讨厌就是喝药。

  男孩紧皱着眉头,泄露了一丝不高兴,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又端起了面孔,将所有的情绪收回,不让她轻易发现。

  “咦,我的口袋好像漏了。”

  大小姐低着头,似乎苦恼不已。

  “你摸一摸,这是不是破了?”

  戚厌还在病中,对外界的感知都是模糊的,他迷迷糊糊听从她的话,伸手探进了她的校服口袋,摸到了一颗水果糖,它被透明的糖纸包裹着,折射出一种澄澄晶晶的光彩。

  他一怔。

  戚厌正要塞回去,大小姐双手插进了兜里,歪着头看他,“怎样,我的兜兜是不是破了?”

  “……”

  戚厌眉梢微动。

  她的手插在衣兜里,他怎么敢伸进去,触碰她的肌肤?

  男孩把水果糖放到床头,硬邦邦地说,“我不喜欢吃糖。”

  这种奢侈的、漂亮的、像童话一样的东西,不是他能拥有的。

  但大小姐并没有回收这一颗水果糖,她仿佛遗忘了它,孤零零躺在他的床头。

  戚厌抿着唇,把它裹了一层保鲜膜,再小心翼翼放进自己的旧铁盒里,放在那一张泛黄的全家福的旁边。

  一场高烧之后,十四岁的男孩进入了变声期,低沉嘶哑的公鸭嗓。

  很难听。

  戚厌更不爱说话了,能不开口就不开口,在班级里的存在感急速缩小,同学觉得这年级第二的优等生很冷,很凶,就像是一丛暗沉的荆棘,刺刺的,不管怎么碰都要被扎得体无完肤。

  久而久之,钉子碰多了,没人愿意靠近他。

  与之相比,大小姐的人缘好到离谱,课桌里经常塞满了情书与礼物,不少还来自高年级的学姐。

  是的,高中部的学姐翻墙被抓也要来看她,毅力相当惊人。

  戚厌不止一次在升旗台下听到她们的当众忏悔——我们经过一番认真的检讨之后,决定洗心革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再也不被小学妹的美色所迷了!

  对,她们下次还敢。

  戚厌的青春期是自卑的,因为变声期,他经常穿长袖的校服,只为把拉链拉到最高,遮住他突然发育的喉结,突起的,锋利的,某种意识也随之觉醒,令他惶恐又不安。

  暑假的时候,他攒够了钱,去医院做了一次手术,整个人的魂都被抽没了。

  出到医院门口的花坛,他正好撞上了她,慌乱之下,他把卫衣的帽子翻过来,唰的一声拉了绳子,把脸挤得只剩下一条缝。

  她跟一个女同学从他旁边经过。

  女同学说,“刚才那个人有点眼熟。但我想不起来是谁。”

  他走得急,并没有听到大小姐的答复。

  回到金家,戚厌躲进了自己的安全堡垒,长长松了一口气,面上余热未散,烫得惊人。

  他咕咚喝了三大杯水。

  “叩叩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