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死对头的贴身侍女 第21章

作者:观樱 标签: 宫廷侯爵 甜文 悬疑推理 市井生活 轻松 古代言情

  门前放着一坛坛的好酒,有伙计将其打开,每个坛子都盛出一碗。香气散发出来,琳琅嗅了嗅,还挺好闻的。

  “趁着吉日,我宣布今天若是有哪位客人能将这几碗酒喝完而不醉,那便可获得杏子酿一坛!”

  琳琅没什么兴趣,抬腿就要走。

  人群里有人说道:“哎哟,掌柜的真舍得啊,那杏子酿酒香浓郁,色泽澄亮,是难得的佳酿啊。”

  “是啊是啊,一小坛子便要五十两,这么大一坛怕是不得百两银子啊!”

  琳琅停下了脚步,看向被红布盖着的酒坛子。

  这玩意,这么值钱?

  她收腿拐了回来,立定站好,看向那坛子酒的目光变得热切。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几个人上去,只是没喝到最后,就倒在了台上。最厉害的也只不过坚持到倒数第二碗。

  琳琅边看边点头,刚要抬脚,有个壮汉先她一步走了上去。豪爽的道:

  “这点酒我一口就能喝完!有没有人上来和我比试一番!”

  围观的百姓兴致高涨,呼喊着让人上去,不过没人敢挑战壮汉,都觉得壮汉定然是赢得头筹了。

  “我来!”

  琳琅身姿轻巧的跃上高台,笑盈盈的道:“我来和你比。”

  作者有话要说:

  苏大人:三日的住店钱,白费了Orz

  琳琅:大人,你怎么不早说!把钱给我也成啊,哎,浪费了

第18章 第 18 章

  清秀少年眉间有颗大痣,身子骨单薄的很,跳上台后引来一阵嘲讽。

  无他,实在是因为二者差距过大。一个壮硕如小山,一个瘦弱似一阵风就能吹倒。

  底下的人议论着:“初生牛犊不怕虎,这少年定然不认识这位。”

  “啊?他是谁啊?我也不认得。”

  “他你都不知道?听说呀,他曾经是绿林好汉!”

  “完蛋咯,这位少年定然要吃亏了。”

  壮汉一身腱子肉,即便穿着衣服也高高的隆起。他不屑的看了看琳琅,完全没将她放在眼里。

  “就你?”

  琳琅笑道:“就我。”

  壮汉身上透着匪气,忽地起了坏心思,道:“光是喝酒没什么意思,不若我们两个比一些旁的。”

  琳琅好整以暇的看着他。

  壮汉道:“我们先将这碗里的酒都喝了,然后再喝一坛子,若是能好好走下去,才算赢!”

  店家为了招揽生意,门前放的酒坛子起码有三十斤重。若是这些都喝下去,人怕是要爬着回家。

  “少年啊,你还是下来吧,等他下去了你再上就好。”

  “是啊,你比不过他的,若是醉死过去怎么办啊?”

  有人看琳琅生的瘦弱,就好意的提醒了一句。不过琳琅摇了摇头,她知道壮汉酒量定然是好的,要不然不能这般张狂。

  若是让他将那彩头拿走,那她留在这也没有意义。

  琳琅朝着壮汉笑了:“可以,不过你都提条件了,公平起见,我也要提个条件。”

  壮汉有些不耐:“快说!”

  “不若我们将碗里的酒喝了之后拎着坛子比一场,若是谁坛子里酒水洒出来,谁就输且得喝完一整坛子酒水,如何?”

  喝酒她定然是不占上风的,只能从别的地方取胜。不过那壮汉听她这样说后,反而是哈哈大笑。

  “小子,既然这样只需要喝完碗里的酒即再比划即可。”

  “等会你可别哭!”

  酒庄掌柜的自然是同意的,越热闹越好,围观的百姓明显多起来,这也是他想要达到的效果。

  掌柜的忙叫伙计将杂物清一清,给俩人腾出来地方。然后将酒水满上,等着俩人喝。

  壮汉酒量极好,他几乎一口就能喝掉一碗。对比他的豪爽,琳琅则显得慢吞吞了。

  “完蛋了,这少年,好像要醉了!”

  “谁让他不自量力,该!”

