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苦情剧学习强国/直播学习强国 第36章

作者:少年梦话 标签: 打脸 系统 快穿 爽文 穿越重生

  全国各地反洋斗争越发高涨,百姓与以传教士为代表的洋人冲突层出不穷。

  艾伦和白珍妮在孟县的传教工作受到了很大的阻碍,时不时有百姓们围在教堂门口,让他们滚出孟县。

  百姓们和教民之间甚至已经爆发了几场小范围的冲突,随时有可能发展成械斗。

  在颜静姝寄信来的前一周,甚至有百姓袭击了白珍妮,若不是有教民守护,白珍妮怕是非死即伤。

  但是即便如此,艾伦和白珍妮也不打算离开孟县。

  他们天真的认为只要他们献出真心,全心全意关爱当地百姓,总有一天可以消除敌意,让百姓接纳他们。

  这种行为在乐景眼中简直是傻到冒泡了,在狂热爱国主义的携裹下,群众会失去理智,做出很多极端事件,酿成无数惨剧。

  艾伦和白珍妮是好人,乐景不希望他们会有悲惨的下场。

  所以他立刻从抽屉里拿出回信的信纸,斟酌着写下了回信。

  信的开头,他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在美国的近况,言明自己一切皆好,让母女俩不用担心,让黄婉娥和颜静姝用功学习英文,这样他也可以早点把他们接到美国。

  然后,他请求颜静姝说服艾伦和白珍妮,暂时先离开孟县,去沿海地区传教,一切以保存自身性命为要。

  信写完后,乐景靠坐在椅背上,默默出神。

  他现在是公派留学,留学期间的一应花用都是由清政府承担。

  乐景现在是寄宿在艾伦他们家,等到母亲和妹妹来到美国后,他是一定要给她们另找房子住的,还有两人在美国的生活学习花用,也需要一大笔钱。

  为了一家团聚的那一天,他是一定要攒钱的。

  而且……

  为了脱离清政府的掌控和约束,他也需要很多钱。

  清政府组织的这次公派留学活动,就像他们固执保留的长辫子一样可笑。

  留学事务局给小留学生们制订了无数严苛的规矩,不许这里的学校教他们地理、医学、文学、艺术等课程,因为这些“无用”,也反对学生们参加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认为这样会“玩物丧志”。

  同时,他们在美国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人记录下来转寄给总理衙门,总理大臣会给出针对性的批示,对他们进行褒奖或斥责。

  若不是乐景这次打着“扬大清国威”的名号,恐怕他还不能给自己和小伙伴们争取到练习棒球的机会。

  乐景对棒球无感,但是他觉得体育运动是必不可少的,坚持体育锻炼可以培养健壮的体魄,让人精力充沛,保持思维的敏捷,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而棒球作为团队运动,还可以加强团体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爱国心,提高集体荣誉感,所以在乐景看来,打棒球是一件一举数得的运动。

  乐景陷入了沉思,他该怎么赚钱呢?

  他的目光漫无目的的在书桌上飘荡,突然,一张报纸映入了他的眼帘。

  这张报纸名为《孟松小说报》,顾名思义,是一份连载小说的报纸,每周一期,上面刊登了各种各样的通俗小说,多是西部淘金、流浪探险、男女艳闻等题材。

  只是以乐景来自后世的眼光来看,这些小说无疑都很过时,没有什么新意。

  他灵机一动,他是不是可以给报社供稿?

  十九世纪是通俗小说的黄金岁月,有名的大作家可以轻松靠小说连载发财致富,青史留名。

  乐景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他自认自己也没有那么出众的才华,他只是想赚钱改变处境,让母亲和妹妹可以过上很好的生活。

  既然是第一次投稿,乐景打算写个短篇小说试试水。

  所以,他应该写一个什么故事呢?

