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以为我也重生了 第79章

作者:九流书生 标签: 穿越重生

  齐姝往旁边挪了一下,这鸟的尸体实在是有些可怕。

  花了大半天的时间,齐姝终于接受自己似乎又变成了一只生活在野外的小白狐,而且自己还有个哥哥。

  她想起自己那位亲生哥哥,就忍不住想要摇头。

  齐姝和大白狐狸生活了一段时间,将周围地形摸熟悉之后,也开始自己捕食猎物了,偶尔会两只狐狸一前一后的夹击猎物。

  这山林生活,的确是解放天性,虽说天敌很多,凶猛的捕食者也很多,但是这野外没有勾心斗角,反而生活的舒舒服服。

  大白狐狸的性格的确很温柔,像是兄长对待妹妹一般的对待齐姝……听大白狐狸说,他们的确是兄妹。

  原以为日子会这样平淡的过去,直到有一天,齐姝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味,这血味似乎是有点熟悉,她探出脑袋,四处张望的时候,忽然看到大白狐狸往这边跑来,齐姝尚未喊出声,便见它顿住了脚步,深深的看了眼她后,便一转头又跑回了树林里。

  齐姝愣了愣,还未来得及反应,便听到了不远处传来了猎户的声音,大喊道,“这边有一只白狐狸!纯白的,难得一见!一定能卖上好价格!”

  齐姝虽然有了狐狸的身体,但是却拥有人的灵魂,她自然知道这群人心里在想着什么,而目光落在大白狐狸跑远的雪地里,发现上面有些淅淅沥沥的血迹。

  她哥受伤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齐姝知道这只大白狐狸就是她的哥哥,经过一番思考之后,只能无奈的接受了这个现实。

  但是现在她哥正在被猎户追杀,而且还受了伤,齐姝现在才明白大白狐狸最后看她的那一眼,是道别。

  齐姝立刻爬出了洞穴,想要从侧面绕过去,然后去找她哥。

  却不想刚走没多久,便听到一声惊呼,道,“这里有只小狐狸!幸好我看到了,不然可就被马蹄给踩死了。”

  齐姝倒是想快速逃走,可惜被身后几人用弓箭拦住,这几人箭法都不准,齐姝如果乱跑,保不齐还真被射中一剑,只好待在了原地,待他们走进,就想逃走。

  反正这个距离,他们也没法快速搭弓放箭。

  她算盘打得倒是好,计划也没错,面前的确是三个人,两女一男,齐姝准备撒腿逃跑的时候,却不想被人看破了意图,直接拦住了去路,被提了起来。

  她无力的挥舞着爪子,虽然知道无济于事,但是并不影响她的求生欲。

  “你倒是聪明。”一声轻笑声自身后响起,齐姝身子一僵,这声音莫名的熟悉,它转过头,便看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面容,但是却给她一种极为熟悉的感觉,仿佛深入灵魂了一般,看到这人的时候,她的整个灵魂都产生了悸动。

  “本王倒是没见过这样聪明的白狐狸。”这人笑了一声,反手将齐姝牵制住,旋即抱在了怀里,道,“今日倒也算是幸运,获得一只雪狐,倒是可以养在本王的院子里了。”

  他便是当朝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摄政王。

  “权势滔天”、“权倾朝野”这两个词,仿佛就是专门用来形容他的,听闻太宗在世时,曾形容他是“文可提笔安天下,武可上马定乾坤”的才能。

  新上位的皇帝倒也忌惮他,但是到底没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毕竟这位摄政王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关于他的传说,就算是说上三天三夜,恐怕也是说不完的。

  而现在,这位摄政王正提着小狐狸,笑道,“收了吧,今日就这样,本王也算是收获颇丰,纵然夺得头筹又如何,难道能比得上本王的这只爱宠吗?”

