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第54章

作者:老羊爱吃鱼 标签: HE 甜文 穿越重生

  “什么灾星?人家没名字?人话不会说啊!”

  得了一块钱的许金凤心情极好,对霍谨之的印象更是好到爆,狠狠瞪了眼问话的八卦女人,拽起一把秧苗重重地一甩,溅了那女人一头一脸烂泥。

  其他人都哄堂大笑,被溅的女人悻悻地抹了把脸,也不敢埋怨,黄凤仙现在还在家躺着呢。

  许金凤趾高气昂地哼了声,压根没把对方放在眼里,弯下腰继续扯秧苗。

  霍谨之从唐家推了车子,准备即刻就出发,不过得先把唐小囡送去齐老爷子那儿学习化。

  “我也要进城,霍哥哥你带我进城嘛”唐小囡撒娇儿,在村里都快憋死了,哪怕现在的越城又小又破,她想去玩玩,总好过什么都没有的农村。

第188章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你得跟齐爷爷学习,回来我给你买肉包子。”霍谨之断然拒绝,但口气柔和,还承诺带好吃的,比起从前的冷漠,现在的霍谨之慈祥多了。

  唐小囡不高兴地嘟了嘴,她不想吃肉包子,就想进城玩儿,但她也不敢反抗未来大佬,好不容易才刷了点好感,可不能惹大佬生气。

  幽幽地低声叹了口气,唐小囡心不甘情不愿地答应了,脸上写满了不开心,可又不得不听话,小大人的模样逗乐了霍谨之,这胖丫头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不仅不会无理取闹,还特别贴心,和以前刁蛮的唐小胖完全不一样了。

  都说女大十八变,这胖丫头还没到十八就变了,看来比较早熟。

  “乖乖学习,我给买大白兔。”霍谨之又加了项好处。

  齐老爷子和苏婉柔都爱吃糖,而且口味都刁,普通的水果糖还瞧不上眼,越城一个小县城,最高级的糖也就是大白兔了,霍谨之挣了钱,吃食上越发不吝啬,家里的糕点糖果从来没断过。

  唐小囡对大白兔也没兴趣,她可是要减肥的人,不过可以拿回去给柴玉香吃,这个才八岁的表姐从小没过啥好日子,住在张满月那儿也吃不到好的,唐小囡挺心疼这小丫头,便把自己的零食省下来给柴玉香吃。

  霍谨之送了唐小囡去齐老爷子那儿,老爷子赶了四五头牛在山坡上吃草,精气神明显好了不少,脸上也有肉了,老爷子背靠着树坐在小马扎上看书,有着悠然见南山的惬意。

  “这鸡蛋一会儿给牛吃了。”

  霍谨之把盛鸡蛋的篮子放在老爷子身边,再过会儿大队的人就会来牵牛去耕田,几头牛换着耕,做苦力的牛得补充营养,霍谨之很喜欢这几头牛,宁可自己少吃些,也要让辛劳的黄牛们吃好。

  “知道,你快进城吧,别忘记买糖。”老爷子念念不忘的就是糖,每天吃上几颗大白兔,心情都好了许多。

  现在的日子和从前有着天壤之别,如果不是想念妻儿,老爷子甚至觉得就这样在山村里生活也挺好,不过他终究是要出去的,他相信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的。

  “忘不了。”

  霍谨之揪了把唐小囡的小辫子,轻快地走了,有了自行车他可以多办不少事,去趟废品收购站,看能不能再弄些旧书,上次弄到的书都看完了。

  “小囡,坐这儿,我给你朗诵一首诗,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普希金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老爷子让唐小囡坐在他身边,低沉的声音充满了感情,抑扬顿挫,虽然声音嘶哑,中气也不足,可却是唐小囡听过的最有感情的朗诵了。

  “if by ife you ere deceived,

  don039t be disa, don039t be id!

  the day of grief, be id

  rry days i ce, beve

  ”

  “真好听,爷爷,这首诗说的什么?”

  “教我们在逆境中不要绝望,不能灰心,要相信美好的未来一定会到来,小囡,不管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能对生活妥协,多想想好的,困难就会被打倒了。”

  老爷子看似在和唐小囡说,但其实他是在告诫自己,这些年每当快坚持不下去时,老爷子就会背诵这首诗激励自己,他一定要活着,等到一家人团圆的那一天到来。

第189章 快乐的齐老爷子

  唐小囡感觉到了老爷子浓浓的伤感,完全可以理解,本着一腔报效祖国的热血回来,可却受尽磨难,连肚子都填不饱,要知道这老爷子在国外可是人人追捧的大佬,无数名校都求他去教学,别说吃饱,哪怕天天鲍鱼海参都没问题。

  可现在却连吃颗大白兔奶糖都是奢侈的愿望,甚至还在快平反时,被几个无知蠢儿殴打至死,书里的老爷子实在太惨了。

  唐小囡握住老爷子粗糙清瘦的手,小声说道

  “ don039t be disa, don039t be id!

  the day of grief, be id

  rry days i ce, beve。”

  齐老爷子身体震了下,震惊地看着唐小囡,激动不已,颤声道:“小囡,你你再读一遍,重新读一遍!”