  首先,华夏背景的故事是肯定要排除了。如果乐景现在是大作家,那么他当然可以写华夏题材的小说,向西方宣传华夏文化。

  但是乐景作为一个第一次投稿的新人,写华夏背景的小说只会被退稿。

  傲慢的美国人可没有耐心,来阅读一个明不见经传之辈写的落后东方题材的小说。

  所以,乐景就把小说的背景定在了英美国家。

  通俗小说有点类似后世的网文,趣味性是要占据首要位置的,就像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复仇爽文。

  为了提高过稿的几率,乐景也打算写爽文恰烂钱。

  乐景想了一会儿,决定写一个借尸还魂的故事。

  一个穷困潦倒的美国流浪汉死后附身到了英国伯爵身上,从而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种种骄奢淫欲,挥金如土,最后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赢得公爵之女的爱慕,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乐景自认整个故事没啥艺术价值,就是纯粹的爽文,其目的就是要满足读者希望不劳而获天降横财的爽点,只要准确挠中他们的痒处乐景就成功了。

  那么,这个故事要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呢?

  乐景凝视着空白的稿纸沉吟许久,最后大手一挥,在上面写了一个简单粗暴但是无比吸睛的名字——《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

  乐景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几经修改,终于把这个短篇小说写完了,成稿将近一万字,厚厚一叠稿纸放在书桌上让乐景格外有成就感。

  出于某种别扭,他悄悄在这个纯粹的爽文故事里埋入了一条暗线,这样懂得人自然能看懂他想表达的含义,艺术修养有限的人也能把这个故事当成纯粹的爽文。

  乐景犹豫了一下,为了提高过稿概率,还是给自己起了个英文笔名路易斯。

  这也是无奈之举。

  这个时代很多女作者为了不遭受性别歧视,都会给自己起一个男性化的笔名。乐景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是为了避免种族歧视。

  在他没有强大到可以挑战规则前,只能先顺从规则。

  【666:主播你真的是21世纪人吗?为什么写起来十九世纪风格的英文小说也这么熟练啊!竟然没有一点违和感!

  旺仔牛奶:哇靠主播写的这个故事真是绝了,我读起来真的好有看名著的感觉啊!

  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主播不会成为青史留名的文豪吧!】

  乐景笑着摇摇头:‘你们太高看我了,我就是糊口饭吃,英语毕竟不是我的母语,我文笔很一般,你觉得像名著,那是因为我用了一下讽刺小说惯有的讽刺套路,没什么新意。’

  他把稿纸装进信封里,贴上邮票,起身走到屋外把小说原稿投进信箱里。

  玛莎从厨房的窗户探出头来,“亲爱的,我烤了苹果派,要不要吃?”

  “好,我这就来!”

  ……

  约翰是《孟松小说报》的主编,虽然说是主编,但是整间报社编辑室加上他也不过三个编辑。

  孟松是个小城市,常住人口也不过二三十万人,《孟松小说报》作为地方小报,又是周刊,平均销量也就两三千份,平时只能靠广告费勉强维持报社收支,不至于破产。

  周五的早上,他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惬意的喝了一口。

  邮差推门而入,“先生,有你们报社的信。”

  约翰漫不经心:“放在我桌子上吧。”

  等到喝完咖啡,他才开始翻检信。

  有几封信沉甸甸的,看样子是投稿。

  他随意拆开了一封投稿,扫了一眼,就皱起了眉头,扔在了一边。

  “现在真是什么人都可以来投稿了。”他摇头叹息,“这种歪歪扭扭的字体连小学生都不如。”

  其他两个编辑附和道:“对,好多人甚至都没接受过基本的文学教育,就来投稿,真是太可笑了。”

  约翰却在心里叹了口气。

  还不是因为《孟松小说报》是个小报纸,开出的稿费很低,所以优质稿件很少,而优质稿件少又会导致报纸销量的降低,如此就会陷入恶性循环。

  约翰头痛这个问题很久了,可是暂时没有想出好办法——他当然知道要想吸引优质稿件要提高稿费,可是他们报社没钱啊!

