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发户的前妻重生了 第205章

作者:浣若君 标签: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想到这儿,陈美兰觉得自己有必要跟小旺认真交流一下,于是等家里的小朋友们都走了,就把小旺和小狼几个喊了过来,说:“小同学们,咱们271最近遇到了点麻烦,你们想不想听?”

  小狼和Jim几个只是凑数的。

  小旺最喜欢跟陈美兰探讨经营方面的问题,立刻就说:“想听想听。”

  “记得胡小华叔叔吧,他搞销售贼有一套,特别会赚钱,上个季度的订货会一次帮我们271赚了90万,但现在他不服从我的管理了,他想取代我,自己当总经理,你们说怎么办?”

  圆圆脱口而出:“妈妈,让我爸爸揍他吧,把他抓起来。”

  小狼说:“我给他一拳头。”

  Jim不愧是从资本主义国家来,读过得书多,摊手说:“这叫竞争,强者就是可以把弱者踩在脚下。”

  陈美兰不管他们几个,却问小旺:“你说妈妈该怎么办?”

  小旺抿唇摇头,就他,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陈美兰拍了拍小旺手里的钱,说:“这个季度,妈妈准备聘请一个比胡小华厉害一百倍的销售经理,给他点教训看看,这样他就会学乖的。现在,小旺挨家挨户去道歉,然后把所有收来的学费都还了,我就告诉你那个比胡小华更厉害的销售经理是谁,好不好?”

  只是一转眼,嗖的一下,小旺就不见踪影了。

  “我马上就去还钱,回来你一定要告诉我。”小屁孩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圆圆搓着双手,一脸好奇:“妈妈,那到底是谁啊?”

  比胡小华更厉害一百倍的销售经理,几个孩子都好奇极了。

  不过就在这时,阎肇回来了。

  如今不但多了个Jim,而且破天荒的,阎副局长才知道,妻子并不爱自己。

  所以他不但要努力做好自己,对几个孩子也是高压政策,谁敢不服就是凶,一眼瞪过去,孩子们跟鸟兽似的散了。

  当然,对于孩子们的表现,阎肇的心情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骄傲!

  回头,他还得跟陈美兰聊点事儿:“我到市局上班已经有三个月了,一直没抽出机会来,明天元旦,我要休息一天。”

  正好这时小旺飞一般的进门来了,准备冲进门来。

  阎肇一眼瞪过去,小旺就退回去了,立正,站在屋门外,头,背,屁股,三位一体,贴着墙,一动不动。

  陈美兰接过他的衣服,挂到了衣架上。

  阎肇又把大哥大从兜里掏出来,拍到了桌子上。

  这个大哥大是陈美兰的旧大哥大,她现在又有个新的,也是顾霄寄来的。

  据说顾霄投资了摩托罗拉公司,公司出了新品就会给他一些,所以陈美兰现在的一个,比这个更小巧,更精致。

  于是她把旧的一个给阎肇用了。

  甭看只是个陈美兰退茬的旧手机,但在整个市局,它可是神一般的存在。

  有一天阎肇带人去夜总会执法,有一个土暴发户喝醉了酒,不服,指着阎肇的鼻子骂:“穷公安,不就是戴了顶绿帽子披了身绿皮嘛,你们有什么可牛的,大哥大见过吗,一个两万块,来,闻一闻,这是钱的味道。”

  正好这时阎肇兜里的大哥大响了,他掏出来接了个电话。

  且不说一帮暴发户给他崭新的,小巧的大哥大惊的差点掉了眼球。

  市局的民警们都为这个大哥大替他们掰回一局而仕气大振,现在每天阎肇去上班,全局的民警们轮换着,要替他捧大哥大呢。

  且不说这个,陈美兰听说阎肇要休息,顿时心里咯蹬一下,一直以来,她都想找个机会让阎肇单独带带孩子,这不,机会来了。

  “既然明天你休息,我和圆圆出去一趟,你和几个男孩在家”陈美兰说。

  阎肇顿时就警惕了:“美兰,你是想离开我们?”

  距离上回吵架已经过去三个月了,陈美兰早忘了,但阎肇还记着呢。

  而之所以阎肇会耿耿于怀,是因为他发现,相比于吵吵闹闹,明着说不爱自己,要离婚的周雪琴来说,陈美兰这种既温柔,而且还愿意好好过日子,但就是不爱他的女人,于他来说杀伤力更大。

  明天休息,他正想好好表现一下自己,怎么陈美兰就要走了。

  难道说这几个月,他和三个男孩表现的还不够?

  “走什么走,我只是要带圆圆出门做个客,半天功夫而已。”陈美兰好声说。

  原来只是出门做客!

  阎肇褪了腕上的老钟山表,爽快的说:“可以,不过下午你得回来,咱们得去趟君豪大酒店,因为津东分局的人凑了份子钱,想给我办个欢送会,一直没办起来,正好明天首都来了几个战友,大家一起聚一下。”

  却原来过了三个月,津东分局给阎肇的欢送会才要开。

  而这回,还有他好几个一起上过战场的老战友要来。

  “要帮你挡酒?”陈美兰问说。

  阎肇侧瞄了陈美兰一眼,说:“不用,战友之间不讲喝酒,有我在他们也不敢喝,主要是刘鹏和崔自翔也来了,崔自翔的爱人想拿下位于首都的81军工食品厂,她想跟你聊一下合作。”

  目前军区在往外承包的,是位于首都的81食品厂,军工厂早晚都要承包出去。

  对食品厂,陈美兰兴趣并不大,因为食品很难做,尤其在九十年代,食品安全是个大问题。

  不过崔自翔和他爱人高小梅陈美兰已经很久没见了,即使不合作,给他们出出主意什么的倒是不错。

  崔部长目前在军区是第三把手,这样的关系结交了也没什么坏处。

  所以陈美兰爽快的答应了:“行,没问题。”

