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即将被刀了的老婆 第14章

作者:月裹鸿声 标签: 宫廷侯爵 穿越重生

  他看着我,突然嘴角扬起的幅度更大了,表情极其无辜,一摊手:“治打嗝啊,你看,现在不是不打了?”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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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擦了擦脸上的水,发现确实是不打嗝了。

  但是,喵的,用这种方法治打嗝,你咋不说把头砍下来治头疼呢。

  这说法的荒谬程度就跟,就跟……

  嗯……就跟“说梦话”差不多吧……

  于是我不吭声了。到底自个有点理亏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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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扬起头,看看他的脸。

  虽然我现在的心情是非常想谢谢他八辈祖宗,不过不得不承认,他那张脸,映着月光,连笑容都染上几分迷离,还是很好看的。

  我从他的笑脸上几乎读到一行字:“小惩大诫,别以为我不敢动你。”

  不过,某种程度,我也理解他,如果我站在他的位置,对于这种订立了契约又时刻想跳船的行为,一定也是要敲打一下的。

  于是我低头认了怂,嚅嗫道:“我,我不是没经验嘛,再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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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非常满意地笑起来,在我肩上拍了拍,温柔的程度让人难以相信跟刚才是一个人。

  然后他给我整整领子,就像上头的泥水不是他按的一样,用一种软和得能拧出水来的口气道:“衣裳都脏了,去换一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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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点唯唯诺诺的跟着他,到了内宫,拉着帘子把衣裳换了。

  同时,我注意到宫里有许多打包的行李。

  我不禁问:“你要出门吗?”

  “是呀,过几天去长乐京。”

  长乐京?那是风家的王城。

  “去做什么?”

  “参加祭狩大会啊,原著难道没有吗?” 他有些诧异地反问。

  我愣了半秒,才想起来。

  祭狩大会是这个世界很盛大的活动,原著中风间月最后揭发凌青云,就是在一次祭狩大会上。

  不过,从时间上来看肯定不是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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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著写了,又没有完全写这次祭狩大会,原因嘛,是风间月的视角没看见。

  当时情节这样的:安可心死在风间月剑下,凌青云借机构陷风间月。在一下得罪了安氏和凌氏两方面时,即使他亲哥,风家国主风间雪也不得不做出姿态,让风间月赶紧出来自首,给个交代。

  风间月难以自清,有家归不得,当时长乐京正热闹地举办祭狩大会,他人的繁忙格外衬托了他的落寞。他在能看见大会的山头上一杯接一杯地饮酒,吹奏凄婉的洞箫,直到天明,天地之大,只有女主楚汀兰理解他,相信他,对他不离不弃。这一段也被原著粉奉为名场面。

  然而现在情节已经变化了,风间月说他要回风国,说不定就是去参加这次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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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道:“有,只是一笔带过了。”

  “但是,”我话锋一转,“我记得祭狩大会都是有女宾的,我不去吗?”

  “正常的话,当然是要带官方夫人出席的,” 凌青云道,“但……你不是……”

  他这个省略号后包含的意义可多了。

  我不是真正的安氏王女,不熟悉这边的典章礼仪,而且祭狩大会来参加的人极多,那些国主与贵族们,只要原著没扫到的,我一个都不认识。所以凌青云不打算带我,某种意义是保护,某种意义也是不放心。

  但他怎么可以这么贬损我的利用价值呢。

  于是我笑道:“不会,也是可以学的嘛。这么大的场合,安可心不出席,总难免给人口实议论。”

  我说这话时,多少带点讨好,因为我知道之前想跳船跑路的事损伤了他的信任。

  果然,他听了,眼神先是带点惊讶,继而马上又眯起来,笑道:“有志气!”

  然后他把我带到了无涯阁。

  进了无涯阁我就后悔了……

  他指着两大柜子书,对我吐出两个字:“背吧!”

第二十章 祭狩大会这件事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所以我到底还是一横心:老子当年又不是没高考过!

