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农门娇女 第875章

作者:花柒迟迟 标签: 长篇言情

孙家小公子没想到,他居然能成为第一个拥有自行车的兴州人,欢喜的同他爹没什么分别,眼钉钉看着母亲,生怕母亲拒绝了。

孙夫人卧病多年,对儿女多有亏欠,自然盼着儿子欢喜。如今娇娇诚心准备的见面礼,也有看重大女儿之意,她当然不会拒绝,“还不快谢过郡主?”

孙家小公子赶紧上前行礼,欢欢喜喜扶了自行车,恨不得立刻去院子里试试,幸好他还懂规矩,极力忍耐着。

林华冲着小舅子挤挤眼睛,小声道,“放心,我明日就过来带你去车马行练习骑车。”

车马行在福城外,圈了一块很大的地方建了库房,院子里都抹了水泥,很是平坦干净,最适合练车了。

“谢谢姐夫!”这声姐夫,孙小公子可是喊得真心实意,先前孙家虽然有周山长这个舅舅,也是无人敢欺负,但父亲只知道读书,母亲重病,姐姐努力维持打理家业,实在算不得如何轻松。

但自从林华出现之后,孙家同林家合伙做生意,每月进项多了,吃用好了,母亲也康复了,特别是刚强的姐姐也终于有了依靠,他和二姐每次私下说起,都是感激之极。

更何况,姐夫的妹妹第一次上门,就送了他这么贵重又新奇的礼物。

娇娇也是欢喜哥哥和小舅子相处的好,另外又拿出三个盒子,里面装的都是首饰。

孙夫人的是一套赤金头面儿,孙玲珑的是一套金镶红宝的,孙二小姐则是珍珠的。

这些当然不是娇娇从万剑山庄得的那些精贵首饰,但却是内造的,绝对的好东西。做工精细之极,用料也实在。别说带出去,直接化了都能得几两金子。

“郡主,这实在太贵重了,我们不能收!”

孙夫人推辞,毕竟他们家里没有什么给娇娇,却只因为要结亲,就从娇娇这里收了太多贵重之物。

“婶子,玲珑姐姐可是你们家里的宝贝闺女,您都舍得嫁到我们家里,这些身外之物又算什么,可是不及玲珑姐姐万一 。这只是我做妹妹的心意,婶子一定不要推辞。”

第980章 家宴

这话可是说到孙夫人心里了,女儿是娘的贴心小棉袄,特别是她卧病多年,都是玲珑这个长女在照料家务。在别人家的闺女绣花逛街,做衣衫游玩的时候,玲珑在算账采买,打理人情过往,小小年纪就惦记家里家外,她心里真是愧疚又骄傲。

在她看来,这样的好姑娘,能配得上的男子,真心不多。幸好,还有一个林华,人够聪明本分,又能说会道,主要是家里也是一等一的好人家。即便这般,她还时常担心委屈了闺女。

但娇娇这个小姑子上门了,如此送礼,就是看重闺女,可是不怕她嫁过去以后姑嫂不合了。

这般想着,孙夫人也就不推辞了,直接道,“那我就厚颜收下了,多谢郡主赏赐。我们孙家清贫,没有别的好东西,但也要留郡主和王爷吃顿家宴,郡主和王爷一定要赏脸。”

“是啊,郡主,我亲自下厨,郡主也尝尝我的手艺。华哥一直说大伯娘的厨艺最好,不知我能不能达到她的一半。”

孙玲珑也不是扭捏的性子,应的大大方方,惹得娇娇喜欢,也是挽了袖子说道,“姐姐不知道吧,我也是喜欢下厨。今日咱倆联手,各做几个好菜,如何?让我也显显身手,孝敬一下先生和婶子。”

玲珑自然欢喜应下了,两人辞别了众人,联袂到了灶间,有丫鬟生火烧水,更有忠心老家人买回了食材。两人煎炒烹炸,都是手脚利落又心有成算的,很快就凑了八个菜色。

屋子里,孙举人本来还为难怎么招待夜岚,毕竟夜岚是战王,以战功赫赫闻名大越,但他动笔杆子还行,对于行军大战是一窍不通啊。幸好,夜岚主动问了孤本和新书,说起这些,他可是太熟悉了。难得夜岚居然熟悉,不能说精通,但样样都懂一些。