  “明天战友多,穿漂亮点。”阎肇又说。

  其实是这样的,于阎肇来说,谈合作事小,他想抽个时间跟陈美兰相处一下才是大事。

  要说周雪琴不爱自己,阎肇就爽爽快快跟她离婚了。

  但陈美兰不一样,他发现即使她不爱自己,要闹离婚,他也不会愿意,甚至退一万步说,即使她心里爱别人,想离婚,他也不可能同意。

  陈美兰只抛了那么一句话就完了,阎肇得找到原因,得解决它。

  就好比一项任务,一个案子,向来破案率保持在百人百的阎副局长准备要攻克它。

  而目前,不论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阎肇觉得在自己的照顾下,陈美兰都很不错。

  他们夫妻缺的是相处,而明天正好有一天时间,夫妻一起出去,跟他的战友们聊聊天,聚聚会,好好相处一下。

  这是他找到的,增进夫妻感情的方式。

  此刻,阎肇还得介绍一下明天要去的,别的同志:“大炮也要去,宗晋和马勃你是认识的,对了,还有薛鸣放,我把他也喊上了……”

  但就在这时,站在门外的小旺忍不住了:“爸,你能不能少说几句,我还有事,急着要跟我妈说呢。”

  阎肇皱眉顿了一下,问小旺:“今天按理该你洗菜的,怎么还在外面站着。”

  “因为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跟我妈讲,事关271的生死存亡。”小旺说着,进门来了。

  12岁的大小伙,宽大的校服里裹着棉衣,还是遮不住的瘦,空空荡荡,马猴儿似的,给阎肇剃成贴头皮的板寸,两只薄皮大眼睛,笑眯眯的进门了。

  “说吧,什么事情,我来解决。”阎肇说。

  带惯了兵的,阎肇没发现,儿子此时已经有隐隐的造反之势了。

  “那我问你,你知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搞销售能比胡小华更厉害的人,他是谁吗?”小旺问。

  咦,向来从容不迫,总觉得自己驭儿有方的阎副局长,这还是头一回发现儿子的眼睛里居然有叛逆和挑衅。

  当然,父亲的权威,就是从孩子发现他不是无所不能开始的。

  圆圆低声说:“爸爸,胡小华叔叔不好好工作啦,我妈妈要换个销售经理。”

  小狼点头,跟个忧心忡忡的老太太似的,再补一句:“小旺哥哥不想好好学习,想拉着Jim哥哥办英语培养班赚钱,妈妈跟哥哥打了赌,只要哥哥不赚钱,认真学习,妈妈就告诉我们那个人是谁。”

  几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算是把整件事情给捋清楚了,阎肇皱起了眉头:“胡小华跳腾了,不想干了?阎小旺,你又皮痒了,想赚钱了?”

  小旺一点都不给他爹面子:“黑爸,你于咱们家的事,到底知道多少呀?”

  不止小旺,小狼和Jim,以及圆圆,集体无视了他们的黑爸。

  一溜烟儿的,簇到陈美兰身边了。

  这回阎肇真变黑爸了,脸无比的黑。

  他一直以为在家庭中几个孩子乖巧,听话,愿意配合陈美兰。

  而事业上,在有了胡小华之后,她应该也是一帆风顺的。

  但显然,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事业上胡小华在跳腾,想要取代陈美兰,而在家庭中,小旺也没让陈美兰省心,一个读初一的孩子,他又在想着要悄悄赚钱了,而赚钱,是会分心他的学习的。

  要在阎肇这儿,这就是两件都特别大的大事。

  胡小华要收拾,小旺要挨皮鞭,于他,都是来硬的。

  但你看陈美兰笑眯眯的看着四个孩子,摸了摸圆圆的小脸蛋儿,又把小狼揽入怀里亲了亲,几个孩子团在她周围,是那么的乖巧,听话。

  所以陈美兰一直以来过得并不轻松吧。

  几个孩子也没阎肇想的那么省心。

  生活中一直有磕磕绊绊,之所以阎肇觉得天下太平,只是因为陈美兰处理任何事情,都有一种四两拨千斤的智慧。

  她用温柔包裹着矛盾,用智慧驾驭着所有人,这才让这个家能和和睦睦,让他不论任何时候回家,孩子们都是乖乖巧巧,安静静静的吧。

第128章 萨瓦滴卡(阎团带娃,六个小时)

  明天就是92年的1月1号了,窗外,村里的大喇叭里正在唱着一个叫杨钰莹的歌手的歌,声音甜甜的:“一样的天,一样的脸,我不能没有你的世界……”

  这是一部名字叫《外来妹》的电视剧的主题曲。

  圆圆最近最喜欢哼的,就是这首歌。

  阎肇的声音极轻,问:“那个人到底谁?”

  这种感觉很奇怪,阎肇确信自己很爱陈美兰,那种爱不像别的夫妻,只是纯粹的过日子,夫妻结伴,亲人一般的爱,他深知自己是个没有任何女人会爱的男人,所以即使陈美兰不爱自己,她只要不走,只要跟他在一起,于别的事阎肇就全然不在乎。

  但他这是头一回意识到,妻子的智慧是他自己所不能企及的。

  他这是头一次于妻子产生了一种好奇,就像几个孩子一样,他特别好奇她是怎么轻轻松松,解决胡小华的事的。

  其实那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因为就在此刻,他提着大包小包,不用敲门,直接进了院子,张嘴就是:“招娣,你可想死爸爸了。”回头他还要瞪一眼,示意门外的女人离自己远一点。

  这当然是阎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