  接下来几天,我几乎泡在无涯阁里。连吃饭时都让瑶姬在我耳边念各家大小城主的族谱。

  通过苦读和瑶姬的介绍,我基本了解了祭狩大会的背景。

  这大会每年举办一次,由凌家风家安家轮流承办,今年是在风家王城长乐京举行。

  用我能想到的比较通俗的解释,它有点像现代社会的联大+奥运。

  首先,这片大陆上所有国主、领主,包括有实力一些的门阀家族都会去参加,前几天的行程是“祭”,通过祭拜凤凰神,表达这世上各家同出一源,血脉相连的普世价值,倡导一下和平友爱。

  接下来几天,就开展和平友爱的撕比。各国各家有什么大事,有什么解决不了的矛盾,就拿出来说,能调解的调解,能仲裁的仲裁,能达成协议的达成协议。

  但不要怀疑,这个撕比还是和平友爱的,毕竟凡事能在谈判桌上解决,都比互扔炸弹和平友爱多了。

  至于担任仲裁者的呢,理论上说是所有参加大会的国主领主家主,但实际上呢,还是五大善人,哦不,错了错了,这个世界是三大善人。其他各种小门小户,从本质上说基本是三大善人的小弟。

  当然对三大善人全都不鸟的小城主有没有呢?有。然后很快又没了。读到这一段时,我的思绪飞到了我那个世界里某位卡姓大佐。

  扯远了,反正和平友爱的撕比之后呢,会议会进入第三项,也就是“狩”的部分。所谓“狩”,根据举办的国家不同,项目也会有所区别。但总体上是各家贵族子弟展示武艺,进行竞赛的会程。

  这个部分又有两大目的,一个是和平地展示武力,另一个是帮助各家取得联姻,各家都会带自家年轻单身的子弟前来,好像孔雀开屏那样展示给广大女宾——是以这个环节在民间又有一个玩笑诨名,叫选美大会。

  当然了,这个“选美”不是真的纯看脸蛋好看,各家之间的背景关系、利益纠葛都要考虑进去,从前的时候,有因为年轻男女一见钟情,最终把两家不和的家族撮合到一起的佳话美谈,也有女孩看中某个子弟,但父母嫌弃对方家世棒打鸳鸯,导致小情侣双双殉情的悲剧憾事。不过绝大多数的主流,还是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各家通过相对门当户对的婚姻,达成家族甚至国家间的利益交换。

  第三天,凌青云来找我一同用膳,脸上笑眯眯的,不过我知道他是来对我的突击成果做考核。

  果然,没吃几口,他便随性在地图上指点,问:“这是哪里,与我国有何渊源?”

  我看一眼,答道:“梧州,城主姓吴,跟我们距离较远,来往不多,但与安氏接壤,且与对面的‘常宁’多年不睦。”

  “这家呢?”

  “高昌,算是风家的属国,境内产铁,跟咱们凌氏一直有铁矿贸易。国主姓高,是个清瘦的中年男子。对了,他家有个女儿,正是订婚的年纪,很有可能也会参加这次大会。”

  “这个呢?”

  “嗨呀,这个可就大头了,” 我笑道,“这是白雁风氏,国主风间雪,在位超过十年,帐下升平,有仁君之号。同时,也算‘咱俩’的远房亲戚,他的姑母,是你嫡母,他的堂叔,是安可心生父。风氏未成婚的子弟里,最出名的莫过于他亲弟风间月了,这次大会,只怕是众家争取的香饽饽呢。”

  “可以呀,” 凌青云微笑。

  “一般一般,世界第三,” 我也不谦虚了,这么两大架子书,可真不容易背。但是,最难的并不是谁叫什么长什么样,而是这个错综复杂的世界里,到底哪家和哪家关系好,哪家和哪家有雷,谁依附于我们,我们又需要谁。

  这些细节,在原著里都是没写的。不过想想,也不奇怪,原著是风间月视角,他的标签是至死是少年,而少年的手摸琴、摸剑、摸美人光滑如玉的脸颊,你见过哪个少年摸算盘珠子、摸沾着油腥味的铜钱?少年的心行侠仗义,抽刀断水,打爆那些恃强凌弱者的狗头,可你见过哪个少年参合进婆婆儿媳妇还有大姑子家长里短的骂战?

  我绝不是责怪风间月,谁不向往浪漫美好的东西?正常人,是愿意欣赏杨柳如烟的诗情画意,还是愿意挑着大粪去给杨柳上肥?

