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女厂长 第7章

作者:红叶似火 标签: 穿越重生

  听到沈科长二话不说就把自己供了出来,沈大江两腿发软,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先前之所以一再退让,愿意贴钱帮老三善后,还不是怕这个事给抖落出来,结果还是没捂住。

  乡下人见识比较少,尤其是最近二十几年国内还算太平,当兵的不多,牺牲的更少,所以很多人不知道抚恤金的事,像余思雅他们这样的小辈就更不清楚了。

  这才给了沈大江空子钻,他本想着领了这笔钱藏起来,谁都不说,过几年即便有人提起,事情也过去了,没法再追究也就淡忘了。

  谁知道原来周部长心里门清,慢慢跟他算这笔帐呢。

  沈老三头一次见到向来有成算,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大哥流露出这副沮丧认命的样子,不知道是怕牵连到自己身上,还是落井下石,马上扯着嗓子说:“那笔钱都在大哥那,我一分钱都没拿!”

  沈大江没理会沈老三。他比沈老三头脑清楚,知道这会儿沈老三说不说都没差别,周部长是摆明了要将这个事管到底,既然捅出来了,那他再想模糊过去是不可能了。

  就是可惜了这么一大笔钱。有这笔钱,他的大孙子学费,小儿子娶媳妇建房子的钱都有了,但这下全成了泡影。

  沈大江不是沈老三,他聪明识时务,知道再像老三那样抵死不认帐也除了丢人并不能改变结局,所以只短短两分钟他就做出了决定,肉痛地闭上眼睛说:“钱都在家里,我是想着思雅一个年轻小媳妇没掌过家,红英和建东又还小,所以就暂时帮他们拿着这笔钱,没想到让大家误会了,我这就去把钱拿过来。”

  沈建东听他还在颠倒黑白,火气上来,开口就嘲:“大伯你要真为咱们着想,那怎么没告诉我们一声?这可是我哥拿命换来的钱,要不是今天沈科长提起,我怕是一辈子都不知道。”

  余思雅在一旁冷眼旁观,一点都没拦着沈建东的意思。沈大江这个老不羞,这时候了还不忘装好人,为自己挽尊,太不要脸了,她一个侄媳妇不好怼,沈建东“童言无忌”正好出口恶气。

  沈大江被沈建东直白的话怼得抬不起头来,他的这番说词本来就站不住脚,事情到底怎么回事,大家都心知肚明,每个人看他的表情都很微妙。

  沈大江对上这些陌生的目光就跟被人剥光了外衣,光溜溜地丢到大街上一样,格外难堪。他赶紧低垂着头跑了回去,过了一会儿,迈着沉重的步子拿了一个褐黄色的塑料纸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东西过来,递给了周部长:“都在这儿了,领回来我一分都没动,周部长你看看。”

  周部长转手把钱交给了沈科长:“你发的,你看看对不对!”

  同样丢脸的沈科长硬着头皮打开塑料纸拿出一叠整齐的大团结,一张一张地数。

  村里人几乎是头一次看到这么多钱,一个个都直了眼。这沈大江可真够贪的,拿了这么多钱还不声不响的,家里也没一点变化,可真沉得住气。

  沈科长数到五十停了下来:“没错,是上面拨下来的五百块。”

  周部长接过钱递给余思雅:“好好保管,这可是沈跃拿命换来的。”

  最后一句话他刻意加重了语气,是说给在场所有人听的。别光羡慕嫉妒,这钱不是人家白来的,别滋生什么要不得的念头。

  余思雅接过这笔厚厚的钱,重重点头,当即表态:“周部长,待会儿你们还要回公社吧,我跟你们一起,把钱存在邮局,不然这么多钱放家里万一被老鼠咬坏就遭了。”

  周部长抬头赞许地看了余思雅一眼,这倒是个好办法。财帛动人心,这么大一笔钱,他们家又只有她这个年轻姑娘和沈建东这个半大的孩子,难保不会有人滋生出坏心,把这么大笔钱留在家里可是个不小的隐患。

  “要回的。”答复了余思雅后,周部长抬起头,看着众人,语气严肃地说,“军人在外保家卫国,咱们不能寒了他们的心,以后这种欺负烈属,侵吞烈属财物的事绝不允许发生。凡是有这种事发生的,大家尽管来找武装部,当初是我把你们的儿子、男人送上的战场,以后我就是你们的儿子、兄弟,娘家人!”

  这话说得太霸气了,再说还有沈家兄弟的下场在这里,没人敢吭声。

  周部长阴鸷的眉眼瞥了沈家兄弟一记:“沈大江、沈宝安的事,念在初犯,就由你们队里处置,再有下次,直接给我关公社,天王老子来求情都没用!”

  所有人都避开了他的视线,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周部长没再理会他们,转而看向魏主任道:“魏主任,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魏主任苦笑了一下,提高音量说:“这次的事咱们妇联也有很多失职的地方。大家听清楚了,咱们妇联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大家以后受了委屈,到公社来找我!”

