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即将被刀了的老婆 第35章

作者:月裹鸿声 标签: 宫廷侯爵 穿越重生

  “男,男的?!”

  凌青云有气无力地回答:“我有说过我是女的么?”

  皮猴发怒,踹了他一脚,指着耳坠道:“谁踏马男的带这个?”

  从他这句话,我激灵了一下:说明这帮匪徒,很可能不是凌国人。

  那匪首听说抓住的是男子,也一惊,过来自己确认了两把,站起来骂了句粗话:“白抓了,艹!”

  “怎么办,大哥?”一个 从匪问他。

  “我看,” 皮猴眼中闪出厉光,“他们也看见咱们的脸了,不然,就这儿给他们扔下去,神不知鬼不觉,怎么样?”

  “啊大哥们,别别别!” 凌青云中了软筋散,方才一直没啥反抗,听了这一句,倒一下精神起来了,笑道,“你们也知道,这世上也有人喜欢男人的嘛……”

  我在旁边一口口水差点喷出来……凌青云,好歹你在这边也是我老公,能不能要点脸……

  那匪首居然也被他逗乐了,哈哈大笑半天才道:“可惜,人家不收,我们几个不喜欢呀。”

  “所以你们才得趁天黑快点卖不是?” 凌青云道,“你们能认错,那边说不定也能认错,对不对?你们只要钱袋子到手,撒丫子一跑,就算后面再被发现,跟你们有什么关系?”

  匪首听得这话,眼珠一转,竟也是转怒为喜,在掌中一锤:“说的是啊!”

  说着,他们竟然手动给凌青云换装,往领口里硬塞了两个馒头,又从不知哪儿拖来一条兴许是船妓留下的、俗的不忍直视的艳粉色裙子,跟套麻袋似的把人套在里头。

  凌青云一脸抗拒,我在旁边想,死了死了……看到他这副样子,如果能活下来,只怕也要被他灭口了……

  然后刚才绑我那匪徒拎了拎我的领子,道:“这个倒是个真女人,可惜不是夜血。要不扬了?”

  他这话说得我一激灵,后背唰一下冒出冷汗。

  我一时还没组织好语言,好在,在匪首还没答话前,凌青云又笑眯眯开了口:“大哥,你有所不知,这是我妹妹,她也有夜血的。”

  “扯淡,那她为什么眼睛不显?”

  “这也很正常,现在中原哪里还有纯的夜血,都是混的嘛,我这眼睛,在十六七的时候也还不显,后来就显出来 了。”

  凌青云明显在现场直编,但我怕我一说话,跟他逻辑对不上,便闭了嘴,让他发挥。

  “各位兄台,你们回想一下,从刚才上船,我跟她一直有一尺左右距离,手都没牵过一下,对吧?”凌青云接着道,“我们若是夫妻,或者情人,肯定要比这亲昵的,但要不是夫妻或情人,又能一男一女这样单独出来,那一定就是兄妹或姐弟才说的过去,是不是?”

  他这话说得有理,我从匪首的眼神中看出,应该是有些被说动了。

  “再说啦,大哥,你买过菜伐?” 凌青云继续笑道,“你去买菜,也不能光买菜不买葱姜对不对?就算你们那买家不承认她是夜女,当个普通美人儿卖,也是一份钱呐。”

  我知道他是想保我,但还是忍不住怨恨地盯着他:你才葱。

  那匪首听罢,果然打消了想扬了我的想法,哈哈大笑起来,伸手在他脸上捻了一把:“这张小嘴真厉害,要不是老子不喜欢男人,还真想去光顾你一回!”

  我没眼看地低下了头,这家伙,也过于能屈能伸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后面,发现有条伏线有bug,为了圆bug导致小修了一点设定,嗯,有点左右为难,希望看起来不要崩就是了

第五十章 这是什么诡异的既视感

  那些匪徒靠了岸,岸上早有人在等着。

  我看见他们的打扮,心中先是一惊:黑衣兜帽,正跟劫持楚汀兰那些人一模一样。看来这果然是一个有组织的团伙。

  “大人们,咱就说,凌国那边搞什么凰神祭,大姑娘小媳妇满街跑,肯定能掳着夜女的,” 那为首的匪徒搓着手,向带头的黑衣人道。

  “这可是个好货色呢,您瞧瞧她眼睛,金的!” 皮猴也赶紧附和。

  “旁边那个说是她妹妹,眼睛还没反色,唉这咱就不懂了,但这姿色嘛,您瞧瞧,也不赖,您就好歹给几个钱,只当个添头,算咱兄弟几个孝敬您的,” 匪首又道。

  带头的黑衣人颇为沉默,任几个匪徒在那里叭叭说了半天,只掰过凌青云的脸,看了看他的眼睛。

  我心提到嗓子眼,生怕他们看出破绽。

  好在,天色黑沉,而且大抵以前也没有过拿男人以次充好的离谱事,他大概扫了眼,就对身后随从道:“收下吧。”

