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色几许:陆先生入戏太深 第524章

作者:西风灼灼 标签: 长篇言情

接着便是化妆师,摄影师,王昭,乔惠和季澜芷陆续进来,江偌夜里没睡好,整个人头昏脑涨的,洗漱完任由旁人化妆、投食。

江偌的伴娘就王昭一个,伴郎不用找,贺宗鸣就主动急着要上。

婚礼是件苦差事,江偌紧张加上高度亢奋,倒也不感觉困了,而且接亲环节除了堵门时热闹一下,没有其他花里胡哨的游戏,也算是减了负。

之后便是换上婚纱,举行仪式。

婚纱完全符合江偌预想,裙身以缎面为主,后背和长袖部分采用重工镂空蕾丝,按照她的身高设计,穿上高跟鞋,裙摆刚好触地二十公分。

由于没有父亲,江偌一开始就决定不让其他人代替这一角色,所以她穿着婚纱,独自一人在宾客的注目中走向了陆淮深。

其实,没有父亲的这条路,也不是那么艰难。

她穿着钟意的婚纱,披着洁白头纱,路尽头是她爱的人,宾客席上坐着她的家人朋友,她深爱的宝贝投来好奇纯真的眼神。

但此情此景,她偏偏只能想到程栋。

那个小时候会像大多数父亲一样把她举高驮在肩上的男人。

哪怕后来他容颜沧桑,眼神无光,她心中仍有一个角落永久保存着他最意气风发的样子。

江偌眼眶温热,隔着头纱,更像雾里看花,她脚下小心翼翼,于是这一路走得却也不是很容易。

一步之遥的时候,陆淮深伸出手接住了她。

一瞬间,她仿佛走过万水千山,终得坦途。

证婚人是柳明,他语速缓慢且郑重地念出誓词,最后江偌说出“我愿意”的时候,柳明偷偷擦拭了一下眼睛,缓了缓才哽咽着继续说:“请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二人交换戒指,陆淮深掀起她的头纱,江偌看清楚他的脸,一如曾经初见他时,有心跳加速之感,直视两秒,她赧然垂下了眸。

陆淮深捧着她的脸,温柔地印上她的唇。

晚上的答谢宴,江偌换了身香槟色抹胸礼服,晚宴上,见证过她和陆淮深感情经历的人都上台发表了感言和祝福,惹得江偌泪腺有些失控。

最搞笑是贺宗鸣,最感动是乔惠,最不忿的当属程啸。

程啸上大学之后,幽默细胞和损人技能迅速增长,简直上演了一场“陆淮深批判脱口秀”,结论是:这样你都还能娶到我姐真是三生有幸,无论如何还是祝你幸福,毕竟你幸福与否,直接关乎我姐幸福与否。

来宾发言完之后,江偌和陆淮深答谢众人,本以为就此该结束。

陆淮深却突然敲了敲杯子,凝聚众人注意力,重新拿起话筒说:“其实接下来还有一个特别环节。就在不久之前,我都还认为感情只要双方心有灵犀便不必时刻挂在嘴上,但经过了某些事之后,我更知感情不应该吝于表达,毕竟时光易逝,容颜易老,此刻是最好。但我与江偌都不是太爱表达内心的人……”

说到这儿,江偌在一旁震惊地摊手,陆淮深牵过她的手,改口说:“好吧,我承认,只是我个人还有些不太习惯表达而已。所以,有了今天接下来的一首……歌。”

江偌惊在原地。

她之前隐约知道陆淮深私下跟婚庆负责人商量什么,她猜到会是一个秘密惊喜。但万万没想到,陆淮深会唱歌。

要知道平日里,让他哼个调子他都不愿意,江偌本以为他是五音不全,可她后来居然在书房顶层收纳盒最底层的相册里,发现了他小时候参加校园歌唱比赛获奖的纪念照。

之后想让他给她唱首歌,他总能找到各种理由拒绝,这不失为江偌的一个遗憾。

答谢宴不比婚礼仪式正式,大家皆着各式礼服,手里执杯,陆淮深一说要唱歌,人群就开始跟着起哄。

陆淮深选这首歌没前奏,他看着江偌近乎清唱开始第一句。

是Ed·Sheeran的《thinking/out/loud》,一首相当适合情侣表白的歌,曾在江偌开车时单曲循环过。

陆淮深是很典型的美式发音,会有点懒音,也不似原声那般音高,低沉浅缓,果然不是江偌想象的五音不全。

他唱至:“And/darlin/I/will/be/lovin/you/til/lwe’re/70,baby/my/heart/could/still/fall/as/hard/at/26.(亲爱的就算我们年入古稀,我也依然爱你,我的心跳依旧如26岁遇见你时那般剧烈不息)”

人群躁动,对歌词中的变化一无所知,江偌极度专注认真,立刻便听出了其中不同。

这里的原词本是:“我的心跳依旧如23岁遇见你时剧烈不息。”

婚礼仪式时她忍住的眼泪,此刻却难以自抑。

江偌十七岁回到江家那年,陆淮深二十六岁。

江偌回忆往事,犹如梦境,而今陆淮深对她低沉深情地唱着渴望厮守的歌。

歌词里说,“我也只想让你知道我是如此爱你。”

“我一直在想,人们是怎样不知不觉就坠入爱河里,也许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番外(二):贺氏夫妇

王昭与贺宗鸣吵了一架,再之后,分了手。

一开始,只是因为王昭在江偌和陆淮深婚礼上多喝了两杯。

贺宗鸣借口送她回房间,随后恃靓行凶,用美色迷惑了她,就如第一次那晚那般,用蛊惑的口吻在她耳边低喃细语。

一口一个“昭昭”,一口一个“宝贝”。

着谁能顶得住?

说穿了,她能跟贺宗鸣走到一起,还得归根于她贪图美色,色令智昏。

不看能力,也撇开令她敬而远之的他的家世,仅贺宗鸣这身皮囊,这张脸,就直戳她的审美。

王昭本本以为这种平时看起来不着调的性格非她所爱,可见到他认真时候的样子,只会让她加速沦陷。

当你对一个男人的某一面习以为常,偶然发现,他的另一面竟与你心中预设的理想型的样子重合,那种内心冲击与惊喜,无论多少次都不会平淡。

王昭喜欢他半痞半认真地叫她“昭昭”或“宝贝”时,用鼻尖下巴在她脸上若有若无蹭吻,贺宗鸣总能轻易挑起她最原始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