  这个事到底跟魏主任关系不大,周部长点点头,大手一挥:“散了,我们也回去了。”

  人群三三两两地散去。

  余思雅是个行动派,跟沈建东交代了两句就赶紧跟着周部长他们一起去公社存钱。

第9章

  公社的邮局很小,就一间屋,大概二十来平米,里面有两个职工在忙碌,最主要的业务是负责整个公社的信件、包裹和电报业务,储蓄借贷只占极少部分。

  1975年的一年期存款利息为3.24%,余思雅琢磨了一下,存了100的两年定期作为不时之需,又存了350的活期,打算以后利用这笔钱做点什么。还有50块就没存,留作家用。

  这个时候还没有银行卡和存折,用的是存款单,统一印刷的,就一张纸,像后世的收据那么大,上面的存款日期、时间、金额和存款人都需要手写。

  填好资料后,邮局工作人员盖上了银行的印章,将存款单给了余思雅。以后就凭这个和她的私人印章来取钱,要是这东西丢了非常麻烦,所以得好好保管。

  存好钱出了邮局,余思雅就看到了斜对面的肉联厂,顿时有点走不动路。不知道是不是这具身体太缺少油水的缘故,看到肉,嘴巴里就自动分泌唾液。

  想当年她可是连肥肉都不吃的主,如今竟会对着个肉摊子流口水,想想就心酸。

  兜里有钱了,余思雅不打算委屈自己,她大步穿过马路,到了肉联厂前的肉摊子面前,笑眯眯地说:“叔,给我来两斤肉!”

  卖肉的大叔瞅了她一眼:“票呢?”

  余思雅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她一时高兴忘了这个时代买肉不光需要钱,还要票。

  可让她什么都不买,就这么空着手回去,余思雅不甘心,她可怜巴巴地看着卖肉的大叔:“叔,有没有不要票的?”

  大叔指着旁边那堆碎骨头:“这个不要票,一毛五一斤。”

  大叔的刀工太好了,这骨头剔得特别干净,一点肉都没有,全是骨头,难怪没人买。乡下人觉得花一毛五买这样的骨头还不如去买斤粮食,加点粗粮都够一家人饱餐一顿了。

  但余思雅不嫌弃,她就喜欢喝骨头汤:“成,叔,我都要了,你称一下多少斤。对了,还有什么不要票的,都给我来点呗,我家弟妹好几个月没尝过荤腥了。”

  “没了,下次赶早。”大叔头也没抬,将骨头用干稻草拴在一起,挂到称上,“三斤二两,四毛八。”

  余思雅给了钱,接过找零,美滋滋地拎着骨头回去了。

  沈建东已经稍微把家里收拾了一下,从柴堆里把椅子拉了出来,又找了个比较平整的木板,搭在屋檐下,作为临时的饭桌。

  看到余思雅回来,他马上站了起来,跑到门口伸手接东西:“嫂子,我来拿!”

  这点东西哪需要用他,余思雅拒绝:“不用,咱们今天中午吃骨头冬瓜汤,你去把红英接回来。”

  沈建东有点头痛:“她恐怕不会跟我走。”

  余思雅拍了拍他的肩膀:“她会跟你走的,要是三叔三婶不肯放人,你就去找队长。”

  余思雅琢磨着,沈建东也不算太小了,身为家里唯一的男丁,该锻炼锻炼他了。沈老三手受了伤,他儿子娇生惯养,比沈建东还小一岁,这家子现在不成气候,万一打起来沈建东也吃不了多少亏,让他试试。

  沈建东听了这话,蹬蹬蹬地跑了出去。

  刚跑到门口,余思雅又喊了一声:“记得把红英的衣服都带回来,免得下次还要跑一趟。”

  “知道了,嫂子。”沈建东扯着嗓子回了一句,飞快地跑到了沈老三家,他这回也学精了,像余思雅那样,根本就不进去,站在院子外,大声喊,“红英,红英,嫂子让我来接你回家!”

  朱爱华听到这喊声,气得差点摔了手里的搪瓷缸子。

  她瞪了一眼在切菜的沈红英:“怎么,听到那小杂种在喊你,心动了?”

  沈红英红了眼,握住菜刀的手一顿,头一次顶嘴:“建东跟建武是兄弟,他是小杂种,建武是什么?”

  还敢顶嘴,朱爱华气炸了,拿起案板上的茄子就往沈红英脑袋上砸:“你个死妮子,敢跟着我唱反调了?你真以为余思雅会管你?别做梦了,她不过是做做样子,要不是你三叔心善,谁愿意白养了这么一张嘴,你不信你就看,你回去了要不了几天就会被赶出来!”

  朱爱华又拿出以前的说辞来吓唬沈红英。

  沈红英完全遗传了她二嫂的性格,老实木讷胆小,很好控制,她说什么就什么。

  要不是看沈红英能干活吃得少,年纪又比沈建东大两岁,过两年就可以说亲收彩礼了,她当初也不会同意要房子和沈红英,让大房拿了抚恤金。

  沈红英咬了咬牙,泪珠在眼眶中打转。

  朱爱华瞥了一眼她这敢怒不敢言的样子:“快点切菜,想饿死我们啊?”

  就在这时候,外面又传来了沈建东高亢的声音:“红英,嫂子让你收拾衣服,免得下午还要跑一趟!”