  刚才他只朗诵了一遍诗歌,而且语速不算慢,就算大人也不不一定能记住,可唐小囡刚才读的那几句,不仅发音标准,单词语法没一处错的,这丫头才只六岁啊。

  唐小囡感觉到了老爷子的开心,眼睛放着光,像看珍宝一样看着她,此时此刻的老爷子是快乐幸福的,因为他发现了一个绝好的苗子,身为师者,再没有比发现好苗子更能让他快乐的了。

  略想了想,唐小囡决定不再掩饰,哪怕她并不是天才,但如果能让老爷子开心,她愿意暂时欺骗老爷子,至少能让他在灰暗的生活中找到一些快乐的事。

  唐小囡放慢了语调,将诗歌念了一遍,这首诗歌是她以前最爱的一首,倒背如流,而且她也是因为这首诗歌才去学的俄,因为普希金是俄国贵族,只用俄创作诗歌,英和中翻译虽然都不错,但毕竟不如原的韵味足。

  出于对普希金的喜爱,还有对这首诗的热爱,再加上那段时间俄国边贸越来越繁盛,唐小囡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俄,说实话,俄比英难学太多了,发音饶舌,语法也复杂,要不是有普希金和钞票鞭策着,唐小囡肯定坚持不下去。

  就这样她断断续续地学了两三年,又加上工作中接触了不少俄国商人,有不少锻炼的机会,所以她俄也相当流利。

  而且她也因为流利的俄,多了不少工作机会,很多俄国商人都愿意找她当翻译,一年能多挣不少钱呢。

  在金钱的鞭策下,唐小囡萌生了对语言的狂热爱好,先后又自觉了韩语和日语,这两门都挺好学的,掌握了四门语言的唐小囡,成了外贸圈的红人。

  而且她服务态度好,待人热情,和许多公司老板都熟悉,能帮外商联系到物美价廉的供货商,哪怕在外贸淡季,她也依然忙得不可开交,收入自然水涨船高。

  不过唐小囡是月光族,哪怕挣再多的钱,她都会刷爆信用卡,她也不知道钱都花哪去了,反正就算月入十万也不够用。

  老爷子惊愕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回神,激动地抱住了唐小囡,开心大笑,“小囡知道吗,你是天才,哈哈老天待我不薄啊!”

  大笑声惊飞了一群鸟儿,也惊动了来山上拾柴禾的沈玉竹,背着一篓细柴禾的沈玉竹,远远看着抱在一起的老爷子和唐小囡,眼神渐渐变得嫉妒,还有些怨恨。

第190章 嫉妒

  沈玉竹捏紧了拳头,指甲扣进了手心里,丝丝地疼,可她毫无所觉,只死死地盯着前面树下的爷俩,嘴唇被牙咬出了血印,心口堵着气,好想现在过去质问老爷子。

  为什么宁可教唐小囡那个蠢货,也不愿意教她?

  明明她也很聪明勤奋,老爷子以前夸过她的,还让她好好学,现在却夸上了唐小囡这个蠢东西,还有唐爱军他们三个蠢猪。

  沈玉竹冷笑了声,她知道原因,因为她没给老爷子好处,她拿不出钱,也拿不出肉和粮食,可唐家却又是肉又是粮食,还给霍谨之安排了放牛的好行当,明明这个活计是她父亲的,却被唐家抢走当了人情。

  现在还抢走了她学习的机会,她好不容易才让齐老爷子教她英语,哪怕干活再辛苦,也会抽出时间学习,晚上学习费电挨黄凤仙的骂,她就去外面就着月光看,眼睛熬得干涩刺痛,她也不放弃学习。

  唐小囡会为了学习做到这个程度吗?

  根本不可能。

  这蠢丫头又懒又贪吃,她现在学几句英语只不过是贪图好玩罢了,等过几日厌了,唐小囡肯定又会像以前一样溜狗打架了,这蠢丫头根本不是学习的材料。

  沈玉竹越想越恨,满是委屈,眼眶蓄着泪,她只想靠学习走出磨盘山,可没一个人支持她,只除了父亲,但父亲的支持没有一点用,家里是母亲说了算。

  母亲受了伤没去上班,只是一点皮肉伤而已,可母亲却还让她在家伺候,不让她去上学,却让沈玉海那个蠢货去上了。

  或许再过几年,她连学都上不成了吧?