  随从们上来,把我和凌青云手脚又多捆一层,眼睛蒙上,丢到马车上去。

  几个匪徒得了钱,如我们所想的,一溜烟跑了个没影。

  而就在我们被扔上马车的前一秒,听见那寡言的黑衣男子发出第二句指示:“去把他们船凿了,做干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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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颠簸,我和凌青云眼睛被蒙着,不知白天黑夜,虽然近在咫尺,但那群黑衣人盯着,也不许我们交流。

  我心里十分慌乱,也埋怨自己,好端端的看什么夜渔,这下可好,我们被人渔猎了。

  好在,凌青云隔着衣袖,一直抓着我一只手,让我感到好歹他在,就算死也有个垫背的,多少安心。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被人抬下了马车,扔进了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应该很厚重,我听见凌青云被扔进去时,发出沉闷的“咚”的一声。

  然后我也被扔进去,像个麻袋似的摔在他身上,撞得他闷哼了一声。然后,顶上传来盖盖子的声音。

  凌青云礼貌地往后错了错,似乎想给我腾点地方,但这箱子实在十分逼仄,我们几乎还是被挤在一起。能感到,这是个长条形的木箱。

  厚重,长条形,有盖子……就在我思考的时候,凌青云在我耳边轻声说出了答案:“棺材。”

  我倒吸一口凉气。

  好在他接着低声分析:“不要太担心,他们花了大价钱,想来不是买死人的。我倒听说过,有些赌场、钱庄开在地下,为掩人耳目,来往的人要坐棺材。”

  听他这样说,我略微宽心,虽然晕头转向,却也尽最大努力记住轿夫的步伐和转弯,试图定位这个目的地与地面的距离。

  到了地方,我和凌青云被拉出来,解开黑布,眼睛被蒙了太久,睁开半天才适应。

  然后我们终于看清四周:应该像凌青云所说,这里是地下,一间宽阔的厅堂,装饰富丽,有许多花柱,隔成回廊,四方连着金色的门,却没有窗户,所有光线来自墙上挂着的壁灯,十分昏黄——不过这对我们是个好事,否则凌青云的瞳色就会变回去了。

  那些黑衣人不知去了哪里,把我们交给一批华衣女子看管。我们身旁,还有十几个被绑的年轻夜女,大多惊慌失措,哭哭啼啼。

  看这情景,我暗自咬牙:果然是跟我们之前的猜测不远,那些匪徒绑了人,卖往风月场所销赃。

  我左手边的一个小姑娘,看来才十五六岁,衣衫褴褛,磨破的鞋子上还沾着几根猪草,原本碧绿的眼睛都哭红了。

  大概被她哭的心烦,有个看管的女子道:“哭什么哭,你们好好努力,且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到时让你跑你还不肯呢。”

  旁边另一个华衣女子指着凌青云给她当榜样:“你看,人家就好好的。”

  凌青云此时还套着那件艳粉色裙子,脸上都是油彩。听了表扬,他倒很得意似的,傲娇地一甩刘海,捏着嗓子,竟帮那两位看管劝人:“就是,既来之且安之,你都在这里了,若是不听话,少不了皮肉之苦。再说,你想想,难道你爹娘日日让你干活,做饭打扫,捡草喂猪,到了年纪将你一配人,换了两头猪一头羊,从此生死都是别人家的人,就是好日子了?”

  听这样一说,那女孩子眨着眼睛,似乎一种惊吓盖过另一种,暂时停止抽泣。

  我理解凌青云这么说,当然不是为拐卖张目,而是既然已经到了这田地,要尽量巴结匪徒,让她们放松警惕,为自己争取机会。

  果然,那两个看管一乐,向他道:“你倒是个识相的。”

  凌青云顺杆爬,还是捏着嗓子笑道:“两位姐姐,方才说享不尽的富贵,却是怎么说?”

