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们的反穿日常 第67章

作者:三蔓子 标签: 武侠 美食 甜文 爽文 轻松 BG同人

  但楚留香……楚留香的确是个非常不一样的人。

  他身形高大,只站在那里,就极具压迫感,浑身都充满了力与美,然而他的动作却是优雅而轻灵的,倘若他想,即便穿着一步一踩的尖头皮鞋,他也能不发出一丝声音,至于他自己发明的那种,用浑身毛孔去呼吸的法子……一点红知道了这件事之后,总觉得楚留香处在一种从人到人鱼的进化过程中。

  总而言之,他的轻功非常之高。

  他只那样说了一句,整个人便已负着双手飞了出去,皮鞋轻轻踩在湖面之上,只如一滴水珠落入大海,只泛起了两三圈浅浅的涟漪,后而无声,他整个人已如轻烟一般,消失在这大而平静的湖面之上了。

  再踏月而归时,便真的说得上是那“踏月留香”四字……只不过留的是淀粉烤肠的香。

  其实以前在江湖上时,说楚留香身上带着郁金香的淡淡香气,这个……这个事情其实还值得说道一下。

  众所周知,楚留香的鼻子完全坏掉了,闻不见味道。

  那么他就绝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弄什么郁金香香粉之类的玩意儿,以前说他“踏月留香”,其实是他的三个义妹,出于一种类似于团建的考量,经常换不一样的香包,一做做四个,人手一个一模一样的。楚留香也是这团建小群体中的一员啊!要带、必须要带。

  来了现代之后,他的鼻子还是没治。

  那天去给花满楼看眼睛时,他们还顺便去挂了一下耳鼻喉科,给楚留香看了看,不过鼻炎这种东西大家懂得都懂,能治好的确实寥寥,所以只是开了点药和喷雾。

  所以踏月留香的楚香帅,对现代的香水自然也无甚爱好。

  但秦蔻很爱啊!

  而且她就是觉得,只有楚留香这样超强气场的酷哥,才适合用古龙水啊!从身边走过去之后的留下的那种淡淡麝香余韵……那种又渣又鬼畜又迷人的味道一下子就出来了。

  虽然又渣又鬼畜什么的多半都是错觉而已。

  楚留香自己倒是无可无不可,既然秦蔻很

  是喜欢,就每天也象征性地拿起古龙水喷在手腕与脖颈后。

  但大晚上去公园里喝酒吃鸡爪吃淀粉肠什么的,就实在不必涂什么古龙水了。

  因此那天踏月留香的楚香帅是……孜然味的。

  秦蔻:“……”

  施展绝世轻功去买淀粉肠,总有一种用大炮轰蚊子的诡异感。

  但是还挺有画面感的。

  不过!事情还没完!

  她又指着一条X博吐槽,说:“那这个呢!那这个呢!这个也在咱们家附近,钻缝隙……不,这是谁啊?你可别说还是你们。”

  一点红嘴唇动了动。

  秦蔻扶额:“……这又是谁,又是为什么呢?”

  一点红道:“陆小凤,他要露一手缩骨功。”

  秦蔻惊奇:“他还会缩骨功?”

  不错,他会。

  陆小凤学的武功,没有所谓的正统、也无所谓从一而终,练剑就是练剑、练刀就是练刀,他小时候都是瞧见什么有意思、就去学什么,功夫学的博而杂。

  这样子的人,其实往往都成不了大器,因为武学一途,深奥崎岖,若只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学,顶多只能学个皮毛,许多个皮毛加起来,那也只是个面积比较大的拼凑皮草而已。

  但陆小凤又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才了。

  他竟学什么都能学好……除了唱歌。

  而且他学过十八般武艺之后,竟对十八般武艺的出招路数都熟到了极点,由此竟自创了一门武功,也就是神之又神的灵犀一指。

  无论是什么样的武器,他的两根手指头一伸,都能夹住。

  陆小凤的至交好友西门吹雪曾瞧着他的两根手指,竟问:“你的这两根手指卖不卖?”

  当时的陆小凤:“……”

  其实西门吹雪这个人,瞧着冷冰冰的,说话还挺幽默,就是他偶尔开这种玩笑的时候,都叫人感觉冷得不太想笑。

  灵犀一指曾让陆小凤数次自危险中逃脱。

  而最为惊险的一次,无疑就是他夜探平南王府,与白云城主叶孤城对上的那一次!

  叶孤城早就听说了陆小凤的厉害,所以他一定要来试一试。

  天外飞仙,如此迅捷而辉煌,如匹练、如雷光。

  陆小凤急退,冰冷地剑气已砭入肌骨,令人的骨头也发僵,他们那时正在王府的宝库之中,叶孤城出剑的力道控制得很精心,绝不肯多费一丝力气,陆小凤急退之后,身子已贴上了冰冷的石壁,面前的剑却已到了胸膛!