  只不过,他的出身,允许了他单纯欣赏前者,而大部分人并没有这个选择的可能,甚至连培土上肥的机会,都得是蹦着高儿地去争取来。

  有点意外,我的古早俏皮话居然戳到了凌青云的笑点,他突然大笑起来。尽管他一贯都带着笑容,但这次难得露出一口白牙,甚至笑呛了水。

  等平静下来,他终于道:“可以的,明天,咱们一起去长乐京。”

  说话的时候,他伸出一只右手,像我第一次跟他签订契约,对他伸出的那样。

  我合计着,他对握手这个礼节的理解好像有点偏差。

  不过我还是抓住他的手,用力握了一下。

  敬我的利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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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浩浩荡荡的车仗启程。我在一路的马车上还苦背那些祭典礼仪与贵族世家的名字,力图不给凌家丢人。

  瑶姬和梧桐也跟着车仗来了,伺候我饮食起居,另外团队里还有凌青云子侄辈的人,以及一些受重用的贵族家子弟。

  到了长乐京,前来迎我们的是风家国主风间雪。我在看原著和背那两柜子书时都没少听见他的大名,不过见面是第一次。他是风间月的亲哥,比风间月大十几岁,我偷眼看去,他冕旒玉带,身材高挑,着一袭大袖乱云鸿雁礼服,制式有点像日式那种“狩衣”。虽然已近不惑,但保养得宜,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单看五官,跟风间月其实是很相似的,但气质与风间月完全不同,是一种精明练达的成熟男子气概。

  凌青云带我与他见了礼,他们寒暄几句,说听闻我有素疾,十分担忧之类的,凌青云则笑呵呵道,已经大好了云云,我跟着配合地赔笑,偶尔适时插一两句话,以证明我现在不是个深井冰。

  说话间,我姐也到了。

  不过现在的她,应该称为安国国主更恰当一些。

  她不再是我病榻前那个神情忧虑的姐姐,而是身着青绿色礼服的女国主,见了我等,先给主人风间雪行礼,再向凌青云行国主礼,最后才向我行夫人礼,我们亦按照公对公的礼节,一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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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三日的祭礼行程虽然漫长,也要叩拜什么的,倒比我想象的有趣很多,因为他们这里的祭礼,会用演出的形式呈现先祖的故事。

  最初上演的戏,是一个人带凤凰面具,身披羽翼,与另一个穿黑袍,带恶鹰头饰的演员相斗,乃至最后凤凰涅槃,血染沙场,从肋下钻出三只雏鸟,又有无数羽翼凋零,在舞台上闪闪发光。

  这正是我先前提过的,这个世界的创世故事,三只雏鸟象征风安凌三家,那些掉落的羽毛象征着如今的各方郡守,大小家族。

  第二场戏演员更多,为首三位带着青鸟、白雁和赤鹦的面具,穿着相应颜色之锦衣登上舞台,在舞台上用有点类似京剧的方式游走,其他演员跟在他们身后,大概演绎的就是这三个国家与他们的追随者们。

  然而,一片和乐融融的景象中,突然横着跳入几个黑衣人,身材曼妙,脸上带着五彩斑斓的面具,赤脚,脚腕悬挂金铃,看起来像一些巫医或萨满。这些人冲着先前那些演员,抛洒一种紫红色的药粉,先前的群众纷纷捂住咽喉,表演出痛苦之色,倒伏在舞台上。而为首的白雁青鸟赤鹦演员则表现得极为愤怒,三人合力,上前共击那些黑衣人。

  啊,这是哪一出,我也有概念了。

  结合原著与这几天补课来的知识,概括一下大概是这样的。

  自上古起,在这三国之北,有一个种族叫夜族,原著女主楚汀兰就是这个种族的后裔,夜族人神秘美丽,瞳色多与常人不同,且善巫医之术,传说能蛊人心智,颠倒时空,因此三国之人对其既向往,又畏惧。

  但随着接触多了,人们发现夜族人也没那么可怕,相反的,夜女美丽,一时三国贵族还兴起了娶夜女的风气。

  然而丧钟在一场瘟疫袭击时敲响了。