  母亲早说过,念到小学毕业就回家出工,满了十八就嫁人,她的人生早已安排好了,可她不甘心。

  她长得漂亮,也比其他人聪明,只要给她学习的机会,她肯定能考上大学,比任何人都过得好,可为什么人人都要来拖她的后腿?

  唐家还一而再再而三地抢走她的机会,可恶之极!

  “小囡,你想学俄文吗?其实这首诗的原文是俄文,普希金是俄国的没落贵族,他是个非常伟大的诗人,可他却被政治阴谋害得英年早逝(普希金中了激将法,和一个法国军官决斗,重伤而死)。”

  老爷子一下子有了教学热情,他恨不得把自己会的语言都教给唐小囡,虽然他是经济学家,但其实老爷子在文学上的造诣也很深,还有语言,老爷子可是通晓好几国语言的牛人。

  “想学,齐爷爷您还会俄文吗?”唐小囡暗喜,她正愁如何光明正大地说俄文呢。

  “当然,爷爷还会法语,日语,德语,还会一些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小囡想学吗?”老爷子挺直了背,神情自得,想当年他也是被人称作语言天才来着。

  “想,爷爷教我吧,我会认真学的。”

  唐小囡大喜过望,她真的很想学啊,学会了这么多语言,以后就算当翻译也能当上白富美啦!

  知识就是财富嘛!

  “好,爷爷都教你,好好听着。”

  爷孙俩兴致勃勃,其乐融融,可沈玉竹却心如寒冰,怨恨也越来越深,咬了咬牙,沈玉竹主动走了过去。

第191章 有了比较才有偏心

  “齐爷爷,小囡,你们在学习吗?”

  沈玉竹笑着打招呼,眼底看不出一点情绪,和平常一样温柔。

  “玉竹今天没上学?”老爷子表情不太自然,到底过意不去,但霍谨之说的对,沈玉竹这孩子心思太深,父母的人品也不太好,还是远离为上。

  相对来说,唐家人虽然霸道,可都坏在明面上,而且心思也比较单纯,老爷子宁可和坏到表面的唐家人打交道,也不愿和看不清心思的沈家来往,尤其是沈玉竹这姑娘,自打上次听霍谨之说她为了打听消息,欺骗一个卖糖货郎,老爷子心里就不喜了。

  由小见大,沈玉竹能在小事上骗人,大事更不可能坚守原则。

  再就是,老爷子虽不是贪图东西的人,但凡事都怕有比较,沈玉竹跟着她学习了那么久,别说束修,连一根柴禾都没看见,平常当着村民的面,沈玉竹还假装不认识他,显得十分淡漠,老爷子虽能理解,可心里到底有些涩。

  唐家却不一样,拜师的束修丰厚不说,还给霍谨之换了轻松的活计,又在外面放了话,现在村里人对他和霍谨之客气多了,这些都是实打实的好处,两相比较,老爷子的心自然偏向了唐小囡。

  “我妈身体不舒服,我在家照顾她。”

  沈玉竹边说边看唐小囡,她妈的伤可是拜唐家所赐,还连累她不能上学,唐家人就是她命里的克星,有唐家人在,她就没好日子过。

  唐小囡扁了扁嘴,故意举起了手,冲老爷子撒娇,“齐爷爷,揉揉,痛。”

  老爷子本来有些同情沈玉竹,这孩子确实命苦,可看到唐小囡胖爪子上一圈的黑青,不禁皱了眉,对黄凤仙十分不满,对沈玉竹的同情,自然也散了。

  “揉揉就不痛了。”

  老爷子轻柔地揉着,眼神慈祥,心里别有一番滋味,他回国时,大儿媳已经有身孕了,之后写信说是个男孩,现在应该十四岁了吧?

  小儿子还在上学,论理也该成亲生子了,还有女儿,也不知道找到如意郎君了没?

  一晃十四年过去了,他和妻子儿女再无相见,好在妻子虽没什么化,但性情泼辣,持家有道,家里多半是妻子撑下来的,哪怕他不在家,家也不会垮的。

  老爷子对他的老妻有十二万分的信心,老妻姓江名春红,比他大三岁,相貌才华都平常,是母亲给他订下的媳妇,他很瞧不上,便拒不肯回国成亲,他十六岁便考上了公费留学,十八岁时母亲替他订下了殷实之家的小姐,便是和他相伴一生的老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