  他既然这样说,另外三人自然不敢反驳的。

  齐姝一路都想挣扎,却被这人死死摁住,就在齐姝一转头,即将咬到他手的时候,这人忽然开口笑道,“你可得乖乖的,不然你的牙可就保不住了。”

  齐姝僵硬了一下,收回了獠牙,老老实实的趴着了……既然现在逃不出去,只能静待时机,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特别心慌,迫切的要看到那只大白狐狸。

  到了山下,群臣道贺,狩猎结束时,皇帝站在狩猎台上,笑道,“朕新得了一个宝物,乃是周围猎户所赠,朕拿出来,与各位一同赏玩。”

  东西刚刚拿出来,太监端着盒子从摄政王旁边过去,齐姝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混着极其浓烈的血腥味,她心中忍不住咯噔一声,焦急的探出了脑袋。

  然而,当她从摄政王的怀中探出头时,便瞧见这皇帝已经从盒子里取出了一块雪白的狐皮,上面还沾着鲜血,是一整块的狐狸皮,齐姝一眼辨认出了这是她的哥哥。

  齐姝登时就要跳出摄政王的怀里,却被他一把摁住了脑袋,不等齐姝挣扎,摄政王的声音便传入了她的耳中,他道,“别动了,等会被皇帝看到了,又得又麻烦……那个是你兄弟姐妹吧?如果你不想步入后尘,便不要动了。”

  齐姝果然不动了,她狭长的狐眸里掠过了深深的恨意,獠牙已经露了出来,只是可惜,还是略显稚嫩。

  摄政王忍不住诧异了一下,他若有所思的看了眼怀里,叹了口气道,“没想到你竟然如此通人性,本王都怀疑是山中精怪所化了。”

  齐姝眼睁睁的看着那块狐狸皮被当做战利品一般,被众人观看,他们向皇帝恭贺,而猎杀大白狐狸的猎户则是获得了一笔丰厚的赏金。

  狩猎结束后,齐姝被摄政王带回了王府之中,养在了王爷的卧室,这一样,便是三年,她也终于从一只幼狐长成了一只皮毛雪白的大白狐狸。

  跟她哥十分相似,甚至更加灵动一些。

  王府中人难得见到王爷这么喜欢一只小动物,于是对她非常好。

  王爷每次下了早朝,就会急匆匆赶回来抱抱他,也许是习惯了,被抱多了,自然就有安全感了。

  “皇帝还是猜忌本王……”摄政王坐在塌边,齐姝正趴在他的腿上,尾巴有一下没一下的扫着,他道,“猜忌便猜忌吧,只有他先动手,本王才有足够的礼遇去逼宫……这天下之主的位置,谁不想做?本王也是也看中了。”

  摄政王的狼子野心,朝野皆知。

  皇帝忌惮,却也毫无办法,只能明里暗里的威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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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走之前,转头看了眼那小店的名字,“小胡超市”,挺随意的名字,好记。

  清河湾小区,沈京顺着导航,连连绕了好几个弯,差点把手机给砸了,这才找着了地方,很普通的老小区,不少电缆线都露在外面,也没人管,楼房墙面上都是黑色的污渍,也不知堆积多少年了,只是还算是安静,估计居民都在家里呆着。

  这见鬼的天气,真是太热了。

  沈京埋着头在小区里走了好几圈,才在排序混乱的楼房里找到了第十二栋,他颠了颠背包,一头冲进了楼道里,才算是活过来一些。

  按照手机上的信息“清河湾小区12栋301室”,他一边走一边看着旁边的门牌号,破旧的楼道里有一些瓶瓶罐罐的垃圾,沈京在跨过第八个空饮料瓶后,终于忍不住火气,一脚踢飞了拦在面前的第九个饮料空瓶,好像是可口可乐的瓶子。