  一个女子道:“自然是嫁给那国主城主、一品公卿,最不济的,也是个豪门巨贾,他们拔根汗毛,也比贫门小户大腿还粗,管叫你日日出车入仆,餐餐玉盘珍馐。”

  “有这等好事?”凌青云惊诧道,“阿弥陀佛,我们这种样子,别说什么公侯国主,就是有钱些的人家,又怎么看得上呢?”

  女子盯着凌青云惨不忍睹的艳粉色裙子,抚掌大笑:“自然不是你们现在这土包子样,夫人自会着意培养你们才艺气质、诗书礼仪,再出去时,只怕你娘见了都不认得!”

  正说着,回廊上走过来一列提灯美人,个个面容姣好,气质婀娜,每一步都踏得风情万种,步步生莲。

  “来,给你们开开眼,才知道没唬你们,” 华衣女子说着,带我们跟过去,隔着花柱,看她们演练。

  美人们站齐到了大厅里,开始练舞,中间有巡视的嬷嬷,看见谁动作不齐,就用戒尺去打。

  然而在我们眼中,那已经是仙子般的舞姿了,环佩琳琅,兰麝飘香,腰肢如水,红袖如云,连眼神都像打湿的柳条般脉脉含情。就算我在凌氏宫宴上见到的舞蹈,也不过如此。

  猪草小妹咋舌道:“她们……每天练舞吗?”

  女管家挑眉笑道:“怎么能每天光练舞,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当然还要读书、识字、学琴……事儿多着呢。”

  猪草小妹们张着嘴,说不出话。我能理解她的感受,我在很小的时候,第一次到大城市,盯着一座霓虹灯,目不转睛地看了差不多半小时。

  这番怀柔政策明显有效,那些哭哭啼啼的姑娘看起来都平静了许多,于是女管家把我们这些人分成几队,大概两两一组,带我们前去换洗。

  说到洗澡,我禁不住心头一凛,凌青云现在怎样都好,就是不能洗澡……

  好在,或许由于我们先前表现得十分顺从,那些管家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我们身上。只塞给我们两身新衣,让一个老嬷嬷领着我们前去。

  我与凌青云跟着那老嬷嬷进了房间,房间装饰精致,两只大木桶盛满热水,旁边摆着皂角等物。

  凌青云突然掐了我一下,痛得我呲牙,几乎大叫出声,因疼痛而应激,扭过头狠狠瞪他。

  他看我表情,突然满意一笑。

  我才反应过来:这说明软筋散失效,他的力气回来了。

  于是他轻易就勒昏了本来就老迈不堪的嬷嬷,绑在房间的角落。

  我们有了极为短暂的自由,但是,这又能怎样呢,这房间是个死胡同,只要出了这个门,人来人往,双拳难敌四手,他带着我这个拖油瓶,肯定也冲不出去。

  想到这里,我不知怎么,竟还有一丢丢害怕,怕他扔下我,自己去冒一次险。

  好在,暂且看起来,他似乎无此打算,抬头眯眼看着天花板,掏出一块火石,试着打燃了一下。

  火光一亮,让我醍醐灌顶,瞬间反应过来他在找什么。

  通风口!

  火光燃得并不算困难,说明这里空气还算比较新鲜,氧气含量不低。

  然而这里是地下,没有任何明窗,怎么保持换气呢?那就说明,应该有一些通风口会在特定时期打开,但平时是隐藏的。

  我也迅速向天花板看去,可惜,天花板高高在上,屋里又昏暗,即使有通风口,肉眼完全看不出是藏在哪里。如果要一点一点儿地去摸,除非运气特别好,否则,八成出口还没发现,我俩就叫人给发现了。

  而这时,我突然想到,在现代的一个经验。

  我因车胎漏气修过自行车!

  修车的大爷把自行车粉色的内胎圈拿出来,在一盆水里分段浸泡,有冒泡的地方,就说明那一段漏气了。

  我想到这里,比手画脚地跟凌青云说出我的想法。他亦眼前一亮。

  于是他把那件粉红色纱裙脱下来,用皂角和水打湿,那纱质较粗,立刻像现代洗澡的浴花那样浮起不少泡泡,然后他举着我,我勉强够到天花板,将那些皂角水沾满天花板。

  果不其然,通风口就算被隐藏起来,也是难以完全阻隔空气流动的,很快天花板一个角落开始吹出泡泡来。

  这次换了我撑着凌青云上去,他对于踩着我的头这件事表现出十分的歉意,我靠着墙说,少废话,麻溜的,那个栓子我拧不开。

  他先钻进通风口,又把那条湿裙子拧成一股绳索把我拉上,然后把板子盖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