  声声真切,唤起了沈红英对家的渴望。谁不希望回自己家,谁愿意寄人篱下呢?她之所以在这里逆来顺受,忍气吞声,还不是因为无父无母成了孤儿,没有了依靠吗?

  如今她嫂子愿意让她依靠,她的弟弟在真切的喊她回家!沈红英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丢下了菜刀,一口气冲出了灶房,对着院子外的沈建东大喊了一声:“你等我一下!”

  说完,她冲进了自己睡的柴房,抱起她仅有的两件衣服,都没叠就冲了出来。

  朱爱华没想到她会突然变大胆了,气急败坏,跟着跑出来,拦在她面前:“你要去哪里?想走可以,你在我们家吃了好几天的饭,把粮食还上,不然不许走!”

  要是沈红英走了,以后洗衣做饭喂鸡扫地这些事不都是她的了。好不容易轻松两天,朱爱华可舍不得放沈红英回去。

  沈建东在外面看到朱爱华拦住了自家姐姐,赶紧跑了进来,将沈红英拉到身后:“你要不让红英走,我就去找大队长,小队长,周部长来评评理!”

  才被周部长削了一顿,朱爱华心有余悸,可让她这么放了沈红英,她又不甘心。

  双方正对峙,一口破嗓门带着怒气从门口传来:“干什么?让他们走。朱爱华,你没听到周部长今天的话吗?”

  一队小队长很不高兴,今天出这种事,他已经被大队批评了一顿,下次开会估计还要批他。这朱爱华还不依不挠的,是嫌他挨批挨少了?

  沈宝民作为小队长可是掌握着分配农活的权利,朱爱华不敢得罪他,不然回头分一个又苦又累工分又少的活,那才没地方哭去呢!

  她只能侧开身,瞪着沈家姐弟。

  沈建东赶紧拉着沈红英跑了出去,感激地对沈宝民说:“谢谢民叔!”

  “都是一家人,回去吧。”沈宝民特别和蔼。

  以前可不是这样,沈建东明白,这是周部长的功劳。短短半天,他似乎一下子就长大了,明白了许多以前不明白的道理。

  “还是要谢谢民叔,我嫂子还在家里等着,我们先回去了。”沈建东冲他笑了笑,拉着沈红英回了家。

  到了家门口,沈红英有点踌躇,脚步慢了下来。她回来家里又多添一张嘴,时间久了嫂子会不会嫌弃她?

  沈建东没察觉她的忐忑和不安,拉着她兴奋地说:“嫂子买了骨头,今天中午咱们喝骨头汤!”

  余思雅在屋子里听到这句话,笑着出来:“想喝汤赶紧干活,你们俩过来,一个做饭,一个去地里摘个大点的冬瓜回来,我们今天炖一锅冬瓜骨头汤!”

  想到冬瓜骨头汤的美味,沈建东舔了舔嘴巴:“我去摘冬瓜。”

  沈红英有点局促地说:“那我来做饭。”

  余思雅就等着这句话,她从没用过乡下的灶,而且上辈子小时候吃孤儿院,后来吃学校食堂,工作后也食堂跟外卖轮着来,唯一会的就是煮泡面。

  让她吃还行,让她动手,那今天大家都别想吃饭了。

  好在乡下女孩子大多都会帮家里做家务,沈红英会做饭。她进了灶房,麻利地淘米下过,烧上火再处理骨头。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灶房里就传来了食物的香气,不过骨头要多炖一会儿。所以这顿午饭还是吃得比较迟,直到快两点,饭菜才端上锅。

  虽然有了粮食,不过距分粮还有三四个月,所以沈红英也没舍得煮白米饭,而是混了些南瓜在里面。但盛饭时,她刻意先给余思雅盛,等轮到她自己时锅里几乎都是南瓜了。

  余思雅看着自己面前没什么南瓜的米饭,不知道说什么好。这妹子太软,太为他人着想,太能忍让了,简直是现代版的孔融。不过这也怪不得她,她从小受的教育就这样,她见过的大多数女人也都是这样。

  只是这样的性格以后遇到有良心的男人,和善的婆家那还好,要是遇到个黑心肝的,肯定会被人啃得骨头都不剩。

  但把未来寄托在别人身上,本身就是不靠谱的事。

  算了,慢慢来吧。她靠沈跃的抚恤金过上了啃骨头的日子,顶着他烈属的身份不用再受娘家婆家掣肘,获得了这个时代女人少有的自由自在,那就帮他照顾教育好这对弟妹,算是还了他的人情吧。

  “吃饭,这顿全吃完,不然晚上就馊了。”余思雅没多说,拿起了筷子。

  三人吃了一顿饱饭。虽然只是骨头,但熬煮过的骨头里面也有不少骨油渗出来,油滋滋,在这个贫瘠的时代也算少有的美味了。

  吃过饭,等他们姐弟收拾干净碗筷后,余思雅把他们叫进了堂屋:“来,坐下,咱们开个家庭会议,我有事要跟你们说。”

  沈建东大剌剌地坐过去,问道:“嫂子,你要说什么?”

  沈红英有点局促,安静地坐在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