  “咚……铛……”可乐瓶和墙壁撞击在一起,又掉落在地上,发出了连续的两声闷响。

  沈京有些挫败感,他什么时候沦落到将火气撒在可乐瓶上的地步了,深吸口气,转头准备继续上楼,却猛地顿住了,神色微僵的看着面前的玩意。

  准确的说,是一只蹲在楼道里的大狼狗,看家必备工具,绝对足够忠诚。

  这大狼狗一看就被人养的不错,见着沈京,竟不扑不叫,只是睁大着狗眼,死盯着沈京。

  这大夏天的,这样的温度,沈京后背竟然冒出了一层冷汗,他什么都不怕,唯独怕狗,特别是这种一看就很凶的大狗,年幼时被狗扑倒过,现在见着这种大狼狗感觉就跟噩梦似的。

  “你……”沈京刚说一个字,就闭上了嘴,脚步略后退了一点。

  他看到那巨大的狗子向他歪了歪脑袋,旋即龇起了一口锋利的犬牙,喉咙里发出微颤的低吼声。

  沈京不清楚这狗有没有栓链子,要是没有栓,他是绝对没法跑过这四条腿的凶物。

  即便心情非常不爽,他也没有要跟狼狗干起来的心思,也不想去打狂犬疫苗,他将背包从肩膀上取下,从里面取出了一根塑料袋密封的肉肠,“呲啦”一声,撕开了外面的密封袋,一股肉香味顿时冒了出来。

  “吃吗?”沈京晃了一下手里的肉肠,将这东西猛地朝楼上扔去,之间那大狼狗忽然一转身,往肉肠的地方奔去,扯起铁链子“呼啦”一声声响。

  哦,是栓链子的。

  但是有个什么用!沈京皱眉看了眼那大狼狗所在的楼层,三楼,301室和302室中间,不用想了,绝对是302室的人养的,这让人怎么过去?进个屋子还得拼着被狗咬的风险。

  他一转头回了二楼到三楼的中间拐弯处,随便找了个地方蹲了下来,从口袋里抽出了烟盒和打火机,点着了一根香烟后,夹在了两指间,垂头看着脚边的可口可乐空瓶。

  那大狼狗也就趴在了三层,盯着沈京,狗脸严肃,也不知道沈京怎么从一张毛茸茸的狗脸上看出了严肃两个字。

  “好狗不挡道,你倒好,直接挡门口了,是有仇不?”虽然楼道里阴凉一些,但是改变不了气温闷热的事实,不消片刻,沈京便抬手擦汗,后背大概全部湿透了,衣服贴在身上,黏腻的难受。

  大狼狗连叫都不叫一声,又趴了下来,甚至将狗头往前伸了伸,沈京偏开目光,不跟这玩意对视。

  手机又震动了一下,沈京低头看了眼,是他爸的信息,“到了吗?”

  “到了。”信息回复之后,如同石沉大海,再无回音。沈京等了一会儿,不断地亮屏黑屏,亮屏黑屏,始终不见他爸的信息回复,哼笑一声后,将手机塞回了口袋。

  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张薄薄的纸,上面几个宋体加粗的大字“病情及医疗记录”,他将这玩意揉成了一团,将打火机打开,纸页遇火飞快的燃烧,不过十多秒,也就烧成了飞灰了。

  笑话,诊断书有个什么用,强制治疗?他没病,凭什么治疗?

  沈京狠狠的吸了口烟,从肺部走了一圈,缓缓吐出,感受着喉咙里的微熏感,冷笑了一声。

  “你主人什么时候回来?”沈京看着大狼狗。

  大狼狗继续趴着没声,狗爪子显得挺粗壮,尾巴耸搭在一旁,偶尔会动那么两下。

  “你那链子扎实吗?哥们,我看着有些慌。”沈京靠着墙壁,仰起头有些无奈。

  大狼狗伸伸脖子,爪子搭在了台阶边沿,它再往前蹭一点,努把力,说不定能把自己的狗头蹭到下一节台阶上。

  “几个意思啊?”沈京觉得自己也是无聊到发慌,居然在这里跟个狗开始唠嗑,“堵这儿就是存心不让人进去呗?链子栓紧了没?”

