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狗! 第11章

作者:老肝妈 标签: 综漫 BG同人

  如此过了三天,犬夜叉深感再这么过下去他和藤原家势必得疯一个。与其忍耐自己,不如加害他人!

  于是,打扮精致的犬夜叉“优雅得宜”地扶着墙走路,在侍女毫无灵魂地吹捧声中止步,用娴熟到让人心疼的手法撩过一朵花,放在鼻尖轻嗅。

  “犬夜叉小姐真是风雅……”

  电光石火间,犬夜叉蹬掉木屐甩去小单,“唰”一下撩起裙摆,三下五除二滚进花丛,四肢并用飞快钻出庭院,一溜烟跑得不见狗影,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不知在他脑中演练过多少遍。

  不管了!他要练散魂铁爪,他要有自保能力!这贵女谁爱当谁当去,他不想被鬼吃第二次!

  好半晌,大后方才传来侍女的尖叫声:“犬夜叉小姐——”

  她们抱着衣服追上来,凶神恶煞:“这样太不风雅了!快把小单穿上啊!啊啊啊不要爬树,不要——可恶居然这么快就上树了你是猫吗?”

  作者有话:

  PS:无惨:这是什么见鬼的替身文学?

  奈落:我·奈落·没有平替!

  犬夜叉遇到缘一,拔刀:你就是黑死牟吗?

  缘一:这又是什么替身文学???

  犬夜叉遇到杀生丸:你跟我上辈子认识的杀生丸不是同一个。

  杀生丸:连替身文学都不是了?

第11章

  幼崽上树,动如脱兔,性质恶劣,影响有毒。

  唯有阴阳师治夫,对这一幕表示理解且显得十分大度。他还谆谆教诲所有人,要对半妖姬君的血脉心里有点数。

  “她是犬妖后裔,血脉中总带着些野性,如今正是贪玩的年纪,看不住也是常事。”

  就差把“她是狗啊”给人贴脑门上了。

  阴阳师治夫想不通,这事儿有那么难理解吗?怎么一群女眷找到他这儿来,非要他给半妖定个罪呢?

  犬夜叉明显有个喜欢狗的妈,和一个明显是狗的爹,她一出生就自带狗性,长得再好看也养不出正统的贵女样,撒手没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他的同僚中就有人想不开养了犬妖式神,冲着犬妖能打结的契,结果发现被干死的是自己。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一晚不回和室报废,谁看了不说一句“有我没狗,有狗没我”,吓退了多少本来想契约犬妖的小阴阳师。

  狗的精力多旺盛啊,犬妖更甚,每天只是遛到庭院点到即止,她一通力气往哪发?不拆家只能上树啊。

  可养狗的觉悟并不是人人都有,藤原家的女眷依然无法接受。

  侍女叹息,小声提醒:“治夫大人,几位夫人对姬君颇有微词,可以的话还请您指教,怎么做才能让犬夜叉小姐安静一些?”

  提到“姬君”,阴阳师只能想到十六夜。

  想到十六夜,他算是明白女眷们为何要来找他的原因了,敢情是分家的夫人们不喜欢十六夜?

  说来也对,十六夜作为本家的姬君却跟犬妖生下了半妖,这在夫人们眼中是离经叛道又大逆不道之事。

  有这个“污点”在,十六夜必被女眷诟病,偏偏她目前负责教养分家的贵女,算得上分量极重的人物了,那么她受到的诘难也会更多。

  夫人们觉得十六夜“不检点”,不配教养贵女,拿半妖当借口换下她很正常。而侍女们跟着十六夜吃饭,自然不希望姬君倒台,于是半妖的言行举止就成了双方博弈的关键。

  真可怕,两边拿狗对赌,他都想给半妖贴个“惨”字。

  治夫思量一番:“想让她安静,就让她感到累吧。”

  一般来讲,只要遛得够远、跑得够快、还有架打,犬妖式神通常会很安静。同理,只要侍女带着半妖遛得够勤,半妖也会变得“岁月静好”吧?