  他又拿起另一封投稿,投稿人名为路易斯,又是个新人。

  新作者往往意味着糟糕的文法和屎一般的内容,约翰条件反射皱起眉头,不情愿地拆开信,从里面抽出厚厚的稿件,接着就被纸上漂亮的花体字而吸引了全部注意,心中的烦闷一扫而空!

  好漂亮的字!工整得好像印刷上去一样!

  约翰已经很久没有收到过这样优质的稿件了,冲着这手漂亮的花体字他就可以判断,作者一定是接受了基本的文化教育,是拥有文学素养的文化人!

  他迫不及待的开始阅读起稿件内容。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

  这个名字倒是很有爆点!很能吸引读者!

  就是不知道内容怎么样了……

  约翰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这篇小说。

  【“杰克!你他娘的又偷了我的酒!”老托尼从酒馆里冲了出来,对已经跑到街那头的红发青年大声嚷嚷道:“该死的,我总有一天要把你闷死在我的酒桶里!”

  红发青年醉醺醺的转过身,喝掉最后一口酒,随手把酒瓶远远扔了出去,嘟囔道:“老托尼,别这么小气,嗝,等我赚了大钱……我会还给你的。”

  “你?你这下流的玩意儿,下水道的老鼠……”托尼叉着腰,滔滔不绝的骂声却突然停了下来,露出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

  “哈,你死定了,你炸碎的酒瓶子碎片惊扰了一名贵族!”

  ……

  杰克蜷缩着身体,歪歪斜斜地躺在大街上,一只甲虫爬进了他胳膊上被贵族老爷的下人们划开的伤口里,凶狠的啃食着他的血肉。

  他不耐烦地把甲虫捏了出来,嗤笑道:“伙计,我这种下等人的血是酸臭的,贵族老爷们的血就像葡萄酒一样甘甜,你应该找他们去!”

  “该死的贵族!”

  不过就是几个碎片扎进了他的皮鞋里吗,连个拇指大小的伤口都没有!竟然用刀在他上割开了这么多口子!

  他再次咒骂道:“该死的贵族!”

  ……

  杰克半梦半醒间,闻到一股若隐若现的香味,这种奇异的香味是他从未闻过的,比爱丽的头发还香。爱丽是伦敦回来的妓女,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也是最昂贵的姑娘。当然喽,他这个穷光蛋,自然配不上爱丽这样的上等人。

  他咂咂嘴,觉得后背有点痒,习惯性扭了扭身子蹭了蹭,后背处传来的触感却不像是粗糙坚硬的地面,而是某种丝滑柔软的感觉,比他曾经偷偷摸过的爱丽的胸脯还要柔软!

  他刷的睁开眼睛,吃惊地坐了起来,映入眼帘的是金色的闪闪发光的帘子,他正躺在一个足足可以躺四五个人的大床上,身上盖着的轻柔柔软的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的毯子,身体陷在柔软丝滑的垫子里。

  他目瞪口呆,开始疑心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门外突然传来一声轻轻的敲门声,陌生的英国腔男声在门外响起:“老爷,爱德华伯爵来访。”

  ……】

  这个故事不长,是个短篇小说,在阅读过程中,约翰全身一阵阵发麻,身上的鸡皮疙瘩几乎没有停止过,他的心脏嘭嘭直跳,因为过分激动甚至感受到了一股股尿意!

  手里没看过的稿子越来越少,到最后只剩下两三张时,约翰提心吊胆,看得格外珍惜,恨不能把每一个字都品味无数次。

  【“噢,上帝啊,快把这个疯女人赶出去!”杰克把伊丽莎白护在身后,皱着眉头愤怒的看向餐厅的经理,“你们竟然把这个疯女人放进餐厅,这就是你们的格调吗?”

  经理连连鞠躬道歉,“很抱歉,威廉伯爵,我也不知道爱丽是怎么混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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