  大狼狗继续不吭声。

  “等着吧,”沈京皱着眉头拍了拍自己的背包,将刚刚蹭墙的白灰给拍掉,头也不抬的说了句,“你家主子真欠抽!”

  他没再抬眼看那条大狗,腹部传来叫声,带着拧着胃的感觉,让人不爽。

  “唉,”沈京无奈的叹了口气,忽然想起自己还有块西瓜,赶紧的拿出来啃了两口,西瓜已经不凉了,但是甜味绝对的够,几口下肚,终于缓解了一点胃部的绞痛感。

  几颗西瓜籽也被他吞下去了,习惯性吃西瓜不吐西瓜籽,三指宽的西瓜不过几口就吃的差不多了,待吃到最后一口时,忽然听到钥匙碰撞的细碎声。

  他顺着声音转头看去,正看到一人半靠着楼梯栏杆,左手指随意晃动了一下钥匙,发出细碎的响声,他穿着一身黑色t恤和牛仔裤,扣着个黑色的帽子,遮住了脸,只露出下巴。

  “有事?”

  沈京尚未开口,那人声音有些低沉的问道。

  “嗷嗷!”大狼狗一听熟悉的声音,立刻站了起来,欣喜的摇晃着尾巴,狠狠扯动了铁链,发出响声。

  “闭嘴。”这人随意训了一声后,直接迈步上了三楼,将大狼狗脖子上的毛揉了几把后,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了302的门,解下了狗链子,拽着大狼狗进了屋子。

  直到门“啪”的一声响起,沈京这才猛然回过神来。

  这人……不就是那个蹲土坡上,叼着草根的混混头儿吗?虽然扣着个黑色帽子,但是这身独特的气场,是无论如何也藏不住的。

  一种冷静和痞气混在一起的独特感觉。

  现在看来,还有些蛮横霸道。

  他站起身来,又想起来一件关键的事情,这人就是大狼狗的主人,302的居户,也是他未来的邻居。

  天气炎热,使人智商下降。

  沈京将西瓜皮装进袋子里,没地方扔,只能用手指勾着袋子,一手将背包拎起,单肩背上就要上楼。

  钥匙刚刚插进了门锁里,就听到身后一声“吱呀”,惊得他猛地回头,被那大狼狗吓得有些阴影,却见到一人穿着黑t恤,剃了个寸头,一只手端着半个西瓜,一只手扶着门把手,眼神定在了沈京的身上,唇角略扬起一个微妙的弧度。

  沈京觉得,如果忽略左手端着的半个西瓜,他会立刻觉得这人正在向他挑衅。

  “吃瓜吗?”左屿源看了眼沈京,皱眉道,“这楼道里对阿天都熟悉了,不怕它,我不知道你怕狗。”

  等等,沈京飞快的整理了一下思绪,第一件事情,这算是道歉是吗?其实没必要道歉。第二件事情,阿天是谁?是那个巨凶的大狼狗吗?这么凶的玩意叫阿天真的好吗?首先一点也不小,其次这么凶样,跟美一点边都挨不上!

  槽点太多,沈京忽然有些语塞,闷了一下,“没事,都是邻居。”

  “你要长住?”左屿源说。

  “嗯,长住。”沈京看了眼左屿源,这人皮肤是真的白,鼻梁硬挺,下巴的形状非常帅,眼神很有威慑力,不像个普通的混混,从头到尾就差标注着“地头蛇”三个字了。

  “哦。”左屿源应了一声,啪的关上了门,震得沈京愣了愣,还没等他回头,这门又打开了,左屿源端着西瓜递给了沈京,“忘了。”

  干完这事,转身再次关上了门。

  沈京端着西瓜,看了好几眼,犹豫着要不要还回去,但是想了想那人的活像谁欠了他八百万的脸色,就打消了敲门的念头,“咔哒”一声拧开了门锁,一脚踏进了这个他从未来过,但即将要生活很久的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