孙举人如获至宝,也忘了拘束,拉了夜岚做个忘年交,说的是兴奋之极。最后还不忘了敲打自家小儿子,一定要勤学苦练,做一个夜岚这样文武双全的大好男儿。

很快,饭桌就摆上了,孙家五口,外加娇娇和夜岚、林华三人,总共八个,也没分什么两桌儿,都坐下来一起吃了顿名副其实的家宴。

孙举人欢喜的喝了两杯酒,却不胜酒力,半路就开始吟诗作赋,兴致极高。

孙夫人劝了几句,就把他扶下去歇息,把空间让给了儿女们。

孙家小公子好奇京都之事,还有战场杀敌之事,缠着夜岚问个不停。娇娇则和林华、玲珑说了很多粮囤村的事。

听说弟弟马上就要把水泥路修过来了,夜岚也是欢喜,嚷着要两边一起合力,明年春日他就从兴州往北修。

吃过饭,又说了好半晌话,眼见日头西斜,娇娇和夜岚就告辞了孙家众人还有林华,匆匆踏上了继续南下的路。

出城门的时候,并排等待的还有一辆青布马车,出门之后,各奔东西。

娇娇却不知道,那马车里坐着的是顾天泽。

顾家一个远房姑姑正好住在兴州,这几日病重濒死,顾天泽特意请了两日假过来探望,结果正好错过了娇娇来访。

不说他回到书院,见得娇娇分他的那份儿吃食用物,如何后悔错过,只说娇娇和夜岚带了众人,直接改道西南,奔去了湖州。

湖州比之兴州的气候还要温暖,更不是京都可比。这般冬初时候,山林田野还都是一片绿色。

旁的不说,一年两种,起码农人们比之北地,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临近万剑山庄附近,路上行人里就越发多了骑马之人,头戴斗笠,身背长剑或者腰挎长刀,明显是江湖人。

众人出门时候,为了防备万一,备了四五匹好马拴在撤后。

都是当初蛮人攻打林家村时候,被老爷子私藏起来的。后来全家被押解进京,站稳了脚跟之后,村人就把马赶了过来。

相比南边的矮马,个头高,神骏非常的草原马简直太出众了。

一路上惹得不少路人垂涎,甚至还有人出价购买,自然被拒绝了。

有人可惜,但也有人不甘心,打了些坏主意。

眼见还有五六十里才到万剑山庄,娇娇突然心血来潮要露营一晚。夜岚自然是支持,于是众人寻到一处水草丰美的河边,就开始“安营扎寨”了。

连同拉车的马匹在内,都被卸了下来,放在附近吃草喝水。马车车辕上的横杆儿也放了下来,订进湿润的土地里,固定好马车,方便上下。

赵石和赵宝寻了很多干柴,林威挽了袖子搭砌土灶,不过是找个斜坡,上下挖出一大一小两个洞口,再留一个出烟的小孔就成了。铁锅坐上去,干柴烧起来,木板菜刀俱全,娇娇跳进车里拿出一些鸡蛋,菜蔬,新鲜猪肉,夜岚更是跳进河里,只用木棍就插了两条大鱼上来。

神出鬼没的疯爷钻进山林,没一会儿也拎了两只野鸡出来,嚷着要娇娇做叫花鸡。

待得天色彻底黑透之后,两辆马车之间点了篝火,温暖又明亮。众人的晚饭桌儿也摆上了,扁豆炖肉,黄瓜炒鸡蛋,红烧鱼,外加两只泥蛋子叫花鸡,还有家里上个城镇买的馒头放锅里蒸一蒸,冒着热气都端上,实在太丰盛了。

露宿野餐,吃的就是一个随意自在。

头顶是星空,眼前是篝火烁烁,大口肉,大口酒,当真是比在家吃饭要欢快多了。

娇娇依靠在夜岚身边,抢了疯爷一个鸡腿,一边啃一边吹着夜风,总觉得少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