  虽有人担心,但大多是看热闹的心态,眼看着壮汉已经将碗里的酒全部喝完,而琳琅才喝了三碗。

  “快一些!”那壮汉道。

  琳琅笑容变大,身形未动眼里也是一片清明。抬手将几碗全部喝掉,用袖子擦了擦嘴角。

  等她擦完才反应过来,若是苏大人在的话,定然没眼看邋遢的自己。

  还好他不在,琳琅想。

  “蠢货!竟然还分神!”

  壮汉看琳琅一个少年,想着赶紧解决好拿到彩头,因此拎着一个酒坛子,猛的朝琳琅撞过来。

  “方才可是你自己说的,谁的酒洒了,谁就输!”

  壮汉生的像是一座小山,步伐却很轻快,眼看着就要撞上站在那未动的琳琅!

  就在他笑容变大,觉得自己要赢了的时候,忽感觉腿上一痛,他哎呦一声!

  嘭——

  谁也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小山一般的人便倒在了地上。

  而他手上的那坛子酒水散了出来,被站在原地的琳琅一手抓住,笑着道:

  “这么好的酒水可不能浪费了,对吧掌柜?”

  她说完这话,底下愣住的百姓们这才反应过来,爆发出掌声和呼喊声。

  “对对,”掌柜的走上台来,先是将那壮汉扶起来。不过壮汉哼了一声,狼狈的自己下台子了。

  若是往常,他定然不肯这般忍气吞声。但少年的身手在他之上,他可不想招惹这般人物。

  看着少年未动,实际上他朝着自己踢了一脚。

  这一脚力道极大,壮汉甚至觉得自己腿骨被他踢断了。

  “恭喜!这坛杏子酿是你的了。”掌柜笑着将坛子给琳琅,琳琅小心的接过。

  一百两银子到手。

  小心的捧着酒坛子,琳琅走下台,在旁边看了会后索性进到铺子里。

  掌柜的还以为她有什么事情,就过来询问。

  “掌柜,杏子酿价值几何?”

  掌柜自豪的挺直腰板:“旁的不敢说,我们这出去的杏子酿,起码要卖到这个数。”

  说着,他伸出两根手指头。

  二百两!

  琳琅眼睛亮的惊人,接下来更是语出惊人。

  “掌柜,这坛酒卖给你,一百九十两就成。

  掌柜:“啊?”

  过了一会,捏着一百八十两银票的琳琅走出酒庄,而身后掌柜愣神,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得了钱财的琳琅先是找了家饭馆吃饭。

  她饭量大,又舍不得花钱,因此点了便宜的下饭菜并几样不要钱的小菜,让伙计上了一大盆的主食。

  茶水是免费的,吃的噎时她就喝一盏。

  风卷残云过后,肚子充实她心里也踏实不少。

  虽然一顿饭才花了一把碎铜板,手里还算宽裕。但琳琅合计了一番,还是放弃住店,留着钱另作他用。

  总计一百八十两银子,其中一百五十两是银票,剩下的则被她换成了散碎银子放怀里花。

  钱难挣啊,她嘀咕了一句。

  想了想,还是尽快将钱给孩子们送去。所以琳琅买了些厚实的布料和一些小玩意,将银票夹在不起眼的地方,最后打成一个包裹去了货行。

  货行走南闯北,不止自家进货,还会帮人采买送货等。有时候还会护送人回家,当然价格也更贵一些才是。

  琳琅留下地址,嘱咐好后没给钱。

  货到给钱,这点钱就让汪一则出了。

  而被她念叨的孩子们,此时正和汪一则说话。

  “小林哥怎么还没回来啊?”

  石头挠了挠脑袋,他记得小林哥走的时候说没几日就返,可他这几天日日去小林哥的住处,见院门是锁着的。

  汪一则面上不显,实际也很担忧,总觉得出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扰的他心乱看书都看不进去。

  “她会没事的,”汪一则安抚石头和其他的小孩子道。

  话是这样说,但晚上等孩子们都睡了,汪一则悄悄出门,去往林良的住所。

  到了之后,见院门锁着,他叹息一声。

  “谁?”

  突然听见声响,他警惕的看向身后。

  借着银白的月光,能瞧见来人身穿飞鱼服腰挎绣春刀,面容冷峻的盯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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