  侍女结礼告退:“我们明白了,治夫大人。”

  懂了,这就回去给犬夜叉小姐安排更多的学习任务,榨干她所有的精力!

  不得不说阴阳师和侍女真是一对卧龙凤雏,二者得一可安天下众狗,犬夜叉撒欢半天回到西造院,没等来三堂会审,反而等来了三天仪态速成。

  抬头一看教他的人是亲妈,厉害了,这波堪称绝杀!

  犬夜叉:……

  他对母亲总是没辙,在十六夜温和又包容的目光中,他只能打起精神装成贵女,端的是高贵冷艳、气质不俗,仿佛之前上树的人不是他。

  就这么熬了几天,犬夜叉凭借强大的运动神经练成了“抿唇微笑必扭头”、“以袖遮面示矜持”、“起身告辞须行礼”等贵女专项技能。

  并在侍女、松子婆婆和母亲的考核下顺利晋级,荣获“见习贵女”的成就称号,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贵女养成计划之中。

  面对一眼望不到头的课业,犬夜叉实在忍不住了!

  穿木屐他忍了,就当是锻炼平衡性;加单衣他也忍了,就当是负重考验意志力。可是,让他跪坐半天就为了泡一盏茶——侧重点不是解渴而是观赏性,什么闻香赏色观风雅,贵族教育真是有病!

  不行,不能再这么坐以待毙了。

  他的散魂铁爪再不练,没准爪子就要变成传说中的“纤纤玉手”了,细思极恐。

  可恶,是男人就不能硬不起来!

  为了不给母亲添麻烦,犬夜叉爪子练得隐晦。读作“散魂铁爪”,写作“辣手摧花”,庭院里的植被没几天就被他祸害了一遍,眼看着惨状如斯无法隐瞒——

  阴阳师淡定无比:“正好家主要种紫藤花。”会耕地的狗,多罕见啊!

  侍女木着脸响应号召:“是,我们会带犬夜叉小姐去另一个庭院转转的。”

  犬夜叉:……

  ……

  杀生丸不再追杀冥加,也没有前往结城。

  他暂时放下了寻找铁碎牙的念头,转而折返西国,去见自己的母亲。

  不久前,家臣鹳妖传来消息,言明在他父亲去世后,曾被白犬镇压的豹猫一族又有了异动,近日常在关西一代的边沿转悠,擦着西国的疆域转圈,一副想要开战的样子。

  “豹猫一族不知道从哪儿听到的消息,说是您没有继承铁碎牙……”

  鹳妖小心翼翼地抬眼,偷觑杀生丸的神色,见这位大人面色如常,便继续道:“他们狂妄无比,觉得能联手击败您。”

  杀生丸:“杂碎。”

  呵,可笑的乌合之众!就算他没有铁碎牙也照样能撕碎豹猫,真不知他们哪来的勇气跟他杀生丸作对,靠命硬吗?

  绒尾拔长,他飞向西国。

  今次回去,只要豹猫敢一脚跨进西国疆域,他就敢拧下他们全族的头颅。

  半日后,西国高天之宫殿,云中城。

  这是一座浮于云端又被云雾笼罩的唐式宫殿,构架大气恢弘,布置富丽奢华,有着漫长的云阶、古老的雕栏和精良的守卫,还有一张置于殿前的金碧辉煌的宝座。

  此刻,宝座上正端坐着一位姿容绝丽的女妖,杀生丸的样貌与她极为相似。

  她银发金眸,额生紫月,气质雍容华贵,妖气收敛凝实。闻到熟悉的气息靠近,她的唇角弯起一道弧。

  “杀生丸。”她笑道,“出走这么久,居然还记得回来看望母亲,真是让我感动啊。”