  那个时候,他习武的博而杂忽然就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

  他使出了他的缩骨功,以至于他的胸膛忽然好似怪异地陷下去一块,好似肋骨与脊柱已紧紧相贴,叶孤城只是怔了那么一怔,陆小凤已伸出了手指,夹住了他的剑锋。

  这也算是一门绝技了。

  那天的直江池之会到最后,陆小凤醺醺然唱起了歌,路过一堵中间开了一道缝的墙,便回头扬唇一笑,说要给他们看个好玩的。

  然后就从那道看起来不太可能钻过人的缝隙里过去了,站在对面很快乐。

  当时的一点红:“……”

  可以但没必要。

  他莫名想起自己前两天网上冲浪的时候瞧见的那个“老婆不在家男人都会玩什么”的弱智视频,诸如凭空投篮之类的……

  总而言之,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

  低德地图,相当无辜;古代侠客,坏事做绝;X市人民,水深火热,骂声一片。

  秦蔻立在原地,陷入沉思。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到捂脸发抖。

  一点红:“……”

  一点红长长地叹了口气,正好已结完账了,他顺手从手里拎着的购物袋里拿出瓶水,拧开瓶盖,递给秦蔻。

  秦蔻咕嘟咕嘟喝水,总算笑停当了。

  她正色道:“这个事情……你们下次就别开着导航了啊,悄咪咪翻就行啦。”

  侠客们偶尔翻个墙、缩下骨、运下轻功,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根本没必要严词禁止,而且他们的确都是人中龙凤,想避开监控也很容易,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唯一能提的要求就是千万别开着地图干这些事了,对可怜的X市路痴市民好一点吧!

  一点红:“……”

  一点红:“嗯。”

  两

  个人就拎着购物袋往回走。

  其实是秦蔻两手空空,一点红拎着购物袋跟在她身边。

  进超市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太阳还没下山,出来的时候却已经八点半了,天色已完全暗了下去,路边的灯光打在地面的石砖上。

  秦蔻很喜欢这里的地面,大而方正的地砖之上,有光亮打下的时候,就能瞧见一点一点亮晶晶的光芒,踩在上面,就好像踩在星星碎屑上一样。

  她的人字拖“踏啪”一声踩上去,艳红色的脚指甲被头顶的路灯灯光所照耀,反射出一点艳色的光芒来。

  一点红抬起头来,视线很平。

  他忽然说:“你刚刚问我,最喜欢什么地方。”

  秦蔻:“啊?唔!”

  聊天嘛,又不跟做演讲一样,得有个中心思想,通常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秦蔻说话也常常都是漫无目的的,过去就过去了。

  但一点红不一样,他似乎对别人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得很清楚。

  秦蔻瞧瞧他,问:“对哦,你还没回答我呢?你是更喜欢去看电影呢,还是更喜欢去吃烤肉?”

  电影,虽然他看鬼片时面无表情的,但去电影院看巨幕的《弟斯拉》时,明显被吸引到了,眼睛一眨不眨的,连可乐都没喝几口。

  烤肉他也喜欢的。

  古代侠客们都是肉食动物!秦蔻也是肉食动物!

  一点红瞧着她,道:“超市。”

  秦蔻一愣:“嗯?”

  一点红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淡淡道:“我倒是更喜欢逛超市。”

  秦蔻抬眸,目光就落在了他的下颌骨线条上。

  冷硬非常,嘴唇很薄,瞧上去就像是个又无情、又冷酷的人。

  秦蔻说:“我也喜欢逛超市。”

  是的,她很喜欢的。

  小时候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逛超市,那个时候只喜欢逛零食区和玩具区,爸爸妈妈去卖肉的地方、卖家电的地方看一看,她就觉得无聊,没意思。

  小时候的她最喜欢幻想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天超市下班锁门了,但她一个人在里面,一晚上都可以随便的造作薯条饮料和果冻。

  长大以后,她经常和朋友们一起来逛超市。

  必须得是真正的朋友,不能是虚假的朋友。

  在超市里晃晃悠悠,大多是时候买东西都不是重点,聊天才是,能指着一瓶盐都能从盐之花聊到古代制盐……说的多半内容还可能是错的,逛一圈超市,能一直絮絮叨叨漫谈天地,那才叫舒服呢。

  想找个搭子是很容易的,但想找那种轻松的、愉悦的,看到一袋米都觉得有趣能聊半个点的氛围却很难得。

  况且有些搭子还属于经常给你搞点负面反馈,譬如当你觉得一件事有趣的时候,TA就会表示“这有什么有趣的呢?这有什么好玩的呢?”

  扫兴!

  因此除却工作时间之外,秦蔻宁愿自己一个人呆着,也绝对不要去和说不到一起去的人交朋友,才没有必要!

  所以这两年,她其实很少自己来逛超市,想吃什么都是直接APP下单送上门的,因为身边确实没什么人能这样子一起逛。

  但这个夏天……她觉得很幸福。

  吃火锅也幸福、去浴场也幸福、看电影也幸福……逛超市也幸福。

  幸福是很细碎的东西,你说不上来具体的某一件事,但是这种如温水般的感觉一直都在,一直都包裹着她。

  所以她就说:“我也喜欢逛超市,我非常非常喜欢逛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