  她名“凌月仙姬”,是杀生丸的亲生母亲,也是西国拥有实权的现任王。

  在杀生丸这个继承者尚未成长到她期望的高度前,她会一直管理西国,同时放他出去历练。

  除非杀生丸真正成熟,不然她会百年如一日地坐拥西国,什么都不会留给他。就像斗牙王对杀生丸的安排,不留任何余地。

  凌月看向儿子:“怎么不说话?真是一点也不可爱。”

  用“可爱”来形容已成年的儿子,凌月对杀生丸的调侃得明明白白。

  只是儿子大了,对她的言辞习以为常。杀生丸面不改色,道:“你让小妖怪传信,不就是让我回来。”

  “既然催我回来,是决定杀光豹猫了?”

  一开口就是杀,杀气还真是重。凌月秀眉一蹙,作哀伤悲切状:“难怪斗牙会把天生牙留给你,原来你杀了太多小妖怪,他怕你被怨灵缠身吗?”

  “有了天生牙,就不用怕怨灵了。杀生丸,你的父亲很疼爱你。”

  杀生丸:……

  话不投机半句多,眼见她没有诛灭豹猫的意愿,杀生丸就不打算留了。连招呼都不打,他背过身去,准备离开——

  “急什么。”凌月施施然坐在宝座上,道,“留着那些小猫还有用。”

  杀生丸站定,不语,等着她的下文。

  “有豹猫在,西国不会安宁,或许会有妖怪联络豹猫,与他们里应外合。”凌月道,“等一段时间,正好一网打尽。”

  杀生丸冷淡道:“既然你拿了主意,何必叫我回来?”

  “真是冷漠的孩子,没小时候可爱了。”凌月倚靠在王座上,懒懒道,“杀生丸,既然你不可爱了,那就给母亲带回一个可爱的孩子吧。”

  她看向他:“你的父亲在外面留了一个半妖。”

  “如果是男孩就算了,但那是个女孩。”凌月道,“我无意与她的母亲争抢孩子,只是那孩子终究流着白犬血脉,不能一直辗转在外。”

  在传承血脉这点上,犬妖中的女孩比男孩金贵多了。靠男妖传承,只需要一个人类就能稀释一半血脉;而靠女妖传承,大概率会保留血脉原有的力量。

  同样的,落单的犬妖女孩要是不够强大,很容易被抢走关起来。

  “人类生命短暂,等她的母亲死了,把她带回来。”

  凌月考虑的基础是“族”,虽然犬夜叉的身份尴尬,但她也算是她的子民,理应回归犬族。可作为母亲,她又不愿夺走另一个女人的孩子,于是便取了个折中的做法。

  但杀生丸并不买账:“与我无关。”

  “与你无关?真敢说啊。”凌月决定创死不孝子,“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杀生丸。无论是按人类贵族的规矩,还是按妖怪传承的规矩,为保持血脉的纯净,同父异母的兄妹是天然的伴侣。”

  确切地说,从平安时代至今,人类的贵贱尊卑之分特别严重,婚嫁必须门当户对,因此对同族的结亲态度宽容。而妖怪的血脉尊卑观更重,为了不使血脉外流,通常是同族成婚。

  凌月:“同父异母,成年前不相见的话,你们几乎谈不上是亲属……”

  杀生丸:……

  不打算搭理母亲了,杀生丸冷漠转身,丢下一嫌弃又厌恶的话:“我跟半妖不是同类。”

  他从不觉得父亲留在外面的血脉是亲眷,在他看来那只是个东西,一个长着犬耳的、无用的东西!连挑来做附臣都嫌多余,居然还能考虑到传承上,他杀生丸还没这么下作。

  “她的死活跟我无关。”杀生丸道,“我对她最大的慈悲就是让她死在我的手上,以免日后遭受更多痛苦。”

  狠话放完,他直接离开。

  瞧着儿子远去的背影,凌月幽幽叹气:“不孝子,一点都不理解母亲的好意。”放那么多狠话,你倒是动手啊。

  “真是一点也不坦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